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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本·法因、劳伦斯·哈里斯《重读〈资本论〉》(1979)
3.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
3.1 新李嘉图主义理论
3.2 原教旨主义理论
3.3 争论的意义
3.1 新李嘉图主义理论
在前一章我们已经看到,新李嘉图主义和原教旨主义在价值理论上的观点是绝然对立的,同时两者都在各自的方式上未能充分重视生产作为决定因素的经济领域的等级的、相互关联的结构。在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性质问题的争论上也能看到类似的特点,但是由于下列理由,这个争论已经按照甚至更加激烈的程度进行,同时更多的是在政治争论的核心问题上。区分这两类劳动的重要性在于,在现代资本主义中,那些可能被归类于非生产性的工人具有日益增长的意义。非生产性的雇佣劳动者不仅在它们为资本所完成的经济职能上与其他有所不同,而且他们日益被拉进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的阶级斗争,并因而在其中拥有显著的地位。正是趋于理解他们在这些斗争以及整个社会中的作用,使得澄清非生产劳动的概念潜在地富有成效了。
作为展开争论的起点,高夫(Gough,1972)在一篇文章中将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概括(新李嘉图主义的解释)如下:
结论是生产劳动可归结为是用来同资本进行交换从而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作为必要条件,这种劳动必须是有用的劳动,它必须生产或改变一个使用价值——日益在一种集合的方式下:也就是说,它必须在生产过程中被使用。流通领域的劳动不生产使用价值,因而不能追加价值和剩余价值。它对使用价值的生产不增加什么,因为它专门产生于所生产的商品的价值实现问题。另一类非生产劳动者是所有直接由收入来供养的工人,不论是侍从还是政府雇员。然而,他们不同于流通领域的工人,因为这些工人能生产使用价值。今天,公职教员、医生等应该归属于这一范畴。
于是新李嘉图主义者开始反对马克思的这一理论,特别在哈利森(1973a)、高夫和哈利森(1975)的论证中更为明显。他们拒绝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间的决定性的区别,强调所有工人在地位上的相似性。在他们对待商业工人(在“流通过程”中的工人)作用的看法上,这一点表现的最为清楚。而马克思的区别在于这样一个中心命题,即商业工人不创造剩余价值因而是非生产劳动者,新李嘉图主义者,由于反对作为价格和利润之基础的价值范畴,主张价格利润率由预付在流通领域的资本即由商人资本(包括工资和预付在商店、零售站的生产资料等成本)所决定。这和预付在生产过程的资本(同样是生产价格和工资)有同样的立足点。同时,流通过程的预付资本不仅看作是利润率的决定因素,而且,商业工人作为工资劳动者还能提供无酬劳动,因而也是利润的源泉。这同马克思相区别的是,在马克思看来,利润是剩余价值一种形式,而剩余价值不是由商业劳动者所创造。马克思认为,商人资本之所以能够获取利润,并不在于他们的工人是利润的源泉,而是因为,不管提供无酬劳动与否,他们都能够使商人资本家得到一部分剩余价值,它的来源在生产领域。在马克思的理论结构中,商人资本即使不需要商业工人,社会总资本的利润一点也不会减少。很简单,这时候更大份额的剩余价值将被产业资本家所获取。新李嘉图主义者还强调,商业工人的劳动过程是在资本家的支配下进行的,这时由于竞争的强制力量会产生不断的压力减少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并排除活劳动。
在着手考察新李嘉图主义对其他类型的劳动所作的论述之前,我们应该评价一下他们对商业工人的看法。他们的观点是,商业工人在其下工作的生产关系,同马克思的生产工人是“实质上一样”的。为了进行评价,先要记住,对于马克思,区分的基本意义在于,这是所有经济过程都依赖于生产领域的一个方面(见法因,1973),而在交换场合,这种依赖性表现得更为鲜明。现在,对于新李嘉图主义者反对这种区分要指出的第一点,是它符合他们从转形问题所得出的结论。我们已经看到,新李嘉图主义者们在这当中没有认识到,经济是由不同的但统一起来的相互关联的活动领域构造的,生产领域是其中的决定因素,理论抽象过程必须反映这一点。相反地,在他们那里,不同的经济领域变成了一个没有层次之分的简单结合体。对转形问题进行研究和得出结论的同样的方法,在这里明确地被用来分析商业劳动问题。这就是,他们专注于商业工人对于生产价格和价格利润率形成上的贡献,忽视价值和剩余价值,象是被他们关于转形问题的解答所支配。要指出的第二点是,与此相联系,由于忽视了产业工人创造剩余价值而商业工人不创造剩余价值这一事实,新李嘉图主义者在论证中得出以下结论,即生产和交换受同样的运动规律所支配。因此。他们也就不能分析在第二章第二节我们已经看到的马克思的价值理论能够作出解释的现象:在资本积累过程中不同领域之间的紧张和转换关系。他们没有认识到,交换活动是在依赖于生产规律(“价值规律”)前提下具有相对独立性。他们由于以下的强调而加强了这种非独立性的观点,即强调在资本的支配之下,在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的劳动过程都面临着竞争的强迫力量;结果,商人资本和产业资本都受到诸如集中和聚积等规律的支配。尽管这是真实的,(它把作为面对总体资本竞争手段的生息资本的结构上的重要意义放在了一边),但严格说来并非恰当,因为仅仅把商人资本和产业资本看作是经济的不同部门,其中一个生产售卖的使用价值同在交换中商品的转形相对立,另一个生产实际的使用价值(见法因,1973)。它在逻辑上必然得出结论:危机和衰退并不是由于交换领域和生产领域的脱节,在这里,生产领域的矛盾在交换领域被表现、形成和说明(这些见以后箨章)。然而,在经济的这两个“部门”之间总是包含着不协调的。
然而如何看待商业工人的地位,还不是目前争论的最突出的问题。有兴趣的是,新李嘉图主义者还把政府雇员例如教师、护士、社会工作者也看成在本质上同生产工人没有区别。高夫(1975)是一个特别明显的例子,在以前多处我们已经提到过对这种观点的批评(法因和哈里斯,(1976a))。首先,对于这类工人,新李嘉图主义者再次主张因为他们是工资劳动者,他们和产业工人是在相同的物质条件下工作,在这里,他们对于政府雇员(包括在国有化企业工作的)主张本质上的错误,在于他们不是直接在资本的支配之下劳动,因而不是直接受竞争的强迫力量所支配。他们常常不生产使用价值乃至商品的价格形式。其次,高夫认为,国家雇员从本质上说是生产性的,因为他们也提供了剩余劳动,这些剩余劳动也转化成为剩余价值,之后成为利润。把剩余价值作为达到利润的一个中间环节的思想,象我们已经看到的,对新李嘉图主义者来说是不必要的绕弯。但是,由于高夫采取了这条路线,我们就能够指出他的新李嘉图主义的价值概念同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有什么不同。对马克思来说,价值和剩余价值只能由资本来生产;但对于高夫来说,它们也可来自没有资本控制的劳动过程。在他们方案里,资本主义国家(它本身不是资本)能够保证剩余劳动的完成,并以某种方式使之转变为剩余价值,只被资本所占有,即使它不是在资本的控制下生产出来的。资本的作用只是把并非在自己直接控制之下所实现的剩余劳动转变为剩余价值,并据为己有。如果我们采取马克思的方法,并否定剩余价值能够来自除去资本直接控制之下的生产过程以外任何地方的可能性,那么,我们就不能不反对高夫的国家雇员也提供剩余劳动并采取剩余价值形式的观点;我们也必须反对这样一个命题,在提供剩余劳动方面,国家雇员在本质上和生产劳动者没有什么两样。
应该强调的是,在国家雇员归类法问题上打赌,不在于他们是否对资本执行一个有用的职能。毫无疑问,他们能够,当然商业工人也能够这样做。问题在于,他们不能直接生产剩余价值,所以他们构成非生产劳动,他们对资本的有用性来自他们的“间接”作用,即在支持但最终义依赖于生产劳动生产剩余价值的过程中的作用。与此相对比,则将这种间接支持职能看成似乎跟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没有什么两样。这样,它表明,新李嘉图主义的价值概念脱离了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联系(在它关于转形问题的论述中,只存在于考虑到交换时的联系)。好在它能够依靠一种与历史无关的从无差别的剩余劳动的概念(商业工人,国家雇员以及后来的象在哈利森(1973),高夫和哈利森(1975)的著作中的家庭劳动)中得出的剩余价值概念。
3.2 原教旨主义理论
与新李嘉图主义者相对照,原教旨主义者认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别不能被抹杀掉,而且的确如果没有基于这一区别理解的理论作指导,政治斗争将会被引入歧途。但是他们的二分法还是跟马克思的不同,区别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奢侈品生产的情形,二是在福利服务中的国家雇员的情形。
对于奢侈品生产(产业部门Ⅲ)布洛克(Bullock l973)的著作作了最好地阐述。根据他对生产劳动范畴的独到理解,他试图把生产劳动定义为生产能够进行积累形式的剩余价值的劳动,包括生产生产资料和生产工资品(用来同劳动力相交换)的劳动,而不包括奢侈品的生产。这个关于生产劳动的定义跟马克思的(包括奢侈品生产)不同,因而使他陷入困境。于是,为了弥补这一点,他试图论辨他的定义在方法论上(模糊不清的)跟马克思是一致的。借助于不同抽象水平的理论倾向,他认为从最基本的抽象水平上说,鉴于这是对剩余价值生产的简单阐述,奢侈品生产的确应该归结为生产劳动,这正是马克思为什么把它归于生产劳动这一类的原因。但是,在深一层的抽象水平上,剩余价值的积累是决定因素,这时,由于奢侈品是不能提供积累的,因此考虑到这一事实,生产劳动的概念必须要加以修正。这样,他们对积累的过份而又含糊其词地强调,一些术语上的滥用和犹豫不定的见解,正好为新李嘉图主义者给予攻击开了方便之门。
实际上,在后来的著作中(布洛克和耶菲(1975)),他们已经丢掉了把能否对积累作贡献作为区分劳动类型的标准,而把这个标准简单地归结到能否生产剩余价值,这样一来,直接生产剩余价值的奢侈品生产也被当作生产劳动看待。这种重新阐述同马克思对待奢侈品的看法就趋于一致了。
然而,在对于福利部门的国家雇员的问题上,布洛克和耶菲(1975)与霍威尔(1975)采取了一种同马克思强调生产劳动必须直接生产的观点不一致的观点。他们认为,为工人阶级提供教育、医疗保健的工资劳动是生产性的,即使他们不是被资本家而是被政府所雇佣,从而不直接生产剩余价值,他们用固定资本的修理同劳动力商品的“修理”和再生产的类比来论证这一点。因为马克思曾把机器的修理归类为一种特殊的生产劳动,所以他们认为,能够再生产劳动力的工资劳动也应属于生产劳动这一类。这不是马克思的理论。对于马克思来说,修理工作之所以是生产劳动,不是因为它是一种特殊类型,而是因为它被产业资本所支配。因此,正象在奢侈品问题上的原始错误一样,这里的错误是限于生产分析上带有方法论症状的错误,它导向按照对积累的潜力和贡献来定义生产劳动。
但布洛克和耶菲不承认他们对医疗和教育工作者的归类是不同于马克思的。相反地,他们引证马克思的论述来为自己辩护,因为马克思曾在《剩余价值理论》第一部分(第167~168页)中,将那些“生产、培训、发展、维持或再生产劳动力本身”的劳动认为是生产劳动,(除去这些劳动力本身是在非生产部门中就业)。如果对照一下马克思的著作,就会看到马克思并没有将这类劳动归于生产劳动。考察一下跟这有关的引文,我们发现马克思是在谈论亚当•斯密和他关于这个问题的第一次探讨时,曾立即接着说:“斯密把后一种劳动从他的生产劳动类别中排除出去;武断地但出于某种正确的本能“意识到”,如果他把后一种劳动包括进去,那他就为各种冒充生产劳动的谬论敞开了大门。”
3.3 争论的意义
实际上,马克思对生产劳动和非劳动的区分是很容易理解的。直接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反之,就不是生产劳动。按照这一标准推论。只有在资本的控制之下(前提是工人将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并且是在生产领域中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这种区分的力量在于,它是唯一能从劳动价值理论得出这种想象力: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所有经济和其他一切活动的基础。这两类劳动的区分是我们理解各种经济代理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的出发点。但必须强调的是,这还仅仅是一个出发点。从总体上说,只能根据经济术语来观察社会。比如说,把工人阶级跟生产劳动者等同起来,而将所有其他都归入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就是十分错误的。
这些最后的议论使我们想起波兰扎斯(Poulantzas l975)的著作,他认识到,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对于分析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意义。他能得出这一认识,证明他曾仔细地阅读过马克思的这种区分,并能够清楚地知道,不能仅仅依据其在经济中的决定作用来分析阶级问题。但是,接下来他又认为,只有生产劳动者才属于工人阶级的成员(因此,排除了店员,清洁工等)。这样,正象我们曾经在别处提到过的(法因和哈里斯(1976a)),我们发现波兰扎斯一般地过份强调政治关系,但在这里,他却滑向了另一极端,而过份地强调经济的决定作用。
我们已经说明,马克思的方法是很容易理解的,然而新李嘉图主义和原教旨主义都没有遵循这一方法,其原因也是显而易见的。在《资本论》第Ⅰ卷,马克思看到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一直把剩余价值的生产看作生产劳动者的突出特征。因此,他们对生产劳动者的定义随着他们对剩余价值的理解而变化。这样,重农学派认为,只有农业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因为对他们来说,除去地租形式以外,剩余价值不存在”(第509页)。原教旨主义并认为,只有其产品能够进行积累的劳动才是性的,因为对他们求说,除去积累这种形式以外,剩余价值不存在(虽然他们的看法前后有点不一致)。新李嘉劁主义者认为,所有被剥削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因为对他们来说,除去剩余产品这种形式以外,剩余价值不存在。马克思自己认为,只有产业劳动才是生产性的,因为对他来说,离开产业资本控制下的生产就没有剩余价值。
马克思的分类,虽然在政府雇员、教育、医疗这些劳动还没有达到目前所占的份额以前就提出来了,但对今天仍然是适用的。正象我们在其他地方已经指出的(法因和哈里斯(1976b)),这一方法是用来研究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危机时期削减福利服务支出这一事实的基础。但是,正象我们将要在第八章讨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时所看到的,国家支出的变动,只能通过对阶级斗争的分析才能抓住,那时,生产性与非生产性的区别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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