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尔库塞 -> 苏联的马克思主义——一种批判的分析(1958)

7.辩证法及其变迁



  在苏联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中,也许再也没有什么比它对辩证法的处理暴露得更明显了。辩证法的逻辑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奠基石,它指导对革命前和革命发展的分析,而这种分析又被设想为指导两个时期的战略。任何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运用超越到一个新的历史形势而对辩证法的逻辑作出根本的“修正”,就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学说(只是教条主义趣味)的一种“背离”,而且是对基本倾向改变的一种理论辩护。因此,苏联理论的解说者们恰当地注视着这个领域的事件。他们推断,苏联马克思主义已经把辩证法调节和吸引到了对政权进行辩护和捍卫的轨道(但按照辩证法的逻辑,这种政权恰恰是应当被历史发展所超越的)。借以支持这一论断的主要方面有:关于对从量到质的转变思想的阉割、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爆发性变化的否认(“非对抗性矛盾”的概念)、形式逻辑的再度引进,以及“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术语的消失。[1]然而,实际上,苏联马克思主义的“正统”性,全在于它对辩证法的费力而详尽的阐述中。我们将看到,上面提到的革新本身无一是与马克思的(甚至黑格尔的)辩证逻辑背道而驰的。

  但是,在苏联马克思主义中,在基本的辩证法概念丝毫也没有被修正或反驳的同时,辩证法本身的职能却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它从一种批判的思维方式变成了一种带有僵化的固定规则和条例的普遍的“世界观”与方法论,这种转变比任何修正都更彻底地破坏了辩证法。这种变化与马克思主义本身从理论变为意识形态相适应;辩证法被赋予了官方的思想和交流的魔法的性质。当马克思的理论不再作为革命意识和实践的研究方法,而进入既成的统治制度的上层建筑时,辩证思维的运动就被编纂为一种哲学体系。辩证法与形式逻辑之间的关系越是成为难题,辩证法本身就越是变成了形式逻辑。苏联马克思主义要在辩证法和逻辑方面产生一部合适的“教科书”困难重重,这不仅仅有政治性的原因,而且正是辩证法的本质反对这类编纂。这对于唯心主义的和唯物主义的辩证法都是如此,因为黑格尔和马克思都没有把辩证法发展为一种一般的方法论图式。这种图式化的第一步,是恩格斯在他的《自然辩证法》(Dialectics of Nature)(他在世时没有出版)中走出的,他的札记为苏联马克思主义的编纂提供了骨架。

  马克思精心制作的辩证法,是作为领悟内在对抗性的社会的一种概念性工具。把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固定不变的概念分解为矛盾的组成部分,是为了“反映”历史的实际结构和运动;辩证法是要在理论上再现现实的本质。为了恰当地再现它,为了提供一种合适的历史理论,传统的范畴必须重新加以规定,因为它们隐藏了而不是暴露了发生过的东西。然而,思想结构和现实结构之间的辩证关系,不只是反映与相符。如果黑格尔坚持越过思想与其对象之间明确建立起来的差别,如果他谈到现实中的“矛盾”(一个“逻辑”的术语),谈到概念的运动,量“转变”为质,那么他实际上不仅规定了相符,而且规定了思想与其对象之间特定的“同一”——他使一个与另一个同化。有人注意到黑格尔混淆了本质上不同的两个领域。但是可以说,这种批评家的智慧并未超出黑格尔的智力和眼光。按照黑格尔的观点,思想与其对象之间的传统差别是“抽象的”,并且歪曲了真实的关系。思想与其对象有一种共同的特性,它本身是“真实的”,构成了思想和它的对象的实质。这种共同的特性就是一切存在即理性的内在结构和目的。在黑格尔看来,正是依据这种结构,主观的和客观的存在的一切方式,都是在愈益自觉的形式中自我实现的方式——在历史中是从无机自然的“盲目”过程到人的自由实现。理性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它是一切存在的逻各斯。就实现是发生于规定存在的各种方式和条件的矛盾的发展和解决而言,它是辩证的。存在本质上是一个“领悟”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一个客体在其实存的种种条件和关系之中并与之相对立而形成自身,从而实现其存在。借助于这个过程,实存成为领悟的,客体成为“主观的”,而领悟即“概念”(begriff)则成为存在的本质的“现实”。自我意识的思维只是一切存在所共有的一种实存的最高方式,而思想的运动只是一切存在运动的最高、最普遍的方式。黑格尔论及一个概念转向另一个概念,意即一个概念通过思考揭露起初似乎是与这个概念相异甚至相对立的内容。在此发生的事情不是在思想过程中,即一个概念被另一个更适合于现实的概念所代替,而是同一个概念展开它自身的内容——它是包含在概念中的属于现实的动力。现实有(或者宁可说“就是”)它自身的逻各斯,而逻辑即是本体论。在这种带有含糊其辞的外在表述后面的,正是自古希腊以来构成西方哲学的思想,即把逻各斯看做存在的本质,它反过来规定“定义”的逻辑结构,并使得“逻辑”成为发现和交流的一种工具。不管把逻各斯翻译为“理性”可能是怎样的不合适,但它阐明了这一思想的决定性的含义,即宇宙的秩序(自然和社会、物理现象和历史)同时是一种逻辑的和本体论的,一种正在领悟和已被领悟了的(begreifende andbegriffene)秩序。因此,认识的关系具有构成现实的意义,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然而,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不是一个事实,不是一个既定的条件,而是在与相反的、否定性条件的斗争中达到的。一旦这种斗争成为实存的自我意识的方式,也就是出现在人的存在中,辩证的过程便成为历史的过程——理论与实践就合一了。这种斗争在一种“世界的状态”中得到完成,在那里,冲突在主体与客体、个别与普遍的透明的和谐中解决了。这是哲学和现实的内在的逻辑。因此,辩证法的逻辑可以叫做一种自由的逻辑,或者,更确切些,毋宁说是一种解放的逻辑,因为这一过程属于一个相异的世界,只是通过粉碎和超越与它的实现相“矛盾”的条件,这个世界的“实体”才可以变成“主体”(《精神现象学》<【i>Phenomenology of the Spirit】阐明了黑格尔哲学的这一命题)。然而,黑格尔的辩证法超越了历史过程本身,并使之成为形而上学体系的一部分,这个体系中最终的自由只是理念的自由。

  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颠倒”,仍然用于历史的领域。历史过程背后的推动力量不是单纯的冲突,而是矛盾,因为它们作为异化的历史,构成的正是历史的逻各斯。因此,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资本主义社会(的逻各斯)表明它反对自身:它的经济职能通常只有通过周期性的危机来实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支撑着匮乏与苦役;财富的增加使贫穷永久存在;进步就是人性的丧失。具体地说,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要求表明的,正是自由的工资契约和公平的等价交换,产生了剥削和不平等;正是资本主义的自由、平等和正义的实现使它们转向自己的反面。[2]这种制度的合理性是自相矛盾的:正是支配它的规律把它引向毁灭。正如在黑格尔的概念中,解放的过程不是作为加于现实之上的一种外在的图式,而是作为它的客观动因而出现,这种客观动因是自由“主体”的实现,这个主体现在发现了它的历史形式和任务——也就是无产阶级的历史形式和任务。加之,马克思的辩证法,作为一种政治—历史的过程,也是一个认识的过程:无产阶级的真正意识(阶级意识)乃是解放的客观动因中的一个构成的因素。

  关于辩证法结构的上述简要评注,可以说明它在苏联马克思主义中所经历的命运。辩证法的逻各斯不再是解放的逻各斯——既不是在黑格尔的本体论的意义上,也不是在马克思的历史的意义上。一旦辩证法不再注视阶级社会的矛盾,而扩展于它们之外,这一命运就不可避免了。随着马克思的学说被转变为一种一般的科学的“世界观”,辩证法也就成了一种抽象的“认识的理论”。虽然它从属于无产阶级和共产党[3],但其间的联系就不再是十分清楚的了。我们说,马克思的学说或许可以称为一种“世界观”,但它的世界乃是“史前史”,即阶级社会,具体说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世界。马克思的学说分析和批判了这个世界的一切表现、它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没有什么马克思的学说对于后资本主义社会——不论它们是不是社会主义的——可以有意义地称作一种“世界观”。不存在什么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学说,因为支配前社会主义历史的对抗的辩证法规律,不适用于自由人类的历史,而且理论也不能预先规定自由的规律。马克思的学说也没有在资本主义社会可论证的趋势之外作出任何预言。马克思学说本质上的历史特征排除了非历史的概括。虽然恩格斯把辩证法定义为“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4]。但他注意到了自然和社会,是“历史发展的这两个方面”,而辩证法的规律是从它们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5]在这种抽象中,它们能以一系列的一般设想,将范畴和结论表述出来,但这种一般的图式立即取消了它自身,因为它的范畴只是在历史的积淀中才有生命力。

  因此,要试图表现辩证法“本身”,苏联马克思主义所能做的,只是从对“经典”的具体的辩证分析中提取某些原理,图解这些原理,并使它们与“非辩证的”思想相对照。这些原理就是斯大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Dialectical and Historical Materialism)中列举的,它们也只不过是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Dialectics of Nature)中的命题所作的释义。[6]按照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来说,它们既不真也不假——它们是空壳。黑格尔能够借助普遍性,把辩证法的原理展开为一门“逻辑科学”,这是因为对他来说,存在的结构和运动就是“概念”的结构和运动,并且在绝对理念中达到它的真理;然而,反对黑格尔用理念来解释存在的马克思的学说,却不再能够把辩证法作为逻辑加以展开,因为马克思认为辩证法的逻各斯乃是历史的现实,它的普遍性就是历史的普遍性。

  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不是适用于自然的问题,在这里至少必须提到,因为强调自然辩证法,是苏联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显著特征——与马克思甚至与列宁相比较。如果马克思的辩证法在它的概念结构上是一种历史现实的辩证法,那么,它包括自然,是就自然本身是历史现实的一部分而言(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作用【stoffwechsel】、对自然的支配与开发、自然作为意识形态等等)。但是,正是由于自然是从这些历史关系中抽象出来进行研究,如在自然科学中那样,所以使它显得处于辩证法的领域之外。辩证法的概念在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中,与经济、社会历史著作中的辩证法概念确切的具体性相比较,表现为单纯的类比、象征和附加于内容之上的特点——特别显得空泛或平庸,这不是偶然的。而在苏联马克思主义对辩证法的讲解中,《自然辩证法》却已经成为经常被引证的权威资料。这也是必不可免的,因为如果“辩证法支配一切”[7],如果它是“物质世界和认识的一般规律”[8]的科学,从而它是唯一正确的“科学的世界观”,那么辩证法的概念就必须首先在一切科学中最具科学性方面即自然的科学方面得到证实。结果历史的重要性就降低了。

  苏联马克思主义把辩证法实体化为一种普遍的科学的世界观,必须把马克思主义学说分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后者是前者的“推广”和“应用”于“研究社会历史”[9]。这种分法对于马克思必定是没有意义的,对他来说,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含义相同。在苏联马克思主义中,历史唯物主义成为马克思主义的一般科学和哲学体系的一个特殊分支,马克思主义被编纂为一种意识形态,由党的官方来解释,为政策和实践作论证。历史,在马克思的学说中,是辩证法的决定的和证实的领域,而在苏联马克思主义中,则是一个历史和超历史的规律表现自身的特殊领域。超历史的规律被安排成为了一个命题的体系,在历史和自然中呈现为最终的决定力量。辩证的过程于是不再在严格的意义上解释为一种历史的过程——宁可说是历史被具体化为一种第二自然。苏联的发展因而获得客观自然规律的尊严,据说这种发展被客观自然规律支配,而且如果被正确了解并纳入意识,自然规律将最后矫正一切错误,并导致最后战胜反对力量。

  但是,在辩证法规律的客观的、决定论的特征被如此强化的同时,苏联马克思主义实际上却表现为蔑视决定论,而实践唯意志论。从强调决定论到强调唯意志论的转移,似乎是列宁主义的一个特征,而在斯大林主义中达到顶点。像是从列宁的“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和他的集中的权威党的概念,笔直地引向了斯大林的个人独裁——在这条道路上,“科学的决定论”让位于(如果不是在意识形态方面,也是在实践方面)依据政治的甚至个人的目标和利益的变换所作的决议。主观的因素压倒了客观的因素和规律。但是,更仔细的分析表明,把决定论和唯意志论抽象地对立起来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它们的相互关系较为复杂,需要通过讨论,才能使反映在苏联马克思主义中的社会历史的变化清楚地显示出来。

  在马克思的理论中,一开始就出现两个因素,它们的相对分量取决于马克思主义起作用所处的历史条件。[10]在尖锐的阶级斗争时期,当革命“提上议事日程”,当一个成熟的、有阶级自觉的无产阶级正采取政治行动时,马克思主义就显得有点儿不只是客观因素的自觉表现。就客观因素“靠自己”倾向于革命而言,就资本主义结构被经济危机和政治剧变所动摇而言,马克思主义能够主要地用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协调来解释形势。马克思主义政党和它们的领袖以及国际组织的职能是去了解和解释政治力量的客观态势,并且相应地去指导无产阶级的行动。这种职能是一种主观因素:它本身就是认识和意志,它诉诸的是认识和意志。然而,作为一种主观因素,它只是客观因素的系统阐述,它指导政治行动,并成为客观因素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和方面。相反,如果革命潜力被削弱、同化或者失败了,那么认识和意志的因素就不体现在客观形势中。于是,无产阶级的意识与行动主要由资本主义的“盲目规律”所决定,而不是突破了这种决定论。因此,党,或者毋宁说党的领袖,就好像是无产阶级“真实”利益的历史贮藏所,并且高居于无产阶级之上,他们通过宣言和法令开展工作,而无产阶级则成为这些决议的对象。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被撕开了——在现实中;在理论上,这种发展则表现为唯意志论与决定论之间的紧张与对峙。

  人们已经经常注意到,马克思的学说在1848年后经历了一种重大的变化。早期著作(在这些著作中,社会主义是用人的渴望与潜能来定义的)中的哲学人道主义,让位于一种“由无情的客观规律支配的科学社会主义”[11]。这种转变反映了无产阶级的实际情况。马克思学说中的决定论因素跟阶级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结构有关。因为在这种社会里,人们是服从于作为“在个人背后”起作用的无情的规律的尚未驾驭的力量。1848年革命的失败和接着而来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巩固,再次显示了这些规律的“效力”。对于这些规律,无产阶级的大部分也是服从的。马克思的学说那时日益强调辩证法对于社会主义的科学性,就是反映了这种扩展了的决定论,与此同时,“唯意志论”的因素也进入了个别历史力量或动因之中,即进入了领袖的头脑之中。“真正的”意识是那种没有屈从于“虚假的”决定论的意识。但是,不管领袖的意识与无产阶级的意识之间的差距有多大,领袖,在其理论与实践中,都必须保持或重建无产阶级的“直接”利益与“真实”利益之间的可论证的联系。在第一国际时期,高度集中的领导与仍然是其决定性基础的无产阶级之间,就是这样一种关系。那时候,领导的观念、目标和态度,与无产阶级相去很远,肯定不会被无产阶级的绝大多数分担,甚至不会被他们理解。但是,第一国际的开幕词(Inaugural Address)对巴黎公社的分析,以及领导者之间的通信仍然足以证明,无产阶级的实际态度和行动决定了领导者的理论和策略。

  因此,当工业无产阶级更广大的阶层被安置在资本主义制度中,并且分享它的利益时,支配着这一制度的“自然规律”也像是要吞噬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否定一样。修正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肯定了这一过程。辩证法被丢弃了。

  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决定论相比,爱德华·伯恩施坦的理论包含着一种严格得多的决定论。主观因素的客观化是以牺牲它的革命内容和意图为代价的:无产阶级——连同整个社会——在客观规律的支配下向着社会主义运动,领导者也在同样的规律支配下发挥作用。上面我们已经试图指出,列宁主义试想通过建立凌驾于无产阶级之上的集中化的革命党的权威,来恢复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之间的真实关系。而且,唯意志论成分的加强,伴随着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决定论性质的加强: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Materialism and Empirio-criticism)用一种原始的自然主义的实在论代替了辩证的真理概念,这种实在论在苏联马克思主义中成了经典。然而,在列宁主义那里,这两种因素仍然是密切相关的:在革命时期,十分明显的是,列宁把他的策略成功地建立在工人和农民的现实的阶级利益和渴望的基础上。同时,辩证法恢复了活力,为列宁对历史形势的指导性分析提供了理论工具。自1923年以后,领导者的决定则日益与无产阶级的利益相分离。领导者不再以作为革命动因的无产阶级为前提,而成了强加于无产阶级和其他下层民众之上的东西。成为斯大林主义领导的特征的权威的唯意志论,乃是对客观的决定因素、对资本主义国家中革命可能性的减少作出的反应。当领导者的意志从上面对无产阶级起作用时,由领导者宣布或认可的理论就采取了强硬的决定论的形式。辩证法被僵化成一种普遍的体系,其中历史过程表现为一种“自然”过程,客观规律凌驾于个人之上,既支配资本主义社会,又支配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的命运揭示了苏联社会的历史本质:它不是资本主义的否定,而是在一个决定性的方面,就是说,在生产的控制与“直接生产者”相分离条件下生产力的工业的发展方面,带有资本主义的职能。苏联的理论在此表达了它的意识形态所否认的东西,即布尔什维克革命“还不”需要一次社会主义革命,“最初阶段”还不是社会主义。但是,在苏联社会因此而带有资本主义的职能的同时,它执行这种职能却有一种经济基础——全部国有化,它超出了现有结构而导致了一种本质上不同的发展趋向(关于这一趋向,我们随后再来弄清)。现在,我们来简要地举例说明辩证法的僵化,以及可能显示未来的趋势之处。

  有代表性的教科书关于辩证法的阐释,集中在辩证过程的决定论性质上。比如,在罗森塔尔(Rozental)的《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方法》(Marksistskii Dialekticheskii Metod)中,资本主义的发展、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以及随后苏联社会经过不同阶段的发展,都被说成是一种客观力量体系的展开,而这一体系在其他情况下本来是不能展开的。诚然,他们一贯着力强调共产党及其领导者的指导作用,强调苏联人民的爱国的英雄主义,但人们的行动及其成功,只有通过他们对辩证法的无情规律的认识和服从才是可能的。主观的因素与其是表现为客观辩证法的组成因素和阶段,毋宁是客观辩证法的单纯的容器、接收器,或执行者。这种观念在斯大林主义时期及其以后,保持了它的强制性。党和党的领导者是解释辩证法的唯一权威,但这种独立性又是受限制的,因为领导者们自己也要服从他们所解释和贯彻的客观规律。

  “社会主义社会意识形态的特殊作用,是由本质上不同于以前【社会】组织的发展性质的这个社会的发展性质所决定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发展的规律也是客观的,独立于人类的意识和意志而起作用的,但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党、国家和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具有以往历史所未知的机会,去理解这些规律,在它们的活动中自觉地运用这些规律,而且同样去促进社会发展的进程。”[12]

  苏联马克思主义对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之间关系的解释,把辩证的过程改变成了一种机械论的东西。这一点在必然与自由的关系的讨论中显得特别清楚。在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中,这是一个关键问题,而且我们已经看到,在社会主义本身的观念中,这也是一个关键问题。苏联马克思主义把自由定义为“认识了的必然”[13]。这个公式是遵循恩格斯对黑格尔的定义的转述,但按照黑格尔的定义,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14]。在黑格尔看来,自由还不单纯是“洞察”了的必然,而且是领悟(begriffene)了的必然,它蕴涵着现实条件的一种变化。单是“洞察”不能把必然变为自由;黑格尔的“领悟了的”必然“不单纯是抽象的否定性的自由,而是具体的、肯定性的自由”——惟其如此才是必然的“真理”。从必然向自由的过渡,乃是进入“存在”的一个根本不同的范围,黑格尔称它为一切辩证的过渡中“最艰难的”过渡。[15]

  苏联马克思主义极度轻视这种过渡,在意识形态和现实中,使自由同化于必然。这种同化,表现在苏联马克思主义对辩证的变化的解释上,即对阶级社会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的发展的解释上。按照马克思的学说,这种发展是:(a)突变(阶级社会展开着的矛盾,只有通过爆发才能解决),(b)作为突变的发展是前进性的(通过革命而发动的阶段是文明的更高阶段)。但是,这两方面的成分本身既是主观的因素也是客观的因素。“爆发”不是自动的,而是以革命阶级的行动和意识为前提的;进步只是意味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且继续包括剥削与奴役,直到无产阶级成为历史的动因。[16]

  苏联马克思主义把对抗性和非对抗性矛盾(“冲突”和“矛盾”)的区分引入上述概念 [17]:前者是不可调和的,只有通过一种灾变性的爆发才能解决,后者通过政治控制而得到逐步解决;前者是阶级社会的特征,后者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特征。苏联马克思主义宣称,由于苏维埃国家的建立,在苏联,爆发性的变为渐进性的辩证过渡就成为可能的了。与此相一致,而且是遵循1938年斯大林作出的榜样,“否定之否定的规律”就从辩证法基本规律的表述中消失了。十分明显,苏联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概念,最适合于为现存国家意识形态的稳定性服务:它给这个国家指定了解决“非对抗性矛盾”的历史任务,并且预先从理论上排除了走向共产主义道路的另一次革命的必要性。然而,应当指出,苏联马克思主义的修正,在理论上与马克思的概念是一致的。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从量转变为质的“突变”的性质,属于未被控制的社会—经济力量的盲目作用;由于社会主义建立,这些力量是在整个社会的合理控制之下的,这个社会能自觉地调整它与自然、与自身矛盾的斗争。而且,在黑格尔的体系中,已规定了从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过渡的方式变化:一旦自由的和自我的意识的合理性层次达到了(“自在自为的存在”),这种合理性也就在这个层次上支配着进一步的转变。同样的,马克思把“否定之否定”的概念具体地应用于资本主义的发展。正是“资本主义生产”以一种“自然规律”的必然性,产生了它自身的否定:社会主义就是这种“否定的否定”[18]。辩证的方法并不规定这种概念的图式般的重复,黑格尔也明确告诫过,防止对“三段式”作形式主义的解释和应用。[19] 所以说,苏联马克思主义的“修正”乃是“正统的”。因为苏联的马克思主义者们坚决主张苏联社会是一个社会主义社会,所以他们一贯赋予它相应的辩证的特征。这里所包含的,与其说是对辩证法的修正,不如说是对一个非社会主义社会作出社会主义的要求。辩证法本身则被用来证实这种要求。

  所有这些都似乎更加有力地说明,苏联马克思主义对待辩证法的处理,只是为了维护和论证已经建立的政权,而对于辩证法的所有那些预示超出这个政权之外的社会历史的向前进展,也就是向着质上不同的社会主义的更高阶段进展的因素,它是加以排除和极度轻视的。换句话说,苏联马克思主义要从有利于现行事态出发来表述辩证法的“吸引力”——意识形态要追随现实中社会主义的吸引力。

  但是,情况是更为复杂的。我们在开头就已指出,苏联的意识形态和现实所处的态势,乃是该政权若不削弱其自身的基础便无法控制的。我们已经提出,国际发展趋势迫使苏维埃政权致力于开辟社会主义的“第二阶段”——一种也会有利于改变“上层建筑”的倾向。与意识形态同化于现实相一致,这种倾向不仅是显而易见的,而且或许是在意识形态中可预见到的。苏联马克思主义对辩证法处理的新近发展,似乎确证了这种设想。甚至还在斯大林主义的后期,意识形态就好像在准备把政权表现得更具灵活性,使之“正常化”,使苏联社会走向长期的经济和政治上的“共处”,这乃是苏维埃制度内部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苏联马克思主义对于辩证法的讨论,像是打算要把意识形态调整到适应这样的新时期。

  我们已经提到,斯大林反复强调过上层建筑在发展它的基础方面的“能动”作用,这不仅仅是对国家的现行形式和阶段从意识形态上加以论证和稳定,而且是为了着手与生产力的增长相一致的变化所作出的国家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承诺。为此,斯大林在1950年的论述便接近于他在1952年发表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Economic Problems of Socialism in the USSR[20],它强调在苏联,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可以在国家指导下“逐步”得到解决。同样,1950—1951年关于逻辑和辩证法的讨论,看来与其说是反对可能的变化而对现状的一种思想的维护,一种对历史进步的警戒,不如说是为预期变化所作的一种准备。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关系问题的讨论,是始终与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中的见解相联系的。[21]在那里斯大林指出,谈论语言的“阶级性”和设想特殊的“社会主义的”语言,是“非马克思主义的”、不正确的。他主张语言和上层建筑有“原则上的不同”,因为它不随着基础的变化而变化,而是超越这样或那样的基础而持久地存在;它不是某些阶级所创造并“服务”于某些阶级的,而是由整个社会经过世世代代的努力所创造,并长期服务于整个社会的。由于同样的理由,苏联马克思主义宣布,把形式逻辑看做“有阶级性”的,或者设想一种与苏联社会的新基础相适应的特殊的“苏维埃逻辑”,都是不正确的。[22]关于逻辑问题讨论结果的报告,作了如下总结:

  思维的逻辑形式和规律不是建立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形式逻辑是关于正确思维的初级规律和形式的科学……不存在什么两种逻辑:一种旧的形而上学的逻辑和一种新的、辩证的逻辑……只有一种形式逻辑,它是普遍有效的。[23]

  辩证逻辑并不否定、取消或反驳形式逻辑的有效性;前者属于认识的不同方面,它与后者的关系有如高等数学与初等数学的关系。

  这里我们暂不关注逻辑问题讨论的过程和结论。[24]有意义的是,这种变化倾向是在左派的“马尔主义偏离”之后,预告着向正统马克思的回复。按照马克思的学说,语言和逻辑本身都不属于上层建筑,相反,它们属于基本社会关系自身的前提:作为交往和认识的工具,对于建立和支撑这些关系来说,它们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语言和思维的某些特定表现才是上层建筑,比如在艺术、哲学、宗教中的表现。遵循马克思的概念,苏联的讨论把逻辑本身与逻辑科学区别开来。后者的某些方面作为对逻辑的一种特殊解释,应当归入意识形态的领域。[25]不论是黑格尔还是马克思的辩证法,都没有否认形式逻辑的有效性;相反,他们是在揭示“常识”和“科学”的必然抽象性的辩证概念中,通过展开其形式逻辑的内容而维护和证实它的真理性。

  与这种辩证法的传统相比较,“马尔主义的”[26]语言学与逻辑学(把二者的阶级性强调到极点),确实表现为一种严重的“左”倾,一种共产主义在不成熟时代的“幼稚病”。它似乎是斯大林主义的一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一种意识形态的副产品。通过恐怖而把克服国家在技术和工业上落后的激烈斗争,强加于大量消极甚至有敌对情绪的民众,使这种斗争在苏联人独特而优越的各种理论中找到了它的意识形态的补偿,这些理论则是从它所“拥有”的作为唯一正确和进步的“世界观”的马克思主义中引申出来的。但是,马克思的学说本质上是国际性的。在它的框架内,民族主义只是作为历史过程的一个阶段来说才是进步的,而且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这一阶段乃是一个已经被先进的西方世界超越了的阶段。苏联马克思主义从来没有成功地调和它自身的民族主义与马克思的国际主义之间的矛盾,不论在它的战略上还是意识形态上,都是如此,这一点是由“资产阶级的世界主义”和真正的国际主义、沙文主义和“苏联爱国主义”之间的艰难区别证明了的。而且,对一种特殊的苏维埃的精神、逻辑、语言等的强调,势必损害为达到最终革命目标而要求的国际团结与和平共处,这种团结与共处是不能由一国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学说所完全抛弃的。在对马克思理论的“巫术”般的利用中,“马尔主义”的种种理论也许发挥了一种有用的职能,但随着苏联社会的技术和工业的进步,随着苏维埃国家政治和战略力量的日益增长,它们便与更基本的目标发生了冲突。当苏联政策开始转向过渡到“第二阶段”时,马尔主义的学说就不得不让位于更具普遍性、“正常性”和国际主义的概念。他们根本不是为了已达到的发展水平的稳定要指明辩证法的“制动作用”,才重申语言与逻辑的共同的人类的职能和内容。看来这一重申的目的在于,使意识形态与向“下一个更高阶段”,即社会主义的第二阶段推进相一致,与包含在这一过渡中的东—西方关系“正常化”的政策相一致。



注释

[1] 参见A. Philipov,Logic and Dialectic in the Soviet Union(New York,Research Program on the USSR,1952),pp. 37 f。

[2] Capital,I,Chap. 4,conclusion.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199~20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 参见关于逻辑问题讨论结果的报道,in Voprosy Filosofii,1951,No. 6,pp. 143-149。

[4] “Anti-Dühring,”in A Handbook of Marxism,ed. by E. Burns(New York,International Publishers,1935),p. 266.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0卷,15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5] Dialectics of Nature,trans. by Clemens Dutt(New York,International Publishers,1940),p. 26.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0卷,40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6] Ibid. ,p. 26.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0卷,40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对“否定之否定”的省略,see below,pp. 153f。

[7] K. S. Bakradze,“K voprosu o sootnoshenii logiki i dialektiki,”Voprosy Filosofü,1950,No. 2,p. 200.

[8] V. S. Molodtsov,“Ob oshibkakh v ponimanii predmeta dialekticheskogo materializma,”Voprosy Filosofii,1956,No. 1,p. 188.

[9] Stalin,“Dialectical and Historical Materialism,”in History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the Soviet Union(New York,International Publishers,1939),p. 105. 参见《斯大林选集》,下卷,42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0] For the following see above,pp. 17 f.

[11] See Leonard Krieger,“Marx and Engels as Historians,”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XIV,No. 3(June,1953),396 ff.

[12] M. T. Iovehuk,“Rol’ sotsialisticheskoi ideologii v bor’be s perezhitkami kapitalizma,”Voprosy Filosofii,1955,No. 1,p. 4(着重号为作者所加)。强调苏维埃国家对历史过程的客观规律的服从,是斯大林最后文章中的基本论点之一;see above,p. 121。

[13] For example,M. D. Kammari,“O novom vydaiushchemsia vklade I. V. Stalina v marksistsko-leninskuiu filosofiiu,”Voprosy Filosofii,1952,No. 6,p. 32.

[14] “Anti-Dühring,”in Handbook of Marxism,pp. 255f.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0卷,12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15] Encyclopä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schaften im Grundrisse,I,par. 158 and 159;Science of Logic,Book Ⅱ,Sect. 3,Chap. 3,C.

[16] 例如见1843年9月马克思致卢格的信,in“Deutsch-Franzö-sische Jahrbücher I,”in Marx and Engels,Historisch-Kritische Gesamtausgabe,ed. by D. Rjazonov(Frankfurt,Marx-Engels Archiv Verlagsgesellschaft,1927),Div,I,I,Pt. 1,575;and Marx and Engels,The German Ideology(New York,International Publishers,1939),p. 7.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2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7] 例如例如见M. M. Rozental,Marksistskii dialekticheskii metod(Moscow,Gospolitizdat, 1951),passim;S. P. Dudel,“K voprosy o edinstve i bor’be protivepolonovsti:kakvnutrennem soderzhanii pro-tsessa razvitia,”in Voprosy Dialekticheskogo Materializma(Moscow,Akademia Nauk SSSR,1951)pp. 73 ff。苏联马克思主义关于辩证矛盾的学说,最后形成于日丹诺夫在1947年6月批评亚历山大诺夫的报告之后,载于Bol’shevik,1947,No. 16(August 30),pp. 7-23。

[18] Capital,I,Chap. 24.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83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9] Science of Logic,Book Ⅲ,Sect. 3,Chap. 3.

[20] In Current Soviet Policies,ed. by Leo Gruliow(New York,F. A. Praeger,1953),pp. 1-20. 参见《斯大林选集》,下卷,542~5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1] See Stalin,Marksizm i voprosy iazykoznaniia(Marxism and Linguistic Problems)(Moscow,Gospolitizdat,1950),参见《斯大林选集》,下卷,504、51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2] V. I. Cherkesov,“O logike i marksistskoi dialektik,”Voprosy Filosofii,1950,No. 2,p. 211.

[23] Voprosy Filosofii,1951,No. 6,pp. 145,146.

[24] 它们被概括于Voprosy Filosofii,1951,No. 6,pp. 143-149,又见Gustav Wetter,Der Dialektische Materialismus(Freiburg,Herder,1952),pp. 544 ff。至于后斯大林的发展,见George L. Kline,“Recent Soviet Philosophy,”载美国政治科学学会的Annals,CCCⅢspan>(January,1956),126-138。<。

[25] I. I. Osmakov,“O zakone myshleniia i o nauke logiki,”Voprosy Filosofii,span>1950,No. 3,pp. 318 ff.

[26] 这里讨论的只是对马尔学说的斯大林主义的评价,而不是这些学说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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