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苏联马克思主义中,在基本的辩证法概念丝毫也没有被修正或反驳的同时,辩证法本身的职能却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它从一种批判的思维方式变成了一种带有僵化的固定规则和条例的普遍的“世界观”与方法论,这种转变比任何修正都更彻底地破坏了辩证法。这种变化与马克思主义本身从理论变为意识形态相适应;辩证法被赋予了官方的思想和交流的魔法的性质。当马克思的理论不再作为革命意识和实践的研究方法,而进入既成的统治制度的上层建筑时,辩证思维的运动就被编纂为一种哲学体系。辩证法与形式逻辑之间的关系越是成为难题,辩证法本身就越是变成了形式逻辑。苏联马克思主义要在辩证法和逻辑方面产生一部合适的“教科书”困难重重,这不仅仅有政治性的原因,而且正是辩证法的本质反对这类编纂。这对于唯心主义的和唯物主义的辩证法都是如此,因为黑格尔和马克思都没有把辩证法发展为一种一般的方法论图式。这种图式化的第一步,是恩格斯在他的《自然辩证法》(Dialectics of Nature)(他在世时没有出版)中走出的,他的札记为苏联马克思主义的编纂提供了骨架。
马克思精心制作的辩证法,是作为领悟内在对抗性的社会的一种概念性工具。把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固定不变的概念分解为矛盾的组成部分,是为了“反映”历史的实际结构和运动;辩证法是要在理论上再现现实的本质。为了恰当地再现它,为了提供一种合适的历史理论,传统的范畴必须重新加以规定,因为它们隐藏了而不是暴露了发生过的东西。然而,思想结构和现实结构之间的辩证关系,不只是反映与相符。如果黑格尔坚持越过思想与其对象之间明确建立起来的差别,如果他谈到现实中的“矛盾”(一个“逻辑”的术语),谈到概念的运动,量“转变”为质,那么他实际上不仅规定了相符,而且规定了思想与其对象之间特定的“同一”——他使一个与另一个同化。有人注意到黑格尔混淆了本质上不同的两个领域。但是可以说,这种批评家的智慧并未超出黑格尔的智力和眼光。按照黑格尔的观点,思想与其对象之间的传统差别是“抽象的”,并且歪曲了真实的关系。思想与其对象有一种共同的特性,它本身是“真实的”,构成了思想和它的对象的实质。这种共同的特性就是一切存在即理性的内在结构和目的。在黑格尔看来,正是依据这种结构,主观的和客观的存在的一切方式,都是在愈益自觉的形式中自我实现的方式——在历史中是从无机自然的“盲目”过程到人的自由实现。理性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它是一切存在的逻各斯。就实现是发生于规定存在的各种方式和条件的矛盾的发展和解决而言,它是辩证的。存在本质上是一个“领悟”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一个客体在其实存的种种条件和关系之中并与之相对立而形成自身,从而实现其存在。借助于这个过程,实存成为领悟的,客体成为“主观的”,而领悟即“概念”(begriff)则成为存在的本质的“现实”。自我意识的思维只是一切存在所共有的一种实存的最高方式,而思想的运动只是一切存在运动的最高、最普遍的方式。黑格尔论及一个概念转向另一个概念,意即一个概念通过思考揭露起初似乎是与这个概念相异甚至相对立的内容。在此发生的事情不是在思想过程中,即一个概念被另一个更适合于现实的概念所代替,而是同一个概念展开它自身的内容——它是包含在概念中的属于现实的动力。现实有(或者宁可说“就是”)它自身的逻各斯,而逻辑即是本体论。在这种带有含糊其辞的外在表述后面的,正是自古希腊以来构成西方哲学的思想,即把逻各斯看做存在的本质,它反过来规定“定义”的逻辑结构,并使得“逻辑”成为发现和交流的一种工具。不管把逻各斯翻译为“理性”可能是怎样的不合适,但它阐明了这一思想的决定性的含义,即宇宙的秩序(自然和社会、物理现象和历史)同时是一种逻辑的和本体论的,一种正在领悟和已被领悟了的(begreifende andbegriffene)秩序。因此,认识的关系具有构成现实的意义,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然而,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不是一个事实,不是一个既定的条件,而是在与相反的、否定性条件的斗争中达到的。一旦这种斗争成为实存的自我意识的方式,也就是出现在人的存在中,辩证的过程便成为历史的过程——理论与实践就合一了。这种斗争在一种“世界的状态”中得到完成,在那里,冲突在主体与客体、个别与普遍的透明的和谐中解决了。这是哲学和现实的内在的逻辑。因此,辩证法的逻辑可以叫做一种自由的逻辑,或者,更确切些,毋宁说是一种解放的逻辑,因为这一过程属于一个相异的世界,只是通过粉碎和超越与它的实现相“矛盾”的条件,这个世界的“实体”才可以变成“主体”(《精神现象学》<【i>Phenomenology of the Spirit】阐明了黑格尔哲学的这一命题)。然而,黑格尔的辩证法超越了历史过程本身,并使之成为形而上学体系的一部分,这个体系中最终的自由只是理念的自由。
因此,要试图表现辩证法“本身”,苏联马克思主义所能做的,只是从对“经典”的具体的辩证分析中提取某些原理,图解这些原理,并使它们与“非辩证的”思想相对照。这些原理就是斯大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Dialectical and Historical Materialism)中列举的,它们也只不过是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Dialectics of Nature)中的命题所作的释义。[6]按照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来说,它们既不真也不假——它们是空壳。黑格尔能够借助普遍性,把辩证法的原理展开为一门“逻辑科学”,这是因为对他来说,存在的结构和运动就是“概念”的结构和运动,并且在绝对理念中达到它的真理;然而,反对黑格尔用理念来解释存在的马克思的学说,却不再能够把辩证法作为逻辑加以展开,因为马克思认为辩证法的逻各斯乃是历史的现实,它的普遍性就是历史的普遍性。
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决定论相比,爱德华·伯恩施坦的理论包含着一种严格得多的决定论。主观因素的客观化是以牺牲它的革命内容和意图为代价的:无产阶级——连同整个社会——在客观规律的支配下向着社会主义运动,领导者也在同样的规律支配下发挥作用。上面我们已经试图指出,列宁主义试想通过建立凌驾于无产阶级之上的集中化的革命党的权威,来恢复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之间的真实关系。而且,唯意志论成分的加强,伴随着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决定论性质的加强: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Materialism and Empirio-criticism)用一种原始的自然主义的实在论代替了辩证的真理概念,这种实在论在苏联马克思主义中成了经典。然而,在列宁主义那里,这两种因素仍然是密切相关的:在革命时期,十分明显的是,列宁把他的策略成功地建立在工人和农民的现实的阶级利益和渴望的基础上。同时,辩证法恢复了活力,为列宁对历史形势的指导性分析提供了理论工具。自1923年以后,领导者的决定则日益与无产阶级的利益相分离。领导者不再以作为革命动因的无产阶级为前提,而成了强加于无产阶级和其他下层民众之上的东西。成为斯大林主义领导的特征的权威的唯意志论,乃是对客观的决定因素、对资本主义国家中革命可能性的减少作出的反应。当领导者的意志从上面对无产阶级起作用时,由领导者宣布或认可的理论就采取了强硬的决定论的形式。辩证法被僵化成一种普遍的体系,其中历史过程表现为一种“自然”过程,客观规律凌驾于个人之上,既支配资本主义社会,又支配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的命运揭示了苏联社会的历史本质:它不是资本主义的否定,而是在一个决定性的方面,就是说,在生产的控制与“直接生产者”相分离条件下生产力的工业的发展方面,带有资本主义的职能。苏联的理论在此表达了它的意识形态所否认的东西,即布尔什维克革命“还不”需要一次社会主义革命,“最初阶段”还不是社会主义。但是,在苏联社会因此而带有资本主义的职能的同时,它执行这种职能却有一种经济基础——全部国有化,它超出了现有结构而导致了一种本质上不同的发展趋向(关于这一趋向,我们随后再来弄清)。现在,我们来简要地举例说明辩证法的僵化,以及可能显示未来的趋势之处。
我们已经提到,斯大林反复强调过上层建筑在发展它的基础方面的“能动”作用,这不仅仅是对国家的现行形式和阶段从意识形态上加以论证和稳定,而且是为了着手与生产力的增长相一致的变化所作出的国家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承诺。为此,斯大林在1950年的论述便接近于他在1952年发表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Economic Problems of Socialism in the USSR)[20],它强调在苏联,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可以在国家指导下“逐步”得到解决。同样,1950—1951年关于逻辑和辩证法的讨论,看来与其说是反对可能的变化而对现状的一种思想的维护,一种对历史进步的警戒,不如说是为预期变化所作的一种准备。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关系问题的讨论,是始终与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中的见解相联系的。[21]在那里斯大林指出,谈论语言的“阶级性”和设想特殊的“社会主义的”语言,是“非马克思主义的”、不正确的。他主张语言和上层建筑有“原则上的不同”,因为它不随着基础的变化而变化,而是超越这样或那样的基础而持久地存在;它不是某些阶级所创造并“服务”于某些阶级的,而是由整个社会经过世世代代的努力所创造,并长期服务于整个社会的。由于同样的理由,苏联马克思主义宣布,把形式逻辑看做“有阶级性”的,或者设想一种与苏联社会的新基础相适应的特殊的“苏维埃逻辑”,都是不正确的。[22]关于逻辑问题讨论结果的报告,作了如下总结:
[7] K. S. Bakradze,“K voprosu o sootnoshenii logiki i dialektiki,”Voprosy Filosofü,1950,No. 2,p. 200.
[8] V. S. Molodtsov,“Ob oshibkakh v ponimanii predmeta dialekticheskogo materializma,”Voprosy Filosofii,1956,No. 1,p. 188.
[9] Stalin,“Dialectical and Historical Materialism,”in History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the Soviet Union(New York,International Publishers,1939),p. 105. 参见《斯大林选集》,下卷,42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1] See Leonard Krieger,“Marx and Engels as Historians,”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XIV,No. 3(June,1953),396 ff.
[12] M. T. Iovehuk,“Rol’ sotsialisticheskoi ideologii v bor’be s perezhitkami kapitalizma,”Voprosy Filosofii,1955,No. 1,p. 4(着重号为作者所加)。强调苏维埃国家对历史过程的客观规律的服从,是斯大林最后文章中的基本论点之一;see above,p. 121。
[13] For example,M. D. Kammari,“O novom vydaiushchemsia vklade I. V. Stalina v marksistsko-leninskuiu filosofiiu,”Voprosy Filosofii,1952,No. 6,p. 32.
[14] “Anti-Dühring,”in Handbook of Marxism,pp. 255f.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0卷,12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15]Encyclopä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schaften im Grundrisse,I,par. 158 and 159;Science of Logic,Book Ⅱ,Sect. 3,Chap. 3,C.
[16] 例如见1843年9月马克思致卢格的信,in“Deutsch-Franzö-sische Jahrbücher I,”in Marx and Engels,Historisch-Kritische Gesamtausgabe,ed. by D. Rjazonov(Frankfurt,Marx-Engels Archiv Verlagsgesellschaft,1927),Div,I,I,Pt. 1,575;and Marx and Engels,The German Ideology(New York,International Publishers,1939),p. 7.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2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7] 例如例如见M. M. Rozental,Marksistskii dialekticheskii metod(Moscow,Gospolitizdat, 1951),passim;S. P. Dudel,“K voprosy o edinstve i bor’be protivepolonovsti:kakvnutrennem soderzhanii pro-tsessa razvitia,”in Voprosy Dialekticheskogo Materializma(Moscow,Akademia Nauk SSSR,1951)pp. 73 ff。苏联马克思主义关于辩证矛盾的学说,最后形成于日丹诺夫在1947年6月批评亚历山大诺夫的报告之后,载于Bol’shevik,1947,No. 16(August 30),pp. 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