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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妇女生活之转变



  一般说来,世界上的一切民族现时要算以中国民族所遭遇的命运为最悲惨。而其中占半数的妇女所遭受的命运,更是悲惨中之最悲惨者。中国绝大多数的民众都处在几重压迫的奴隶状况之下,而妇女更是处于奴隶的奴隶地位。要想中国民族的奴隶地位得到最后的真正解放,只有占半数的妇女得到真正的解放后才有可能。当然,中国妇女解放的先决条件,乃是中国大多数民众首先脱离帝国主义及其统治阶级的羁绊。现在我们站在中国妇女解放的要求上应该研究各先进国家妇女解放斗争所已走的道路和经验,尤其已有的活生生的事实以为我们借鉴之资。故作者特将许多研究苏联妇女生活所得的材料及其教训介绍于我受多重压迫的妇女界之前,或者于我女界前途不无多少补益。
  人类社会的历史(指有记载可征的历史),如果从妇女的立场上看来,可以说一半是妇女被征服的历史,即是妇女在奴隶状况中的挣扎史。自从原始女氏族社会开始崩坏之后,妇女即逐渐沦为被压迫的地位。迄至原始氏族社会完全没落而转变为封建社会、私有财产、家族和统治阶级(封建地主)的国家模型确定时,妇女们完全失掉了经济上,政治上,以及社会上的一切权利和自由,而变成为一种特殊的「奴隶」了。从此妇女便失掉了任何财产的继承权和支配权,因此形成了极狭小的家族范围内之一个定命的「服务者」,她们唯一的责任只是:服侍丈夫,满足其性欲,养育子女和料理家庭的细务(如烧茶饭、作针线,及其他辅助工作而已)。她们生来就定命是一个「服从者」,「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而且她们的身体甚至生命权也完全操之于父与夫之手,父与夫随时有出卖和转嫁甚至处死之权。这还不是一种特殊的奴隶吗}这种奴隶,我们名之为「家族奴隶」。妇女们所处的这种特殊的奴隶地位,一切封建社会的国家都是大同小异的。
  自封建社会制度开始崩坏,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建立以后,确实给了一部份「家族奴隶」以很大的刺激,给了她以脱离「家族奴隶」地位初步的机会。许多妇女逐渐从乡村跟着丈夫跑到城市,从家庭跑到工厂以及其他的社会职业机关中去了。妇女逐渐接近生产接近社会了。但这不过是妇女们由「家族奴隶」变为「工资奴隶」,即由父与夫的隶属物变为厂主店主们的隶属物罢了。在根本上妇女们并未曾得到丝毫的解放。而且「工资奴隶」较之「家族奴隶」所受的痛苦往往有过之无不及。当妇女们在乡村时还能吸收自然的田园空气,在家庭内,虽然是隶属于人,没有任何权利和自由,但在肉体上的劳苦还不感受十分沉重,而一旦到了工厂中工作,情形就完全不同了。污秽的空气,长年累月的时间不间断的紧张劳动,甚至产前产后亦不能得到休息,同时自工厂归家之后,家庭的琐事(炊饭、洗衣、育儿等)并未曾丝毫减轻,这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给予一部份妇女们新的待遇。固然,遗产权有限制的继承和政治与教育权部份的享受,对妇女地位之一般的提高虽不无多少裨益,然而真正受益的不过是少数上层阶级的妇女而已。占绝大多数的妇女依然还是处在「家族奴隶」和「工资奴隶」的状态之下。一般说来,资本主义所高喊着的「自由」「平等」「博爱」等漂亮口号之对于妇女,亦犹之对男性劳动者一样,实际上不过是「出卖劳动自由」(即「剥削自由」)和再加上「卖淫自由」而已!
  「十月」以前的旧俄国,从经济上说来是资本主义的,从社会制度上说来,却充满了封建残余的铁网。而此种铁网对于妇女们的缠制更表现得明显。我们随处都可以看到俄国妇女在那时社会中的地位之卑下和被人轻视。「一只小鸡不是只禽,一个妇女不是一个人」;「要早饭打你的老婆,要中饭也如此作」;「养女不如养猪,养妻不如养驴」;像这样的谬语要多少就有多少,并旦在「十月」后还流行于农村中,由此使可以想象妇女在当时社会中所遭受的轻视是怎样的了。
  所以俄国的妇女在家庭中在社会上所受的待遇都是东方式的、宗法社会的,她们自幼至老都生活于男子权威之下,且习以为常。她们起初是父亲的女儿,一切都只能唯父亲之命是听,母亲的意见是无关轻重的。以后结了婚,她便成了丈夫的妻子,从她的肉体到她的灵魂,都交给她的丈夫,她算是丈夫的私有财产了。不用说,结婚不是由于自己的选择,而是由于父亲的意志。
  妻子是丈夫的,这在妇女的姓字叫唤上亦明显表示出来,譬如伊万洛夫的妻子的姓字总是唤作伊万洛瓦(意即「伊万洛夫的」)。「出嫁从夫」,为妻者是不得自由行动的,夫命之随则随,夫命之处则处。为妻者如果自由离开丈夫他往,丈夫有叫警捕,和囚禁之权。丈夫可以随意玩妓,妻子是无权过问的,但为妻者如果一有私清,丈夫知道便可以提出教堂法庭以犯奸论罪。就一般说来,离婚也是极不自由,极有限制的,尤其是由女子方面主动的离婚。而且离婚必须找律师和法庭,但这些都是非钱不行的,而女子恰是缺乏经济权力的一个阶层,因而离婚往往只限于上层阶级的妇女。贫穷家庭的妇女,除了男子有意一脚蹴开之外,即令自己如何对男子不愿意,差不多也是无法脱身的。在财产继承权上,法律上似乎也规定了女子的权利,可是女子所得比男子要少得多,即女子(无论人数多少)只能得十四分之一,而其余十四分之十三都是男子的。而且女子所得些少的遗产,到了出嫁之后,必须完全交给丈夫管理。所以事实上妇女们始终没有支配财产的权利。
  在教育方面,法律上虽然对于女子没有什么限制,但在社会习惯上差不多认为女子读书与不读书是无关轻重的。除了极少数的富家女儿之外,一般的妇女都是未尝享受教育的权利的。女孩们从小差不多就在家替母亲带弟妹帮助洗衣烧饭及做其他的琐事,哪里还有闲功夫到学校里去呢?此种现象在农村中是完全普遍的。所以俄国有句俗话说「妇女生来笨似牛」,试问一个人一字不识,一点知识也没有,怎能不成为笨牛呢至于工人们的女孩儿自小就同母亲或哥弟进厂作工钱奴隶,更不用说有什么受教育的机会了。
  妇女的生育率在俄国是很高的,尤其在农妇当中更普遍。但正因为生育率过高,而小孩的死亡率也就以同一的比例增大。平均每一百婴儿之中未上一岁而死亡者占二十七,有些地方竟达到五十至七十五。同样,生母之产前产后死亡者亦甚众,小产在俄国农妇中是盛行的,主要的原因她们在怀孕时往往担荷重负或在农场里与男子同作过劳的工作。但更奇怪的,小产在农村的习惯中认为是一种罪恶。所以农妇们往往恳求产婆们为之设法断绝生产。女子因此而致命丧生者不知凡几。在农村的妇女中,除了同男子一起在农场作些笨重的苦工之外,还有汲水烧饭挤牛奶、生男育女、纺麻织布、作衣服等麻烦琐事,而男人所给她们的报酬便是谩骂,甚至殴打,最难堪而且无从声说的,就是到冬闲时,男子们酒醉饭饱之余的性欲要求,往往使得女子们供不应求,而又无法逃避,只有暗地叫苦而已。
  在城市里,女工的生活比起农妇来是另一种,但一样是十分困苦和备受压迫的生活。女工在工厂里与男子作同样的工,往往时间比男子多,而所得的工资只值得男子一半上下。至于遭受工头与管理员之侮辱,设骂,更是余事。在俄国对于女工的保护法差不多是等于没有的。譬如一九一二年第一次所通过的可怜的而有限制的保险法,其内容对于妇女们的保护只有一些空洞的辞句,一到实际的问题就加以许多限制,故其结果几全等于废纸。
  一般城市小资产阶级(如小下商人和各种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机关中之职员等),在物质生活上当然比较农工妇女安闲而愉乐,但在家庭和社会的地位上依然是卑贱而被人蹂躏轻视。她们一样是男子闲余的玩弄物。她们并无任何经济支配权。当她们作女儿时,其婚姻不用说是由父母主持,即已定婚的未婚夫,一般是不许见面的,而既嫁之后,夫妇之间总有许多不满的现象,自然这些不满多出于男子方面,因此,男子们往往到娼妓中去寻快乐,女子却无法干涉。
  在上层阶级的妇女中,颇有机会受得艺术(如绘画、诗歌、音乐)和技能的训练。但她们多视此类艺术技能为自娱品及讨好男子之资,一般社会对于女子们的艺术与技能总是轻视而很少给以扶助和发展其本能之机遇的,甚至还要阻碍其发展。譬如一个男性技师对于某项工程作坏了,社会视为常有之事,若一个女工程师作坏了,则所谓社会舆论,便大惊小怪,妄行攻击,说什么「女子不堪胜任」,「女子有生来的弱点」等等。
  此外,一些农村女子被迫到城市找不到工作,女工因失业或因工作太苦不能胜任以及一般小资产阶级的妇女,均因无法生活被迫而流落为娼妓者,在旧俄时代不用说是异常普遍的。俄国亦如西欧一样,娼妓是公开的,是法律允许的。而且是政府收入之一大来源呢!并且因离婚律过于严格,换言之,即结婚与离婚的不自由在无数的家庭中,引起无数的不可以言语形容的虚伪与腐败,形成无数的私娼等(如上海咸肉庄一类的东西)这是不用说的了。
  总而言之,旧俄时代的妇女,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社会上,都是处于极端被蹂躏、被剥削、被压迫、被卑视的境地。她们绝大多数是社会中之最下层。她们是旧时代(封建残余的和资本主义制度下之最保守的)一切腐旧的沉重的压榨物之承受者。她们本身是一切轻视、鄙薄和污辱所归的「死海」。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妇女们的一切活动力,创造力当然被窒息了,被摧残了。要想妇女们从沉重的压榨机下解放出来,必须有一个惊天动地的火山样的爆发,将社会上全部的压榨机毁坏才有可能。要想妇女们从沉淀在死海中的活动力和创造力恢复起来,只有来一阵排山倒海的狂潮,将整个的死海冲破而激动起来才有可能。
  果然,火山爆发了,狂潮奔腾了,这就是一九一七年的「十月革命」。「十月」的狂潮不但淹没了几世纪来站在俄国国家社会顶上的罗曼洛夫朝的皇室,冲毁了那庞大而巩固的压在一切民众头上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压榨机,而且从各方面激动了社会最下层的沉淀物,使得妇女的「死海」也变成「湍流」了。
  「十月」的胜利,在压迫者眼中当然是一种滔天的祸水,但在被压迫者看来却成了无量的福音。「十月」给予妇女的,首先是她们在经济上的政治上和会上的实际的「平等权」。苏俄宪法首先就规定了一切生产工具金融机关和土地森林……的国有,规定了无分性别的神圣劳动权,什么遗产继承权的差别和经济支配权都从根扫断了。这便使得妇女在经济上与男子得到了完全平等的地位与权利。宪法又规定:除剥削者外凡是服务于生产和社会事业的十八岁以上的男女,在苏维埃中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结婚与离婚由男女双方的完全的自由意志来决定,国家对她们唯一职责就是「登记」,和保障儿章之相当的养育与教育。取消对未婚夫妻的私生子之污辱及其他等等。此外就是集团生活,公共育儿院及公共食堂等等建设。这些便是妇女得以从「家族奴隶」生活中解放出来之客观的条件。
  「十月」更在社会各方面造成了一种空气,就是反抗一切剥削者和压迫者的空气,反对一切传说、一切旧心理、一切迷信、一切旧习惯、一切风俗和旧道德的空气。给了人们以反抗的、活动的和创造的新精神,给了人们以脱离保守性和发挥创造性的新精神。这精神便无形中给了数千年来被一切传说、习惯、迷信、礼教,总而言之,即给了一切保守顽固性所沉埋着的妇女们以绝大的刺激性绝大的推动力。
  在这样的情形底下妇女们苏醒过来了,活动起来了,甚至奔腾起来了。在历史上从未见过的许多新的现象、新的活动、新的创造(这些新的现象,活动和创造,我们在下列各章中将要叙述到的)都在妇女界中出现了。—这就是「十月」对妇女界之「赐予」。
  当然,「十月」所赐予的还只是妇女取得脱离旧时代的「家族奴隶」生活走上新时代的「人」的自由生活之「可能」(客观上唯一的可能)而已。要从事实上完成这一「可能」,必须还要经过长久的年月长期的奋斗,坚苦耐劳的工作。但无论如何单就妇女的立场说,「十月」亦始终是妇女解放史上划分新旧时代之「界碑」。
  从这一界碑出发,就是俄国妇女第一次真正踏上解放道路的开始。她们现在所走的途程还很短,但她们已经在创造她们的新生命了,并且已有了相当的成绩了,有了相当的经验了。我们往下各章就将叙述那些成绩和经验的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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