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巴金 -> 从资本主义到安那其主义(1930)

第十章 改良派与政客



  改良派是什么样的人?他们想做什么呢?

  改良派想“改良”、想“改善”。他们自己的目标是不大确定的,有时候想改良这样,有时候想改善那样;有时候说“人心坏”,要改善人心;有时候又说“环境坏”,想改良情形。他们不相信把一个罪恶连根除尽。他们没有这样的勇气。譬如一群鸡里有一只患了瘟病,他们不把它去掉,却来慢慢医治,结果害了鸡群。“慢慢儿”就是他们这般人的特性。“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八个字便是他们的处世格言。

  举个例来说:战争之为害,是他们所熟知的。然而他们却没有勇气来消灭战争。他们只想来“改良”。他们高呼“缩减军备”,各方奔走呼吁和平。因为军备缩减战争次数减少,则死伤亦大减。老实说他们只想把战争变得更“人道化”一点,屠杀变得更合理一点就是了。

  如果你真要把他们的理想行之于个人日常生活上,你就会做出许多可笑的事来。譬如你有一个牙齿坏了,你却不肯马上把它拔去,只上一点止痛的药,结果这个牙齿食过愈厉害,总有一天会使你痛得食不下咽。

  改良派把法律当作止痛药,他们以为法律可以使人变好。当他们看见有什么情形不对的时候,他们便说:“通过一条法律来强迫人为善罢。”

  法律通过之后就好像上了止痛药一般,他们便以为什么都对了。其实他们却忘记了几百年来几千年来法律就在强迫人为善,然而人性依然是那样。我们有的法律已经太多了,连最聪明的人也得专门费几年研究功夫,才把它们弄得清楚。平常的人并不懂得法律是什么,并不明白依照法律所说什么事是对的,什么事是不对的;什么是犯法的,什么是合法的。只有一种专门的人——法官,会来决定你应该怎样做,不应怎样做;怎样偷人抢人是合法的,怎样偷人抢人又是犯法的;怎样杀人是对的,怎样杀人又是犯罪;穿上什么样的制服就可以杀人。而且更奇怪的是他们居然以此为职业,靠此为生。要决定这一切须得有许多法律方行,所以千百万年来那般立法家就忙着制造法律(自然薪水很丰厚),但是到了今天,我们还是需要更多的法律,因为所有以前的法律都失了效用,并不曾使人变好,使人为善。

  那般立法家依然忙着在制造法律迫人为善。他们说,如果现有的法律不曾使人变好,那么我们还需要更严厉的法律才行。他们以为再用更厉害的刑罚便可以阻止人犯罪,而他们一面却去求助于那般窃国、窃地、窃财富的有钱有势的人。

  譬如两个人有生意上或钱财上的事执,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杀死了,改良派遇着这样的情形,并不承认金钱与获利激起人的坏的激情,驱使人去作恶杀人。他只说那个作恶杀人的人应该处死。他们的脑筋好像是很简单,不懂得人之所以作恶犯法全是为着自己的利益,是为着生活所迫。他们相信只要通过一条新法律就可以把一切情形改善了。

  我现在不再说那般改良派,我们来讨论政客罢。其实政客也就是改良派。说一句公道的话,当改良派是诚实人的时候他就是一个蠢汉,当他是政客的时候他就是骗子。

  “通过一条新法律强迫人为善罢,”改良派说。

  “让我来通过法律,那么情形就会变好了。”政客说。

  然而事实上政客在未爬上你们的肩头握得权力以前总是说得非常甜蜜,好像他一登政治舞台,马上就可以使世界变成乐园。可是既得权力之后他们就忘记了约言,只顾到自己个人的利益与野心。你们的期望成了泡影,你们是受骗了。

  也许有一两个政客是诚实人,但是他之贻误你们,也不减于那般骗子。更坏的是因为你们信他愈深,他将来失败后所给你们的打击也愈大。

  改良派与政客都走了错路。要用法律来改变人无异想用一面新镜子来改变你的面貌。法律只能映出人们的本来面目,犹之乎镜子只能映出你的面貌。

  “然而,法律的功效在阻止人去犯罪,”改良派与政客说。

  要是这句话是对的,要是法律真能阻止犯罪,那么法律愈多当然愈好。可是我们有的法律已经多得无比了,为什么世间还有犯罪呢?我告诉你:法律只能够惩罚犯罪;它不能够阻止犯罪。

  诚然退一步说,在千万次中法律是可以阻止一两次的犯罪。如果犯罪的图谋和计画预先发露出来,法律也许可以阻止它的。但这种情形是非常之少。因为犯罪的人决不会把他的图谋预先告诉谁的。法律阻止犯罪的话实是无根之谈。

  “然而对于刑罚之畏惧不是会阻止犯罪吗?”你会反对道。

  事实上如果你的话是靠得住的,那么犯罪的事早就没有了,因为法律已经惩罚得够多了。人类的经验恰恰证明出来刑罚阻止犯罪之理想完全是靠不住的。反之,我们谁都明白便是最厉害的刑罚也不能使人民知所警戒而不犯罪。正因为人民看见的刑罚太多了,所以就成了家常便饭毫不害怕的了。

  仔细考察起来,犯罪有两种:一种是在愤怒与激情勃兴之际做的,那时候犯罪的人并不会想到他的行为之结果,所以刑罚之有无与他完全没有关系,还有一种犯罪是职业的,那种犯罪的人以犯罪为职业。他每犯罪一次必经过冷静的思索与设计,他知道刑罚的厉害,所以极力设法避免它,而且机密行事使警察侦探无法追缉。

  千百年来刑罚的使用给我们证明出来刑罚并不能使人为善。它只有使人愈变愈恶。“一入监狱就要在里面过一辈子”,这句谚语永远是不错的。监狱里的污秽龌龊的生活,物质上的贫乏,禁卒的蛮横,生趣与自由之剥夺,这一切对于人的发展只能给坏的影响。聚犯罪的人于一处,使之与人间隔绝,在监狱中另成一世界,在这种环境中生活惯了的人一出监狱还能够做好人吗?俄国大思想家克鲁泡特金曾在俄法两国监狱中住过多年,他说监狱是一个“犯罪大学”,这句话真有道理。

  刑罚的大缺点就是它不能消灭犯罪原因,只想去惩罚犯罪的人。事实上犯罪的原因一日不消灭,犯罪的事就永不会被阻止。旧的罪犯未改悔,而新的罪犯又产生。“铤而走险”“知法犯法”这是什么缘故呢?归根结底,这还是生活问题,这还是经济问题。资本制度及其附带的工钱制度一日不消灭,失业的事一日不免除,贫富阶级之分一日不去掉,犯罪的行为是只有发达的。

  都是一样的人,谁不愿意避苦就乐。要是能够安乐地生活下去,谁还愿意去历万难冒万险,做杀人放火的事。必是因为生活不下去,无路可走,才来走这一条绝路。

  譬如快到黄梅天气的时节,你的屋子漏了。你不去叫泥水匠来修补。一到阴雨连绵的时候,你在房子里漏雨的地方放了一个水桶。雨盛满了一水桶,你就把桶提出去倒了,再提进屋里来盛雨水。这样,你自己弄得很不安宁,屋里弄得一塌糊涂,雨水依然从漏的地方滴下来。以后每逢下雨,总是这样。

  现社会中的监狱正好比水桶。无论你通过多少法律,惩罚多少罪人,要是你不补好社会的漏洞,雨水依然会滴下来的。

  你看那些改良派和政客会修补社会的漏洞吗?不,他们不过想多添几个水桶罢了。而且他们的水桶本来就是漏的。

  改良派与政客的真面目就在这里了。

  朋友,我还不曾告诉你:政治界的种种腐败受贿,荒淫放荡的事咧。至于中国的政客们,挑拨是非,逢迎军阅,欺骗民众,搜刮地皮,无恶不作,尽人皆知。我也用不着叙说了。

  最后我再重复说一句以前说过的话:法律政府全体是一个专门来奴使工人掠夺工人的机器。他们的本质是这样。所有希图依靠法律与政府来实现的“改良”社会的计画都是梦想,都不会有什么效果。

  “那么我们还是靠社会党罢,他们一定很能帮助工人的,”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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