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普雷德拉格·弗兰尼茨基 -> 马克思主义史(第一卷)(1961)
第三部分 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列宁
第一章 列宁活动的开端——与民粹派的争论
在19世纪,无论是在政治方面还是在理论方面,马克思都是一位占主导地位的革命任务;在20世纪上半叶,这样的人物是列宁。如果仅仅把列宁的出现主要归结为沙皇俄国当时的历史情况,其特点是“革命运动的中心已经从西欧转移到了俄国”,那么这也就意味着忽视了这位人物身上的重要的东西:他的独特的个性,他无论在理论方面还是革命实践方面的天才,他的思想的异常广博深邃、才能的极其全面多样、洞察力的非凡卓绝和革命精神的无与伦比。
在第二国际的整个时期内几乎不曾有过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领袖,特别是不曾有过这样的领袖,他既有不同寻常的理论深度,又能明察每一个历史契机。倍倍尔(A. Bebel)或盖得(J. Guesde)缺少前一种素质,拉法格(P. Lafargue)缺少后一种素质,只有罗·卢森堡(R. Luxemburg)在才智方面接近于列宁,然而在这方面也还有很大的差距。
列宁与许多最有影响的社会民主主义运动的领导人不同,这些人有一个特点:研究过去的某些文化历史问题,这对发展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科学地说明过去虽然是有意义的,然而必然会妨碍他们全部献身于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具体历史人物(例如考茨基[K. Kautsky]、梅林[F. Mehring]、普列汉诺夫[G. V. Plehanov]等人)。他们都是一些理论家和知识渊博的著作家。列宁则既是这样的任务,又比他们高出一筹——他是一个富于革命精神的领袖和领导革命的领袖。[1]
[1]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能对作为思想家和政治家的列宁做出马克思主义的客观的和全面的分析。直到今天,社会主义国家的著作没有勇气把一切事件的真实情况,尤其是把十月革命后的一切事件的真实情况公布于世;而另外那些不从马克思主义立场出发的著作,又无法理解社会革命的逻辑,因为这种革命是不能从抽象的民主原则出发去评价的。属于前一种类型的著作有官方的《列宁传》(V. I. Lenjin, Institut marksizma-Lenjinizma pri CKKPSS, Moskva 1960)。属于后一种类型的著作,其中最著名的有:Bertram D. Wolfe: Lenin, Trotzkij, Stalin, Frankfurt am Main 1965; Louis Fischer, Das Leben Lenins, köln-Berlin 1965。南斯拉夫的有关著作可见M. Filipović, Lenjin. Monografija njegove misli, Sarajevo 1968。
列宁早在革命的社会民主主义运动发展的最初阶段就参加了这一活动。早在1891年和1892年左右,他就加入了彼得堡的秘密的马克思主义小组,1894年,在法律系毕业后,他起来反对民粹派,首先是反对瓦·沃龙佐夫(V. Voroncov)。列宁在他的著作《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1894年)和《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1895年)中,继续进行普列汉诺夫已经进行过的富有成效的反对民粹主义思想的论战。他的这些著作不仅驳斥了民粹派的观点,特别是有关俄国资本主义问题的观点,而且还尖锐地批判了当时为普列汉诺夫所肯定的合法马克思主义者。
列宁特别重视社会经济形态这一社会学范畴,这在理论上是值得注意的。这个从马克思开始,但一直到现在仍没有得到彻底和全面的分析的概念,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一个基本概念,因为它既包括各个历史时期发展的特殊规律问题,也包括各个历史时期的结构的总体。列宁强调指出,马克思的理论以生活资料的谋取方式为出发点,而生活则始终是在人与人之间的一定关系中展开的。列宁由此得出结论说:“按照马克思的理论,每一种这样的生产关系体系都是特殊的社会机体,它有自己的产生、活动和向更高形式过渡即转化为另一种社会机体的特殊规律。……重要和不重要之间的区别已为社会经济结构这一内容和政治、思想形式之间的区别所代替了。以往的经济学家认为,在仅仅存在着特殊的,即历史上一定的生产关系体系的规律的地方也有自然界的规律,对这种观点的批驳也就确切说明了经济结构这一概念本身。”[1]
[1]V. I. Lenin, Ekonomičeskoe soderžanie narodničestva; Sočinenia, OGIZ, IV izdanje, Moskva 1941, sv. I, str. 390.(在本书中我们所引用的《列宁全集》均出自该版,即俄文版第四版,因此以下引文我们不再标注版次,只标注卷次和页码。[参见列宁:《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列宁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72-373页。——译者注])
列宁非常积极地参加了当时围绕民粹主义、经济发展、马克思主义等等问题所展开的论战。列宁做了一系列报告,写了许多文章,为他后来论述俄国资本主义发展问题的重要巨著积累了许多材料。通过这些工作,列宁同工人建立了联系,组织了小组,并于1895年创立了第一个革命组织“工人阶级解放斗争协会”。列宁在筹办秘密报刊《工人事业报》期间遭到逮捕,1897年初被判流放西伯利亚三年。在那里,列宁写完了自己的重要著作《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1899年),这本书不仅极其深刻地分析了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仅坚决地破处了沃龙佐夫、卡雷舍夫(N. A. Karyšev)、丹尼尔逊(R. V. Danielson)等人的民粹主义幻想,而且使列宁本人通过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能够比所有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更深刻地看清俄国社会的真实动向和这个社会的结构,而这又是列宁能够如此正确地和清楚地估计当时俄国历史具体形势的一个前提。
列宁根据自己在彼得堡被监禁期间就搜集到的大量资料,仅从国内市场的角度研究了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问题,而且只限于分析改革以内的时期,只限于分析俄罗斯各省的资料和分析这一过程的经济方面。列宁指出了民粹派经济学家的理论错误,并依据大量的农业统计数字和其他经济著作,第一次分析了农民的发展和分化,由此得出结论说,当时俄国农民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是商品经济的环境。“农民(种地的和村社的)中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结构向我们表明,这里存在着任何商品经济和任何资本主义所固有的一切矛盾:竞争,争取经济独立的斗争,抢租和抢购土地,生产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大多数人被排挤到无产阶级的队伍中去,受少数人的商业资本和雇佣的剥削。在农民中,没有一种经济现象不具有这种资本主义制度所持有的的矛盾形式,也就是没有一种经济现象不表现出利益的斗争和摩擦,不意味着对一些人有利而对另一些人有损。租地、买地和截然对立的两种类型的‘副业’是这样,经营的技术进步也是这样。
我们认为,这个结论不仅对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问题,而且对民粹派全部学说的意义问题,都具有极重要的意义。正是这些矛盾向我们清楚地无可辩驳地表明,‘村社’农村中的经济关系结构决不是特殊的结构(‘人民生产’等等),而是普通的小资产阶级的结构。与我国近半世纪来流行的理论相反,俄国村社农民不是资本主义的对抗者,而是资本主义最深厚和最牢固的基地。”[1]
[1]V. I. Lenin, Razvitie kapitalzima v Rossii, sv. III, str. 140-141.(参见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列宁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45-146页。——译者注)
列宁根据这种发展,还指出农民如何发生了资本主义发展所特有的那种分化。农民逐渐分化成农民资产阶级或富裕农民和农村无产阶级即有份地的、从事商品性和货币性生产的雇佣工人阶级。中等农民是中间环节,其特点是商品经济发展得最差。农民的这种分化,为资本主义创造者国内市场。
在随后的分析中,列宁指出土地占有者是怎样从徭役经济过渡到资本主义经济的,即说明了农业生产工业化的过程和雇佣劳动在农业中的发展。与此同时,为市场的生产,即商业性农业自然也随之发展起来。列宁得出结论说,改革后农业进化的基本特点是农业越来越带有商业的和企业的性质,但由于农业本身的性质,农业“向商品生产的转变是以特殊方式进行的,和工业中的这种过程并不一样”[1]。这也就为资本主义创造着国内市场,资本主义则大大扩大和加剧了农村固有的矛盾。“但是,尽管如此,俄国的农业资本主义,就其历史意义来说,仍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力量。”[2]
[1]V. I. Lenin, Razvitie kapitalzima v Rossii, sv. III, str. 267.(参见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列宁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78页。——译者注)
[2]V. I. Lenin, Razvitie kapitalzima v Rossii, sv. III, str. 296.(参见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列宁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79页。——译者注)
与民粹派相反,列宁认为这一进步表现为资本主义一方面把“世袭领主”,另一方面把宗法式的依附农民变成了同现代社会中其他一切业主一样的手工业者。而且,农业资本主义对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建立了以使用机器和工人的广泛协作为基础的大规模农业生产,最后,农业资本主义彻底摧毁了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在肯定这一过程的进步意义的同时,列宁也指出了这一过程的矛盾性和历史性。“因此(我们再说一遍),在强调资本主义在俄国农业中的进步历史作用时,我们丝毫没有忘记这种经济制度的历史暂时性,也没有忘记它固有的深刻的社会矛盾。相反,我们在上面已经指出,正是那些只会哭诉资本主义‘破坏’的民粹派分子,才极其肤浅地估计这些矛盾,抹杀农民的分化,无视我国农业中使用机器的资本主义性质,用‘农业副业’或‘外水’等等说法来掩盖农业雇佣工人阶级的形成。”[1]
[1]V. I. Lenin, Razvitie kapitalzima v Rossii, sv. III, str. 273.(参见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列宁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84页。——译者注)
在谈到这些之后,列宁详细地分析和阐述了工业中资本主义的发展,指出了手工业、作坊和大工业在这一发展中的状况。列宁在这里又一次指出,马克思对西欧存在的这些问题的分析和有关大工业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的结论,也适用于俄国的发展情况。大机器工业从根本上改变了工业人口的生活条件,使他们最终摆脱了土地和旧的依附关系。从另一方面来说,“大机器工业在破坏宗法关系与小资产阶级关系时,另一方面却创造了使农业中的雇佣工人与工业中的雇佣工人相接近的条件”[1]。
[1]V. I. Lenin, Razvitie kapitalzima v Rossii, sv. III, str. 475.(参见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列宁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97页。——译者注)
列宁在结尾部分再次总结道:既不能抹杀资本主义改造的进步意义,也不能回避其消极的和黑暗的方面。民粹派实际上是一些闭目塞听、无视现实的人,因而对俄国资本主义的矛盾做了错误的判断,抹杀了农民的分化,无视农村资产阶级的形成,抹杀了农村雇佣工人和工业雇佣工人的产生。从这种意义上说,改革以后的时代同改革以前的时代有很大区别,因为俄国已经开始变成工业国,具有任何资本主义都必然具有的那些现象。在谈到资本主义造成的劳动社会化时,列宁指出,民粹派对这一整个过程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至于谈到这一过程的快慢,列宁认为,如果同在现代一般技术与文化水平下的发展的速度相比,这一发展则是缓慢的。列宁在该书的最后说,“它不能不是缓慢的,因为没有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残存着这样多的旧制度,这些旧制度与资本主义不相容,阻碍资本主义发展,使生产者状况无限制地恶化,而生产者‘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并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最后,我们与民粹派的意见分歧的最深刻原因,可以说是对社会经济过程基本观点的不同。在研究社会经济过程时,民粹派通常作这种或那种道德上的结论;他们不把各种生产参加者集团看作是这种或那种生活形式的创造者;他们的目的不是吧社会经济关系的全部总和看作是利益不同与历史作用各异的这些集团间的相互关系的结果……如果本书作者能为阐明这些问题提供若干材料,那么他就可以认为自己的劳动不是白费的了”[1]。
[1]V. I. Lenin, Razvitie kapitalzima v Rossii, sv. III, str. 527-528.(参见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列宁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52-553页。——译者注)
同写其他所有著作一样,列宁写这本书并非仅仅处于纯学术的兴趣,而首先是为了社会行动。当时的俄国还是一个大量封建主义残余、政治专制主义残余和刚刚兴起的资本主义并存的国家。在这样一个充满矛盾的社会里,对列宁来说,主要的问题在于:在俄国为社会主义而斗争有没有现实基础?而这又必须回答有关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工人阶级的形成的问题。列宁这部杰出的著作,从学术角度来看是他最缜密的和最重要的著作之一。这部著作在大量经验材料的基础上,详细地分析和阐明了这一过程,证明了西欧的命运就是俄国的命运。而对这样一个过程的实质所做的深入探讨,为第一次无产阶级革命的未来的领袖提供了认识当时俄国的结构和社会变动的一切必要的基础,即提供了使得列宁有可能对俄国社会的力量对比的每一个情况、移动和改变做出准确而天才的判断的基础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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