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汤普森: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 | 目录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1797年,保卫哈迪住宅的人是在作最后的战斗了。此后若干年中,法国入侵成为现实可能,群众的爱国主义感情无疑对残存的雅各宾分子构成了暴民恐怖的威胁。仰仗其广泛的选举权,威斯敏斯特在1806年仍有可能通过广为行贿收买人心来击败激进派。弗朗西斯·普雷斯看到诺森伯兰公爵的仆人们“身着华丽的制服,向密集的流浪汉抛撒一块块面包和奶酩”:
这些游民——都是来自圣贾尔斯和威斯敏斯特的陋街背巷、来自波里季群岛和其他龌龊地区的可怜虫,他们不择手段地抢面包和奶酪块,喊叫、賭咒、殴斗和谩骂,女人和男人都这样,据说这些人就代表着威斯敏斯特的选民,我看这真是导致堕落的最卑劣一步。
群众还能得到啤酒,人们将酒桶的顶盖敲进去,“运煤工们用他们长尾宽边的帽子将啤酒从桶里舀出来……但人群向前挤,挤翻了酒桶,啤酒顺着街沟流淌,一些人便想法从沟中捞点出来。” 普雷斯在一旁观看,对这种“可耻的场面”感到震惊。但在第二年(1807),普雷斯和他的朋友们组织了一个激进选举委员会,该委员会在人民中工作得卓有成效,使威斯敏斯特选出两名激进派议员——弗朗西斯·伯德特爵士和科克伦勋爵。[1]从那时起,“激进伦敦”的传统就几乎没有中断过。伯德特能够在1810年按照威尔克斯的模式来制定策略,并借助大众的支持来与政府抗争。在各主要地方中心城镇,1812年时的情形亦大致相当 (—位设菲尔德人在日记中注意到):“暴民们讨厌所有的人,只把一名彻底的改革派除外。”[2]1815年战争结束时,无论在伦敦或在北方及中部的工业地区,都不可能再动用“教会与国王”派暴民去恐吓激进派了。
在1815和1850年之间,激进派、欧文主义者和宪章派不时抱怨人民冷漠。但是,如果我们将常见的选举骚动略而不计,改革派一般还是能得到工人群众的支持,在大城镇举行选举时,正式投票前在“投票站”用举手表决方式进行的公开选举中,一般都使最激进的候选人取得压倒性多数。改革派不再惧怕“暴民”,而当局则被迫建造简易棚房,小心防范“革命群众”。这一类历史事实太清楚了,以致很容易被视而不见,或者是见多不怪,然而,它却表明群众的不清晰的“亚政治”态度之着重点发生了重大变化。
着重点的变化与流行的关于“独立”、爱国主义及英国人的“天生权利”等观念有关。1780年戈登暴乱和1791年伯明翰“教会与国王”派暴乱的参与者在这个问题上是相同的,即他们以朦胧的方式感到自己在维护“宪法”,使之免遭那些威胁其“天生权利”的外来因素的损害。他们长期以来受到这样的灌输:1688年革命的解决方法是英国独立和自由的保障,这个方法就体现在由国王、上院和下院构成的宪政制度上;宪政即自由,这个定式已被确立,而无耻之徒则可能玩弄这种说法。但摧毁普里斯特利博士宝贵的图书馆和实验室的那伙暴民,也可以沾沾自喜地把自己看做是“生来自由的英国人”,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甚至连偏执的行为和高压手段都披上了自由的外衣。即便是腐败的旧制度,都在称颂英国的自由;贵族、蛊惑家和激进派都交口称赞自由这个词,而不是民族荣誉或者权力。以自由的名义,伯克谴责法国革命,潘恩则支持法国革命。随着英法战争(1793)的开始,爱国主义和自由充斥所有诗人的诗作:
由于担心入侵,就产生了大量以此为主题的传单和民谣,这为华滋华斯那自豪而响亮的爱国主义十四行诗提供了适当的背景:
这是多么不可思议,
不列颠的自由洪洗,
从那黑暗的蛮荒时代,
伴随一片赞誉,
流向浩瀚的世界之海,
“涛声铿锵,不可阻挡”,……
的确“不可思议”,但在这个时期,新闻自由、公众集会自由、工会组织自由、政治组织自由和选举自由要么受到严格限制,要么己被搁置。那么,普通英国人的“天生权利”包含哪些内容呢?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回答是:“财产安全!关注……英国自由的明确性”。[4]然而,自由这个词的内容要丰富得多:首先,当然是不受外国支配,在这片弥漫着爱国主义的自我陶醉的迷雾之中,还包含一些不那么明确的槪念,而腐朽的旧制度对此感到有必要加以奉承,但事实却表明这些概念在长时期中对它是危险的。这些概念有:摆脱专制主义(立宪君主制);不被任意逮捕,由陪审团进行审判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准任意进入和搜查住宅;某种限度的思想、言论和信仰自由;由议会反对派的权利及选举、竞选骚动等等提供的让别人代理参加的自由(或某种自由的假相)——在当时,尽管人民没有选举权,但他们有权示威和在竞选场所欢呼、嘲笑;以及旅行、经商和出卖本人劳动力的自由。其中的任何自由都不是无意义的,它们加在一起就包含和反映了一种共识。当局不时地也具有这种共识,而且它始终要重视这种共识。[5]
如同“道德共识”这个不确定的槪念一样,限度问题对理解这一时期是至关重要的,限度是指英国人不准备被“推出”、当局又不敢逾越的那种界限。从任何肯定的意义上说,普通英国人的态度并不像反专制主义者那么民主。他感到自己是个人主义者,虽没有多少确定的权利,但受到反专制侵扰的法律保护。更加不明确的是,他感到光荣革命提供了一个有权发动暴乱来反对压迫的宪法先例。这确实是18世纪的一个矛盾现象,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立宪主义都是“这个时代的幻像”。传统主义分子和改革派的政治理论都处于由1688年解决方法、由洛克或布莱克斯通等人确定的辉格党限度之内,在洛克看来,政府的主要目标是维护国内和平和保护个人及财产安全。这样的理论若掺入自私和偏见,也许会被有产阶级用来认可惩治侵害财产的最血腥的法律,但决不能用来认可侵犯个人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法治制约的专制权力。因此,血腥的刑法与自由的、有时是谨慎的行政管理和法律条文解释并行不悖,这使许多外国观察者颇为吃惊。18世纪对于宪政理论家、法官和律师来说的确是一个意义重大的世纪。穷人在陷入法律纠纷时常有不受保护之感,但是,正如哈迪、霍恩·图克、瑟尔沃尔和宾斯所发现的那样,陪审制度的确提供了某种保护。威尔克斯能够轮流运用法庭和暴民来与国王、议会和政府进行公然对抗,创立了新的重要先例。行政没收权和任意逮捕或搜査权并不存在,甚至在18世纪 90年代,每次引进“大陆”特务制度的企图、每个中止人身保护法的行动、每次收买陪审团的企图都在改革派自身队伍之外引起强烈的抗议。在看到泰伯恩刑场和镇压行动的记录时,如果有人开始怀疑这种限度的价值,那么,他应当把哈迪及其同伴的审判案与1793至1794年间米尔、杰拉尔德、斯克文和帕尔默等在苏格兰法庭上所受的待遇作一对比才是。[6]
这种立宪主义为“生而自由的英国人”那种不怎么明确的反响染上了色彩,英国人除了自由自在的权利之外几乎不要求其他权利。在18世纪,没有一种制度像征兵制那样受到痛恨,常备军极不受人信任,皮特的镇压措施中也很少像在工业城镇附近修建兵营那样引起人们的强烈不满。改革派提出个人在自卫的情况下有携带武器的权利,从军被视为一种有失体面的职业。“在专制君主制下,”一位小册子撰写者写道:
在那种行使统治权的暴君叫他不幸的臣民“吃草”,他的臣民就吃草的地方,暴君们当然能征召一支杀人的屠夫队伍,去毁掉他的同类;但是,在像英国这样的国家里,它至少自封是自由的,若有如此众多的人为了毎天区区6便士的微薄收入而主动放弃自由人享有的特权和赐福,自愿卖身沦为最丢人的、最低下的奴隶,这会成为一件令人大为吃惊的事……[7]
在1794年8月的三天暴乱中,霍尔本、伦敦城、克拉肯韦尔和肖迪奇用于征召士兵的“征兵房”被袭击和捣毁。[8]在1812年,编织工为争取保护性立法而发动的宣传活动达到高潮时,曼斯菲尔德支部的书记得知工人代表正拟出一个条款,授权对涉嫌破坏所拟规章的厂主住宅进行检査和搜査,他惊慌地写道:“要是保〔堡〕垒被弄塌了也就是每一个英国人的房子是他的保垒那么强大的提〔堤〕坝也永远弄塌了,我们那么多的人们都为它流了血也白流了”。[9]直到19世纪,人们仍在反对建立一支有效的警察力量,改革派打算承认:一支较有效力的预防性警察力量是必要的,他们赞同增加更夫和保护财产的守夜人,而任何由中央指挥的、拥有更大权力的警察力量则是:
一种暴政制度;一支有组织的密探和告密者的队伍,其目的是毀掉一切公众自由,破坏一切个人幸福。所有其他警察制度都是专制主义的诅咒……[10]
1818年议会委员会认为边沁提出的设置警察部的建议是“一个将使每座房屋中的每个仆人都成为监视其主人的密探,使社会上所有阶级相互监视的计划”。托利党人担心教区权利、特许权利和地方治安法官的权力会遭到压制;辉格党人害怕国王或政府权力的增加;像伯德特和卡特莱特这样的激进派成员则更喜欢公民的自愿建立组织或佐户们轮流值勤的做法,激进的民众直到宪章运动时期仍将所有警察力量都视作压迫机器。一次十分突然的民意调查结果表明,人们反对建立“一个不可抗拒的最高法庭,如其他国家所谓的‘高等警察署’那样,那是由专制主义创造的……一部机器……”。[11]
对增加中央权力所持的敌意中,我们看到教区防卫、辉格党理论和民众抵抗奇妙的大杂烩。乡绅和普通百姓都珍视地方权力和习俗,对抗国家的侵犯。对“那玩意”和“大官”的敌意,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托利党与激进派之间关系的紧张,这种紧张状态从科贝特一直持续到奥斯特勒,并在1834年反对《济贫法》时达到了顶点。(具有讽剌意义的是:着力宣传国家的政治与行政权的,主要是中等阶级功利主义者,而在他们国家主义旗帜的另一面却书写着经济上的自由放任主义。)甚至在18世纪90年代中期镇压雅各宾派登峰造极之时,说恐吓行动系“个别”公民的“自愿”组织所为的神话 (如里夫斯的反雅各宾协会或威尔伯福斯的除弊协会等),依然可以招摇过市,同样的神话在拿破仑战争之后被用来迫害理査德·卡莱尔。战争期间,国家向“官方”报刊提供补助金的做法做起来全然不能理直气壮,遇到的麻烦也很多,而且外交上也连连碰壁。战后派遣密探和从事煽动的奸细的做法表明人们真正地忍无可忍,连许多坚决反对男子普选权的人都滋长了这种愤怒之情。
此外,除不受国家干预之外,真正使人民感到庆幸的还有富人和穷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信念。颇具感情色彩的读物,如《新编新门日志——或作恶者喋血记》,就记载着足以证明这一信念的有关贵族和显要人物被押到泰伯恩受刑的案例。地方志编纂者们颇为得意地记下这样的案例:利兹“飞扬跋扈的庄园恶霸”因一怒之下杀死他手下的一个佃农而于1748年被处死。 激进派对此也许大可讽剌挖苦一番。霍思·图克就说过:如果法律对富人和穷人一视同仁,那么伦敦的酒馆也一样,“但是它会以一种抱歉的方式来欢迎,除非你有足够的钱来支付寻欢作乐。”[12]不过,就连雅各宾激进分子也深信法治是“生而自由的英国人”独特的遗产,那使他们免遭专制权力的侵害。伦敦通讯会在1793年的一份“演说辞”中试图确定英国平民和革命前法国平民的地位差别:“我们的人受法律保护,而他们的生命掌握在所有拥有官爵头衔的个人手中。……我们是人,而他们是奴。”
诚然,这种防卫的思想滋生出更大的权利要求,威尔克斯完全知道怎样弹奏这首曲子——这位维护他个人权利的斗士在不知不觉中变成向国王和大臣提出挑战,要求得到那些没有先例的权利的生而自由的公民。1776年,威尔克斯已经走得很远了,他在下院为“最下贱的修理工、最贫穷的农民和日班工人”的政治权利进行请愿,这些人——
拥有重要的权利,关系到他个人的自由、他妻子儿女的自由,他微不足道的财产和他的工资……而在许多商业和制造业,工资是由议会权力加以调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制定与其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这种权力就连地位低下但很有用处的人都应该有。
这当然还是艾尔顿(或伯克)的观点,不过财产权已被赋予更自由的含义。威尔克斯依照习惯诉诸于传统和先例,将这个观点完善了:
若下院没有真正的代表性,我们的政体在本质上就始终有缺陷……其他一切想恢复由我们祖先创立的纯朴自然的政府的药方都是不会奏效的。
“纯朴自然”、“我们的祖先”都是些至关重要的词,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改革派内部就在争论如何完美地解释这些词。 哪种模式是纯朴自然的?改革派应提及哪些祖先?对于美国的缔造者来说,打破先例的束缚就似乎足以发现某些“不言自明”的真理,然而对约翰·卡特莱特少校(1740—1824)、即在《独立宣言》问世的同一年出版《抉择》的那个人来说,却有必要拿出撒克逊人的先例来,支持他关于每年召开议会、平均划分选区、支付议员薪金以及给予成年男子普选权的论点。这位“善良、头发花白的少校”(因为他在几乎半个世纪后才出名)很早就将这些要求确定为先进的政治改革派的主要目标,从1776年直至宪章运动及至更后,[13]他从未背离过这些要求。少校不知妥协、行为坚定又勇敢无畏,始终致力于他全心投入的事业,从他在波士顿和林克斯的邸宅发出信件、呼吁书和小册子,经受住了审讯、骚动、内讧和镇压。在拿破仑战争结束之前,他就在北部地区着手创建新时代第一批改革组织——汉普登俱乐部。他那当牧师的哥哥也正是在这一地区发明了动力织布机,从而加速了另一个变革的过程。但是,尽管少校的原则和建议比他长寿的生命活得更长,但他的论点却没有这样。
等一会儿,我们将看到原因所在(答案可以用两个词表达:汤姆·潘恩)。但首先我们应说明在法国革命前的20年中,一个新因素实除上已加入到公认的立宪进程中去。报刊已确立了尚不明确的权利,它独立于国王、上院和下院之外。围绕威尔克斯的《苏格兰人》所发生的骚动既反映了这些权利是不稳定的,又表明了大批公众维护这些权利的感情。“论坛”[14]这种院外压力集团也在18世纪下半期兴起,它用发行出版物、召开大规模集会和提交请愿书的方法来发动“院外的”舆论,争取实现有限的目标。用不同的方式使用论坛和请愿的团体多种多样:有威尔克斯的支持者、怀威尔的郡联合会、新教协会(它在戈登暴乱之初出现)、“经济”改革派、废奴派人士和要求取消加在非国教徒身上的限制的宣传组织等。威尔伯福斯或怀威尔可能只期望将他们的鼓动范围限于绅士或自由持有农,但他们树立了先例,榜样具有感召力。立宪政体的复杂机器中又增加了一个新齿轮,厄斯金和怀威尔运用人们所熟悉的关于控制和平衡的机械形象,[15]倡导“人民运动中的时钟规则”。约翰·卡特莱特少校走得更远,他主张为了最终目标,在各阶级中制造的混乱越大越好。(他在给怀威尔的信中写道:)
旧的训练年轻弓弩手的方法是要求他向月亮放箭,其目的是使他获得足以把箭射到足够距离的力量,由此,我始终认为,对于普选权原则的自由讨论最有可能实现所有值得为之奋斗的改革。
尽管少校用先例和传统这样的术语来表达他的观点,但他相信在“成员无数”中作鼓动的方法。在1797至1799的镇压年代,这位波士顿的士绅给北约克郡改革派怀威尔发出一封信,指责他谨小慎微。他对怀威尔写道:“我并不怎么害怕你的自耕农, 却对你的绅士感到恐惧。……使我感到幸运的是到目前为止所有的绅士都站在另一边,只有一人除外。因此,我的努力并未受到他们的地方会议的损害,我还随时可以畅所欲言。”
我感到好像唯有高效兴奋剂和最强烈的刺激才能唤起人的旺盛的力量。……除非我们的呼吁能使所有人理解、我们讲述的真理能不受阻挡地征服人们的心,否则我们将一事无成。……如果你只为了过得去就提出没有号召力的权宜之计,我其希望某些与你共同谋事的意志坚强者能将你从这种境地中拯救出来……[16]
所以,宪政争论中的相似观点也许会掩盖宣传口径和方法上的巨大差异。但是,所有在潘恩之前主张改革的人都是从“宪政的腐败”着手的,我们一般可以从他们写作中引用的历史先例上看出他们激进的程度。威尔克斯派的(其实主要是贵族派的)“权利法案支持者协会”(及其后继者“革命协会”〈1788年〉和 “人民之友会”<1792年>)满足于引用1688年解决方法的先例;1780年创立的、进步的宪法知识会则广泛引用《大宪章》以及更早的先例,将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和美国人的范例都囊括在内。[17]杰布博士、卡特莱特和卡佩尔·洛夫特为该协会撰写的小册子使托马斯·哈迪能够提出改革理论。在法国革命之后,群众结社的 理论家们主要关注盎格鲁一撒克逊人的“十户区”组织、贤人会议和有关阿尔弗雷德统治的传说。对于许多雅各宾派成员来说,“纯朴自然”和“我们的祖先”成为几乎任何形式的宪法革新,为此可以随便拼出一个撒克逊人的先例。约翰·巴克斯特是肖迪奇的一名银匠、伦敦通讯会的领导人之一,在接受叛国罪审判时曾与哈迪是同牢房的难友。他在1796年抓住时机出版了长达830页的《新编公正英国史》,在书中将撒克逊人的先例几乎等同于自然状态、高尚的蛮荒时代和原始社会契约。巴克斯特推测“最初的政体肯定是自由的”,历史就是这种政体的堕落史,“不列颠人最初被罗马人征服,然后被撒克逊人征服,而后他们又被丹麦人征服,最后全被诺曼人征服……”。至于1688年革命,其“作用仅在于驱逐了一个暴君和确认了撒克逊人的法律而已”,但是,还有许多这样的法律有待于恢复:除男子选举权之外,巴克斯特最热衷的就是不设常备军,以及每个公民拥有携带武器的权利。他努力提出一系列宪法方面的论点,最后得出结论,说人民有权对抗宪法。
然而,正如克里斯托弗·希尔先生在研究“诺曼枷锁”论时所表明的那样,这些详尽而往往华而不实的关于宪法的争论其实有真正重要的意义。[18]就连老古董似的争论也包藏着政治着眼点上的区别。从匿名作者的《英国宪法史论》(1771)到18世纪90年代初,较先进的改革派都喜欢引用撒克逊人的先例,而在这之前很久,汤姆·潘恩就己经出版了他的《常识》(1776年),他的论点却并不助长引用先例的风气:
一个法国杂种率一帮武装匪徒登陆,自立为英国国王,违背当地人的意愿。显然,这是十分卑鄙下流的开端,肯定不具有任何神性。……事实是,古代的英国君主制不堪入目。
但是,《常识》是在美洲土地上出版的,而且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直到法国革命和《人权论》出版之后,此类对传统观念的嘲弄才传到英国,“如果说王位的继承是在征服者的后代中进行,那么民族就是在被征服者的后代中延续,应当将自身从这种耻辱中解救出来。”与此同时“诺曼枷锁”理论显示出惊人的活力, 甚至在1793年之后,当潘恩逃往国外,《人权论》也以煽动性诽谤的罪名遭到査禁时,它还在英国雅各宾派的圈子中得到复兴。
这在某种程序上是出于需要。对潘恩的迫害反映出立宪主义传统所能允许的自由限度,在当时,完全不去求助于“我们的祖先”是危险的。当设菲尔德的改革派亨利·约克在1795年受审时,他的辩护集中到这一点:“在几乎每一次演说中,我都竭尽全力反驳托马斯·潘恩的信条,他否认我们宪政的存在。……我始终反其道而行之,我认为我们有完美的宪政”,“即从我们的撒克逊祖先和不朽的阿尔弗雷德那非凡的心灵中孕育而出的高尚政府”。甚至连约翰·巴克斯特也感到最好与大不敬的潘恩脱离干系,而巴克斯特所说的“撒克逊人”就是指雅各宾派和无套裤汉:
正如我们十分尊重托马斯·潘恩先生的观点一样,我们也同样不能同意他关于我们没有宪政制度的说法。他的错误似乎是因为他的目光仍停留在诺曼征服上而造成的。
但这又不仅仅是出于需要。按照传说,撒克逊人的先例为君主立宪制、为以男子普选权为基础的自由议会和法治提供了合法依据,而像卡特莱特少校和巴克斯特这些以“爱国者”和立宪主义者面目出现的人,就要接过时代流行的口号。[19]如果事情都像潘恩在《常识》中那样直筒筒地提出,那改革派就不得不完全停止关于宪法的辩论了,而将其要求放到理智、良心、自身利益和“不言而喻的”真理上去。对于许多18世纪的英国人来说,由于他们是从立宪主义文化中汲取思想养料,所以这种想法令他们感到震惊和不安,而且其含义也是危险的。
然而,我们有必要彻底了解这种流行的口号,因为,就连巴克斯特用不适当的撒克逊言词将它打扮一番的时候,它仍含有某些传统的绝对神圣性,比如尊重君主制度、尊重世袭原则、尊重大地主和现存教会的传统权利以及基于财产权而非人权的代表制度等。一旦陷入有关宪法的辩论,甚至当这些辩论是用来推进男子普选权的主张时,改革派便纠缠于振兴宪政的零星琐事之中。要发动一场民众运动,就有必要完全跳出这些框框,提出更为广泛的民主要求。我们可以看到在1770至1790年之间存在着一种辩证的反论,正是通过这种反论,立宪主义的流行词句把自己引向毁灭或变为超然之物。那些在18世纪时读过洛克或布莱克斯通评论的人发现他们二位对未作改革的下院中派和利益的运作进行了尖锐的批判。[20]因此,他们做出的第一个反应是用18世纪自身的理论去批判其实践,稍后一点就有第二个反应,就是使这些理论站不住脚。潘恩正是在这个时候,以他的《人权论》参加进来的。
法国革命树立了一个内容更为广泛的先例:它按照理性和事物的本源拟就了一部新宪法,而将“贫乏、陈腐和可畏的习俗、法律和法令”撇在一边。最先剧烈动摇宪政论基础的不是潘恩,而是伯克。一方面是法国的榜样,另一方面是孜孜不倦的改革派在寻找1688年之前或诺曼征服之前先例,这两方面合在一起,就使旧的基础崩溃了。在《法国革命感想录》中,伯克在先例的权威之外又增添了智慧和经验的权威,在尊重宪政之外又增添了尊重传统,即“那些活着的、死去的和将要出世的人们之间的伙伴关系”。制衡行使某种特定权力的理论转化为制衡人的不完善本性的概念:
建立国家的技能是不能先天传授的。……人的本质是复杂的,社会目标就更为复杂。因此,任何简单地控制或支配权力都不能适应人的本质和人的事务的特性。人们在统治方面的权利……通常是在善的差异上取得平衡,并且有时在善与恶之间、有时在恶与恶之间达成妥协。
激进改革派“过分关注人权理论,以致完全遗忘了人的本质”。“由于他们过于匆忙,蔑视自然进程,他们就稀里糊涂地跟着每—个设计师、每一个冒险家、每一个炼丹士和每一个庸医走。”[21]
这个论点是从人的一般道德本质中推断出来的。但我们反复地观察到这个事实:腐朽贵族的道德本质倒不如民众(即“猪猡的一群”)的本质那么令伯克感到惊恐。伯克强烈的历史感使他指出:“自然进程”是十分复杂和迟缓的,所以任何革新都充满了看不见的危险,普通人也许与这个进程毫不相干。”如果说潘恩对伯克的警告不屑一顾是错误的(因为他撰写《人权论》是为了回击伯克),那么他在揭示构成他独特论辩基础的阶级利益惯性时却是正确的。学术界对他们两人的评价很奇怪,伯克作为一个政治哲学家的名望被抬高了,近年来更是如此;潘恩则被贬低为一名大众宣传家。事实上,这两位作者的理论体系都不足以使他们跻身于大政治理论家的行列。他们两人都有宣传家的天才,他们的言论都不如所用的腔调那么出色。潘恩缺乏阅读深度和文化可靠性,而且由于他傲慢而急躁,于是就撰写平庸之作,令学术界人士揺头叹息、不屑一读。而普通人对伯克洞察力的印象倒不如对那句划时代的轻率之言——“猪猡的一群”的印象那么深刻,然而这个无意中说出的短语却反映了潘恩所不会有的感情上的迟钝。伯克的这个失误打破了18世纪政治文化的沉寂状态。此后出现了义愤填鹰的大众小册子,其争论点几乎可以用五个词来概括,即伯克的两词短语和潘恩的三词旗帜。大众小册子的撰写者靠乏味的创造力以不同的讥讽词汇来对待伯克的主題,他们把自己的小册子和期刊的名称叫作《猪食》、《猪肉》、《橡树子和山毛榉子——由老休伯特采集的》、《大众政治——猪猡的大杂烩》(撰写者则是“猪呼噜兄弟”、“猪猡”和“作呕物”等等)。再接下来就是猪圈、猪倌和咸猪肉等词,不一而足。《猪猡的一群致尊贵的埃德豢·伯克》(1793)这样写道:“你这家伙在最脏的猪食槽边狼吞虎咽的时候,咱们这帮数不尽的猪猡从日出到日落忙着拣几粒橡树子填肚皮。”从来没有任何词汇使得“生而自由的英国人”感到这么愤怒的—他们也从来没有作出过如此冗长的答辩。
由于《人权论》是英国工人运动的奠基之作,我们必须更仔细地考察其论点和口气。[22]潘恩是在英国写这本书的,但作为一个享有国际声誉的美国人,他在美国那令人振奋的实验和反传统的宪政气氛中生活了近15年。潘恩在第二部的序言中写道:“我想知道一部以不同于为英国所熟悉的思维和表达风格写成的著作是否会被人们接受。”从一开始,他就不赞同立宪主义论点的体系:“我为活人的权利而斗争,反对由文字假定的死者的权威去支配、控制和限制这些权利。”伯克期望“根据发霉的羊皮纸的权威,永久性地托付后代的权利”,而潘恩却断言每一代人都有资格确定其权利和新的统治形式。
至于说英国宪政,这类东西并不存在。至多,它只是“先例的堆砌物”,是一种“政治教义”和“按照先例、却不参照先例原则的统治,是所能建立的最恶劣的制度之一”。除了法国和美国的统治制度之外,所有统治制度均从征服和迷信那里获取权威,其基础建立在“专制权力”之上。而且,潘恩专门抨击使这种权力得以延续的方式,即世袭原则,因为它是迷信的表现。“一帮匪徒在一个国家中横行霸道,强征特别税。他们的权力由此得以确立,匪徒头目设法改头换面,用君主的名称替换强盜的恶名, 这就是君主制和国王的起源。”至于继承权,“继承政府就是继承人民,就像继承畜群似的”。“国王一个继承一个,不是作为有理性的人,而是作为动物……做一名普通的机匠还需要有某些技能,但当一个国王只要具备人的动物本能——一种自动呼吸的能力就行”:
英国将派人去荷兰、汉诺威、策尔或布伦瑞克以每年 100万的代价请人来,这些被请来的人既不懂英囯法律和语言,也不知它的利益所在,他们的能力甚至难以胜任教区巡捕,而英国将因此嘲弄自己,这一天,竟不会太远了。
他问道:“这些人还留着做什么用?”
官吏、养老金领取者、大内侍从、御厨总管、库物总管和其他名份的老爷们能够找到许多理由来表明君主就等于是他们的俸祿,这笔开支来自国家。但是,如果我去问农民、制造业者、商人、生意人……普通劳动者:君主为他做了些什么,他无法给我任何回答。如果我问他君主是什么,他相信那是一种类似于某种挂名闲职的东西。
一般而言的世袭制也遭到同样的漠视:“世袭的统治者像世袭的作家一样不合逻辑。”
所有这些都是亵渎(还具有某些胆大包天的意味)。潘恩甚至将神圣的《权利法案》说成是“一部错误和侮辱性的法案”。潘恩并不是持有这种想法的第一人,许多18世纪的英国人在私下里也一定持有同样的想法。他是第一个敢于以这样的大不敬的精神表达自己想法的人,他用一本书打破了持续百年之久的禁 忌。但是潘恩的作为远不止这些。首先,他倾向于一种国家理论和阶级权力的理论,尽管其方式显得混乱而模糊。在《常识》中,潘恩跟着洛克将政府视为一种“不可避免的罪恶”。在18世纪90年代,洛克那模棱两可的学说似乎分为两半,一半是伯克, 另一半是潘恩。伯克以经验和传统来看待政府,考察其运作;潘恩则为被统治者说话,认为政府的权威来自征服,在划分为阶级的社会中加以继承。阶级大致可定义为:“这个国家的人属于两个明确的阶级,即缴税者阶级和收税者及吃税者阶级。”至于宪政,从中得到好处的有:
廷臣、官吏、养老金领取者、选邑持有人和政党领袖……,但它对干这个国家99%的人来说只有坏处。
这还引起了有产者和无产者之间的冲突,“当富人掠夺穷人的权利时,这就为穷人树立了去抢夺富人财产的榜样”。[23]按照这一论点,政府成为宫廷的寄生物,税收是一种掠夺形式,其目的是为年金领取者和征服性战争服务,而“整个世俗政府就由每个市镇和乡村的人民通过教区官员、市镇官员、每季开审的地方法庭、陪审团和巡回法庭等方法,毫不费事地转让给了所谓政府的那个东西”。因而在这一点上,我们看到了近似于无政府主义的理论。所需要的与其说是改革,倒不如说是取消政府,“正式的政府一经取消,社会立即开始起作用”。
在另一方面,代表制度成为政府,“社会”就通过它起作用, 从而展示出新的前景,当潘恩撰写《人权论》第2部中至关重要的第5章时,这些前录突然在他的心中燃起火焰。在赞美了工商业、抨击了殖民统治(后来还建议用国际仲裁来取代战争)、谴责了刑法(“司法残暴”)、痛斥了封闭性的特许状、特许公司和专卖权并宣称反对税收重赋之后,他停下来专门声讨土地贵族的罪恶:
为什么……伯克先生把上院说成是土地利益集团的支柱?如果这根支柱陷入地下,原来的土地财产将继续存在,相同的耕作、播种和收割将继续进行。贵族并不是在土地上劳动的农民,而只是地租的消费者……
这使他提出意义深远的、给人印象深刻的建议:削减政府、陆军和海军的费用;减免税金和济贫税;开征累进所得税(年收人 2.3万镑时每镑的税收额提髙到20先令[24])以增加税收;将征收和节省的资金用于改善穷人的状況。他提议设立家庭补助金:为所有儿童提供普及教育的公共基金,设立养老金——“不是作为恩赐和恩惠,而是作为权利”,(因为领取者只是领回他所交纳税金的一部分)、产妇津贴、新婚夫妇津贴、贫困者丧葬津贴以及在伦敦建造工场和宿舍以帮助移民和失业者:
通过实施这个计划,济贫法那种折磨人民的工具就会被废弃。……垂死的穷人将不再沦为各教区的牺牲品,在离开人世前被从一个地方拖到另一地方。寡妇 将会得到抚养孩子的生活费……孩子将不再被视作增加父母亲痛苦的负担。……由苦难和贫困造成的轻罪数目将会下降。穷人和富人将会乐于支持政府。暴乱和骚乱的原因及其所造成的恐惧将会消失。你们这些悠闲度日、吃穿不愁的人……你们想过这些事情吗?
这是潘恩的最杰出之处。《人权论》第1部的成功是巨大的,而第2部的成功却是非凡的。正是在第2部里,尤其是在这些段落里,潘恩在辉格党共和派的旧传统与设菲尔德刃具匠、诺里季织工和伦敦手工工匠的激进主义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通过这些建议,改革与他们日常经济上的困境联系起来。无论潘恩在财政方面的计算是多么的脱离现实,但这些建议给整个改革宣传注人了创见性的新动力。如果说卡特莱特少校所提出的关于男子普选权的具体要求为后来100年的鼓动打下了基础 (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女权论》为女性开创了更长久的斗争纪元),那么潘恩在这一章里就为20世纪的社会立法提供了源泉。
也许除了有关“社会”的这一章外,其余的思想观点几乎都不是他最早提出的。威廉·布莱克作出了这样的评论:“像潘恩那样沉湎于精力旺盛的才华之中的人决不是观察家”。潘恩给予英国人的是激进平等主义的新口号,它触及了“生而自由的英国人”最深层的反应,渗进了城市劳动人民的亚政治态度。科贝特不是一个真正的潘恩派,欧文和早期社会主义者也提出了新的思想,但潘恩的传统强烈地贯穿于19世纪的大众报刊中,其撰搞人包括伍勒、卡莱尔、赫瑟林顿、沃森、洛维特、霍利约克、雷诺兹和布拉德洛。潘恩思想在19世纪80年代受到强有力的挑战,但他的传统和口号仍在布莱奇福德身上、在劳合一乔治对大众的呼吁中具有活力。我们几乎可以断言潘恩创立了一个新的体系,激进主义在近100年中都没有超出这个范围,它之清晰与明确的程度,与它所取而代之的立宪主义不差丝毫。
这个体系是什么?我们看到的是对君主制和世袭原则的蔑视:
我不赞同君主的和贵族的政府,而不管它们如何改头换面。世袭的差别和等级的特权集团……必然会阻碍人类的逬步。因而,我不是一个英国宪法的赞赏者。
这些文字恰恰出于华滋华斯的笔下,时间为1793年。此外,华滋华斯那追溯过去的诗句最充分地重现了革命年代的乐观主义。在与博普伊一起散步时,他遇到了一个“被饿坏了的”乡村女孩——
……看见这情景我的朋友
激动地说道这与我们为之奋斗的那个目标
相背离我和他都相信
宽容精神还在国外
它也许无法抵御,贫穷
和诸如此类的悲惨现象会很快
不复存在,我们会看到大地
实现其愿望,给那些
终日辛劳的温顺、卑微和坚忍的孩子以补偿,
所有机构永远废除
法律上的歧视,铲除
愚蠢的虚饰、淫荡的奢侈
和残忍的权力,无论是一个人还是少数人的统治;
最后,最为重要的是
将会看到人民拥有强大的力量
制订自己的法律,全人类更美好的日子
就会到来。
这种乐观主义(是华滋华斯很快就失去的)然而正是激进主义所固执追逐的,其基础就是潘恩未能停下来加以考察的那个前提, 即毫无保留地相信代议制度、相信理性的力量、相信普通大众中 “大量处于休眠状态的意识”(潘恩语)和“人要不是被政府腐蚀的话,那么人与人会理所当然地成为朋友,其本质自身并不具有邪恶的性质”的信条。所有这些都是以一种不妥协的、鲁莽的甚至是过于自信的腔调来表达的,还加上自学成才者对传统和教育机构的不信任(潘恩的一个熟人评论说:“他把他自己的所有著作都熟记在心,其余的著作一概不知。”)以及靠一点经验并唤起“常识”来回避复杂的理论问題的倾向。
这种乐观主义的力量和弱点在19世纪工人激进主义中多次重复出现。但是,潘恩的著述并非特意以工人为对象,未将他们与农民、商人和专业人员区别开来。他的学说适于在“成员无数”中进行宣传,但没有对富人的财产权和自由放任学说提出挑战。很显然,他本人隶属于没有代表权的制造业和商业阶级,属于像托马斯·沃克和霍尔克罗夫特这样一些人的阵营,属于宪法知识会而不是伦敦通讯会。他的累进所得税主张预示了更深远的关于财产再分配的概念,但这是针对土地贵族的,在这一点上,长子继承权习俗中包含的世袭原则使潘恩很反感。在政治民主方面,他希望消除所有世袭的差别和特权,但是他并不支持经济上的平均化。在政治社会中,每个人都必须拥有作为公民的平等权利,在经济社会中,每个人必须保留雇主或雇员的身份,国家不应对一个人的资本或另一个人的工资加以干涉。《人权论》和《国富论》应互为补充,从对方汲取养料。在这个问题上,19世纪工人激进主义的主要传统还是取自潘恩。有些时候,如当欧文主义和宪章运动达到高潮时,其他传统占据了支配地位。但每当潘恩的思想恢复元气后,其基础依然完好无损。贵族是主要的打击对象,他们的财产会受到威胁,甚至连土地国有化或亨利·乔治的单一税制及他们的地租都被视作始自“一个法国杂种”和他的“武装匪徒”的一种封建勒索。但是,无论工会成员如何艰苦地与其雇主进行斗争,工业资本仍被认为是事业的成果,不受政治干预。直到19世纪80年代,工人阶级激进主义仍基本上局限于这个体系之内。
潘恩对19世纪传统的另一个贡献是造就了真正的潘恩派,如卡莱尔、詹姆士 ·沃森或霍利约克,他们都是理性主义者,潘恩在《人权论》中写道:“我的宗教是行善”,就此打住,未作解释。 但是他将自己视为权利的斗士,对抗“这个捏造和政治迷信、神秘和勾心斗角的时代”,因此他以《理性时代》作为他最后一部著作就顺理成章了,这本书是对国家的宗教和种种形式的教士权术进行的连续抨击,他不是作为无神论者,而是作为自然神论者进行写作。1793年,他在法国断头台的阴影下写下了《理性时代》第1部,其中从创世行动和自然本身中看到了上帝存在的证据,号召用理性去反对神秘、奇迹和预言。该书于1795年在英国出版,出版人丹尼尔·艾萨克·伊顿因他的出版活动至少受到7次起诉,到1812年已被关押过15个月并宣布3年内不受法律保护。《理性时代》尽管笔调尖刻,但书中几乎不包含任何使 18世纪自然神论者和先进的惟一神论者感到吃惊的内容。只有潘恩所求助的广大读者及他名字的巨大权威性是该书的新颖之处。第2部于1796年出版(出版者仍是勇敢无畏的伊顿)[25],它抨击了《旧约》的伦理道德观和《新约》的真实性。这篇批判《圣经》的檄文写得杂乱无章。
我曾通读……《圣经》,就像一个肩扛斧头的人穿越树林去伐树。树倒了,假如教士们做得到,他们可以去重新种起来。他们也许可以把树插在地上,但决不能使它再生长。
必须言明的是:木头还有其他用处。布莱克承认潘恩所持论点的力量和攻击性,用他那独到的简洁语言复述说:
他认为《圣经》只是国家的花招,人民从那里只能看到他的始终处于无力挣脱的地位。另一个论点认为所有对《圣经》作评论的人都是不诚实、诡计多端的无赖,他们为获取优裕的生活而接受国家的宗教……我可以列出100个这种人的名字。
但是,潘恩却不能将《圣经》的任何一部分当作“一首也许不会发生的诗”(布莱克语)来读。在镇压年代里,《理性时代》对于潘恩在英国的许多信徒来说是“一柄制造分裂的剑”。一些身为非国教徒或卫斯理宗教徒的雅各宾分子抱怨潘恩的这本书,认为它给他们的敌人提供了重新攻击“无神论者”和“共和主义者”的机会。当局认为潘恩这一次冒犯比以往几次更恶劣:他找来生活舒适的唯一神派教士和吉本怀疑论的矫饰言词,将它们译成通俗易懂、富有挑衅性的英语,再将它们扔给那些辨别能力不高的人。他对《圣经》的权威性大加嘲讽,所用论点连矿工或乡村女孩都听得懂:
他们称之为耶稣基督的那个人,据说是由一个幽灵通过一个已订婚、后又结婚的女子之身生出来的,他们把这个幽灵叫作圣灵。在这个愚蠢的故事讲了700年之后,他们又说这个女子是处女。……难道说现在有哪一个怀了孩子的女子会说……她的孩子是幽灵给的,而且是一个天使告诉她这回事的,她会相信吗?
当我们考察教会和主日学校在这一时期反复灌输的不开化的和罪恶的迷信时,[26]我们可以看到潘恩的著作对许多人的心灵具有深刻的解放作用。它帮助人们从宗教顺从的泥潭中挣脱出来,这种宗教顺从会加强对市政官员和雇主的顺从。它还促使许多19世纪手工工匠坚定不移地走上思想的自立和探索之路。但是,潘恩的“理性”所存在的局限性也必须记住,它能言善辩又缺乏丰富的想象,这使我们想起布莱克关于“眼光片面”的指责。 潘恩在《圣经》中只能看到“一个潦倒的纵欲者的孤独影像……他回首凝视再也无法享受的场面,大喊道:万物皆空!大量的比喻和感情都含糊不清……”。
《理性时代》并不是唯一一本有关19世纪理性思想的原始资料集。19世纪90年代,许多其他论文和译作(伏尔泰、霍尔巴赫和卢梭等人著作的节译)在英国雅各宾派圈子中流传,其中最有影响的是沃尔内的《帝国之墟》,这是比较宗教学的开创性著作,比潘恩的著作更深刻、更有想像力。而且沃尔内对教士权术演变的讥讽与对政治专制主义发展的讥讽结合起来,在该书的结论中,沃尔内提出了更普遍的宽容概念和国际主义槪念, 这也是潘恩所不如的。与威廉·戈德温的《政治正义论》(1793) 不同,那本书的影响仅限于狭小的高层知识圈;[27]而沃尔内的 《帝国之墟》出版了便宜的袖珍本,许多19世纪手工工匠的藏书中都有这本书。《帝国之墟》的第15章是对“新时代”的展望,时常以单行本的形式流传。在这一章里,叙事者看到一个文明的民族决意将自身分为两个群体:一边是那些“用有价值的劳动为社会的维持和延续作出贡献”的人,另一边是他们的敌人。绝大多数人在第一个群体之中,他们中有“农业工人、手工工匠、小生意人和所有从事有益于社会的职业者”,第二个是“一个很小的群体,一个没有价值的派别”,“只有教士、廷臣、政府会计、军队指挥官,总之是政府在行政、军事和宗教方面的代理人”。两个群体进行了一场对话:
人民:……你们为社会付出了哪些劳动?
特权阶级:没有。我们不是为劳动而来到人世的。
人民:那么你们是如何获取财富的?
特权阶级:通过劳神去统治你们。
人民:统治我们!……我们辛劳,你们享受;我们生产,你们挥霍;财富从我们这里流出,落入你们的手中。特权者们,你们这个有别于人民的阶级,另建一个国家,统治你们自己去吧。
特权阶级中有几个人站到了人民的一边(作者这样想象),其余的人试图动用军队恐吓人民,但士兵放下武器说道:“我们是人民的一部分。”特权阶级又试图用教士来欺骗人民,遭到人民断然回击:“廷臣和教士们,你们的服务过于昂贵,因而我们自己管理自己的事。”由于翻译的奇异影响,沃尔内的观点在英文中比法文原文显得更为激进;寄生的贵族阶层或等级的概念变为更带普遍性的富有闲散的“阶级”。战后,激进主义的社会学说就要由此而产生,它将社会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是“有用的”或“生产的阶级”,另一部分是廷臣、闲职官员、证券持有人、投机商和寄生的中间人。[28]
然而,沃尔内的影响产生较迟。在18世纪90年代初,潘恩左右了大众激进主义。事实上,他那善辩又缺乏想像力的思想造成了这场运动的狭隘性,当革命的法国国民公会经由恐怖变为波拿巴专政时,理想幻灭的改革派对此(以及戈德温更不切实际的幻想)大加嘲讽。这种批判和喇讽来自伯克、华滋华斯、柯勒律治等人联合的天才能力,结果就支配了许多当代学者的判断力,而他们本身在过去的25年中,也经历了类似的革命理想幻灭的过程。
肯定无疑的是,戈德温和潘恩的一些信徒持有一种起凡脱俗的救世主般的心态,这使他们能够接受容易得出的(最终是使人幻灭的)关于人类可臻完善的概念:
啊,潘恩!只有上帝高于你,千千万万的人为了他们仅存的一点自由而多么无限感激你……。亚历山大们、恺撒们、斐迪南们、卡佩们、腓特烈们、约瑟夫们和叶卡特琳娜们……拼命地奴役人类。但是,留给你做的是……在欧洲摇摇欲坠的巴士底狱之上挥舞人权的神圣旗帜,砸碎千千万万的人脚上的专制主义镣铐,摧毁为千千万万的尚来出世的人准备的……压迫之枷锁。[29]
这样的心态总是在革命激情时期存在。但是,如果说雅各宾“极权主义”的神话适用于英国土壤的话,我们有必要用最浅显的事实来加以戮穿。潘恩和他在英国的追随者们并没有鼓吹杀绝他们的反对派,而是号召人们反对泰伯恩刑场和血腥的刑法。英国雅各宾派赞同国际主义,要求用仲裁代替战争,希望宽容非国教徒、天主教徒和理性思想者;主张在“异教徒、土耳其人和犹太人”身上发现人类的美德。他们寻求通过教育和宣传将“暴民” (潘恩语)由“派别的追隨者”改造为“普遍自由的追随者”。
这并不意味着放弃对英国某些雅各宾派的教条理论和肤浅道德实验论的谴责,其思想在华滋华斯《远足》第3部中得到最显著的反映。这些时常是“左派”的缺陷。潘恩几乎没有历史感,对人的本质的看法并不深刻,而他的乐观主义(“我不相信君主制和贵族制会在任何一个欧洲启蒙国家中存在7年之上”)使 20世纪的人感到厌烦。但是我们这个时代对辉格党和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的解释所作的反应是如此的强烈,以致一些学者在令人可笑地鼓吹要把历史的角色颠倒过来:受迫害者被视作压迫的先驱,而压迫者却成了迫害的牺牲品。因此,我们迫不得 已才一一列举这些基本事实:是潘恩将“开放社会”的思想自由表达作为其信念:“人类现在不应再被告知他们不应思考、不应阅读”;也是潘恩在18世纪关于宪政的辩论中看到“民族总是被置于问题之外”,由于要把“民族”列入问题之内,他注定要启动那些他既无法控制又无法预见的力量,而这就是民主之所在。
[1] 附加手稿,第27850号第19一20帧、第27838号第19一20帧,科尔.A.W.菲尔森:《英国工人阶级运动》,第79-80页。见本书第13章。
[2] T.A.沃德:《回顾过去》(1909),A.B.R.贝尔编,第192页。
[3] 《反雅各宾报》,1798年1月1日。
[4] 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为人权辩护》(1790),第23页。
[5] 见E.哈勒维前引书,第1卷,第193-212页。
[6] 见本书第124页以下。有关证据在科伯恩勋爵那本有学术价值的、生动的 《苏格兰叛乱审判之考察》中得到全面的探讨。
[7] 无名氏:《关于和平时期常备军的失策和关于兵营的违宪和非法措施的信件》 (1793)。约翰.特伦査德的《英国常备军史>(1698)在1731年、1739年和1780 年再版,并载人雅各宾派的《慈善家》杂志(1795)。
[8] 见吕德: 《威尔宪斯与自由》,第14页。S.麦科比: 《英国激进主义,1786—1832》(1955),第91页。据说有“该死的母狗”之称的妓女引诱男子进人房内,强征“入伍”,见H.M.桑德斯:《诱骗者》(1794)。
[9] 《诺丁汉选邑档案》,第8卷(1952),第152页。
[10] J.P.史密斯:《记成功的试验》(1812)。
[11] 《泰晤士报》,1823年1月31日,见拉齐诺维奇前引书,第3章,第354- 364页。
[12] T.沃克:《关于曼彻斯特的一些政治事件》(1794),第87页。
[13] 卡特莱持少校还进行提倡秘密投票 (但并不是宪章派人士的第六点要求),以及取消议员的财产资格。
[14] 在这里,我使用了亨利.杰夫森的术语,他撰写的两卷本《论坛》 (1892>,至今仍是惟一对该机构所作的全面研究。
[15] 见阿萨.布里格斯:《改良时代》(1959),第88页起。
[16] C.威维尔:《政洽文札》。第5卷,第389—390、399—400页。
[17] 宪法协会在18世纪80年代后期沉寂下来,但有霍恩.图克作为该协会的杰出会员,它在1790年后最为活跃。
[18] 载P.萨维尔編:《民主与工人运动》(1954),第42—54页。
[19] 这种流行口号还在不相称的场合出现,18世纪后期一则广告说:“最古老、 忠诚、民族的、宪政的、含法的消遣:逗熊”。外省雅各宾协会在1792至1796年间, 通常把自己叫作宪政会或爱国会。约翰.瑟尔沃夫的遗孀在編写她丈夫的传记时, 痛苦地说他是:“是—个撒克逊家族的后裔”,而约瑟夫.杰拉尔德在作出危险的应急提议即召开国民公会时,将“我们撒克逊祖先”的“人民大会”引做先例。
[20] 在对潘恩的缺席审判中,厄斯金用布莱克斯通著作中的段落为潘恩作辩护。而设菲尔德改革派约克在公众示威中宣读洛克的文摘。坦普尔法学会学人:《托马斯.哈迪审判案》(1794),第108页。
[21] 《法国革命感想录》(人人版),第58—59、62、166页。
[22] 潘恩在1787年返回英国,仍十分注意桥梁建筑方面的试验。《人权论》第1部于1791年出版,第2部于1792年出版。最近出版的潘思传记是A.O.奧尔德里奇的《理性的人》(1960),内容详尽但无奇,几乎增添任何使我们更多地了解潘恩对英国的影响及他与英国的关系的内容。此外还应阅读蒙丘尔.O.康韦那本生动但有偏见的《生平》或H.N.布当斯福德在《雪莱、戈德温和他们的圈子》中的简述。
[23] 以上这三段文字引自潘恩:《致演说者的信》(1792),第19、29、69页。其余的均引自《人权论》。
[24] 20先令即1镑。——译注
[25] 伊顿于1811年出版了“第3部”,1812年当他年届花甲时又被处以监禁18 个月加枷刑。T.S.豪厄尔:《国家审判集》(1823),第31卷、第927页起。
[26] 见本书,第11章。
[27] 戈德温的无政府主义哲学只是在拿破仑战争之后才传到工人阶级那里,当 时的主要传播渠道是对理查德.卡莱尔的盗版雪莱作品《麦步女王》所作的注释。
[28] 尤其要参见韦德和《女怪》的讨论,本书第770页。
[29] 奥斯坦德的公民兰道尔:《政治问答手册》(1795),第8页。
感谢 王异 录入及校对
E.P.汤普森: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 | 目录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