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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玛利:计划、市场与民主——“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
演讲二:计划之使用市场机制
一、总论
这些改革的总目的,是以【计划】中央与生产单位之间的间接联系,代替【计划的】直接指令;这就是一般所说的“经济手段的应用”,有时也称为“非集中化的(权力下放的)计划。但是,这些名称并不能充分表达这个模式的重要处,即:经济发展的主要战略性目标(“宏观经济”的选择)继续由“中央”。(即有计划性)根据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准则来决定。权力下放的是日常的或短期的管理。
把这个模式描述为“三自制度”(自我管理、自管财务、自理会计),并未能充分强调在企业或工厂平面所作的微观经济的决定,仍是在基本上从属于整体计划之下的。
谈到市场范畴,常常会给人一个错觉,以为经济决定是各自独立地作出的。的确,企业要建立它们自己的会计制度,而且要计算出哪种成本会使它们的债务与资产相平衡。这就使三自制度有某种现实性。但地方的决定,是严格地,和或多或少是直接地,受计划者掌握“经济手段”(价格、贷款、税收、规格,等等)所制约的。
以下是一些例子
1.怎样使价格成为实现计划目标的手段
我们已经解释过,在官僚集中化的计划模式中,国有部门的批发价格是真实的会计上的数字,但不起“积极”的作用。这些批发价不影响投资方向,只证实货品从一个单位到另一个单位的流通已在实际上按照计划的指令完成了。
在利用经济手段的计划模式中,一般来说,有三种价格:由中央所定的价格;被管制的但可以依照成本和供应的比率有点上下波动的价格;自由价格。
“行政”价格能够纳入宏观经济的判断。譬如,假定现在的目标是鼓励大家使用某种能源,目的是节约另一种国内的能源,或者减少它的进口,或者节省它可以多点输出。价格将会行政性地被定得低到足以诱导“三自”企业为了扩大利润而选择这种能源。因为,依照完全合理的经济计算,这是最便宜的能源。这样,价格在企业选择能源中就扮演积极的角色。但是这角色还是不等于价格在自由市场上所扮演的角色,因为自由市场可能认为国产品的价格与进口货比较起来是“太贵了”。这种机制能够为某一国家的经济提供自己发展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这个国家可以减低它所需要的国产品的成本,以致使这些国产品不但更有竞争性,而且迟些不再需要同样的保护。
当然,计划者可以而且应该定期地比较它们的价格与世界价格。发展一种成本很高的国产品而不去进口它,不常常是聪明的。但是,完全依赖世界市场价格指示的自由市场主义者的意见,却也并非是常对的,因为世界市场价格波动很大,使长期的计算不可靠——记得石油价格吗!所以,在对这些选择进行成本和利益的计算时,把政治或经济的依赖性问题考虑在内,也是非常重要的。在这算式中,另一些要考虑的事就是,需要通过依靠某一本国的资源,去发展某个特别地区或保护其就业。真正的计算显然应该建立在“社会的”、宏观经济的基础,而不是单单建立在短期的地方的利润率上。
如果某一种价格被利用作计划的手段,它当然应该与“起点价格”有所分别,因为“起点价格”包括了在国内生产那个资源的真实成本的估计。(计算这个差别的方法也是争论点之一,不过这里我们不加以讨论。)
这就尤其显示有需要依照不同的功能来区分不同种类的会计和价格。全面的经济计算,显然需要成本有透明度,以便进行合理的选择和国际的比较。根据成本以外的准则,或者根据这些资源一开始的缺乏程度,来分配这些资源,就需要其它种类的价格。
如果不区分这些不同的目标,或者如果想用单一的物价制度来实现所有这些功能(成本的测算,社会劳动的编配,货品的分配),其结果就是倾向于恢复价值规律,或者恢复统一的市场机制。苏联经济学家很少讨论这个问题。
2.作为计划手段的贷款政策
生产资料可以由中央来分配。在集中化的计划中,这是由直接的命令来执行的。
在这里所考虑的模式中,一般地是把由指令分配的投资与其它方式的投资分开。其它的投资包括:①从企业自管财务的基金拨出;②由银行的贷款资助。这两个范畴必须发展起来,以刺激公司作经济的计算,而且停止被动的表现。
在中央分配投资基金的情况中,计划的作用是明显的。它的确切的比重是要根据个别的情况估计,而且要考虑投资的数量和战略性质。例如,从1986—1990这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开始,由于要优先拨投资给很多工厂的维修和新发展的工程,所以,很明显的是,苏联经济方向的改辕易辙,将会大受影响,广泛的权力下放不能生效。
但这不是新制度控制投资的唯一方法。这里,三“自”制度也可能导致对整个局势的错误观念:依靠贷款的投资项目,根据定义往往是很大的数目,所以不能单单依靠企业的自管财务的制度来提供。
换句话说,一旦考虑中的方案超过某个数额,企业很可能就要建立借贷的关系。我们因此必须研究这个借贷关系的性质。它也必须要根据个别的情况来考察,因为,即使形式不变,内容却可以变。一般来说,这个模式的贷款机构仍是实现计划的手段,尽管贷款的分配要看企业所提的方案是否能获利。
事实上,分给每个工业的贷款,以及以贷款形式出现的投资基金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都能够由中央决定。这些比重可以经由民主的程序来决定,但是,在“实际存在”的改革中,并没有预设这样的程序。在这第一阶段的决定中所牵涉的,是把长期和中期战略因素考虑在内的宏观经济的计算。
在下一阶段,当某个工业所要分配的贷款数额决定以后,银行可以邀请该工业中所有企业来投标。这就可能在企业之间引进一种争取贷款的竞争。苏联很小心地把这个“社会主义竞争”与古典的市场竞争区别开来,这有点好笑。其实前者的确有可能偏差地发展成为后者,但也可以有真正不同的内容。这个模式可以包含以下的假设:最后决定哪间企业得到贷款,要靠对各企业的申请贷款书的复杂的审查,而不是简单地靠短期内是否获利的准则。诸如地区发展、实施方案时达到的节省程度、以国产品代替舶来品、制造当地的工作机会等等准则,甚至企业能够证明对某一特别产品的要求没有被实现等,都可以被包括在分配贷款的机制中。在这里,这些准则可以由公众讨论,贷款的分配可以受到多元的社会控制。
在所有情况中,宏观经济的决定,常常与以下两个平面的权力下放做法相结合:
——银行作为计划和基层单位、地区之间的中间人;
——基层单位,根据它们自己所制订的方案向各方面申请贷款。
银行制度本身能够协调这些决定,不必经过中央来详细地探究它的选择是怎样在实际上实现的,也不需要中央事先预测一切投资的要求。
从所有这些情况,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借贷关系应该由那一种逻辑来支配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经验证明,金融机构并非是“中立”的中间媒介。在或是臣服于“中央”或是臣服于“地方主义”的利益(加上它们把银行经理、企业经理、地方干部连结在一起的像黑手党那样的联络网)之间,可以有许多的摇摆和结合。市场机制愈扩张,这些变化的范围也就愈大。很明显地,如果贷款的分配缺乏公众的社会控制,这些制度外的活动集团便可以大肆活动。
3.税收和计划
这是作为在全面性的选择和微观经济主动性【即在企业平面上所作的选择——译者注】之间联系的第三个主要的“经济手段”。这有很多变种,但是财政政策的潜在威力可以很好地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说明:
——第一是限制一间企业可以自由使用的剩余资金。我们已经解释过,求援于贷款,是依赖中央选择的一个可能形式,限制企业可以自由运用的利润,以及逼使企业不得不贷款,就可以对非集中化的投资建立事实上的控制。地方的做法如果与中央的选择不合,可以被转向,或者被挑战。
因此,在南斯拉夫自我管理制度的初期,当这个模式被应用时(1952—1964年),虽然三“自”制度已经实行,但大约70%的投资仍然是在计划者的直接或间接控制下。明显的是,自身财源充裕的、不需依靠贷款的工业,就是推行自由价格最能获利的工业(因为它们反映消费品供应的不足),而且也是需求投资额最少的工业。换句话说,这些机制增强了轻工业的非集中化发展——这与计划者的一个目标相合(直至发展基础工业的制度跟不上工业品的扩张而出现不平衡。这就反映了官僚集中化计划的不平衡)。
——税收制度在这个模式中作出干预的第二个地方,是减轻因市场机制引起的收入不平均导致的不良效果。但是税收制度的干预也导致矛盾的逻辑,这点以后会讨论。
4.中央使用的其它干预方法
实际上,这些改革也包括其它有同样效果的手段:定出把利润分配给企业的各种的标准;定出工资标准;直接的指令和控制。所有这些机制都能与企业的吹捧很高的“三自”制度相冲突。
二、没有工人自管的改革模式中的矛盾
1.哪些国家已经引进这种改革?
事实上,在六十年代,在苏联和除了南斯拉夫以外的东欧国家的主要争论(在苏联,主要是利伯曼和托拉博津可夫所阐述的远景),集中在引进一种没有工人自管的模式的建议上。六十年代苏联的柯西金改革和捷克改革派的提议,也是同样的观念。这些改革所触发的、像布拉格之春那样的政治动力,在1968年引致苏联坦克的干涉,因而标志了苏联和捷克的改革路线的终结。
另一方面,虽然匈牙利参加了华沙公约国家的军队对布拉格的干涉行动,它却能控制自己国家内的政治和社会局势,以致在试行新的经济机制时,也没有遭到“老大哥”的反对。苏联在1956年“赫鲁晓夫主义”鼎盛时对匈牙利的干涉,已经(充分地)完成了任务:工人被击败,同时,官僚层中最保守的一翼也被解除主要的权力。这就帮助了一个内部已整肃的党在可以好好地“控制”的政治环境中推行改革路线。
2.这些改革的政治和社会待征
在政治统治方面,结算是十分清楚的。从一般的观点看,这些改革并没有改变一党统治的制度,也没有改变计划的官僚的(国家控制的)内容。
中央作出的选择,是经过“经济手段”而不是直接的方法来实现的,这只是对“基层单位”(在这情形下是企业的经理和管理机构)产生影响,使他们有更大余地采取主动,使他们更受到市场的压力。
从社会基础的角度来看,这些改革颇得技术官僚层的支持,但是对那些先前用直接命令进行计划的干部却不利。一般来说,与这些改革有关的金钱鼓励的主要对象,就是这个经理层份。
六十年代在匈牙利所作的调查显示,工人觉得他们的生活只有微少的改进,特别是在收入方面。当时匈牙利人的许多故事反映这个现实。下面是其中一个故事:
× × × ×
匈牙利总理卡达尔自己出去调查改革的成果。他遇见一位企业经理:
——改革对你有什么意义?
——哦,我要用奖金买了一部车子。
——很好。那末其它的钱呢?
——我存在银行里。
卡达尔又遇见一位工人。同样的问题。回答是:
——我要用我的工资买一双新鞋子!
——那末其它的钱呢?
——其它的钱是从我的岳母那里借来。
× × × ×
人们常常发现这些改革并没有彻底实现,或者在引进改革以后不久,在更大胆的改革浪潮汹涌以前,集中化的过程又重现。为什么?答案至少部份地是改革引发的矛盾。
3.改革引发的矛盾
(1).捷克的例子
布鲁斯在他所写的东欧经济史一书中,强调捷克改革有人民支持的方面。他的观点很可能综合了几个特性和几个时期。改革到最后的确是受到人民的保卫,反对苏联的干涉。但是在开头,当改革的内容本身受争议时,很多矛盾出现了。这些矛盾与我们今天在苏联的“改革重整”中所看到的矛盾非常相似。
在这两个情形中,改革的基本原因是生产趋向停滞。捷克的生产潜力(捷克与东德是东欧唯一两个从较发达经济开始发展的国家)很快便被官僚计划所窒息。
这些改革者(特别是识克Ota Sik)的出发点是非常偏向于专家政治的;他们很少想到政治民主化和工人自管。(这里我们不讨论这些改革者是否进行一种自我限制。这种自我限制,是有时在东欧国家使用的策略,以避免在最敏感的问题上与老大哥交锋,方便争取一些权益。)改革的一般目标,就是要靠市场机制来减少官僚的浪费,提高劳动生产力,提高生产适应需求的能力。
(ⅰ)在社会平面,改革遇到两种抗拒,就像今天在苏联遇到的一样:
——一种抗拒是来自保守的官僚机构(当时捷克尚未进行非斯大林主义化);
——另一种抗拒是由工人以消极甚至违抗的方式表达出来。工人感觉到在几个方面受到改革的威胁:
△ 工人感觉到,他们原来受保障的职业,以及没有人在背后催促的工作速度,也许会与改革者的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逻辑相冲突;
△ 工人也感觉到,他们的生活水平也许会由于中央补贴的削减,以及最普通的消费品的价格波动而降低。
以诺伏尼为首的官僚层保守派,于是以改革的这方面的问题,推使工人施加压力,以加强它自己的立场。请愿书开始在工作场所流传了。
(ⅱ)改革超越官僚层寻求支持(以及亲杜切克的改革者为了要扩大他们自己的社会基础而同时作出的努力)与改革的政治动力就结合起来了。更多地求助于非集中化机制和企业的更大自主权,意义就是更多的资讯应该流传,而且经济应该获得某种程度的“透明度”。这个动力就与检查制度和国家所颁布的官方的“真理”互相矛盾了。捷克本来就有能够利用“上层”的矛盾来培植“由上而下”的运动的文化和政治传统。
布拉格之春就以这样一个影响整个社会的、而且大部份不受上层控制的全面运动蓬勃开展了。这就是与苏联的改革的一个主要差别,至少在苏联改革目前阶段是如此。
捷克左派异议者彼得·欧尔在反驳七七宪章的有改革意向的共产党人时,就强调这个差别。(参考《国际观点》1988年3月7日——编按)有趣的是,苏联官员的意见也是如此:对他们而言,这解释了为什么苏联之干涉布拉格之春是必要的,虽然他们今天在苏联推行的经济改革很像1968年捷克的改革。主要的差别是在党的政治控制的程度,而不是什么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的问题。
(ⅲ)资本主义复辟的威胁并不存在,有的是更加扩张市场机制的真实压力。这在任何这种型式的改革中是很“合逻辑的”。结果,经理人员被置于很不自在、暖昧不清、不稳定的情况中;他们本应该在减低成本上采取主动,而且应该在市场上达到某种水平的竞争性;但是“中央”的继续不断干涉,却使每个工业中的企业处于不同的境况。此外,他们不能自由地解雇工人,因而不能在这方面减低成本。
总而言之,如果经理人员始终无法把利润留给自己,而且使这些利润产生更多的利润,那末,他们为什么要冒险呢?!制度所引进的市场机制,于是和制度本身的基本价值发生冲突。在这些“价值”的背后,是人民的渴望和抵抗。
匈牙利的情况证实了这点,在那里,改革的范围更扩大。
(2)“匈牙利奇迹”并不存在
虽然匈牙利经验常常被赞扬为成功的改革例子,但是实情并不如此。
六十年代的改革在社会引起的紧张状态,促使政府在七十年代改变方针,重新推行集中化的措施。“中央”不得不愈来愈多进行干涉,来帮忙亏本的企业脱离困境(在它的新价格接近世界价格以后)。已经计划好的分配标准不得不修改,而且大大地放宽了。匈牙利在推动重新集中化路线的同时,更深地与世界市场发生关系(这是东欧当时的一般趋向);这反过来导致它欠了一大笔外债。
这时,一个新的改革浪潮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赞助下开始推行。它的逻辑就是要增加市场的作用,要走向建立真正非集中化的模式。南斯拉夫症候开始出现了。社会上发生很大的分化,一方面有真正的穷困,另一方面则有愈来愈富的私有部门,但这些私有部门的发展并不一定满足人民的基本需要。国有部门仍然臃肿无能,很难改革,因为它结合了官僚层和商品关系的特征。
在政治和社会的危机中,在接近零的经济生长率所滋长的社会紧张状态中,这些改革可能要流产。
由市场引起的失业威胁和不平等的问题,不久就会走上政治舞台的中心。最近匈牙利劳工法的修订,已经把工人从一种工业转移到另一种工业的程序变得较为容易。企业在未保证工人转工种的情况下仍不能解雇工人,但它们现在可以强迫工人接受新的工作。当新工作地点是在不同的地区,引起了家庭问题;或者当这些新工作并不符合工人的现有认可技能,新的紧张情况就会产生。工会无法在这些情况中保护工人的利益,就会导致独立工会运动崛起;这种发展的消息,已开始出现。
“匈牙利奇迹”根本就不存在,至少在工业发展方面是如此。政权的成功主要是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与匈牙利的政治有关:一切事情当然都是相对的;不过在镇压的时期过后,卡达尔的文化上的自由化运动,虽然有其局限,但仍为邻近国家的人民所羡慕。第二个方面的成功是在农业,因为农业对人民生活水平影响很大。这个成功的主要原因,不是私有部门的扩张,因为私有部门虽然合法,但还是有限的。农业方面的成功主要有两点:一、是集体农庄成员的责任范围扩大;二、是小规模耕作和大规模农业生产互相结合及其互相关系有了很大改进(这两种耕种方法需要不同的技术、劳动形式和社会控制形式)。
三、有工人自管的改革模式中的矛盾
南斯拉夫改革的第一阶段:从属于中央计划的非集中化的自管
这个经验持续了十年以上:自管制度在1950年实行,新制度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1955年开始。“市场社会主义”是在十年以后,即1965年才颁布。这两种模式都是“由上而下”推行的。
虽然南斯拉夫比邻国有较大的自由度,但是它还是一党制度。文化的、宗教的、民族的权利有所扩张。但是政治的、社会的、或者民族的不同意见一旦采取集体组织的形式,这些不同意见就不再受容忍了。
今天在苏联所建议的模式,比较接近南斯拉夫在1950—65年的模式,而不太接近匈牙利的经验。不过,苏联模式和南斯拉夫模式之间也有重要分歧:南斯拉夫领导层所发动的“由上而下”的革命,是从南斯拉夫的“由上而下”的、真正的革命中得到动力和威望。它也是在最集中化的一派(由于被怀疑为斯大林的支持者)被(用最坏的方法,我们这里可以附带地说一句)“整肃”了以后才发生的。最后,南斯拉夫工人阶级只占人口的少数,而70%是农民。由于工人阶级在大战以后非常穷困,新政权的第一步社会措施就是改进工人阶级的生活水平;政府所接到的战争赔款使这事成为可能。
换句话说,与苏联现在及将继续出现的情况不同,南斯拉夫之迅速引进改革,是没有遇到什么阻力的。但是,在这两种情形之下,都是当一个政权正在经历一段困难时期(在南斯拉夫,与斯大林的破裂导致南斯拉夫受经济封锁),让工人能够自管的建议,假设是会巩固政权的社会基础。
那时,自管制度接近于在工会与市政府监督下的共同管理。这个改革结合了“中央”所继续推行的宏观经济方针和基于上面所提的三“自”制度的非集中化政策。
改革的结果,有好处,也有坏处。推行这些改革的时期,是南斯拉夫战后历史上经济成绩最好的时期:社会产品的增长率是世界最高的(平均每年增长10%);各种不同工业之间的平衡大大地改进;服务业扩大了;农业的合作化(在强迫集体化的路线被改变以后)有了进步;国内价格受到控制,而且由于持续的输出,外债也很低。换句话说,人民的需要更有效地得到了满足。
但这制度在1965年受到批评和否定。上述宏观经济结算表并没有包括显示冲突崛起的一面。这一面是1965年转变的主要原因。简单地说,在没有工人自管的改革制度中所发生的种种紧张矛盾,也发生在南斯拉夫,所不同的只是社会政治的范围。
(1)官方的社会主义政纲在两个方面明显发生矛盾:
——一方面,计划包括重新分配的措施。这些措施的目的,是减低地区之间的不平等,创造平衡的经济,走向实现社会改造的长期目标。但是,即使是在“经济手段”代替详细行政命令的新计划形式之下,这些重新分配的措施是在建立中的新的自管制度以外决定的。何况,在一个像南斯拉夫那样的多民族社会里,这个重新分配的措施直接影响各区域、民族、共和国(在苏联也是这样)。
——在另一方面,官方的宣布是,自管制度显示出回到社会主义纲领的本质:“直接生产者的联合协作”。在苏联,目前的宣布是,“工人是企业的主人”,管理自己的财产,等等。但是,如果自管制度被限制在企业范围内,那末,任何限制地方管理权的东西,就会被认为是侵犯了大家所承认的权利。
(2)第二个矛盾随着第一个矛盾而来。根据市场结果而作的分配方式与计划的再分配的逻辑矛盾,也与常常被人重复的“按劳付酬”的“社会主义原则”矛盾(这点我们将在结论中讨论)。
▲改革的主要口号是:“提高你的本地的生产力,你的收入就会增加。”但是为了减低收入的差异,赚得更多的人缴的税也更多。(在苏联的改革开始时,阿根伯琴已经提倡南斯拉夫在1957年所做的,即以均一税代替累进税。但是愈来愈大的收入差别,将会成为紧张矛盾的新泉源)。
▲分配的基准愈来愈不朝向于按照每人的工作,而朝向于按照市场的结果(苏联领导人的做法已给一个人印象,以为前者与后者是一样的)。但工人已因工作条件的不平等而进行罢工。我们第一次听到南斯拉夫发生罢工是在1957年。这次罢工是有意义的:斯洛文尼亚的矿工感觉到他们因煤的价格制度而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煤矿业也被包括在推行固定价格的工业中。(而煤的价格被固定在低的水平。)因为煤的售价低了,所以根据市场结果而付的报酬,工人就认为不适当。其它种类货品的价格,也会按照工业的不同,成为较高或较低收入的原因。其理由是与所做的工作及努力完全无关的——工业的基础结构建造费用较高的货品的输送效率较差,天然的独占情况存在,或者因有新的投资而令设施较好,等等。
最后,南斯拉夫的制度早在1957年就开始走向“市场社会主义”。在自管的社会主义关系建立的同时,市场也被描述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唯一方法。在中央计划的再分配功能被减弱的同时,自管组织的自主性却在本地的基础上加强了。企业不再经过正常的处理利润的方式,依据优先次序来汇集利润。企业可以自由地将“净收入”(收入减去原料成本及税款)汇集到任何基金,包括“个人收入”的基金:工资与利润的分离就被取消了(因为工资不再被认为是一种成本)。在现实中真正发生的是,根据市场表现作出分配的逻辑得以兴起。较富裕的共和国,在它们的资源管理上,又转过来把它们自己从“中央的干涉”中解脱出来。
到六十年代初期,南斯拉夫的自管制度已经到达十字路口:赞成真正实现形式上已获承认的权利的压力变得特别强,因为政权在与斯大林决裂后,已经使所有对官僚层和国家主义的批评合法化。
那时,一种选择就是自管制度的推广。自管被“国家主义的”计划所拘束,而正在寻求它自己的“社会主义”的形式。它本可以抓住计划,定出它自己的优先次序,阐述它自己的促进平等的分配准则。地方的自管组织本可以执行它们自己所决定的这些优先次序和准则。对整个南斯拉夫有管辖权的“自管议会”,本可以使信贷机构服从它的意志(就像波兰的团结工会所建议的一样)。与南斯拉夫的各共和国有关的计划本也可以民主化——在互利与团结的基础上,让各共和国控制资源的共同分配,和共同作长期的选择。
但是,南斯拉夫没有走上面的道路。它走的是另一条道路:拆除计划,推广市场机制。
总结来说,更彻底地、更持久地试验改革的可能性,要看政治条件。换句话说,当统治的官僚层给人民有某种非集中化地表达意见的自由,市场机制就能够发展得更大。匈牙利的经验有限度地证明了这点。“布拉格之春”是这个关系的另一证明。南斯拉夫的情况最清楚地显示这点,使我们了解为什么今日的戈尔巴乔夫决定从一开始就要使他所建议的改革涉及政治层面:因为这是争取人民支持的先决条件。
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说:通过扩张市场机制,官僚层可以在不损害它对中央政治权力的垄断之下,容忍一些地方权利的扩张。可能正确的是,这种看法却与对市场的普通看法相矛盾:事实上,市场已被用来限制制度的民主化!这在南斯拉夫试验“市场社会主义”中可以看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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