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沙玛利:计划、市场与民主——“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

导言:理论的、政治的、方法论的问题



  在东欧国家和在苏联,支持计划的人和支持市场的人之间的争论,常常是在“纯经济”的平面上进行。
  争论的焦点:
    计划还是市场
  或者:
    我们要那种社会?

  计划的提倡者强调市场的坏处:失业、周期性危机、市场所显示和所能满足的需要的范围之狭窄。他们正确地以一个制度的好处来对抗市场的坏处:这个制度不但集体地负担起长期满足人民需要的责任,而且以超越地方性的短期的利润标准,来保证能充分利用物质和人力资源。
  市场的提倡者指出官僚化在各国的经验:这个官僚化已经在不同程度影响了实验高度集中的计划的国家,从苏联、中国、越南、东欧以至古巴。他们也十分正确地强调,受政治权力中心所指挥的管理制度所引起的经济上的浪费。
  当然,计划的提倡者包括从计划得到特权的官员。在另一端,市场的提倡者可以从他们对现有机构的激烈的批评中得到力量——他们排除些微的调整,因为些微的调整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我们承认,把市场与计划结合起来,在集中化与分散化之间找出一个均衡,是很难的。这是实在的问题。但是,在个人的意见可以被认为是犯罪行为的国家里,辩论这些问题的人有把婴孩与洗澡水一齐倒掉的倾向。他们不但有排斥现有政策和政权的倾向,而且有把政治本身也丢掉的倾向,而政治正是关于应该建立怎样的社会的主要决定因素。
  因此,我们会听到愈来愈多的声音,在苏联批评戈巴乔夫的改革是“半吊子”,正像匈牙利的改革开始以后所兴起的批评一样,甚至在改革比较大胆的南斯拉夫,我们也听到批评的声音。但是他们所批评的,不是在于形成改革方针时缺乏民主,而是在于经济机制中的“政治干涉”,就是他们认为是对市场的充分自由作继续不断的干涉。他们认为,世界市场是个客观事实,而渐增的外债是那些拒绝遵守的人应付的罚款。他们会主张,世界上存在了客观的、普遍的经济规律,市场的规律,而且主张,问题的发生是由于这些规律被违反。
  我们同意,现存的政治制度,以及一个民族经济面对世界市场后所发生的情况,确实是问题的核心。这些问题,不但过去在南斯拉夫被提出来,而且现在从中国到苏联、从匈牙利到尼加拉瓜都被提出来,但是我们不能接受所提出的解释和补救方法。

两条道路都是错的


  总结我们的观点,我们可以说,排斥斯大林主义而不对其政治制度作根本批评的官僚计划改革者,很快地被导致将两条都是错误的道路理论化:或者是官僚计划(及国家专权主义)的道路,或者是市场的理性(及自由)的道路。许多人还假定,市场提高了自我管理制度的价值,而且使调节的准则成为不必要。
  但他们的意见并不是对官僚计划的改革的唯一反应。在同一社会中,很多人也反对市场竞争的“统治”。这种实用主义的排斥不但是来自保守势力,因为这些保守势力以反对任何形式的处罚来保护他们的无能。这种排斥也来自工人,因为工人不能够接受为了某些假的经济合理性而被看成为能够任意被解雇的“生产因素”。目前苏联工人对改革所采取的保留的、甚至于仇视的态度证实了这个观察。
  换句话说,不但是福利国家,而且是一般化的市场,都需要严格的研究与检查。因为隐藏在市场的成本效率和世界市场价格的后面,是一定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是我们必须要反对的。
  这在南斯拉夫目前的问题中显示得很清楚:首先,它的危机不能以不尊重世界市场的要求来解释。从社会主义的观点看来,它的危机主要地是由于它在国内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需要对人与人之间和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作出清楚的、事前的决定。换句话说,被他们所忽视的是,需要把生产和(国内的和国际的)交换从属于要共同地建立那一种社会的政治选择。这就自然而然地提出了对社会进行彻底民主化的问题。
  “外来的限制”不但存在,而且使内在的危机尖锐化。这是所有生产力低于占支配地位的经济的国家的通病,因为占支配地位的经济可以在世界市场上强加它们自己的标准。真正的选择不是自给自足或者参加世界贸易。真正的选择是决定一个民族经济参与世界贸易的准则。所以真正的问题是:对于一个社会群体,这些准则应不应该主要地是“内在的”而且因此是由这个社会群体民主地控制?

未可预见的转变


  “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一个社会转到另一个社会的过渡时期”——卡尔·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社会主义的设想提供了一些著名的指示,但是这些设想并不是为历史的锅子所准备的食谱。这些设想的根据是他们对资本主义制度的矛盾,对“普遍化商品生产”的矛盾的批评。只有在新的基础上,在至少像最先进的资本主义这样发达的基础上,组织人类的劳动,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优越性才能够显现出来。资本主义所促进的生产国际化和世界性的劳动分工,使人类有机会以史无前例的方法——但是以渐增的社会代价——来发展生产力。
  资本主义边缘的经济之附属于帝国主义中心的需要,使资本主义能够把它最富爆炸性的矛盾传送给发展较差的社会。在这方面,十月革命,以及南斯拉夫革命,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一个分等级的世界制度——的民族产物。因此,这些革命结合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特征(土地革命和民族主权)和无产阶级革命的特征(反资本主义的动力),结合了最现代的资本主义发展的特征和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的遗迹。这些革命处身的环境,令社会主义的转变无可避免地要先走“市场的弯路”。
  这些革命的实际进程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所说的大不相同,提出了新的术语的问题,那就是人们是否可以称资本主义以后所紧接的社会为社会主义社会。更重要的是,在这个术语的争论之下,产生了一大堆新的问题:被官僚机构以及/或者市场所滋养出来的渐增的社会分化的危险出现了。文化、社会和经济的落后,非常有利于权力的委派和保障他们自己利益的特权层的结晶化。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常常交换地使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两个术语,甚至于在他们出名的声明——社会主义分配方式相应于共产义的低级阶段——之后也一样。无论如何,从资本主义被推翻的那一刻开始,“协作的生产者”应该直接地管理他们的劳动产物——在这方面,社会主义已经是共产主义。
  这个意思是不是说新经济政策下的苏联应该被称为社会主义?或者说它可能是社会主义?对于布尔塞维克,它是一个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社会,它的经济的大部分还是资本主义或者建基于小商品生产。在采用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这个名词时,他们是想强调他们转变的目标,并不是即刻的现实。列宁强调这一点:
  “我想,在研究俄罗斯的经济制度的问题时,没有一个人已经否定了它的过渡性质:也没有一个共产党人已经否认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含意,是表示苏维埃政权要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决心,并不是表示这个新的经济制度已经是社会主义。”
  “但是,‘过渡’这个字的意思是什么?把这字应用到经济上,它的意思是不是目前的制度包含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这两者的元素、粒子、和片断?每个人都会承认它是这样的。”

(列宁“左倾幼稚病与小资产阶级思想”,列宁全集第二十七卷(英文版))。

  布尔塞维克对于这个过渡经济可能或者应该是什么样子却一点都不清楚,因为他们想象不到革命的胜利会一直在落后的俄国孤立的。他们甚至于也不会想到,社会主义能够在一国的范围之内实现,换句话说,在比资本主义的发展还差的范围之内实现的,因为资本主义已经是世界性的制度。在这点上,布尔塞维克的理论观点充分地是马克思思想的继续:他们把社会主义的转变设想为世界性的过程,这个过程只不过在某国夺取政权而先在该国开始而已。
  换句话说,社会主义革命不会因为夺取政权或者国有化而停止的。过渡时期的历史任务就是把“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革命转变”实现到底。在这个过渡期。倒退的情况可能会发生,甚至于会发展到危害社会主义的前途的程度。
  托洛茨基的“不断革命”论是马克思的观念的扩张,融合了革命在资本主义外围的社会构成中发展的实际情况。左派反对派相信,如果人们不存有幻想,以为可以以他们自己的力量建成社会主义的话。那末在像苏联这样的国家开始建设社会主义,是可能的。使苏联摆脱落后与孤立的状况是非常紧要的。因此,它就不应该要求一切事情,特别是在其它国家革命的可能性。都应该附属于“在一国建立社会主义”这个(不可能的)任务。1
  真理与以上的说法是非常不同的。托洛茨基的理论包括三方面:
  1.在帝国主义时代的资本主义外围的国家中,工业化臣属于外国资本,而且民族资产阶级不能像旧欧洲或美国的资产阶级那样经历有机的发展。革命在古老形式和近代工业化的“不平衡和综合的”发展中爆发出来。因此在这些国家的革命中,无产阶级是义不容辞地要扮演领导的、战略性角色。
  2.第二点强调阶级斗争的动力将会高涨,而且带领革命超越原先的目标。革命将会结合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革命的任务。无产阶级之夺取政权只不过是一连串社会转变中的第一个环节。
  3.依照古典马克思主义的传统,第三点强调,共产主义只有作为一个优越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才能够被实现,如果它吸收了至少像资本主义这样发达和国际化的生产力的话。社会主义革命在国家的竞技场上开始,但是只能在国际的平面上完成。这并不是说一定要推行人工“输出”革命的政策。革命是否能胜利,首要地依靠国内的情况。但是“在一国建立社会主义”则是个乌托邦。
  社会主义不但需要全世界的生产力,而且需要每个国家都有高水平的文化和经济的发展。开头的遗留物是障碍。夺取政权令社会转变成为可能,但仍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实现。为了要建立没有压迫和没有剥削的真正的社会主义关系,“不断革新”强调,在社会关系上和在文化与物质的发展水平上,需要有不断的转变。(见托洛茨基的《俄国革命史》的附录“一国建成社会主义吗?”一文)

  你说不可能?但是斯大林在三十年代后期却正式地宣布社会主义已在苏联建成。他在国内及国际上都迫人接受这个“事实”。南斯拉夫革命是斯大林所建造的这个大厦的第一次破裂,因为它拒绝向这个新“强权”的外交利益低头。

  面对着斯大林的强烈的谴责,南斯拉夫共产党人被迫要解释在这个他们崇拜到那时为止的敬爱的“社会主义祖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吉拉斯写道:
  “我们特别地知道,长期以来,苏联是唯一的社会主义国家,一个受资本主义国家包围的落后国家。我们知道,群众之自觉地参与社会主义的建设只起了比较次要的作用。我们也知道,苏联国内以及国外的革命力量非常微弱。因此,在那里崛起的是特权的官僚层和官僚集中主义;而国家暂时地被转变为‘超越社会的权力。’”
  上面一段句子的唯一毛病是这个“暂时的”情况已经证明为十分长久的,而且已经以其他的形式,在其他地方,明显地在南斯拉夫,重复。对于这个新的历史现象的性质,即使是在马克思主义者之间,都还没有一致的意见。
  这个新形式的社会已经有各种各样的称号。有人称之为“社会主义”社会(有时加上“官僚的”、“国家”、甚至在南斯拉夫的情况中加上“市场”这样的形容词);有人称之为“资本主义”社会(以及一连串矛盾的变体);也有人称之为“新阶级”社会。在这些分析中所用的政治与经济的准则是各不相同的,而且也不需要在这里讨论。
  我们同意第四个称呼。这个称呼也有几个变体。我们分析这些未被马克思所预见的社会。我们觉得这些社会是混合体,既不是资本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而且也没有一个新的统治阶级在生产关系中扮演独立的和一致的角色。这个方法是列宁和托洛茨基的方法的延续,因为他们把苏联的性质定为过渡社会。以更广阔的历史观点来看,过渡期发生在稳定的“生产方式”之间。这个观念是曼德尔及贝特兰所得出的,不过贝特兰的说法有点不同。
  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观念也被南斯拉夫的几位著作家所支持,南斯拉夫的官方术语常常变动。但“社会主义”这个名词一般被了解为发展的目标,并不是指现实的没有冲突的、无产阶级社会。
  然而,“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过渡社会”这个意念,却提出一些问题。曼德尔写道:“在过渡社会,过去的元素和将来的元素之间存有混杂的结合。但是,这个结合却产生……一些特别的事情,一些这个过渡阶段所特有的生产关系。”
  换句话说,“混杂的”构成物的观念并不意味一方面有“社会主义部门”,而另一方面有还不是社会主义的其它部门(正如列宁的和普列布拉津斯基的术语所意味的。过渡时期和马克思在他的《对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一点贡献的序言》中指示的历史的伟大的“进步阶段”的主要的差别之一,是过渡时期没有它所特有的生产方式,而历史的伟大的进步阶段却有其特有的生产方式。
  但是,人们应该注意,把这个方法应用到现代的所谓社会主义国家时,对这个方法就有反对的意见了。在理论的平面上,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观念,即使中间插入了一个社会主义之前的时期,也表示在任何中间阶段,并没有真正的稳定时期,即真正属于将来的元素已经存在。问题是这些元素的官僚变形明显地在这方面提出了一个难题。它们的进化方向不再得到保证。由于官僚化的结果,这个社会可能会退向资本主义或者会阻碍社会关系的转变。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宁愿称呼这些社会为资本主义以后的社会,当然是指资本主义尚未复辟的时候。我们以后会再谈这一点:依我们看来,这个名词比较中立,但是,在同时,这个名词并不排除在社会主义兴起时所遇到的一般的矛盾的情况下分析这些社会的可能性。
  很多作者说,消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并不使这些生产资料立刻具有“社会财产“的性质。我们同意这些作者的观点。事实上,南斯拉夫的经验证明,在财产的真正的——不单是法律上的——内容和运用剩余产品的各种不同的条件之间,可能有更多的关系。在社会经济的平面上,人们可以发现法律上的私有财产“社会化”的形式;也可以发现“法律上的社会财产”被“私有化”的形式。
  当一个社会的普遍性质被定为“资本主义以后的”社会之后,我们不但还必须要认出和分析它的构成成份的进化方向,而且在情况发生的时候,必须认出和分析在本质上的跳跃——朝向社会主义抑是朝向资本主义。这样的分析并不容易。在第一种情况之下所遇到的理论问题,跟第二种情况不同。

怎样认出朝向社会主义的进展?


  单单排斥“斯大林主义等于社会主义”(即使人们加上“发展不足”这个形容词)这个等式,并不解决问题。但是,企图以超越那个等式来对社会主义下定义,却有把某些依照主观意见所选出的模式标准提得比其它标准还要高的危险:生产资料国有化了没有?国有化的比例是多少?有没有计划?什么样的计划?有没有民主?超过了那个关键点我们才能说民主是存在的?
  对于社会主义,我们宁愿采取像对社会财产那样的方法——其实它们只不过是同一问题的不同面——,也就是说,它不但牵涉到使社会关系的转变朝向使压迫与剥削的关系消亡的方向发展,而且也牵涉到使每个人——因此是所有的人——重新把他或她的劳动看成为创造性的活动。
  我们采取了布鲁斯的方法,而且把它扩张。布鲁斯分析了国有财产转变为严格意义的“社会财产”的过程——意思就是指实际上由社会所控制的财产,并不是指单由国家作为与其公民分离的机构所控制的财产,也不是指由某个工人团体所控制的财产。布鲁斯的观点之所以与我们的观点不同,是在于他对于以这个方法描述的社会的“社会主义”内容,不提出疑问。对我们而言没有社会财产就没有社会主义,换句话说,如果财产关系的转变上没有进展,也就没有朝向社会主义的进展,我们将用同样的方法来讨论社会主义的自我管理。

社会主义的自我管理


  问题是自我管理的观念能够被某些统治阶级或阶层利用来保持他们在新形式之下的权力。因此,它最多不过是被利用来促使工人更积极地劳动,使他们的劳动受更多的剥削。这种分散的自我管理得到鼓吹,尽管它会减低生产力的增长速度。此外,自我管理能够成为某些阶层的标语,因为他们希望借此取得更多的责任和影响力。重点是,在特权层的内部权力平衡发生转移的时候,他们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得到新的权力,顺带指出,它能够使“高层”发生分化,让“下层”得以趁机利用。结果,却不是被异化雇佣劳动走向灭亡,而是新的社会阶层分化将会出现。
  如果社会主义改造的意思是马克思所说的“一大堆生产工具是附属于每个人而财产则是附属于整体”的过程,那末社会主义的改造是能够被中止的。它能够因社会分层化的出现而发生。法律方面的问题不是主要的论据。但这并不是说它不起任何作用。“财产权利”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我们将会看到,被官方的意识形态所保证的权利能够被绕过或变成更有效力。不论是那种情况,它们的存在改变了人的行为和意识。我们也将会看到,当资本主义复辟的过程开始的时候,这些权利能够直接地被挑战。

资本主义复辟的问题


  资本主义能够以很多形式存在。而且,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是不同的社会形态的不平衡和综合发展的产物。
  这就是提出了质变在什么时候发生的问题。我们可以回答:当资本主义的主导地位被国家权力及其机构所保证、合法化、和保护的时候,资本主义就已经复辟了。资本主义剥削的含意是,积累的逻辑有一个特别的社会内容——它是附属于在特有的阶级关系中追求利润。
  我们所面临的不只是两个选择。工人对剩余不行使社会控制,并不自然而然地意味,这个剩余的侵占是“资本主义式的”。
  有一个试验可以决定资本主义是否已经复辟:这个制度是否可以把劳动(事实上,劳动力)看成为仅仅是“一个生产因素,一件事物”,来提高劳动生产力;或者,如果说你喜欢这样说的话,是否存在了一个社会机制,这个机制会利用失业为武器,利用“产业后备军”,来促使生产单位引进机器来对付工人。当这个过程被国家所合法化与保护,它就最后地完成了。
  但是,在资本主义复辟完成的很久以前,货币的作用能够转变——随着作用的转变,在信用背后的社会关系以及剩余的侵占形式都会起了转变,其结果是货币以“资本”形式运行的倾向。
  但是,不要把这个倾向和最后的结果混淆了。资本主义是在它尚没有占主宰地位的社会中诞生的。有些人——主要是布哈林和许多南斯拉夫经济学家——已经辩说:私有财产的消除,不但立刻消除了所有的资本主义剥削的危险,而且也立刻排除了新的社会矛盾和分层化的发展。我们不同意这个观点。
  但是,说这些危险的确存在,并不能对资本主义以后的社会是否需要市场关系和私有财产——以及资本主义投资——的问题,和如果需要的话,应有何种比例的问题,提供一个现成的答复。换句话说,相信市场和私有财产的扩张对实现社会主义目标不利,并不自然而然地意味,我们不应该利用它们。它的意义是,我们应该自觉地控制这个过程。
  我们确信,光是重新调整官僚的计划并不是有效的,我们所需要的是对斯大林主义的实践和虚假的理论进行彻底的批判。但是,分析朝向市场的改革为什么会把南斯拉夫引入死巷——以及目前的危机,则是非常必要的。我们将会试图证明,任何企图使市场成为受工人自我管理的公司之间的主要的、基本的联系的制度,必然会进入这样的死巷。
  事实上,如果改革者真正地需要透明度和民主,当他们提议改革时第一件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对在别地方已经试过的同样的改革公开地作一个总结。
  很明显地,[苏联戈尔巴乔夫所推行的]“开放”并没有达到这点。急需推行的并不是市场的扩张,而是民主化。在所有其它的领域,错误是可能的,而且可以改正的。
  讨论市场的地位时遇到的问题之一,是市场这个字包含不同的解释和不同的情况。我们的目标之一,是使不同的定义更加清楚显示出来。

在定义之外


  在日常的语言(包括经济学家所用的语言)中,“市场”这个字可以表示非常不同的现实与社会动力。事实上,“计划”这个字也是如此。在资本主义以后的过渡时期中,必定有一点市场关系(有多少?正是问题之所在!)如果参加争论的人清楚地说明哪些范围和哪些选择是指定给市场,而且说明在每一情形中有多少伸缩的余地,那末争论就会清楚一点。
  在曼德尔和诺夫之间的争论中,曼德尔以事后的规则与事先的规则之间的对立来解释市场与计划的对立。诺夫挑战这个观点。他指出,市场的不稳定性和其事后调整的形式,可以被定单和市场调查所减低,不必要消除“市场”的精华:买与卖。

曼德尔与诺夫的争论


曼德尔的观点:


  “……当然,直接分配的劳动可以伴以货币簿记——就像苏联、中国、或东欧的官僚化计划经济的情形一样。但是这并不使它等同于市场的分配。当通用汽车公司让其大卡车的零件在甲工厂制造,车身在乙工厂制造,而整个车辆在丙工厂装配的时候,计数机上所印出的最详细的成本计算,并不表示甲工厂将零件‘卖’给丙工厂,销售的含意是所有权的改变,随着这个改变,决定权的实际分散反映了财产和财政利益真正自主。决定制造车身的数目,不是市场,而是出品大卡车的计划好的目标。制造车身的工厂不会因为送了‘太多’的车身给装配的工厂(丙工厂)而‘破产’的。
  “……我们已经在用‘计划’这个名词。但是这个观念的本身需要更标准的定义。计划不等于资源的‘完善的’分配,不等于‘科学的’分配,甚至于也不等于‘更人道的’分配。它的意思只不过是事先的、‘直接的’分配。正因为如此,它是市场分配的反面,因为市场分配是事后的。这是两个分配资源的基本方法,他们彼此之间在基本上互不相同的——即使它们有的时候会被结合成不稳定的、混合的过渡形式。但是这些过渡的形式不会自动地自我复制的。基本上它们各有不同的内在逻辑。它们产生相异的运动规律。它们在生产者和生产的组织者之间散布不同的动机,而且表现出不同的社会价值。
  “……这两个不同的资源分配制度在结构上是关系到——其实差不多相同于——两个使产品适应需要的互相对照的方法。因为,归根究底说来,每个人类社会都是朝向消费——因为没有生产者的消费(即是他们的劳动力的再生产),也就没有产品、劳动、甚至人类的生存。现在,使目前的产品适应需要的基本方法只有两个。要么这些需要在开头是已知的——因为占主宰地位的社会团体事先估计这些需要——,于是产品有组织地生产出来满足这些需要。要么这些需要是未知的或者不确定的,于是市场要在事后根据‘实际需求’的消费来反映这些需要。”
  

  (埃内斯特·曼德尔的“保卫社会主义计划”,见1986年9/10月《新左评论》第159期)


  诺夫的观点:


  “曼德尔搞错的地方是他把计划与市场的分界线放在事后与事先之间。很明显的是,很多项目是根据先前的定单制造出来的,但是计划与市场当然不是在度身而做的衣服和现成衣服之间分界的。
  “当货品被生产出来作为出售和交换之用的时候,市场及商品生产就存在了。不管这个或那个货品的生产过程是如何结合,市场及商品生产总是存在的。”

  (阿历克·诺夫的《曼德尔论计划——市场和社会主义》,见1987年1/2月的《新左评论》第161期)

  但是,甚至像“出售”或“购买”这样的字会包涵不同的运转。整个而言,曼德尔所强调的正是各种形式的计划愈来愈多地渗透和节制市场的自发性倾向。事实上,这是战后资本主义长期繁荣的特征之一。但是,必须评估的是全面的动力。经济危机,或者更正确地说,两个制度中的两种形式的经济危机,已经成为揭示者。如果你观察在危机中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全面动力,你就能够看到,资本主义制度仍然是被事后的调节所支配的程度,它通过市场、破产和失业来调节。

三个模式


  为了澄清名词上的混淆,我们将分辩三个主要的“模式”。每个模式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上,都显示出重大的差别。它们相当于三种在所谓社会主义国家实际存在过的或者被建议过的经济型式。

A. 官僚集中的计划(第一篇演讲)

  这些是金钱扮演被动角色的制度。价格是被计划者制订的。在理论上,你可以争辩说,计划者制订物价的方法与标准并不是任意的。事实上专家们对这个问题已经讨论了很多。但在实际上,由于对苏联经济中实在耗费的劳动缺乏透明度,因此价格的形成常常带有高度的任意性。无论如何,被动的价格的意思并不一定是任意的价格,除非是相信唯一可能的价格是“真实的”市场价格的经济学家。
  这第一模式相当于苏联在布列日涅夫统治下所实施的计划制度。它及其变异体和历史特征存在于所有资本主义以后的社会,从越南、东欧、以至古巴。它是所有所谓社会主义国家在企图改革以前所依据的基本参考。在某些情形下,例如在苏联干涉以后的捷克,在改革被扭转以后,它又被恢复了。这个模式是自从七十年代以来波兰政权一直想改革的。(在团结工会兴起以前,价格改革引起了波兰人民的暴动。)甚至于罗马尼亚,虽然它想与外面世界打交道,仍是完全集中化的。
  这个模式是与金钱扮演更“积极的”角色(也即价格影响有关“单位”的经济决定)的特殊经济环境相容的,譬如在劳动力的分配面,它要部分地求助于市场机制,因为工人可以根据工资的吸引力程度和其它因素,来自由地选择他们的工作。同样地,在消费品方面,工人也可以以他的工资自由地购买,唯一的限制就是缺货。但这并不意味,生产何种货品是由供求的自由运转来决定。这也不意味,那一部门(私有或国有部门)应该生产所缺的货品。再说一句:金钱和市场的使用不够“积极”这一点,正是某些改革者觉得制度有错的地方。
  这个模式也与要改进效率的非市场倾向的改革相容。譬如,东德引进改革来改变测量工作成绩的指标,在中心与公司之间创立新渠道及准许公司与公司在计划的批准之下签订合同。当然,实施这个模式的政治制度对这个模式的运转方式也有很大的影响。

B.计划利用市场机制(第二篇演讲)


  这第二个模式让金钱和价格扮演更积极的角色——但是没有让“价格规律”成为经济的调节器。我们在第二篇演讲中将会见到,这个模式实际上所牵涉到的是计划利用市场机制——并不是市场占突出的地位。在这模式中,存有一些压力,要提升市场的地位。但这是另一个问题。这个模式可以在没有工人自我管理的情况下推行,譬如六十年代的匈牙利;它也可以在有了工人自我管理的情况下推行,譬如从1952年至1964年在引进“市场社会主义”以前的南斯拉夫。这个模式也提供灵感给苏联经济学家利伯曼和托拉博津可夫在六十年代所提出的改革。这个改革不但是从1962至1968年在柯西金的推动下在苏联实施,而且在同时期被捷克的识克和波兰的布鲁斯所采纳。
  目前在苏联提出的改革也是属于这个模式。总结地说来,我们可以说,这个模式,对于战略性的发展,主张由中央计划(到现在仍是官僚化的,但是并非必需如此)作决定,但对于其它方面的发展,却让市场关系(在“买与卖“的意义上)有较大的活动余地。
  这个模式就在这样的基础上结合了中央化的计划和分散的市场关系。在这个设计中,公司的决定受价格制度的影响,因为它们必须在经济计算成本与利润的基础上运行。到底在公司里谁作决定,是另一回事;我们将会考察具有和不具有工人自我管理的例子。但是这并不是说,计算所依据的价格是反映价值规律的自由市场价格。它也不意味主要投资决定服从这个规律。

C.“市场社会主义”(第三篇演讲)


  在理论上,这第三个模式渴望恢复价值规律运转的完全一致性——包括它的自动反应和准则。我们将会在第三篇演讲中看到,真正实行这个改革的地方,只是在1965至1971年之间的南斯拉夫。但是这个模式被东欧的各种各样的“专家”和“顾问”所提倡,最著名的是在南斯拉夫、匈牙利,以及波兰的团结工会执行委员会。它是在某些苏联经济学家(譬如舒米里奥夫)建议的背后的逻辑。无论如何,我们应该把进行改革的决定与它的实际的履行分开。
  我们的演讲是按照资本主义以后的社会的类型而组织起来的。这个分类的根据是计划或市场机制所执行的不同的功能。这是了解所有资本主义以后的社会共同社会经济矛盾的一个有用的方法。但是它不但不足以解释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而且也不足以了解这些国家的改革所遇到的不同的困难。

结论:经济和政治


  这些演讲只最简略地提到政治怎样影响改革的潜力。但是,如果我们希望避免简化方法,我们必须要了解政治因素的重要性。
  一方面,在这里讨论的改革,从来没有试过与在所有平面的最充分的政治民主结合起来。因此之故,掌握改革的社会经济效果的能力就大大地减少了。
  在另方面,虽然所有所谓社会主义国家被一党制统治,党领导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到处一样的。这就明显地影响了改革所遇到的障碍的程度,以及改革本身的大胆程度。总而言之,我们应该把经过人民革命而争到的政权(古巴、南斯拉夫、越南、毛泽东的中国)与明朗化的任命制所指派的统治者分开。而且,官僚化过程和非斯大林化过程在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轮廓;每个国家的官僚层,甚至于最忠诚于莫斯科的,迟早都想发展它自己的根基和合法性。匈牙利的卡达与罗马尼亚的修西斯古便不相同。官僚化和官僚政府(一党统治)的问题不能缩减为斯大林主义的问题。现在在苏联发生的情况着重地向我们显示:甚至于在同一国家,官僚层也能发展出不同的政策和不同的统治方法(斯大林不等于赫鲁晓夫,布列日涅夫、戈尔巴乔夫、李格捷夫等人也都互相有所不同)。
  我们的演讲的目标是有限的,是澄清在所谓社会主义国家所经验到的计划和市场制度的主要矛盾和利害关系,而不是取代对每个所谓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与政治特性的研究。
  到现在,所有改革官僚计划的企图都失败了。从这些失败的经验中,有很多东西可以学的。不幸地,所谓社会主义国家的每一次新的转变似乎都立即伴随着新的辩护、新的国家真理。这些新的国家真理有时候赞美在几个星期前被指责为“反社会主义的偏差”。
  这是特别地有害的,因为那些想要逃避资本主义发展的逻辑、但又不要把自己关在世界资本主义的环境以外的国家,极度渴望对这些经验作一批判性的检视。反对世界贸易的朝流、但又不生活在闭关自守的制度中、而同时又可向社会主义目标前进的最好方法是什么?可以借用资本主义制度的某些机制(譬如以利润的逻辑作为朝向经济发展的刺激与准则),而不招致它的种种坏处吗?可以引进市场及其规律而给以社会主义内容吗?
  在二十年代苏联讨论新经济政策时,这些问题已经是争论的焦点。斯大林主义中止了这些讨论,而且野蛮地中断了新经济政策。因此我们需要发掘这些讨论的真正内容,而且从以后的经验来评价这些问题。这就是我们在第四篇演讲中所做的。
  人们应该从那一角度来研究这些问题?阿历克·诺夫已经向利用马克思主义观念来研究“实际存在的社会主义”宣战。他也痛击那些说自己是马克思主义者而且天真地把社会主义看成为没有冲突或者没有复杂选择的社会的人。虽然诺夫因此能够避免教条主义,他的研究却很快地变成一种描写。这个描写虽然有时是迷人的,但是没有为了形成批判性的判断而提供真正的准则——除非是一个短期的判断,也就是说这个或那个改革已经或多或少地“有成果”。因为他已经允诺要留在“可行”的范围之内(这点我们也认为是重要的),而不要被任何“乌托邦”的远景所指导,他的批评的刀锋已经弄钝了。他没有提出市场是否对社会而言是中立的问题,那就是说它是否是一个与任何社会关系都相容的“机制”。
  在企图解决这些问题时,引导我们的只有一个原则:共产主义的前景,只有意味“每个人以及因此是所有的人”的解放,才有真正的意义。
  要避免在不同情况的迷津中迷失,要保持一个人的批判精神,要发展出客观的但不是教条的准则,我们需要记得我们努力的目标——一切的阶级、特权和压迫与剥削关系的消亡。我们在这里应该注意,这个意思并不是一个划一的、没有冲突的、或者容易管理的社会。这个解放人类的目标在今天仍是恰当的理论假设,只能够建基于对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以后的制度的矛盾的共同分析上。
  换句话说,我们将不会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而争辩地说:“马克思说过”有了市场就不能够有社会主义,“因此”我们反对市场改革,因为“按照定义”它使我们远离社会主义;在另方面,我们也不会向相反的知识份子的恐怖主义屈服。这个知识份子的恐怖主义以道歉式的、没有批判性的态度,称赞市场改革为“不带教条主义的色彩”。我们只会追随马克思而采纳他的方法,把解放的前景建基在批判地分析某一社会——不论是“国家的”或“市场的”社会——的矛盾性社会关系上。
  这就是以下几篇演讲中引导我们的主线。



注1: 斯大林主义的诽谤机器宣扬了对不断革命论的扭曲:当苏联人民的气力耗尽的时候,托洛茨基却被说成为提倡不但在苏联而且在国际上推动“更多”的革命,“因为”在苏联建立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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