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恩格斯 -> 恩格斯研究指南(2021)

“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是“恩格斯对马克思”?

——在东京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国际研讨班上的演讲

〔美〕特瑞尔·卡弗 *

张亮 **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关系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也是一个我无法解决的问题。尽管它耗费了世界各地很多学者的研究兴趣和激情,并且会继续耗费下去。我所能够做的最多不过是简要报告一下我认为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问题,它应当——或者不应当——被怎样接近。


  马克思和恩格斯问题是一个解释问题,而解释又是一个对话问题,更恰当地说,是多重对话问题。对话既发生在评论者和文本之间,也发生在评论者和听众之间。还有一种对话则发生在文本自身之间——当它们被评论者和读者运用的时候,相互间的对话就开始了。在马克思和恩格斯这个个案中,两人之间的对话当时就已经发生了。但我们并不能假设保存下来的文本就是对话当时在旁边发生的那个“窗口”。任何对话当然都有两个方面,不过,正如我们都清楚地知道的那样,交流的双方不可能真切地知道对方在想什么。
  因此,追问“马克思和恩格斯之间存在何种关系”,并想要得到一个一劳永逸可以适用于所有场合的唯一解答,真的是不可能的。追寻那种顶梁柱式的答案,即使是根据大略的描述来寻找,也确实是在压制在第一现场提出问题的评论者们和读者们之间所发生的对话。因此,将“马克思和恩格斯”——乃至“恩格斯和马克思”——的关系要么总体描述为“一致论”(agreement),要么总体描述为“对立论”(dichotomy),几乎从来都是一个提前回答其他人未来想要提出的文本问题的奢望。我不认为这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它歪曲或者否定了学术研究所必须承担的探索使命,并因此放弃了令人厌倦然而又是必需的探索活动。它是权力的语言风格,而不是思想开放的研究的语言风格。
  “马克思和恩格斯”问题其实是更具普遍性的解释问题的一个实例。因为这个问题只涉及两个人,所以并不是什么非常特殊的实例。由于企图将马克思本人的著作划分为“早期的”、“中期的”和“晚期的”,或者归类于“哲学的”、“政治的”和“经济学的”范畴,乃至是“前科学的”和“科学的”范畴,大量相同的解释困难也就应运而生了。马克思各种各样的文本都被囊括到可以按照“一致论”或“对立论”——著名的还有“断裂论”或“决裂论”——加以解释的情形中去了吗?姑且不论心理问题,文本可以被解释为“连续的”或“发展的”,在某些情况下是“被废弃的”而在另外的情况下又是“完成的”吗?由此可见,评论者已经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留给我们的文本中创造出了诸多种类的对话。
  当作者被理解为从一个个人或者一些个人嘴里发出的单一的、连续的声音时,这种作者观念就变得成问题了,即使它在它是谁的文本这个问题上达成了一致。也就是说,即使所有主要文本都被清楚地划分给了马克思或恩格斯,即使它们都被划分给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同样的解释问题还是会再次出现,因为没有人会相信:两个作者中的任何一个或者他们两个都会在任何时候按照同样的方式就同样的问题说出同样的话。当评论者建构他们正在建构的解释的时候,他们的确认为文本即将说出来的东西,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们向文本提出的特定问题。
  在文本被解释、马克思和恩格斯作为作者的发展道路被建构的时候,在评论者的头脑里发现问题间的连续性,这是可能的。但这些都是相比较而言的连续性,并不是逻辑顺序,我不能赞同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发展过程中存在必然的发展线索这种观点。不过,的确存在大量我们都感觉熟悉的前后相继发生的情况。这些就是“理想型”(ideal types),它们的出现既没有什么玄妙之处,也不需要什么条件。重要的是,它们的出现并不意味着按照这些结果可能被接近的方式,能够穷尽文本的所有可能性。
  追问“马克思主义是怎样被正确地建构起来的”这个问题的评论者通常会认为:马克思主义可以被表述为一种学说,这种学说能够从文本中被建构出来;文本自身决定它们的回答正确与否,而学说的正确性则具有政治属性,当然对读者来说,它也具有学术的重要性。按照这种方式工作的评论者认为,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合作关系”假定——在这里,“合作关系”意味着观点的始终如一——本身是一种解释的必需品,但文本间的对话表明它们之间主要是一种一致、补充和互补的关系。也就是说,在诸如文本按照学说真实的或者假说的完成和完善状态进行阶段划分和评判等的解释中,存在一种关于思想发展的目的论预设。
  一点也不让人惊奇的是,一些评论者(虽然只是很少一些人得到学术界的认可)消极地反对这种方法论,反过来追问:“作为单独的作者,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说了什么?”这些评论者随后就按照相反的原则来工作:既然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两个独立的人,那么,他们的著作就应当按照相互独立的方式被再现和解释。否则,这些评论者就会争辩说,因为那些强烈赞同单一声音的人都是些自我认同的马克思主义者,所以“马克思主义的”假设的玷污就不可能被避免。这些评论者接着还会争辩说,除非实现彻底的分离,否则作者的完整性就不能被坚持。在最极端的情况下,这种模式要求把MEGA分为两个版本,每一个版本都用镜面映现的方式直接复制另外一个版本中的某些内容。这样,在恩格斯出现的地方,我们就能够看到映现在马克思文本中的恩格斯;同样,在马克思出现的地方,我们就能够看到映现在恩格斯文本中的马克思。这种将两个人的著作割裂开来的做法是这两个人在物理意义上相互分离的忠实象征,但它却使重建两者之间对话的复杂性变得异常笨拙了。
  这两种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尸体解剖式”的对照性学术再现模式,与书信和其他传记证据向我诉说的真实情况格格不入:他们的确是两个独立的个人,但他们开展数量众多、富于变化的对话(复数)却长达40多年。他们既没有合二为一,即使在很多情况下他们是作为合作作者和政治伙伴出现的,也没有变成从不分享共同的观念或从不一起共事的孤立的两个陌路人。我不认为按照相互对照的方式概括我已经勾画出来的东西是有益的,而且在前面我也已经证明,这种模式会使学术研究变得索然无味,因为尽管问题还不存在,可答案却已经被假定提前知道了。真正令人感兴趣的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评论者觉得这么做是完全必要的。
  显而易见的理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已经成为政治偶像,因此,他们的著作也就成了教条。这个事实只是遗产中的一部分,且它不能被无限制地运用。水火不相容的“合作论”和“对立论”解释模式都只是历史的赝品,而不是学术活动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现在没有任何理由能阻止我们用不同的问题和不同的方法去取代已概述如上的不成熟。MEGA的文本呈现方式——放弃新老政权要求的编者导言和注释——已经使这成为可能了,因为对于能够分别划归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不同的手稿、已出版的著作及其后续版本,它正好采取了连续的接近方式,这样,他们思想和活动中的结合就能够在文本研究的基础上得到判定。相反,他们思想和活动中的结合不可能是一个从关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或者“恩格斯对马克思”的假定真理演绎而成的推论。细致的连续文本呈现方法允许更富于变化和更令人感兴趣的概念对话得到发展,它因此要比原来的呈现方法更优越,因为原来的呈现方法只是将文本分析局限为“结合”的几种简单的表现形式:一致、补充和互补。


  在对上述两种粗陋的解释立场进行简要评论之后,我想对我认为更好的观点应当如何被建构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点评。我的点评实际就是罗列出一张应当消除的解释移位的规范目录。由于这是我个人的规范,所以我毫不犹豫地要向大家推荐。对已经过世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我颇多同情,因为我发现,粗陋的研究方法,例如我在下面将列举的一些方法,也已经被应用到我解释马克思和恩格斯自身的企图中去了。也就是说,我突然发现,我一直反对的某些研究技术不经意间也在我这里得到应用了,我因此感到要双倍地证明我的批评的重要性。当然,我并不标榜自己是健在的或已经亡故的研究者中唯一的受害者,也不标榜自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受害者。
  我自己宣布要回答的问题是:“恩格斯的‘唯物辩证法’和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关系是什么?”他们在理论上是相互补充、互为前提的呢,还是相互分离甚至是正相反对的呢?我已经证明:在一个确定的主题语境中,而不是在一个关于“作为一个整体”——即使存在这样的东西——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关系的顶梁柱式的概括语境中,后一种观点具有文本证据基础,它也是一种差异论假说。
  差异论假说当然承认一致是可能出现的,如果它能够被发现的话。而且据我所知,正是个别不可告人的政治动机使某些人对持差异论假说的学者所发现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一致之处进行了有意识的遮蔽。然而,在一致论假说盛行的地方,根据我的经验,评论者和读者却极少被鼓励去寻找差异,因为有太多的政治力量介入进来,为作为文本之后的单一声音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合作论”推波助澜。或许我提出来的详细回答存在错误,但我确信,我按照自己的方式追问自己所追问的问题是恰当的。到目前为止,烦扰我的相反论点可以综述为以下十种应当消除的解释移位:
  1.把传统当作问题的答案。例如,“马克思主义者总是知道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合作伙伴,在所有重大问题上,他们都意见相同。”这通常被用来证明一致论的解释原则是正确的。可事实上,这不过是将较晚的情况运用到对较早的情况的分析中去罢了,因此,它当然不会怀疑:那些持这种观点的人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他们又为什么要这样做?如果在当时他们是正确的,如果他们的观点现在还是有用的话。
  2.差异论和多样性论=对立论。例如,“卡弗找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之间的差异,他因此认为他们始终是有差异的。”参照我曾经提出过的各个主题,这显然不符合我一向奉行的焦点集中的讨论原则。由此可见,创造假定的“对立论”学派的不是别的,正是这些假定的原则。事实上,在所有假定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各个不同时代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存在差异的人中,几乎没有人在这些差异是什么、它们的重要性何在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好玩的是,一些评论者批评假定的“对立论”学派,恰恰是因为他们不能通过相互达成一致而恰当地塑造自己的观点!
  3.新观点是新教条。例如,“对立论者都是标新立异的教条主义者。”那些少数近来不断挑战马克思和恩格斯关系的传统观点的人(挑战过程忽视了漫长的挑战史,其中的一些人几乎就是带有恩格斯提供的最初观点的同时代人)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形成了一种教条,以及一个学派,这种论调曾甚嚣尘上。而根据我的判断,投诉“新教条”的研究者人数现在恐怕早已超过了假定创造了新教条的研究者人数了。
  4.一个人的观点被允许代表另外一个人的观点。例如,“因为恩格斯曾经描述过他与马克思的合作关系,所以真实的关系就是这样的。”这简直就是无视事实,即如果恩格斯是在马克思还活着的时候描述他们的关系,那么,不同于此的其他观点也是可能的,或者应当是可能的。我早已经论证过,应当把注意力集中在年代学和年代学的事件(例如马克思的逝世)上,而不是集中在没有年代学根据的类似假想上。
  5.年代学的消融。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任何著作中的任何段落都可以和评论者心目中的任何理由并列。”这通常是一个假设:作为作者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是真正的哲学家或科学家,他们因此被评论者假定具有无时间性的连续性和真理性。这显然违背了文本研究的第一原则(文本应当在各种语境中被理解),毋宁说是把文本当作了印在纸张上的纯粹字符。
  6.“惯性销售”或要求不同意。例如,“因为马克思没有不同意,所以他一定完全赞同恩格斯。”这是将文本记录当作必定完成的,和当作马克思大脑中的一个“窗口”了。在任何情况下,文本记录都不必然是完成的。我们有理由假定:那些可以直接选择它们的人,包括恩格斯自己,完全可能因为政治的和个人的理由改动不一致的证据。我不是说他们的确这么做了,而是说必须承认他们这么做的可能性,所以,他们的任何解释都应当进行适当的限制。
  7.段落抢夺/词汇竞争。例如,“因为马克思在他著作中提到了‘黑格尔’和‘辩证法’,所以他必然会同意恩格斯对这些主题的讨论。”合理的解释必须考虑著作的论战语境,应当比孤立的词汇和段落更优先考虑它们。否则将导致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难以置信的贫乏理解。
  8.只有一种解读是可能的。例如,“解释必然是‘使文献与’已有观点‘一致起来’的解读”。我赞同以下假设:在解释中可能存在多种可能性和无法解决的含混,这比从评论者那里只会形成一种观点更具有必然性。被解释的文献一定是按照权威的、作者感觉他们不能怀疑和漠视的模式被写作出来的。可语境还原的困难恰恰就在于,解读始终是多样化的。
  9.合作关系=合二为一。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被假定在任何确定论题上都是一致的。”这忽略了他们具有不同的天资、能力、背景、教育机会、经历和理论证据,也由此违反了我们所了解的他们作为具有高度个性化生活史的人物的事实。他们是具有不同的观念和不同的背景的人,是能够发展自己的观点、相互合作与交流、容忍差异、经常争论的个性鲜明的人物。假定他们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或互为对方的映像,简直就是辱没他们的才智,将他们降低为普通人。在我看来,评论者一定要从“生活世界”接近他们,不能把马克思和/或恩格斯当作上帝,或“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天才”。
  10.偏执。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只有唯一的共同议程,不管在什么时候,也不管他们说了什么,都一定符合这个议程。”对我来说,这与留给我们的丰富的、多样化的文献是不一致的,恰恰就是在用心处理政治复杂性这种困难的领域里,他们让人兴趣盎然。这可能正是他们至今依然被解读的原因所在!


  我没有时间提供详细的必要例子来支持我上面所说的,我同样没有时间指名道姓地充分对待我所批评的那些人。与其如此,我宁愿开列上述目录作为应当避免的实践规范。如果你从来没有在你解读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时候发现上述情况,那么你真的很幸运。我或许没有你那么幸运,但要比马克思和恩格斯幸运,因为我有机会根据自己的著作以及他们的著作亲自控诉这些应当避免的实践问题。
  在一个更深的层面上,我要更加肯定地证明:我们应当像把自己作为知识分子和人来对待那样对待马克思和恩格斯。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肯定,他们有与我们一样的情感,也与我们一样,难以确定自己的生活究竟会向什么方向发展。例如,他们就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第一次见面,而后又会再次见面,也不知道再次见面之后,他们会不断地合作,住的会非常近,会频繁通信,还会发生经济依赖关系,并且这些情况一直持续了很多年。当恩格斯从自己的角度阐发自己与马克思关系的时候,他完全有权力这么做,而我们也完全有权力以怀疑论的态度去检验他回忆与马克思的关系的方式。
  怀疑与拒斥、不相信或憎恶恩格斯不是一回事,这同样适用于马克思。而且它是学者应普遍提供给社会的一项服务,因为学者的工作就是提出问题,而不是回避问题,或者不适当地缩小他们能够提供的回答。学者不应当有这样一种方法论观念,即对需要被证明的东西进行假设。如果他们能够证明它就是使他们的读者感到满足的东西,那就好。
  在阐述由“马克思和恩格斯”或“恩格斯对马克思”提出的问题时,核心假设应当具有开放性,应当对疑问和复杂性假设具有积极的态度。要不然,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解释将继续具有共产主义的教条和冷战反动一起强加给这份令人着迷的遗产的愚蠢性质。也就是说,在同情马克思和恩格斯、认同马克思和恩格斯及其政治世界与怀疑(即追问他们所说的东西和发挥作用的方式)之间一定存在微妙的平衡。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经历过各种关系,通过这些关系我们既不盲目信仰也不盲目怀疑地建构出了我们自己的理论和个人生活。一想到马克思和恩格斯问题其实也是符合这种道路的,我就觉得找到上述平衡应当不是非常困难。我们宁可生活在与他人的相互批判和相互支持的对话之中。
  在我看来,马克思恩格斯研究今天几乎刚刚开始,因为在这些文本中出现了比“马克思主义”/“冷战”框架所容许的多得多的接近。这并不是说任何一种或者所有类型的马克思主义都是没有价值和缺乏基础的,根本不是这样,我的意思是说,现在的可能性要比传统框架通常容许的宽广得多。大量理论问题和政治问题当然依然存在,但是,因为政局变化了,所以它们被接近的方式必然会有所不同。文本解释科学当然也已经变化了,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评论者来说,这也正是与其他人文学科的专家进行跨学科对话、与他们的文本研究的新读者开辟新对话的理由所在。




* 特瑞尔·卡弗(Terrell Carver),国际著名的马克思恩格斯学者,现为英国布里斯托大学政治学系教授,也是国际马克思恩格斯基金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编委会委员。著有《马克思经济学方法文选》《马克思晚期政治著作选》《马克思的社会理论》《马克思辞典》《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黑格尔的〈逻辑学〉》等。本文曾刊载于《江海学刊》2006 年第1期。

** 张亮,哲学博士,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西方左派思想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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