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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的《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1843)和马克思主义资本主义批判的起源

〔英〕格雷戈里·克雷斯 *

顾梦婷 **




  作为马克思或恩格斯对国民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与假设进行考察的第一次尝试,《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却出人意料地被忽视了。当然,人们早已认识到,对于恩格斯理论上的发展而言,他在曼彻斯特所做的第一次长期停留(1842年11月至1844年8月)与马克思居留于巴黎一样重要;正是在曼彻斯特,恩格斯第一次真正地了解到了工厂制度和它最大的受害者,正如他在1885年所说的那样,“我在曼彻斯特时异常清晰地观察到……经济事实,至少在现代世界中是一个决定性的历史力量”。也正是在这里,恩格斯为他在1845年出版的第一本书——《英国工人阶级状况》收集了资料,这本书仍是19世纪早期恶魔般的资本主义的经典写照。因此,对于恩格斯的传记作家及追溯马克思主义起源的历史学家而言,这一时期被证明是一个持存的兴趣来源。[1]但是,这些叙述不过是对恩格斯在这段时期所说的话,特别是关于他的文章和新闻工作的一个总结。此外,一些更专业的评论也有助于将恩格斯置于当时曼彻斯特的社会历史中,但是除了将各种影响归因于当时的时代精神外,这些评论也未能够对恩格斯在那里的活动所带来的智力结果进行充分探讨。相较于恩格斯后来的那些著作,我们对青年恩格斯所知尚少。[2]
  最重要的是,那些在之前的分析中被忽略或误解,而我们在这里将要讨论的是,恩格斯的第一篇有关国民经济学的著作在知识上受到他经常接触的英国欧文派社会主义者的影响的程度。恩格斯认为,他们有关经济问题的观点高于当时任何其他现存的社会主义学派。在这时给恩格斯留下了深刻印象的皮埃尔·约瑟夫·蒲鲁东的《什么是财产?》(What Is Property?),在其他地方基本不受关注,其可能影响只有在恩格斯有关曼彻斯特的语境中才能被看到。必须强调的一点是,恩格斯在曼彻斯特的理论发展,不仅仅是语言上对一系列现实经验的理论化,也不仅仅是由德国引入的大量假设的集合,其还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现存的对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的批判性叙述,以及(他自己对国民经济学并不熟悉)英国社会主义者在反对正统经济学的解释时的关键立场。
  毫无疑问,恩格斯在这一时期的主要理论文章《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1843,以下简称《大纲》)在那时是为马克思所承认的,并由于其与古典政治经济学范畴对抗的深度和重要性,成了德国共产主义重要的新的出发点。它几乎立刻帮助马克思本人深入其中,甚至到1859年马克思回忆起恩格斯青年时期的文章时仍然认为它是“辉煌的”[3]。然而,用乔治·拉比卡(Georges Labica)的话说,这篇文章“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它遭受了一种特殊的命运,它没有被青年马克思的问题所掩盖……它被简化为对后来作品的一个简单‘预期’,就好像它本身没有内在价值”,即便是这样,对于唯物史观的起源而言,它仍是“我们能够预见科学到来的一个文本”。[4]
  我在这里所作的阐释分为四个部分。第一,对恩格斯所接受的欧文主义者的观点作一个表层的分析,并简要介绍恩格斯对于英国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的先入之见的性质。第二,我将在这里集中而详细地比较恩格斯的《大纲》、约翰·瓦茨(John Watts)的《政治经济学家的事实与虚构》(The Facts and Fictions of Political Economists)(1842)——欧文主义者对恩格斯所熟悉的这一时期的国民经济学所作的主要的批判,以及蒲鲁东的《什么是财产?》(1840)。从本质上来说,人们会认为,恩格斯的主要观点大部分来自瓦茨(瓦茨对欧文主义的早期传统依次进行了总结)而不是蒲鲁东,虽然他以一种独特的新黑格尔主义的方式来表达这些观点。第三,同样重要的是,恩格斯在强调交换和竞争的同时,也接受了欧文派国民经济学的核心概念在分析中的中心地位、因此,他将欧文派的批判结构一一集中于经济体系的特征一—纳入自己的阐述。在一些重要的方面、恩格斯也未接受瓦茨和蒲鲁东的观点,也正是在这里,其自身观点的独立性能够被加以评定。恩格斯对欧文主义的热情逐渐减弱的一些迹象也会被加以考察,特别是在他认为必须以一场暴力革命来实现社会全面转型的情况下。第四,对恩格斯在《大纲》中的观点和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国民经济学的第一次认真思考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进行简要的叙述。


  毫无疑问,恩格斯打算在1842年11月抵达英国后尽快与英国社会主义者接触。这时他恰好(显然是在6月)转向了共产主义,这是他在科隆(Koln)拜访莫泽斯·赫斯后的结果,他已达到了(用赫斯的话来说)“革命的第一个纪元”而不再是“一个热情十足的共产主义者”。[5]赫斯最早发表在他的《欧洲三头政治》(Die Europãische Triarchie)中的主要信念之一是,现代革命的形式在德国是哲学的,在法国是政治性的,在英国是实践的和社会性的。这个“三头政治”的概念是由恩格斯带来的,在他从英国传来的最早的报告中可以明显看出,在英国,任何革命都必然是社会性的而不是政治性的。这也意味着,任何一个年轻的共产主义者都应该找到并理解这样一种革命的代理人,以及那些已经将其社会性本质充分理论化的人。[6]
  尽管这些最初的报告只提到了宪章派,但是到了1843年恩格斯就能够为其德国的读者就英国社会主义者作出一些详细的评论,显而易见的是,实际上他在曼彻斯特的每个星期天都会去欧文派的科学院(社会主义讲座和会议会在那里举行)。恩格斯在《伦敦来信》(Lettersfrom London)中指出,社会主义不是一个封闭的政治党派,但就总体而言,其得到了下层中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支持。恩格斯声称,曼彻斯特有8000名注册的共产主义者(他将这个术语用作“社会主义”的同义词),且一半的工人阶级分享了他们对于财产的看法。这里的社会主义讲师——约翰·瓦茨——恩格斯将其描述为“一个卓越的人物,他才气横溢,写过几本关于上帝的存在和国民经济学方面的小册子”。另一位讲师,查尔斯·南威尔(Charles Southwell)也因他的无神论信仰受到了恩格斯的赞扬,显然,恩格斯——他在1840年转向黑格尔的泛神论时,略显艰难地对其年轻时的带有局限性的巴门虔诚主义的残余做了告别——对许多欧文主义者强烈的反宗教态度表现出了相当大的钦佩。[7]
  直到1843年11月,我们才再次听到恩格斯的消息(不幸的是,这一时期的所有通信几乎都已遗失),当时他开始向欧文派的主要期刊《新道德世界》(The New Moral World)提交文章。第一篇是《大陆上社会改革运动的进展》,此文重复了与共产主义演变相关的三头政治概念,考察了当时存在的各种欧洲集团。然而,在所有这些人中,包括圣西门主义者、傅立叶主义者、巴布主义者、蒲鲁东、魏特林(Weitling)和伊加利亚派,恩格斯(一般代表德国共产主义者发言)给予了欧文派最高的赞扬:
  至于我们这个党派的学说的各个部分,我们同英国社会主义者一致的地方比同其他任何党派一致的地方要多得多。他们的体系和我们的一样,也是在哲学原则上建立起来的;他们和我们一样,也反对宗教偏见,而法国人反对哲学,并且把宗教一起带进计划中的新的社会,使它永远存在下去。法国共产主义者只是在我们的发展的初级阶段帮助了我们,我们很快发现,我们比自己的老师知道的更多些;但是我们还要多多向英国社会主义者学习。我们的基本原则固然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比较广泛的基础,因为这些原则是我们从包罗人类全部知识领域的哲学体系中得出的,不过在有关实践、有关影响现存社会的实际状况方面所做的一切,我们发现,英国社会主义者远远超过了我们,所以要做的就很少了。我想顺便提一下,我接触了一些英国社会主义者,几乎在每一个问题上,我都同意他们的看法。[8]
  然而,即使在这里,恩格斯也没有完全不去批评欧文(Owen)派,特别是在欧文及其一些追随者的反民主声誉方面。提到宪章派的传教士(被称为宪章派讲师)贝尔斯托(Bairstow)和欧文主义者瓦茨在这个问题上的争论时,恩格斯强调,社会党人必须向工人阶级表明,土地合作社“不会将人类置于一个‘铁定的专制主义’之下”,并且,“真正的自由和平等只有在合作社的安排下才能够实现,这样你就能够让他们站在你的一边”。但是,几个月后,恩格斯将社会党人的“全部缺点”描述为他们“只知道唯物主义,连德国哲学也不了解”,作为英国人,他们“纯粹注重实践”且对理论太过失望。[9]但是,对实践的强调也有其自身理论方面的原因,这一原因在恩格斯看来就是,欧文主义者的社会主义在革命运动的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更具体地说,是欧文派的国民经济学的相对成熟吸引了1843年年底前的恩格斯。


  本节将对恩格斯的《大纲》中的几个主要经济学说的起源进行探讨。因此,我在这里的目的不仅仅是“反驳”恩格斯的独创性,因为他对于自己的作品并没有这样的主张。实际上,在1845年末,恩格斯写道,法国人和英国人在10年前、20年前甚至40年前所说的,德国人只是在最近“终于知道一鳞半爪,并把这些话黑格尔化了,或者至多也只是落在人家后面重新发现了它,却又把它当作崭新的发现,用坏得多、抽象得多的形式公诸于世”,并补充道,“我自己的作品也不例外”。[10]
  即便如此,我们也必须考虑这样一种可能性,即在《大纲》时期,恩格斯所做的事情至少与他的一些社会主义前辈有所不同,尽管这并不一定意味着恩格斯的分析更加准确或清晰。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在《神圣家族》(写于1844年秋)中关于恩格斯对蒲鲁东的批评这种关系的评价是重要的。蒲鲁东的《什么是财产?》是“根据国民经济学的观点对国民经济学”所作的批判,其对私有财产作出的考察“在国民经济学中引起革命,并且第一次使国民经济学有可能成为真正的科学”。但是,马克思补充道,“因为该书的主旨是批判国民经济学,——因此,通过对国民经济学,其中包括对蒲鲁东所了解的国民经济学的批判,蒲鲁东的著作才能被科学地超越”。马克思暗示,恩格斯已经开始了这一点:“蒲鲁东本人还没有把私有财产的各种进一步的形式,如工资、商业、价值、价格、货币等等,像《德法年鉴》那样看做私有财产的形式(见弗·恩格斯的《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11]
  以上部分已经指出了对瓦茨的《政治经济学家的事实与虚构》与《大纲》的关系进行考察的原因。恩格斯(在1843年5月)对“社会主义者以及部分宪章派的有说服力的经济论文”的评价、似乎很可能主要指的就是瓦茨,此外,恩格斯似乎没太读过有着英国激进和社会主义传统的国民经济学的主要著作,如格雷(Gray)、汤普森(Thompson)、霍奇金(Hodgskin)、埃德蒙兹(Edmonds)、布雷(J.F.Bray)(实际上,他写的是书,而不是小册子或“短文”)的著作。在《大纲》中,恩格斯也评论说,在垄断者和私有财产反对者之间的辩论中,“正如英国社会主义者早就在实践中和理论上证明的那样,反对私有制的人能够从经济的观点比较正确地解决经济问题”。关于生产力的潜在增长以及社会主义条件下对其加以调节的能力,恩格斯还建议他的读者“参看英国社会主义者的著作并部分地参看傅立叶(Fourier)的著作”。[12]蒲鲁东对于《大纲》论点的可能贡献的初步证据,主要在于恩格斯对蒲鲁东《什么是财产?》的评论(1843年10月,或者说在《大纲》形成前一个月左右):“这是共产主义者用法文写的所有著作中最有哲学意义的作品;如果我希望有一本法文书译成英文,那就是这本书。这本书用丰富的智慧和真正的科学研究阐明私有权以及这一制度所引起的后果即竞争,道德沦丧和贫困,这种把智慧和科学研究在一本书中结合起来的做法,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13]
  那么,让我们来考虑一下恩格斯是如何使用这些资源的。我的观点将集中在对《大纲》有关价值、租金和人口理论的阐释上,然而,所有这些都是恩格斯试图从国民经济学的核心范畴——竞争——中推导出来的,这些将在最后加以讨论。对于这其中的每个范畴,我都将对恩格斯的观点加以介绍,然后将这些观点与瓦茨的相关理论进行详细比较,以及在一定程度上涉及蒲鲁东。不过,首先,让我简单地总结一下全文。
  《大纲》的根本目的是对经济理论中的竞争概念进行一个长期的批判,并在较小的程度上同样对自由贸易的经验实践进行批判。这一文本从对重商主义的国民经济学产生的简要回顾开始,然后对科学的主要概念,包括贸易、价值、租金、竞争和垄断、人口,最后是(非常简短地)机器,进行了详细阐述。恩格斯的中心主题是,尽管国民经济学确实代表了商业体制的进步,但就其实践而言更充分地揭示了私有财产的矛盾,尽管如此,后者仍然是经济学家理论主张的基础且因此使得他们的许多核心论点都失效了。恩格斯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方法是“研究它的基本范畴,揭露自由贸易体系所产生的矛盾,并从这个矛盾的两个方面作出结论”[14]
  除了竞争概念本身(将在下面进行讨论),恩格斯讨论的第一个主要范畴是价值。价值可分为抽象(或实际)价值和可交换价值。恩格斯所想表明的是,对于这些范畴的任何抽象定义都是不正确的,除非它包含了竞争的概念。在让—巴蒂斯特·萨伊(Jean-Baptiste Say)的定义中,任何实际价值都是由物品的效用来测定的。恩格斯认为,首先,“物品的效用是一种纯主观的根本不能绝对确定的东西”;其次,"根据这种理论,生活必需品应当比奢侈品具有更大的价值”。对于麦克库洛赫(McCulloch)和李嘉图(Ricardo)而言,抽象价值是由生产费用决定的,因为如果把竞争关系撇开、没有人会把物品卖得低于它的生产费用。但是对于恩格斯来说,一谈到“卖”,就要立即引入商业和交换的概念,这就再次使得“实际价值”的抽象概念成为不可能。[15]
  因此,在萨伊那里,之所以引入竞争(根据恩格斯),是因为在私有制下,竞争是使“比较客观地、似乎能大体确定物品效用大小”成为可能的唯一办法。但是,只要容许有竞争,生产费用也就随之产生,因为没有人会卖得低于他自己在生产上投入的费用。恩格斯是通过将价值定义为“生产费用与效用的关系”来使争论双方达成统一的。他认为:“价值首先是用来决定某种物品是否应该生产,即这种物品的效用是否能抵偿生产费用。然后才谈得上运用价值来进行交换。如果两种物品的生产费用相等,那么效用就是确定它们的比较价值的决定性因素。”
  据恩格斯的说法,这个看法是“交换的唯一正确的基础”。但是,任何交换的当事人都不能决定所涉及物品的效用,这样总会有一人受骗。也不能在交换的当事人无法知悉的情况下,以某种外部的方式来决定。这将是一种“强制进行,并且每一个人都会认为自己受骗了”。事实上,“不消灭私有制,就不可能消灭物品固有的实际效用和这种效用的规定之间的对立,以及效用的规定和交换者的自由之间的对立;而私有制一旦被消灭,就无须再谈现在这样的交换了。到那个时候,价值概念的实际运用就会越来越限于决定生产,而这也是它真正的活动范围”[16]
  因此,恩格斯否认,在竞争制度下,除了由竞争所决定的价值外还有其他任何形式的价值存在,也即除了反映在价格中的价值外还有其他任何价值存在。那么,关于恩格斯自己的价值概念的来源,我们应当说些什么?他对萨伊的讨论和批判几乎与蒲鲁东相似,只是蒲鲁东继续接受将“时间和费用的成本”作为“事物的绝对价值”。蒲鲁东还认为,社会应该“调节最稀有的物品的交换和分配,像它对最通用的东西一样,使得每个人都可以分享一份”;只有在一定规模的社会中,才能奖励不同形式的行业并为特定的产品支付报酬,“所以,只有在最强大的社会中,才能实现最高的职能”。因此,蒲鲁东也默认了类似的“生产决定论”,就像恩格斯一样,将“客观”社会效用这一本质上公共的政治概念与萨伊的主观效用任意并置,换句话说,这是一个基于社会需要(很可能通过民主协商加以评估)而不是市场需求的概念。恩格斯和蒲鲁东将“实际价值”和“可交换价值”进行了比较,以表明交换中给出的不是真正的等价物,而是市场价格。因此,即使是在竞争性的交换形式中,恩格斯在本质上提出了与价格相分离的价值定义,其被更明确地定义为劳动力和生产成本,而不是效用。[17]
  对于约翰·瓦茨而言,效用是“唯一的正义准则……‘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因此这是公正交换的唯一标准。这也是关于效用的完全公共性的概念,其基本意思是“只有使群众的利益得到商讨,才能得到繁荣”。交易中的不诚实发生在没有交换等价物时,由于利润,“这个未获得的财富分配”介入了。但是,瓦茨并没有提供任何基于对象内在效用的狭义的价值定义。他的核心论点是“劳动是所有财富的源泉”,但这句话不是关于价值的必要的、唯一的陈述,且事实上在《政治经济学家的事实与虚构》中它很少被用来阐述价值理论;这是一个更为典型的关于创造财富,以及关于生产者(而不是“闲人”或者非生产性劳动者)这样做的权利的欧文主义的理论,对于瓦茨而言,广义上的效用意味着产生"最大数量必要的和理想的财富"。这也要求某种形式的需要层次的社会认同。但除此之外、瓦茨没有给出有关实际或绝对价值的定义,甚至对于请多他没有提及的欧文派经济学家而言、都不知劳动时间与材料成本的结合。可以说,这种价值的定义是在瓦茨的阐释中得到假设的,或者至少劳动时间这个元素被默认地包括在内。然而,更可能的是、如果说恩格斯在阐述自己的价值观念时有任何东西起源于瓦茨,那就是瓦茨对社会效用的看法有助于平衡蒲鲁东的“时间和费用的成本”。蒲鲁东拒绝了萨伊的由主观性决定效用的观点,他自己也没有使用“效用”这个词,尽管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他确实坚持了一种观点,即生产的社会决定是必要的。另一方面,恩格斯在与蒲鲁东的批判相当接近之后,在其价值观念中包含了“效用”,不过,这不是萨伊的观点,而更接近瓦茨的观点。[18]
  就价值而言,恩格斯对地租这个范畴的处理采用了两个定义,且实现了二者的辩证统一。李嘉图曾声称,地租是支付租金的土地收入与值得费力耕种的最坏的土地收入之间的差额。然而,亚当·斯密的定义(1842年由反谷物法同盟盟员托·配·汤普森上校提出异议并改进),将地租视为谋求使用土地者的竞争与可支配的土地的有限数量之间的关系。”[19]恩格斯把这两个定义叫做“同一个对象又有了两个片面的因而是不完全的定义”,地租的正确定义应当是“土地的收获量即自然方面(这方面又包括自然的肥力和人的耕作即改良土壤所耗费的劳动)和人的方面即竞争之间的相互关系”。在这个定义形成的过程中,蒲鲁东似乎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他也发现了李嘉图的定义以及〔布坎南(Buchanan)那里〕斯密的定义的不充分,但他太专注于权利和正义问题,以至于不能获得关于地租的任何实证的定义。然而,瓦茨的定义与恩格斯的基本相同。地租是“最好的土地和最差的土地之间的产量差异;而且,如果马尔萨斯所说的增长率是真的,那么它必然随着人口的增长而不断增加,除非我们必须耕种这样的土地,否则只会有地衣和苔藓给我们带来困境”。必须将竞争(正如我们将看到的,人口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和有差异的生产率结合起来对地租作出解释。[20]
  恩格斯还在他关于地租的讨论中,对从生产者那里获取劳动产品的方法作了几点评论。用恩格斯的话来说,地主以两种方式“进行掠夺”。首先,通过对其开发(利用)的土地加以垄断,“他利用人口的增长进行掠夺,因为人口的增长加强了竞争,从而抬高了他的土地的价值。他把不是通过他个人劳动得来的、完全偶然地落到他手里的东西当作他个人利益的源泉进行掠夺”。其次,通过出租他的土地,“靠最终攫取他的佃户的种种改良的成果进行掠夺”。下面有一条非常有趣的评论值得在这里引用,因为它将恩格斯的立场与这一时期的许多激进主义者和宪章派的修辞主义者作出了区分:
  认定土地占有者的获得方式是掠夺,即认定人人都有享受自己的劳动产品的权利或不播种者不应有收获,这样的公理并不是我们的主张。第一个公理排除抚育儿童的义务;第二个公理排除任何世代的生存权利、因为任何世代都得继承前一世代的遗产。确切地说,这些公理都是由私有制产生的结论。要么实现由私有制产生的一切结论,要么抛弃私有制这个前提。
  这似乎有些矛盾,由于恩格斯刚刚接受了这样一种观点,即地主抢劫了租户的种种改良成果,例如,增加权利是租户的正当要求。现在,他似乎完全排除了关于这种经济权利的话语。[21]
  然而,事实上,恩格斯似乎将这种狭隘的经济权利的主张置于更广泛、更普遍的人权和义务框架之下,特别是那些合法地不能劳动的人的权利和义务,尽管这种想法没有被详尽阐述。此外,在确定“私有财产的后果”这一经济主张时,恩格斯正在做更为重要的事情,那就是表明对资本主义的激进批判本身往往与国民经济学假设以及由此产生的私有财产紧密相连。他认为,接受私有财产的前提至少包括国民经济学的一些理论和私有财产制,二者不能相互脱离。
  这个章节详细阐述了瓦茨(他批评国民经济学,以含蓄地希望孩子们能够自力更生,从而成为理性的经济代理人)和蒲鲁东(他抨击法国宪法将财产定义为“享受劳动成果的权利”),但暗中批评了二者,尤其是瓦茨。瓦茨经常使用圣经中的短语,比如,“若有人不肯工作,就不可吃饭.”而尽管有这样的见解,恩格斯还是保留了这些公理背后的学说,因为这些理论给了他一种定义工人阶级的抽象产品的方法。仅仅几个段落之后,他评论道,“贷款生息,即不花劳动单凭贷款获得收入,是不道德的,虽然这种不道德已经包含在私有制中,但毕竟还是太明显”,在后来的几页纸上他还补充道,竟争造成的价格持续波动迫使每个人成为一个投机者,“可以在他们未曾播种的地方有所收获;可以以牺牲他人为代价来使自己富有”。因此,认为以活动和“运动”来标识的劳动(恩格斯在某种意义上将它们作为同义词使用)是“财富的源泉"(恩格斯只在加引号的情况下用过一次这个短语,尽管这是瓦茨(政治经济学家的事实与虚构》中的基本概念),由于活动应得到更大的回应,它仍然是《大纲》中一个潜在的假设,就像对蒲鲁东那样。[22]
  恩格斯不支持“劳动产品权”这个说法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不可能精确地确定出这个产品中的劳动份额。生产成本包括土地、劳动力和资本,事实上,恩格斯批判国民经济学像其他激进的经济学家之前所做的那样,没有将“精神要素”包括在这些成本中。在这一点上,恩格斯遵循了蒲鲁东的观点,坚持认为三个要素是不可分割的,它们的重要性是不可比拟的。没有第四个共同的、外部的标准可以用来对它们加以判断;在目前的制度下,只有竞争能做到这一点,因此“没有一个固定的尺度来确定劳动在生产中所占的比重”。只有当私有制被废除,“劳动就会成为它自己的报酬”,才能明确劳动对于决定生产的意义。[23]
  《大纲》中有五分之一的篇幅旨在对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进行阐述与批判。然而、不仅仅是对马尔萨斯主义赤裸裸的野蛮行径的恐惧驱使恩格斯(以及其他许多人)走到了这一步,尽管他并不羞于谴责“这种卑鄙无耻的学说,这种对自然和人类的恶毒污蔑”。人口总是对生存手段施以压力的观点也是“贸易自由体系的拱顶石,这块石头一旦坠落,整个大厦就倾倒”。因为竞争在这里既然已经被证明是痛苦,贫穷和犯罪的根源,那么谁还敢对竞争赞一词呢?原因很简单:作为市场上的一种商品,劳动力必须依靠需求来维持工资,因此市场上的劳动力太多(“人口过剩”)意味着就业竞争的加剧,从而导致了工资降低且更为普遍的贫困。因此,马尔萨斯主义者也可以从竞争的角度来解释日益加剧的痛苦,在供求模式下,只有这种竞争是完全存在于劳动者之间的竞争。[24]
  恩格斯对马尔萨斯的反驳仅仅基于对生产力和人口的关系的其他解释,尤其是阿奇博尔德·艾利生(A.Alison)的《人口原理》(The Principles of Population,or The Principles,of.Population and Their Connection uith Human Happiness,2_vols.)(恩格斯引用)中所包含的内容,这显然也是瓦茨反对马尔萨斯的主要来源。[25]如果英国能够种植足够的玉米来养活六倍于目前的人口,人口的任何增长将同时提高生产力,而“这种无法估量的生产能力,一旦被自觉地运用并为大众造福,人类肩负的劳动就会很快地减少到最低限度”。然而,艾利生的不足之处在于,他对自己的批评还不够深入;他没有对导致马尔萨斯坚持他的原则的因素加以研究,因此最终接受了马尔萨斯的结论。在将艾利生带到这个问题上来之时,恩格斯非常密切地关注了瓦茨。人口增长并没有比生活资料的增长来得快,而是快于就业手段。后者扩张得不够快是因为“经济学家所说的需求不是现实的(wirkliche)需求,他所说的消费只是人为的消费(eine künstliche)。在经济学家看来,只有能够为自己取得的东西提供等价物的人,才是现实的需求者,现实的消费者。但是,如果事实是这样:每一个成年人能够生产出多于他本人所消费的东西;小孩像树木一样能够绰绰有余地偿还花在他身上的费用——难道这不是事实?——,那么就应该认为,每一个工人必定能够生产出远远多于他所需要的东西,因此,社会必定会乐意供给他所必需的一切;同时也应该认为,大家庭必定是非常值得社会向往的礼物”[26]
  因此,相较马尔萨斯主义将竞争解释为人口过剩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对关键产品的需求必然会超过供给,恩格斯继瓦茨之后,将其解释为由于市场无法满足所有现有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无法扩大这种需求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生产能力而产生的一种竞争形式。因此,人口的增长也是“迄今为止由竞争的规律来调节,因而也同样要经受周期性的危机和波动",恩格斯补充道,“这是事实,确定这一事实是马尔萨斯的功绩”。因此,与国民经济学的其他关键概念一样、人口也有竞争的概念隐藏于其后。[27]
  然而,恩格斯的批判不仅要将竞争作为国民经济学的核心范畴——作为经济学家“最宠爱的女儿、他始终娇惯和爱抚着她”[28],而且审视了竞争本身,并表明竞争在道德上是不充分的,在概念上是自相矛盾的。在这里、恩格斯发展了两种形式的批判:一种是外在的,本质上是道德的;另一种是以自己的方式对待竞争,试图证明它的不可能性,因为它必然产生自己的对立面——垄断。在道德方面,恩格斯外在的观点本质上是一种自然主义的人道主义,他虽然没有明确阐述积极道德行为的理论,但认为理想的道德人性为自私的制度所支配。国民经济学本身是“从商人的彼此妒忌和贪婪中产生的”,“在额角上带有最令人厌恶的自私自利的烙印”。[29]在以廉价买卖为目的的贸易中,每笔交易都会产生截然相反的利益,不信任、秘密和虚伪自然随之而来。因此,“合法欺诈”是贸易的本质。年幼的孩子被强行送去劳动,家庭因此遭受破坏。相互的对立使“每一个人隔离在他自己的粗陋的孤立状态中”[30]。犯罪,也是受竞争影响的,且随着工厂制度的拓展,犯罪也从未停止过。
  正像瓦茨那样,恩格斯认为竞争的本质是利益的分离(利益隔离),它“构成贸易自由体系的基础”。通过私有财产和竞争来反对普遍利益和个人利益是“徒劳的”。在这一点上,恩格斯的道德批判和(我们将看到的)经验批判是完全重叠的,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普遍利益”的含义:“每一个竞争者,不管他是工人,是资本家,或是土地占有者,都必定希望取得垄断地位。每一个较小的竞争者群体都必定,希望为自己取得垄断地位来对付所有其他的人。竞争建立在利益基础上,而利益又引起垄断。简言之,竞争转化为垄断。……竞争的矛盾和私有制本身的矛盾是完全一样的,单个人的利益是要占有一切,而群体的利益是要使每个人所占有的都相等。因此,普遍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直接对立的。”[31]
  这种“利益对立”的话语并没有出现在蒲鲁东那里,而是欧文社会分析的主要内容之一。[32]但是,很难确切地说恩格斯所说的“普遍利益”是指每个人拥有同等的财产(每个人都拥有相同的数量)。或许就像瓦茨一样,恩格斯假定公有制、平等分担劳动,以及平等交换,直到财富过剩到不再需要交换为止。尽管恩格斯未能利用瓦茨的核心概念,即劳动是所有财富的源泉,但他确实(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接受了一个基本的观点,即在某种意义上,报酬(至少最初)应当与劳动成正比,因此,拥有同等数量的报酬取决于从事同等的劳动。在这一方面,恩格斯也很有可能受到蒲鲁东关于财产平等的必要性立场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是劳动的结果而非劳动时间得到了报酬。[33]
  因此,恩格斯在道德层面上对竞争的描述是建立在一个关于普遍利益的理想概念之上的,即不存在严重不平等(最好尽可能平等)的劳动,但懒惰是不可能的,经济关系不受自私的支配,交换建立在“道德基础”之上,生产是由普遍同意决定的,劳动变成了“自由的人类活动”,以及主观的竞争(跟随傅立叶的观点)被“简化为基于人性的效法精神”。打通《大纲》的另一个简明入口是,新黑格尔主义认为,历史的目标是“人类与自然及自身的和解”,即“这个世纪正在发生的伟大变革”,竞争的发展是通过“所有部门利益的消除”来增进的,与此相关的还有费尔巴哈(Feuerbach)对自我异化的极度不道德性的评论。这些方面结合在一起构成了“纯粹人类的、普遍的基础”。恩格斯声称,只有从这个基础上才能对国民经济学进行批判。[34]
  恩格斯对竞争的逻辑发展和经验发展的讨论致力于证明竞争必然会产生垄断,即使就其本身而言,换言之,“自由竞争”也是不可能的,“必须一方面恢复垄断、另一方面废除私有财产”。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每一个竞争对手都希望在市场上占有垄断地位,从而提高自己的地位。这主要是关于竞争转化为垄断的心理层面。在更自然的层面上(在恩格斯看来),竞争确保了供给和需求永远不会完全协调,价格和需求处于“过度刺激和衰退的不断交替中,这种交替阻碍了一切进步”,在这种交替中,“资本对资本、劳动对劳动、土地财产对土地财产的竞争;同样的,这些元素中的任何一个都对其他两个报以反对”。[35]
  “力量较强的在斗争中取得胜利。”这其中,劳动力是最弱的,它的工资被压低到了维持生计的水平。弱者发现自己被强者驱赶出市场,相应地,“较大的资本把较小的资本,较大的土地占有把小土地占有从市场上排挤出去”。结果是:
  在通常情况下,按照强者的权利,大资本和大土地占有吞并小资本和小土地占有,就是说,产生了财产的集中。在商业危机和农业危机时期,这种集中就进行得更快。……这种财产的集中是一个规律,它与所有其他的规律一样,是私有制所固有的;中间阶级必然越来越多地消失,直到世界分裂为百万富翁和穷光蛋、大土地参见占有者和贫穷的短工为止。任何法律,土地占有的任何分割,资本的任何偶然的分裂↓都无济于事,这个结果必定会产生,而且就会产生,除非在此之前全面变革社会关系,使对立的利益融合、使私有制归于消灭。[36]
  当然,这一观点在后来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发展观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我们将很快从恩格斯关于社会变革的变化的观点中来对这一点加以考察。
  就财产日益集中这一理论的来源而言,很明显,蒲鲁东在这里几乎没有产生作用;他最接近的概念是,商业危机的频率和强度将与资本家获得的金额(以利息的形式)构成比例,这与恩格斯的理论是完全不同的。然而在瓦茨那里,我们也发现了“我们贸易制度和竞争性社会的趋势,以及任何形式的利益分配,都是使一个阶级富裕,另一个阶级贫穷,最终使穷人沦为农奴”的观点,因为资本家和地主的利益都是以牺牲劳动为代价的。对于瓦茨而言,自由贸易也是一种手段,使少数人能够“垄断财富,控制世界上的劳动者;他们得到的是少数的暴君和奴隶的世界”。产品的价格将会降低,但随着地主和非生产者份额的上升、生产者份额的下降,积累的过程将继续有增无减。自由贸易的进步意味着竞争扩大到了整个世界市场,那些能够以低于竞争对手的价格出售的人就能够从竞争对手那里抢占市场,迫使后者从事不同的贸易,或者,以英国为例,迫使其他制造业国家恢复以农业为主的生产。[37]
  然而,瓦茨和恩格斯对这一过程的论述有几个重要的区别。第一,恩格斯特别关注私有财产的集中,并将这一过程视为"私有财产的内在(固有的)过程”,而瓦茨的分析主要在于机器的进步对于现有经济体系的影响,事实上,引入节省劳动力的改进措施是其论点的一个关键部分。恩格斯只在《大纲》的最后一段讨论了机器,且在这里,其本质上是对恩格斯观点的附带和说明,它更依赖于私有财产概念的辩证发展(如我们所见,马克思认为这是最值得称赞的),而不是对经济历史和经验理论本身的把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恩格斯的论述比瓦茨更具哲理而缺少历史性。第二,与此相关的是,恩格斯关于集中的论述,比瓦茨的提法更强有力;恩格斯认为集中是一种“规律”(制定法),而在瓦茨看来,这是“我们贸易体系的趋势”,自由贸易的倡导者认为他们可以“自己垄断市场”。对于恩格斯来说,竞争“仅仅是自然规律,而不是思想规律”,是“以当事人的无意识为基础的自然规律”。恩格斯仍然不排除“社会条件的彻底转变”会阻碍完成集中过程的可能性。但他对这一过程的描述肯定比瓦茨更加严谨和自信,不难看出,这主要是因为恩格斯在分析国民经济学概念以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运用时运用了辩证法。[38]


  上文已经指出,恩格斯1843年的国民经济学主要归功于欧文主义,尽管他的论点在某些方面也受到了蒲鲁东的一些提法的启发。在《大纲》中,恩格斯(像拉比卡和其他许多人推测的那样)并没有“超越他最好的社会主义前辈”,他基本采纳了欧文主义者的国民经济学的结论,尽管这些结论是以辩证的方法获得的,因此加强了某些提法(如集中的问题),并使得他能够发展自己的一些最初的立场(例如,在价值问题上)。[39]然而,总的来说,恩格斯在1843年11月时对国民经济学并不熟悉。他曾看到亚当·斯密的《国富论》(Wealth of Nations),但直到(1844年或1845年)与他的来自布拉德福德(Bradford)的德国朋友格奥尔格·韦尔特(GeorgWeerth)一起研究后才仔细研读。[40]因此,恩格斯的批评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其他人的批评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他自己的研究的基础之上的。正是在这里,他特别感谢瓦茨对欧文主义者20多年的国民经济学的文本所作的总结。
  仅仅凭借《大纲》就可以推断,恩格斯对前马克思主义时期的社会主义的贡献远大于一般人所认为的。在他的社会理论的其他领域—特别是在他的政治领域,以及他在1843—1844年间逐渐转向的革命无产阶级作为社会变革的代理人的观念一毫无疑问,这一遗产主要来自非欧文主义者的来源魏特林、蒲鲁东和像哈尼(Harney)这样的社会主义宪章派人士。走上这条革命政治道路意味着,恩格斯开始将欧文主义者对和平社会变革的设想视为在他自己新的出发点之后的倒退。[41]
  这种对欧文主义的祛魅——这可能是之前没有对恩格斯这一时期思想的欧文主义者的来源进行认真考虑的主要原因——在1844年末”和1845年初最明显。然而,在《大纲》出版后的一年里,恩格斯继续为《新道德世界》撰写关于大陆发展的文章,为他的欧洲读者撰写英国社会主义。关于后者,他最长的一篇文章是《现代兴起的今日尚存的共产主义移民区记述》(Beschrvibung der in neuerer Zeit entstandenen und nochbestchenden kommunistischen Ansiedlungen;Description of Recently Founded Communist Settlements Still in Eristence),其中包括了对汉普郡(Hampshire)的协和派欧文主义者社区的一个较长的描述;以及对财产共有计划的高效和道德性的辩护。[42]
  然而,到目前为止,他在这一时期关于欧文主义者最具启发性的评论是在1844年9月至1845年3月写成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很明显,在过去的一年里,对于欧文主义存在的缺陷,恩格斯变得更为挑剔。现在,他指出了他自己的观点与欧文主义者之间的主要分歧。这些都清楚地表明了恩格斯新的出发点。第一,他说,英国的社会主义产生于欧文,一个工厂主,且因此“在形式上仍然以很宽容的态度对待资产阶级,以很不公平的态度对待无产阶级”。因此,他的阶级出身使其无法“与工人阶级完全融合”。第二,社会主义者是如此的“温顺随和”,以至于他们接受了现存的秩序,因为除了赢得公众舆论外他们拒绝了其他所有的改变方法,尤其是拒绝将“阶级仇恨,这个使工人更接近目标的唯一的道德激励”视为无效。第三,他们“看不见社会制度的这种瓦解中含有进步成分……他们不承认历史的发展,所以他们打算一下子就把国家置于共产主义的境界,而不是进一步开展政治斗争以达到国家自行消亡的目的”。他们没有将自己的观点建立在对生产增长和阶级对立的分析的基础之上,而是“只承认心理的发展,只承认和过去毫无联系的抽象的人的发展。可是整个世界,包括每一个单个的人在内,都是立足于过去的基础之上的。所以他们太学究气、太形而上学了,他们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现在所需要的是带有物质力量的宪章派与社会主义的结合,以及“真正的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发展,在这里,“清除了资产阶级成分的”宪章运动的某些部分已经很明显了。现在,恩格斯总结道,英国社会主义的发展落后于法国(例如其政治中的三权分立概念),且“应当暂时回到法国的立场上来,以便将来再超过它”。[43]
  然而,在劳动组织的问题上,恩格斯仍然赞成欧文在1844—1845年(实际上直到1848年)的社群主义计划。在1845年初,恩格斯写信给马克思,说他打算在写完《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后,写一本关于“英国和英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史”的书,但没有任何结果,[44]《德意志意识形态》赞扬了瓦茨的《政治经济学家的事实与虚构》,但后来又说:“在英国谁会去相信欧文的计划呢……”到1847年初,马克思已经把无产阶级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的乌托邦形式并列起来,后一个观点在《共产党宣言》(1848)中被嘲笑为“袖珍版的新耶路撒冷”以及“空中楼阁”。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1847)中对蒲鲁东进行了批判,也攻击了一些欧文主义的作家,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这一时期的迅速发展,意味着恩格斯后来几乎很少再回想起《大纲》的起源以及欠缺之处。正如他在1871年提醒李卜克内西(Liebknecht)的那样,它唯一的价值是“作为历史文献”[45]
  然后,尽管有这样的评论,《大纲》在马克思主义形成中的重要性仍不应被低估。不论对于马克思还是恩格斯而言,这是第一次对共产主义社会经济规律的必要的历史性、经验性发展的陈述。恩格斯写道:“竞争法则产生了革命。”德国共产主义不再以青年黑格尔派的哲学和法国政治理论为基础;在寻求经济学的帮助时,它确实开始呈现出一种全新的形式。就这一时期发生在“乌托邦”和“科学”社会主义之间的任何一种“断裂”来说,对《大纲》重新加以思考有助于澄清这样一个事实:这种“断裂”不是发生在以“纯粹的道德”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形式和以经济因素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形式之间,而是发生在不是基于无产阶级的历史条件所提供的革命道路的社会主义形式—将无产阶级仅仅看作贫困者,而不是社会转型的工具,和接受工人阶级这样一种积极的、具有历史必然性角色的社会主义形式之间。[46]
  因此,最重要的是,这种区分的性质是政治的,而不是经济的甚至历史的。恩格斯在早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发现的经济基础,在欧文主义者的国民经济学中几乎是现成的。他在《大纲》中增加了一种更为强烈的历史必然性,一种黑格尔式的分析方法(正如他所承认的那样,这种分析方法既增加又减少了他表述的清晰性)。与他的大多数前辈相比,他更倾向于明确地拒绝使用“劳动权利”这一话语,这反过来又是基于对私有财产概念的一种极其明确的逻辑阐述。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又增加了一点,即对于资本主义秩序的崩溃不可避免地带有暴力性质的最终信念,以及无产阶级将在其中承担的角色的全部观点。没有《大纲》的基础,恩格斯的发展不会在这一时期变得如此迅速,而且可能还会有很大的不同。


  最后,我想就恩格斯在《大纲》中的观点与马克思第一次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广泛地讨论政治经济学之间的可能关系给出一点看法,这本身并非易事,我们知道,马克思在1843年秋天开始了自己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但是,马克思也给我们留下了一篇7000字的关于詹姆斯·穆勒(James Mill)的《政治经济学原理》(Elements of Political Economy)的评注,这就促使了这项任务的完成。该文章出现在他的《巴黎笔记》(Paris excerpt-books)中,早于他对《大纲》所做的笔记,这就意味着他在阅读后者之前就已经读过穆勒。[47]这至少给了我们一些方法去评估马克思的观点是否在读完《大纲》之后发生了变化,并且是如何发生变化的。
  当然,显而易见的是,从对穆勒的评注到撰写(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之间的几个月中,马克思的阅读使其对政治经济学有了更为复杂的理解。在前面的笔记中,马克思几乎完全专注于对费尔巴哈和赫斯的关注,将思辨和分析的人本主义应用于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范畴,特别是货币,马克思认为货币是“事物完全凌驾于人之上”的例证。[48]利己主义、自私的需要和自私的交换是人类政治经济运动的结果。当价值存在于物品中时,人本身是没有价值的,取而代之的是被贬低、羞辱和基本尊严的被剥夺。[49]只有人类“以人的身份从事生产”,我们只有在生产中将自己的个性、特征客体化,才能够满足人的本质需要,产品的交换才能符合我们共同本质的标准,因此,工作必须(傅立叶主义之方式)是“生活的自由表现,因此是对生活的享受”,而这是以不存在私有财产为前提的。[50]
  在这些笔记中,“竞争”和“垄断”都是最短暂的表象;马克思只告诉我们,“私有财产的最初定义是垄断;因此,一旦私有财产获得政治结构,这就是垄断的结构。完成了的垄断是竞争。”[51]因此这是对这两个概念极其抽象的处理,虽然它们必然以一种恰当的辩证方法并置在一起,但不论较之于之前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Critique of Hegel's Philosophy of Right)(1843)还是之后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及后来的文本而言,它们缺乏生命、活动或历史。它们在这里是私有财产的要素——甚至是它的来源——但它们并不构成其现象运动或本质的基础。
  另一方面,《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清楚揭示了穆勒笔记以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领域中的阅读程度和进展,文本中出现了大量的引用,被引用的权威主要包括亚当·斯密(在Gamier的译本中),但也有威廉.舒尔茨(Wilhelm Schulz)、尤金·布雷特(Eugène Buret)、康斯坦丁·佩克库尔(Constantin Pecqueur)、李嘉图和其他一些激进分子、经济学家和经济史学家。因此,关于《大纲》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关系,首先要指出的是,马克思有他自己的知识储备,并基于此为政治经济学提供了一个批判性的视角。[52]
  第二点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那些对恩格斯的核心话题一一竞争和垄断——的讨论是对《国富论》中具体段落的评论,恩格斯在撰写自己的著作时显然没有读过这些段落,因此这给了马克思一个不同的研究视角。这就意味着——这也许是关于这两本著作之间总体关系的一个关键点——马克思能够通过对国民经济学中的个别学说提供较之于恩格斯更为详细的理论分析,从而在恩格斯的结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扩大,而恩格斯更专注于一口气处理整个问题。
  因此,在资本积累问题上,马克思完全同意恩格斯关于资本集中的进步趋势的观点。竞争“只有在资本成倍增长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发生,而且是由许多人控制的”。但竞争的“自然过程”是把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大资本积累的速度无论如何都会比小资本更快。[53]恩格斯的观点在这里被完全接受,所不同的是,例如,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更为详细地阐述了大资本较之小资本的诸多优势。[54]在有关地租的性质上,马克思也将斯密的主张,即(除其他因素外)地租的多少取决于土地的肥沃程度,同他所说的“现实生活中产生的土地租金”相对比,后者中的“现实生活”基本就是恩格斯在《大纲》中的描述:“地租是通过租地农场主土地所有者之间的斗争确定的。在国民经济学中,我们到处可以看到,各种利益的敌对性的对立、斗争、战争,被承认是社会组织的基础。”[55]
  因此,马克思在这里超越了恩格斯,主要在于他更为详细地讨论了为什么地主的利益不是整个社会的利益,以及农业的资本化是如何逐步发生的,以至于最终只剩下两个社会阶层,即资本家和工人。[56]一旦工资水平降到足够低的水平,对于马克思而言后者也“必然导致革命”。但是,恩格斯将集中的过程描述为既产生了大地主又产生了大资本家;马克思认为,事实上,前者将被并入后者中。因此,马克思的模式,在某种意义上更清楚地说,是一种工业的、两个阶级的模式,而恩格斯的是一种三个阶级的经济发展模式(尽管马克思仍然称现存的终极阶级是“有产者”和“无产的工人”)。[57]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最强大、最具探索性的部分,当然——包括在其基础上建立声誉的部分——不涉及对政治经济学主要学说的推论性解释,而是发展了对“异化劳动”的分析,或分析了工人失去劳动成果和人的本质的过程。虽然恩格斯对费尔巴哈的思想有一定的了解和关注,但马克思无情地发展了这样一个观点,即人的力量异化为上帝,显然与现有的劳动过程,以及资本家与地主对劳动产品的私人占有是平行的。[58]很少有人能够以哲学的敏锐性或精确的基础,对部分由斯密、弗格森(Ferguson)、穆勒所指出的有关市民社会进步的悖论——劳动分工增加了整个社会的财富,工人阶级的愚蠢和兽性也随之在不断增加——加以发展,(正如苏格兰人没有)对私有财产的特殊性质做到一样。[59]
  毫无疑问,即使马克思在写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之前没有读过《大纲》,他对异化的分析也不会有所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是,马克思关于异化的替代观点确实与《大纲》有关。马克思认为恩格斯所取得的成就(我们应该记得,蒲鲁东没有做到)是对“私有财产的各种进一步的形式,如工资、商业、价值、价格、货币等”这些范畴的理解。这是恩格斯强有力的地方,只有他一个人(就他本人而言)看到,在国民经济学的关键术语定义中,“竞争无处不在”[60]
  这一观点对于马克思关于异化的替代观点的重要性,明显地体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对蒲鲁东的指摘中(在这里,是马克思而非恩格斯首先发展了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现有形式的批判)。蒲鲁东要求工资平等,而在马克思看来,这“只能使今天的工人对自己的劳动的关系变成一切人对劳动的关系。这时社会就被理解为抽象的资本家”[61]。工资仍然是“异化劳动的直接结果”,因此如果不是私有财产的实际延续的话,也与私有财产的概念性存在联系在了一起。蒲鲁东无法跨过国民经济学的范畴。因此,他只否定了私有财产的“客观方面”一一资本,作为结果,他假设了一种“粗陋的共产主义”,一种“从想像的最低限度出发的平均主义”,其中,“共同性只是劳动的共同性以及由共同的资本—作为普遍的资本家的共同体一所支付的工资的平等的共同性”。[62]
  蒲鲁东在这一方面的局限性本质上是法国式的,而恩格斯则具有德国特点。法国人的立场是政治性的,因此“平等,作为共产主义的基础”是“共产主义的政治的论据”。而德国人试图通过在德国占主导地位的形式——自我意识和哲学——来消除隔阂。因此,蒲鲁东对劳动与资本的经济关系的理解可能有限。尤其是,他没有看到劳动必须“被理解为私有财产的本质”[63]。恩格斯将国民经济学的范畴作为私有财产的影响而对其加以批判,然而,这意味着有可能摆脱那种仅仅否定私有财产的共产主义形式,而走上“人的不再以宗教的扬弃为中介的积极的自我意识”的社会主义道路。因此,马克思在这里用“社会主义”来定义人类进步的最高阶段,即共产主义之前的阶段。[64]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有关蒲鲁东的评论,只是在《神圣家族》和《哲学的贫困》中进行更为持久的分析的先兆,之后是在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中出现了与现有社会主义形式更为戏剧性的分离。这种疏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指责社会主义者(蒲鲁东主义者和欧文主义者一样)的实践纲领在本质上未能摆脱私有财产制度的内在逻辑。马克思意识到,恩格斯的背离是从《大纲》开始的,且马克思很快就发展了这种观点,以便更为清楚地将自己具体的社会主义理想进行归类。




* 格雷戈里·克雷斯(Gregary Claeys),伦敦大学皇家霍洛威学院教授,2015年入选欧洲人文和自然科学院院士,主要从事政治思想史的研究,代表著作有《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权利崇拜和“适者生存”》《组织、财富和未来社会:从道德经济到社会主义》等。本文选自期刊《政治经济学史》(History of Political Economy)1984年第16卷第2期。

** 顾梦婷,哲学博士,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师资博士后,研究方向:国外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史。

[1] Friedrich Engels,“History of the Communist League”,in R.Livingston,ed.,The Cologue Communist Trial,London.1971.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卷,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274页。关于恩格斯在曼彻斯特·参见Auguste Cornu,Karl Marx et Friedrich Engels,leur vies et leur ocuvre.Paris.1955.3:172—186:Horst Ullrich,Der junge Engels,Berlin,1961.2;1—165;W.0.Henderson.The Life of FrederickEngels,London,1967.1;20—73;Gustav Meyer,Friedrich Engels,Eine Biographie,Cologne,1975.1;119—150;Gareth Stedman Jones,“Engels and the genesis of Marxism”,in New Left Review.1977.p.106.

[2] 参见如W.0.Henderson and W.H.Chaloner,“Friedrich Engels in Manchester”,in Memoirsand Proceedings of the Manchester Literary and Philosophical Society 98,1956—57,pp.13—29;同上,“Engels and the England of the 1840s”,History Today4,1956,pp.448—456;Steven Marcus,Engels.Manchester,and the Warking Class.London.1974,以及尤其是Harry Schmidtgall 最近的Friedrich Engels'Munchester-Aufenthalt1842—1844(Schriften aus dem Karl-Marx-Haus,Trier,no,25,1981)。这篇文章对恩格斯在曼彻斯特时期的社会历史作了相当大的扩展,并普遍认为在恩格斯的早期社会主义思想中欧文的背景被低估了,尽管它没有像我在这里所做的那样对恩格斯的国民经济学进行仔细的考察。

[3] “Contribution to a Critique of Political Economy.Preface",in Marx-Engels Collected Warks(MECW,London,1975—),vol.15(即将出版)。马克思关于《大纲》的笔记在MECW3:375—376,这些是在他写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之前不久写的。《大纲》在后者中被引用,参见MECW3:232。

[4] 参见Georges Labica,Marxism and the Starus of Philosophy,Sussex;Hnrvester Press,1980,pp.128n.112—113.

[5] 参见Moses Hess.Briefurchuel,E.Silberner (ed.).The Hague,1959,p.103(Hess to Berthold Averbach,June 19,1843);评注见A.Cornu,Moses Hess et la Gauche Hégèlienne,Paris,1934.pp.64—65.

[6] 参见M.Hess,Dir Europtiischr Triarchie,Leipeig,1841;同样可见Hess,“Philosaphie der Tat”,in T.Zlocisti(ed).Sozialistische Aufsutae,Berlin,1921,esp,pp.60—78,评注见A.Comu,Karl Marx at Friedrich Engels,3:175。恩格斯的话参见“The Internal Crises”;MECW2:37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11一412页)。

[7]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32页。评论见H.Schmidtgall,Friedrich Engels,pp.51—60.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93—494页。

[9]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523页。

[10]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19页。25年后,恩格斯重读《大纲》,再次抱怨整本书都是以黑格尔式的晦涩方式写成的(“Engels to Wilhelm Liebknecht.13 April 1871"),Marx-Engels Werke,Berlin,1964—1971,33:208.

[11]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55—256页。

[12]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25、446、462页。然而,傅立叶并不是(大纲)的主要来源。恩格斯在这方面对他的钦佩主要是指傅立叶的“自由劳动”及协作生产组织的理论,因为(正如恩格斯在1843年10月所说的)傅立叶实际上并没有试图废除私有财产,而是“经过改良的旧竞争制度,以比较自由的原则为依据的济贫法—巴士底狱!”(“The Progress of Social Reform on the Continent”,MECW3:38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79页)当时,恩格斯可能熟悉的傅立叶的著作是Thcorie des quatre mouvements,Théorie de l'unité uniterselle,以及Le Noureau Monde industriel et soriétaire,这些后来都被重印在了Envres complites de Charles Fourier(Paris,1842)上,傅立叶关于商业的主要评论(他对国民经济学本身几乎没有什么可说的)在这本书的1:195—277.3:216—39和4:141—212上。恩格斯在《大纲》中的一些观点的另一个可能来源是共产主义裁缝威廉·魏特林(Guarantien der Harmonie und Freileit,Vivis.1842)。恩格斯认为,魏特林是德国共产主义的奠基人,但是,尽管后者确实有助于恩格斯政治思想的形成,Guaruntien中的经济思想与《大纲》中的经济思想却几乎没有相似之处,不管怎样,魏特林对贸易的批判,都深深地归功于欧文和傅立叶(参见,如Guarantien,pp.137,203.223—235 of the Berlin 1908 ed,ed.Franz Mehring)。恩格斯关于魏特林的看法,见MECW3:40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87页),4:614—6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19—320页)。关于瓦茨的《政治经济学家的事实与虚构》对于恩格斯的重要性,施密特加尔(Schmidtgall)给出了类似的结论,并且没有发现恩格斯对欧文主义作家进一步阅读的证据(参见Schmidtgall,Friedrich Engels,pp23—28)。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83—484页。赫斯可能把蒲鲁东推荐给了恩格斯,因为他自己有兴趣将蒲鲁东的想法和费尔巴哈的想法结合起来。见赫斯的“Philcsophie der Tat”,in Sozialistische Aufsater,pp115—116。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46页。

[15]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51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51一452页。

[17] 参见 Pierre—Joseph Proudhon.What is Property? An Inquiry into the Principle of Right andof Goverument,New York,1970,pp.136.—139;MECW3;4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51—452页)。

[18] 参见John Watts.The Facts and Fictions of Political Economusts,Being a Revinw of the Principles of the Science.Separating the True from the False,Manchester。1842,pp.iv—v.6.13,19.28—29.40。这些事实和臆想是根据瓦茨于1842年9月至11月间在曼彻斯特科学馆所作的七次演讲得出的。瓦茨自己所使用的资料的来源还不清楚,因为该书中没有引用欧文社会主义传统的著作,也没有文本参考,但他对实用性的强调可能来自威廉·汤普森,参见后者的An Inquiry into the Principles of the Distribution of Wealsh,London,1824,pp.17—20.和Labour Reuerded,London.1827,pp 3.19—20,30.41,“劳动是所有财富的源泉”的观点是欧文经济著作的基础,并在欧文的“Repart to the County of Lanark”(in John Butt,ed,,A New View of Society and Other Writings,London,1977,p.246)中第一次被详细阐述,另一个关于该观点的著名的陈述参见Thompson.Inquiry,pp.6—17。也参见Weitling,Guarunrien,pp.155—63。欧文主义中关于劳动这一概念的含义,见笔者的“The Role of ‘Unproductive Labour’in the Formation of Early British Socialist Theorys:From Godwin to 1850”(in Istvan Hont,ed.After Adam Smish,Ensays on the Developmens of Political Economy inthe Early NineteenthCentury,Cambridge,出版日期不详)。

[19] 参见MECW3:4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54—455页)。恩格斯对李嘉图和汤普森的比较显然直接取自John Wade的Histury of the Middle and Working Classes,London,1833.p.308,这在《大纲》的其他地方也同样被引用(MECW3:4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61页)。

[20]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 2002年版,第455页。Proudhon,What is Property?pp.159—164;Watts,Facts and Fictions,pp.41—42,1862年,马克思写信给恩格斯,赞扬了其对李嘉图地租理论的批判,参见Marx-Engels Selected Correspondence.Moscow,1953,p.165(August 9,186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3页)。在欧文那里,没有这样的地租理论,实际上,这是欧文在经济调查中最薄弱的领域之一。

[21]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55—456页。

[22] 参见Watts.Facts and Fictions,pp.16,6;Proudhon.What is Property?p.167;MECW3:430,434.431。William Godwin的Enquiry Canceming Political Justicr有可能同样是恩格斯反对每个人都有权获得其全部劳动成果这一观点的来源之一。Godwin运用财产管理的概念。认为“获得全部劳动产品的权利”实际上是“一种篡夺”,因为它与给予那些更需要帮助或道德价值更高的人的义务相冲突(1798 ed.,Isase Kramnick ed.,Harmondsworth.1976,pp.710—711)。我们知道恩格斯在这个时候已经非常认真地阅读了Politica lJusticeLetters of the Young Engels,1838—45,Moscow.1975.p.227)。可能在瓦茨的鼓动下,1842年初,在第三版再版第一次发行时,瓦茨在曼彻斯特就这个内容作了一系列讲座(New Marul World10.no,37,March 12,1842,p.296)。要澄清Godwin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请参阅笔者的“The Effects of Property on Godwin's Theory of Justice",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1984。

[23]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53.458页。Proudhon,What isProperty?pp.165—167。关于计算个人劳动的全部产出的不切实性,参见Thompson.Labour Reuurded,p 115,Thomas Hodgskin也强调了发明的“精神要素”,恩格斯可能已经知道了这一点,尤其可见Popular Political Ecomamy,London,1827.pp.45—52.

[24]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65—466页。

[25] 参见A Alison.The Principles of Population and Their Connection with Human Happiness,2 volls.,Leedon.1840.1:33—35。在《大纲》这一节的少数引文中(恩格斯没有提供引文),MECW的编辑提到了艾利生(1:548)。尽管同样的引用也在瓦茨那里(p.21)。但是,恩格斯显然是遵循了艾利生对生产力增长潜力的估计(“六倍或更多”)而不是瓦茨的“四倍或五信”,见MECW3:440。

[2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64—467页。参见Watts,Facts and Fictions,p.14;“事实是,人口的增长确实快于就业手段,但原因是,所寻求的需求不是自然需求;这是由于人们的需求而产生的,而且是无限的;因此,如果这是所寻求的需求,就不可能缺乏就业,但是我们奢侈地等待的要求是一种虚构的要求。它必须是从人们那里积累起来的;它必须是人们交换已经拥有的东西的能力。为市场上的商品腾出更多的空间……如果考虑到道德经济体系下的自然需要或自然需求,则应当计算每个人的劳动可能产生的结果;如果发现一个个体的劳动足以供给这个个体的消费,社会就会安排适当地照顾所有人:所有人都会吃饱穿好,受过教育,他们的相互关系和他们的愿望都会得到考虑;因为人们会知道,整个社会都是胜利者:然后我们就会明白,人性就像地球,一开始需要一笔支出,但会全额支付利息"。这个观点最初是由约翰·格雷提出的,参见Lecture on Human Happiness,Lendon,1825,pp.48—59,以及The Social System,Edinburgh,1831,pp40—56。有关这一时期英国的低消费主义的观点,参见 Michael Bleaney,Underconsumptionist Theanies;A History and Critical Analysis,London,1976,pp 22—61;以及Maxine Berg,The Machinery Question and the Making of Political Economy 1815—1848,Cambridge,1980.esp.pp:95—97.

[2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66页。

[2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58页。

[29]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42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59页。

[31] Watts,Facts and Fictions,p.30;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59页。

[32] 参见例如 Watts,Facts and Fictions,p.30.以及更早的Owen.“Report to the County of Lanark”,in Butt (ed.).pp 269—270:Gray.Lecture on Happiness,pp.38.48;Thompson,Inquiry,pp,381,491;J.F.Bray,Labour's Wrongs and Labour's Remedy.Leeds,1839,pp.108—130。

[33] 参见Watts.Facts and Fictions,pp.20,22,54;Proudhon.What is Property? pp.97,127。

[34] MECW3:434—435,431,429.421。参见Watts,Facts and Fictions,p.22,在 Owen那里:“它不是创造了富地主、穷资本家和工人,而是逐步消灭各种阶级和宗派,使人们只知道人。”因此,假设恩格斯的观点完全是费尔巴哈的现点是有误导性的,就像Labica(Marxism,p.119)和G.Therborn(Science,Class and Society,London,1976.p.347)所做的那样。

[35] 参见MECW3:421.432—433.440。

[36]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70页。

[37] 参见Proudhon.What is Property? p.193,Watts.Facts and Fictions,pp.30,43—44.5。在The Holy Family (MECW,4:14)中,恩格斯说“愚蠢的宪章派”以为他们知道财产的集中,而社会主义者则说他们早就说过了。有关欧文主义者先前关于集中的观点,参见Owen.The Addresses of Rubert Ourn,London.1830,p 19。另一个这种类型的早期声明是ThomasRowe Edmonds的Practical Moral and Political Economy(Londen,1828.pp.p128—130)。

[38] 参见MECW,3;433—444;Watts.Facts and Fictions,pp.57—59,30。施米特加尔倾向于强调瓦茨立场的心理方面,参见Schmidtgall,Friedrich Engels,p..30。

[39] 参见G.Labic,Marxism.pp:112—113。拉比卡还假设《大纲》“归功于”傅立叶,尽管这种解释没有得到证实。

[40] 参见Georg Weerth.Sãmtliche Werke,Berlin,1956.5:157。韦尔特于1843年12月抵达布拉德福德,此后不久与恩格斯交上了朋友,他还对工人阶级运动感兴趣,写了一些关于工业条件和宪章派主义者的文章,所有这些都在他的Sãmuliche Werke第3卷中。关于韦尔特在英国,见Florian Vassen,Georg Weerth,Stuttgart,1971.pp.15—19.

[41] 1845年2月8日,恩格斯在爱北斐特发表讲话,赞同欧文关于共产主义组织的建议,“因为这些主张最实际,最完善”(MECW,4:25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612页)。在1847年10月撰写的《共产主义原则》中,恩格斯还列入了一项条款,主张“在国有土地上建筑大厦,作为公民公社的公共住宅。公民公社将从事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将把城市和农村生活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避免二者的片面性和缺点”(MECW,6:35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86页),这可能是受到欧文计划的启发,然而,在“原则”的最终草案——《共产党宣言》一一中这被简化为一个“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通过把人口更平均地分布于全国的办法逐步消灭城乡差别”(MECW,6:50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 2009年版,第53页)的计划。在那之后,这些想法似乎基本上被遗忘了,直到恩格斯在Anti—Dühring(Moscow.1975.pp.310—314.348)中再次向他们致敬。

[42] 参见MECW,4:223—227。

[43]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71—472页。虽然欧文主义并没有强调马克思和恩格斯后来强调的历史发展的中心地位。但是,恩格斯在这里的第三点还是有些夸张,因为欧文主义者大体上还是同意历史现的,并认为,只有引进大规模的机器生产,社会主义才有可能,然而,在那以后,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时刻与生产发展设有特别的关系,只与公众接受社会主义的思想有关。笔者对此曾发表过简短的评论,参见“Mechanical Political Ecomomy”,Cambridge Journal of Economics5,1981:264—266.

[44]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36页。

[45] MECW.5:212.461;6:172,516,138—143;Werke.33:208.April 13,1871.尽管如此,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五次引用了《大纲》,见pp168,253,267,787,1007,Harmendsworth,Penguin,1976.

[46] 参见MECW3:433。见 A.Cornu,“Le participation de Friedrich Engels à I’ élaboration du matérialisme historique.1842—1846”,La Persée153,1970;3—9,Kart Marx and Friedrich Engrls,p.186.

[47] 这些注释的顺序见MECW3;596,n 48 和 610.n.136.关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经济方面的评论,见例如,G.Labica,Marxism,pp.245—275;Istvan Mészáros,Marx's Theory of Aliration,Landon,1972,pp.76—84,Ernest Mandel.The Formation of the Ecomomic'Thought of Karl Marx,NewYork.1971.pp.27—40;John Torrance,Extrangewent,Alienation and Exploitation:A Sociological Approach to Historical Materialism,London,1977.pp.159—187.

[48] MECW3,2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0页)

[49] Ibid.,220,224.226—227.

[50] Ibid.,227—228.

[51] Ibid..2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0页)

[52] 关于手稿本身的排列方式,见MECW3:598—599.n.54.

[53] 参见MECW3:251,也可见Umrisse,441.参见MECWJ:263—266.

[54] 参见MECW3:251—254.

[5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54页。

[56] 参见MECW3,263—266,285。

[57] 参见MECW3,266,270。也可见Umrisse:434.441.

[58] 参见MECW3:272 ff.

[59] 见Ronald Metk,“The Scottish Contribution to Marxist Sociology”,in John Saville(ed.),Democrucy and the Labour Muuement,London,1954,pp.84—102:也可见Norman Levine,“Onthe Disjunction between Marx and the Seuts;Was There A Scottish Contribution to Marxist Sociology?”Paper delivered to the Seminar on Political Economy and Society,1750—1850,Research Centre.King's College,Cambridge,Now.1981.

[6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56页。

[6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78页。

[62]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78,295—296页。

[6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47、352页。

[64]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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