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工作日
1、工作日的界限 |
工作日I 工作日II |
“‘组织规程’规定的12日徭役,等于一年365日!”[45]
“狡猾的工厂主在早晨6点前1刻就开工,有时还要早些,有时稍晚些,晚上6点过1刻才收工,有时稍早些,有时还要晚些。他把名义上规定的半小时早饭时间前后各侵占5分钟,一小时午饭时间前后各侵占10分钟。星期六下午到2点过1刻才收工,有时稍早些,有时还要晚些。这样他就赚到:星期一至星期五:早6时前15分钟、晚6时后15分钟、早饭10分钟、午饭20分钟,即60分钟/日,5日共计:300分钟;星期六:早6时前15分钟、早饭10分钟、下午2时后15分钟;1周共计:340分钟。在危机时期,生产中断,“开工不足”,每周只开工几天。这当然不影响延长工作日的欲望。营业越不振,就越要从已有的营业中取得更大的利润。开工的时间越少,就越要使剩余劳动时间延长。工厂视察员关于1857—1858年的危机时期报告说:
就是说,每周多出来5小时40分钟,每年以50个劳动周计算(除掉2周作为节日或因故停工),共为27个工作日。”[49]
“如果每个工作日比标准时间延长5分钟,一年就等于2 1/2个生产日。”[50]“这里捞一点时间,那里捞一点时间,一天多出一小时,一年12个月就变成13个月了。”[51]
“在生意这样不景气的时候还有过度劳动现象,人们也许会认为是矛盾的;可是生意不景气却刺激那些无所顾忌的人去犯法。他们这样就保证自己能取得额外利润……”莱昂纳德·霍纳说:“我的管区有122家工厂倒闭,143家停工,所有其余的工厂也都开工不足,但是就在这个时期,超过法定时间的过度劳动仍然存在。”[52]豪威耳先生说:“虽然大多数工厂由于营业不振只开半工,但我和以前一样仍旧接到同样多的控告,说由于侵占法定的吃饭时间和休息时间,工人每天被夺去半小时或3刻钟。”[53]
“如果我们在吃饭时间或者在其他违法时间查到有的工人在做工,有人有时就出来辩解,说工人怎样也不愿意离开工厂,要他们停止工作〈擦洗机器等等〉,非得使用强制办法不可,特别在星期六下午更是如此。其实,在机器停止转动以后仍然有‘人手’留在工厂里,那只是因为在早晨6时至晚上6时的法定劳动时间内没有拨出时间让他们干这类事情。”[55]
“看来,靠超过法定时间的过度劳动获得额外利润,对许多工厂主来说是一个难于抗拒的巨大诱惑。他们指望不被发觉,而且心中盘算,即使被发觉了,拿出一笔小小的罚款和诉讼费,也仍然有利可图。”[56]“如果额外时间是在一天之内零敲碎打地偷窃来的,那末,视察员要想找出违法的证据就很困难了。”[57]
“有一位很可敬的工厂主对我说:如果你允许我每天只让工人多干10分钟的话,那你一年就把1000镑放进了我的口袋。”[61]“时间的原子就是利润的要素。”[62]
“1860年1月14日,郡治安法官布罗顿先生在诺定昂市会议厅主持的一次集会上说,从事花边生产的那部分城市居民过着极其贫穷痛苦的生活,其困苦程度是文明世界的其他地方所没有见过的…… 9岁到10岁的孩子,在大清早2、3、4点钟就从肮脏的床上被拉起来,为了勉强糊口,不得不一直干到夜里10、11、12点钟。他们四肢瘦弱,身躯萎缩,神态呆痴,麻木得象石头人一样,使人看一眼都感到不寒而栗。马勒特先生和别的工厂主起来抗议讨论这类事情,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这种制度,正象蒙塔古·瓦尔皮牧师所描写的那样,是无拘无束的奴隶制,是社会的、肉体的、道德的和智力的奴隶制…… 如果一个城市竟举行公众集会,请求把男子每天的劳动时间限制为18小时,那我们将作何感想呢!…… 我们抨击弗吉尼亚和加罗林的种植园主。然而,他们买卖黑奴、鞭笞黑奴、贩卖人肉的行为,比起为资本家的利益而制造面纱和硬领的过程中发生的那种慢性杀人的暴行,难道更可恶吗?”[65]
“我干的是运模子和转辘轳。我早晨6点钟上工,有时4点钟上工。昨天,我干了一整夜,一直干到今天早晨6点钟。我从前天夜里起就没有上过床。除我以外,还有八九个孩子昨天都干了一整夜。除了一个没有来,其余的孩子今天早晨又都上工了。我一个星期挣3先令6便士。我整整干了一夜,也没多得到一个钱。上星期我就整整干了两夜。”
“我不总是能够得到十足一小时的吃饭时间,而往往只有半小时,每星期四、星期五、星期六都是这样。”[67]
“陶工一代比一代矮,一代比一代弱。”
“我在陶工中间行医25年了,我发觉这个阶级在身长和体重方面显著退化。”
“陶工作为一个阶级,不分男女……代表着身体上和道德上退化的人口。他们一般都是身材矮小,发育不良,而且胸部往往是畸型的。他们未老先衰,寿命短促,迟钝而又贫血;他们常患消化不良症、肝脏病、肾脏病和风湿症,表明体质极为虚弱。但他们最常患的是胸腔病:肺炎、肺结核、支气管炎和哮喘病。有一种哮喘病是陶工特有的,通称陶工哮喘病或陶工肺结核。还有侵及腺、骨骼和身体其他部分的瘰疬病,患这种病的陶工占三分之二以上。只是由于有新的人口从邻近的乡村地区补充进来,由于同较为健康的人结婚,这个地区的人口才没有发生更严重的退化。”
“我所能说的只是我个人的观察,并没有什么统计材料作根据。但是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每当我看到这些为满足父母和雇主的贪心而牺牲了健康的不幸孩子们的时候,激愤的心情怎样也平静不下来。”
“一个在全世界人们的心目中占有如此卓越地位的行业,不能再容忍这种可耻的现象:它依靠工人的劳动和技巧,取得了光辉的成就,但伴随而来的是,工人身体退化,遭受种种折磨,早期死亡。”[69]
“去年〈1862年〉冬天,19个女孩子中,有6个因为劳动过度,害了病,不能上工。为了不让她们打瞌睡,我必须对她们大声喊叫。”伍·达菲说:“孩子们往往疲倦得睁不开眼睛,其实,我们自己往往也是勉强地支撑着。”詹·莱特伯恩说:“我13岁…… 去年冬天我们干到晚上9点,前年冬天干到晚上10点。去年冬天我的脚有伤,差不多每天晚上都疼得哭起来。”格·阿蒲斯登说:“我这个孩子7岁的时候,我就常常背着他在雪地里上下工,他常常要做16个钟头的工!…… 当他在机器旁干活的时候,我往往得跪下来喂他饭,因为他不能离开机器,也不能把机器停下来。”曼彻斯特一家工厂的股东兼经理斯密说:“我们〈他是指那些为“我们”做工的“人手”〉一直做工,中间不停下来吃饭,所以一天10 1/2小时的劳动到下午4点半就干完了,以后的时间都是额外时间。[72]〈难道这位斯密先生在这10 1/2小时内也不吃一顿饭吗?〉我们〈又是克里斯平【108】〉很少在晚上6点以前停工〈他是指停止消费“我们的”劳动力这些机器〉,所以我们实际上整年都有额外时间…… 在过去18个月当中,无论孩子或成年人〈152个儿童和18岁以下的少年,140个成年人〉平均每周至少要干7天零5小时即78 1/2小时。在今年〈1863年〉5月2日以前的6周内,平均时间更长了,每周达8天即84小时!”
“要是法律准许的劳动时间是从早晨6点到晚上9点,对我们〈!〉倒很合适,可是工厂法规定的时间是从早晨6点到晚上6点,这对我们〈!〉可不合适…… 在午饭时间我们的机器总是停下来〈何等宽宏大量!〉。这样做在纸张和颜料方面不会造成大不了的损失。”接着他满怀同情地补充说:“但是,我可以理解,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是人们所不喜欢的。”
“伦敦的面包工人通常在夜里11点开始干活。他先发面,这是一种极费力气的活。根据烤制面包的数量和精粗程度,需要半小时到三刻钟。然后他躺在那块兼作发面盆盖子的面板上,拿一个面袋枕在头下,再拿一个面袋盖在身上,睡几个钟头。随后他一连紧张地忙上5个小时,把面揉好,分成一块一块,做成面包的样子,放到炉里去烤,再从炉里取出,等等。烤炉房的温度达75度到90度,小烤炉房的温度还要高些。各种各样的面包做成后,分送面包的工作又开始了。短工中的一大部分人,刚刚结束了上述繁重的夜间劳动,又要在白天提着篮子或推着车子挨户送面包,有时,他们还要再在烤炉房里干些别的活。根据季节和营业范围的不同,劳动在下午1点到6点之间结束,而另一部分工人则在烤炉房里一直忙到晚上。”[78]“在伦敦社交季节,伦敦西区烤制‘全价’面包的工人通常是在夜里11点开始干活,一直忙到第二天早晨8点,中间只稍微休息一两次。然后就叫他们运送面包,或有时在烤炉房烤面包干,一直干到下午4点、5点、6点甚至7点。活全干完了才睡6个小时,有时只睡5个或4个小时。到了星期五,总是提前上工,大约从晚上10点开始,不停地烤制面包或发送面包,一直忙到星期六晚上8点,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要一直干到星期日早晨4点或5点。就连出售‘全价’面包的第一流面包房,到了星期天,也要为第二天做4—5小时的准备工作…… 在‘卖低价面包的老板’那里(前面已经说过,这种人在伦敦面包业主中占3/4),面包工人的劳动时间更长,不过几乎全是在烤炉房里做工,因为他们的老板除把面包供应一些小铺子外,只在自己的店铺里出售。每当临近周末……就是说从星期四起,晚上10点就开始干活,一直干到星期六深夜,中间只有很少的休息。”[79]
“他们所以走运,全靠欺骗公众,压榨工人,要工人劳动18小时,而只给12小时的工资。”[81]
“在雇佣工人苦不堪言的里美黎克,由于面包房老板,特别是面包房兼磨坊老板的反抗,运动遭到了失败。里美黎克的失败引起了恩尼斯和梯培雷里两郡的倒退。在公众的不满情绪表现得最强烈的科克郡,老板们利用他们解雇工人的权力,把运动压了下去。在都柏林,老板们进行了最坚决的反抗,他们用迫害领导运动的工人的办法,迫使其余的工人让步,同意做夜工和星期日劳动。”[84]
“委员会认为,劳动时间受自然规律的限制,若有违反,必受惩罚。老板们用解雇来威胁工人,迫使他们违背宗教信仰,违反国家法律,冒犯社会舆论〈这些全是指星期日劳动〉,这样老板们就播下劳资敌对的种子,做出了有害宗教、道德和社会秩序的先例…… 委员会认为,把工作日延长到12小时以上,是横暴地侵犯工人的家庭生活和私人生活,这会破坏一个男人的家庭,使他不能履行他作为一个儿子、兄弟、丈夫和父亲所应尽的家庭义务,以致造成道德上的非常不幸的后果。12小时以上的劳动会损害工人的健康,使他们早衰早死,因而造成工人家庭的不幸,恰好在最必要的时候,失去家长的照料和扶持。”[85]
“玛丽·安·沃克利致死的原因,是在过分拥挤的工作室里劳动时间过长,以及寝室太小又不通风。”
“死者是中风死的,但是也有理由担心,在过分拥挤的工作室里劳动过度等等,可能加速了她的死亡。”
“累死——这是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不仅在时装店是如此,在很多地方,在一切生意兴隆的地方都是如此…… 我们试以铁匠为例。如果可以相信诗人的话,那末世界上再没有象铁匠那样强健、那样快活的人了。他大清早就起来,太阳还没有出来,就丁当丁当地打起铁来。他比谁都吃得多,喝得足,睡得好。单就身体条件来说,如果劳动适度,铁匠的情况确实是属于最好的了。但是,我们到城里去,看看这些健壮的汉子所担负的劳动重担,看看他们在我国的死亡表上所占据的位置吧。在梅里勒榜区〈伦敦最大的市区之一〉,铁匠每年的死亡率为31/1000,比英国成年男子的平均死亡率高11/1000。打铁几乎是人的天生的技能,本来是无可非议的,只是由于过度劳动才成为毁灭人的职业。他每天能打这么多锤,迈这么多步,呼吸这么多次,干这么多活,平均能活比方说50年。现在强迫他每天多打这么多锤,多迈这么多步,多呼吸这么多次,而这一切加在一起就使他的生命力每天多耗费1/4。他尽力做了,结果在一个有限的时期内多干了1/4的活,但是他活不到50岁,他37岁就死了。”[91]
“任何有感情的人想到证词中提到的9—12岁儿童所担负的劳动量,都不能不得出结论说,再也不能容许父母和雇主这样滥用权力。”[96]
“儿童昼夜轮班做工的办法,无论在忙时或平时,都会使工作日极度延长。这种延长在许多场合不仅骇人听闻,而且简直令人难以置信。有时难免有的儿童因某种原因不能上工接班。这时,一个或几个该下工的儿童就得留下来填补空位。这个办法是人人皆知的,有一次,我问一个压延厂的经理,没有上工的儿童由谁代替,他竟回答说:‘我知道,你心里和我一样明白。’他毫不犹豫地承认了上述事实。”[97]
“有一个压延厂,名义上的工作日是从早晨6点到晚上5点半。有一个儿童,每星期有4个夜晚,至少要干到第二天晚上8点半……这样一直继续了6个月。”“另一个儿童,9岁时,有时一连做3班,每班12小时,10岁时,有时一连干两天两夜。”“第三个儿童,今年10岁,每星期有三天都是从早晨6点一直干到夜间12点,在其余几天干到晚上9点。”“第四个儿童,今年13岁,整个星期都是从下午6点干到第二天中午12点,有时接连做3班,例如从星期一早晨一直干到星期二夜晚。”“第五个儿童,今年12岁,在斯泰夫利铸铁厂做工,他一连14天都是从早晨6点干到夜间12点,他已经不能再这样干下去了。”9岁的乔治·阿林斯沃思说:“我是上星期五来的。我们应当在第二天清早3点上工。所以我就留在这里过夜。我家离这里有5哩路。我睡在地板上,铺一条皮围裙,盖一件短外衣。以后的两天我早晨6点来上工。唉!这个地方真热!来这儿以前,我有整整一年的时间也是在高炉上做工。那是在乡下的一家非常大的工厂,在那里,星期六也是清早3点上工,不过好歹还能回家睡觉,因为离家不远。在别的日子里,我早晨6点上工,到晚上6点或者7点下工。”如此等等。[98]
“这些男孩根本不感到酷热难熬。温度大约介于86°至90°之间…… 锻冶车间和压轧车间分昼夜两班劳动,其他各车间就只有日班,从早晨6点到晚上6点。锻冶车间的劳动是从12点到12点。有一些人只做夜工,不日夜换班…… 我们没有发现日工和夜工对健康〈内勒和维克斯公司老板的健康吗?〉有什么不同的影响。而且,休息时间固定不变比昼夜改变恐怕要睡得好些…… 约有20个未满18岁的少年做夜班…… 不叫18岁以下的少年做夜工,我们就应付不下去。我们所以反对,是因为这会增加生产费用。熟练工人和工头不容易找,而少年工要多少有多少…… 当然,我们使用的少年工的比例是比较小的,所以限制夜工同我们并没有多大的利害关系。”[99]
“禁止未满18岁的人在24小时内劳动12小时以上,我并不认为是特别值得谴责的。但是我不认为,人们可以划一条线来规定12岁以上的少年免做夜工。我们宁可接受完全禁止未满13岁甚至15岁的少年做工的法律,而不愿接受不让我们已有的少年做夜工的禁令。做日班的少年也必须轮换做夜班,因为成年男工不能老是做夜班;这会毁掉他们的健康。不过我们认为,做一星期夜工,又做一星期日工,不会有什么害处。〈而内勒和维克斯公司为了维护他们自己的工厂的利益,却相反地认为,连续做夜工并没有害处,定期轮换做夜工倒可能有害处。〉我们看到,轮换做夜工的人同专做日工的人同样健康…… 我们反对禁止18岁以下的少年做夜工,因为这会增加费用。这就是唯一的理由。〈多么无耻的坦率!〉我们认为,为此增加的费用,会超出企业正常的负担能力,如果适当地考虑到营业的成效的话。〈多么拐弯抹角!〉这里劳力很少,进行这种调整,就会使劳力不够用。〈这就是说,埃利斯—布朗公司就会陷入不得不如数支付劳动力价值的不幸境地。〉”[100]
“禁止未满18岁的少年做夜工会引起很大的困难;主要的困难是,用成年男工代替少年工必然使费用增加。增加多少,我说不上,但是看来不会增加到使工厂主能够提高钢的价格,因此,这种损失就落在工厂主身上,因为成年男工〈多么固执的人!〉当然会拒绝承担这种损失”。
“大概每人每周得到4—5先令…… 少年工干的活,一般地说来〈当然不总是“特殊地说来”〉,有少年工的力气就足够用了,用成年男工的较大力气是得不偿失,只有在很少的场合,如金属制件很重时,使用这种较大的力气才合算。成年男工也喜欢有个少年工当下手,因为成年男工不那么听话。此外,儿童也应当从小就开始学手艺。只许少年做日工,就达不到这个目的”。
“因为这样一来,成年男工一周做日工,一周做夜工,就会有一半时间和同班的少年工分开,从而把他们从少年工那里得到的利益丧失一半。成年男工教少年工学手艺,就算作少年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这就使成年男工能够得到廉价的少年劳动。所以,只准少年做日工,就会使每个成年男工的利益丧失一半。”
“这时,在这些有一半时间停着不用的非常贵重的机器上,必然会受到损失。并且,为了生产在目前这种制度下所能生产的同样数量的产品,就得把厂房和机器增加一倍,而这样就会使费用增加一倍。”
“是的,凡是只在白天开工的工厂,都会遭受到这种由于机器停着不用而造成的损失。但是我们使用熔炉,损失就更大。如果熔炉不停火,就会浪费燃料〈现在却是浪费工人的生命材料〉,如果熔炉停火,就要重新生火并等待烧到必要的热度,这就损失了时间〈而睡眠时间——甚至是8岁孩子的睡眠时间——的损失,正是桑德森家族捞到的劳动时间〉,而且一冷一热会使熔炉受到损害〈而昼夜换班劳动却不会使熔炉受到损害了〉”。[103]
“尽管乔治亚州的稻田和密西西比州的沼泽地对人体组织具有致命的危害,这种对人的生命的破坏,总不会大到连靠弗吉尼亚州和肯塔基州的黑人众多的‘自然保护区’也补充不了的程度。当经济上的考虑使奴隶主的利益同保存奴隶相一致时,这种考虑还可以成为奴隶受到人的待遇的某种保证,但在实行奴隶贸易以后,同样的经济上的考虑却成了把奴隶折磨致死的原因,因为奴隶一旦可以从外地的黑人‘自然保护区’得到补充,他们的寿命也就不如他们活着时的生产率那样重要了。因此,在奴隶输入国,管理奴隶的格言是:最有效的经济,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从当牛马的人身上榨出最多的劳动。在种植热带作物的地方,种植园的年利润往往与总资本相等,正是在这些地方,黑人的生命被视同草芥。正是这个几世纪来成为巨大富源的西印度农业,曾吞没了几百万非洲人。拿现在的古巴来说,那里每年的收入总是以百万计算,种植园主俨然就是王公,但是我们看到,那里的奴隶阶级饮食最坏,劳动最累最重,甚至每年都有一大批人直接由于劳动过度、睡眠和休息不足等慢性折磨而丧命”。[106]
“棉纺织业有90年的历史…… 在英国经历了三代人,却吞没了九代纺织工人。”[108]
“在济贫法委员会的同意下,在曼彻斯特成立了代办所。农业工人的名单造好以后交给了代办所。工厂主们纷纷赶到代办所,挑选自己需要的人,然后就把这些家庭从英国南部运出来。这些人体包裹就象一包包货物一样,挂上签条,装上船或货车运走了;也有人步行,很多人迷了路,在工业区流浪,濒于饿死的境地。这已经发展成为一种真正的贸易部门。下院几乎不相信会有这样的事。但是这种经常的贸易,这种贩卖人肉的行当继续存在,曼彻斯特代办所不断把这些人买来,卖给曼彻斯特的工厂主,就象把黑人经常不断地卖给美国南部各州的植棉主一样…… 1860年,棉纺织业空前繁荣…… 人手又不够了。工厂主们又向贩卖人肉的代办所求援……于是代办所便到多尔塞特郡的沙丘地带、戴文郡的高地、威尔兹郡的平原去搜罗,但过剩的人口已经被吸收光了。”
“工厂主们派了代表去求见济贫法委员会主席维利尔斯先生,请求他再次准许贫民习艺所的穷孩子和孤儿进工厂去做工”。[110]
“工人〈当时是指农业工人〉一天做工10小时,一星期吃饭20次,就是说,平日每天3次,星期天两次。可见,只要他们星期五晚上节食,午饭时间不象现在这样用两小时即从11时到1时,而用一个半小时,从而劳动增加1/20,消费减少1/20,那末,上述税收的1/10就可以筹集出来了”。[119]
“我们英国少年在当学徒以前,什么都不干,因此,他们当然需要7年这样长的时间,才能成为熟练的手艺人”。
“我在结束这几点评述的时候,不能不提到从许多人那里听来的这样一种陈腐论调:如果工人(industrious poor)做5天工就足够维持生活,他就不想做满6天工。他们因此做出结论说,必须用税收或任何其他办法提高那些甚至是必要生活资料的价格,来迫使手工业者和工场手工业工人每星期不间断地劳动6天。请原谅,我的见解和这些要王国的劳动人口永远做奴隶的大政治家们不同。他们忘记了这样一句谚语:‘只管干活不玩耍,头脑迟钝人变傻’。难道英国人没有因为他们多才多艺的手工业者和工场手工业工人一向为不列颠的商品争得普遍声誉而感到自豪吗?这是怎样得来的呢?或许就是由于我们生性活泼的劳动大众善于休息娱乐吧。如果硬要他们终年劳碌,每星期干满6天,而且老是干同样的活,那他们的才能不会退化吗?他们不会由活泼的灵巧的人变为笨拙的迟钝的人吗?我们的工人由于这种长期的奴隶制,不是会丧失自己的声誉而不是保持自己的声誉吗?…… 还能指望受着这种残酷折磨的动物有什么熟练的技艺吗?…… 他们中间许多人4天干的活,抵得上法国人干5—6天。但是,如果英国人长期做苦力,恐怕他们就会退化,落在法国人后面。我国人民在战争中素以勇敢闻名,我们不是常说,这是因为一方面有美味的英国牛排和布丁来果腹,另一方面有立宪的自由精神吗?我国手工业者和工场手工业工人所以有高超的才能、精力和技巧,怎能说不是因为他们享有可以随意休息娱乐的自由呢?但愿他们永远不会丧失这种特权,不会失去成为他们劳动技巧和英勇精神的来源的优越生活!”[122]
“假如每周的第七天休息是上帝的安排,那就是说,其余6天属于劳动〈下面我们就会看到,他的意思是说属于资本〉,所以强制实行上帝的这一命令,决不能说是残忍的行为…… 人一般说来天生是好逸恶劳的,我们从我国工场手工业工人的行为就不幸地体验到这一点。除非生活资料涨价,不然他们每周平均顶多干4天活…… 假定1蒲式耳小麦代表一个工人的全部生活资料,价格为5先令,工人一天挣1先令。这样,他一周只需要劳动5天,如果1蒲式耳小麦为4先令,他就只需要劳动4天…… 但是王国的工资比生活资料的价格高得多,因此工场手工业工人劳动4天,就可以有余钱维持一周其余几天的闲适生活…… 我希望,我说的这些已足以表明,一周进行6天适度的劳动并不是什么奴隶制。我国农业工人就是一周干6天活的,看来他们是工人(labouring poor)中最幸福的人[123];荷兰人在手工工场每周也是劳动这么多天,而且看来是一个很幸福的民族。法国人也是这样劳动,只要不是中间插了许多假日的话[124]…… 但是我们的民众却有一种成见,好象他们作为英国人生来就有一种特权,应该比欧洲任何一国的〈工人大众〉都享有更大的自由和独立。这种思想使我们的士兵勇敢起来,就这点说,它可能有些好处;但是工场手工业工人受这种思想的影响越小,他们本身和国家得到的好处就越大。工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应当认为自己可以不依靠自己的上司而独立…… 在我们这样一个大概占总人口7/8的人只有一点财产或没有财产的商业国家里,怂恿不良分子是非常危险的[125]……只有我们的工业贫民情愿做6天工而依旧领取现在做4天工所得的工资,情况才能根本好转。”[126]
“事实是,在1833年的法令以前,儿童和少年被迫整夜、整日或整昼夜从事劳动。”[134]
“现时工厂制度的大弊病,在于它必然把儿童劳动延长到成年人工作日的极限。克服这种弊病的唯一的方法,看来就是实行儿童分两班做工的方案,而不是去限制成年人的劳动,因为那样造成的弊病比要消除的弊病更大。”【120】
“为了防止由任何原因引起的早死,立法同样是必要的。这种方法〈工厂方法〉无疑应看作是引起早死的最残酷的方法之一。”[135]
“就我们所知,成年妇女还从未抱怨过这种侵犯她们权利的行为。”[139]
“儿童和少年的工作日,应该从有任何一个儿童或少年早晨在工厂里开始劳动的时候算起”。
“必须记住,1846—1847年爆发了可怕的危机,工厂工人深受其害,因为很多工厂开工不足,有些工厂完全停工。大量工人的生活非常窘迫,很多工人负有债务。因此,可以有把握地断定,他们宁愿劳动时间更长一些,以便弥补过去的亏损,偿还债务,或者从当铺赎回自己的家具,或者把卖掉的东西再补充进来,或者为自己和家属添制新衣。”[142]
“他们宁愿劳动10小时而少拿些工资,但是他们没有选择的余地;他们有很多人失业,有很多纺纱工人被迫去做零工,如果他们拒绝延长劳动时间,别人马上就会把他们挤走。所以,摆在他们面前的问题是:或者把劳动时间延长一些,或者流落街头。”[146]
“自从工作日限制为10小时以来,工厂主们就说(虽然实际上他们还没有完全实现他们所说的东西),如果劳动是从早晨9点到晚上7点,那末他们在早晨9点以前拿出1小时,在晚上7点以后拿出半小时,总共用1 1/2小时作为吃饭时间,这也就是充分地执行法令的规定了。现在,在某些场合,他们准许有半小时或1小时的午饭时间,但是他们坚持说,他们没有义务把这1 1/2小时的任何部分包括在十小时工作日之内”。[148]
“必须安排在实际工作日的休息时间内。让工人从早晨9点到晚上7点连续不停地劳动10小时是不合法的”。[149]
“现在人们公开承认,近来由于工厂主拚命使机器开动10小时以上,在所有的少年和妇女都离开工厂以后,8—13岁的男女儿童被留下来和成年男工一起干到晚上8点半,这种办法已在英国实行。”[150]
“我的行为没有越轨,我要求我的权利!
那就是我的契约上规定的罚金和抵押品!”
“对了,他的胸部,
契约上是这么说的!”[152]【128】
“在劳动时间限制为12小时的时候,还是比较没有妨害的。而在实行十小时工作日法令的情况下,它们就是难以忍受的不公平了”。[153]
“使他们能够得到较高的工资”。“这是在实行十小时工作日法令下保持大不列颠的工业优势的唯一可能的办法。”[155]“在换班制度下要发现违法情况也许有些困难,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难道为使工厂视察员及其助手省掉一些小小的麻烦,就可以把这个国家的巨大的工厂利益看成是次要的东西吗?”[156]
“只要还没有证实换班制度被滥用来使少年和妇女劳动10小时以上,一般不要按违背法令条文来追究”。
“这种审判把戏急须改革……或者是使法律适应这种宣判,或者是让一个犯错误较少、在一切这样的场合都能使判决适应法律的……法院去执行。多么需要领薪水的法官啊!”[160]
“我在7个审判区中提出10件诉讼,试图强制人们执行法律,可是只有一件诉讼得到治安法官的支持……我认为再对违法行为提出诉讼是徒劳无益的。法令中规定劳动时间要整齐划一的那一部分条文……在郎卡郡已经不发生效力。我和我的助手没有任何办法能使自己确信,在实行所谓换班制度的工厂里,确实不让少年和妇女劳动10小时以上…… 1849年4月底,在我的管区里已经有114家工厂采用这种方法,近来这种工厂的数目还在急剧增加。一般说来,现在工厂的劳动是13 1/2小时,从早晨6点到晚上7点半;也有劳动15小时的,从早晨5点半到晚上8点半。”[161]
“它滥用换班之名,把工人象纸牌一样按无限多样的方式混杂起来,并且天天变更各人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以致同组的全体工人永远不能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做工!”[164]
“治安法官的互相矛盾的判决,势必造成十分不正常的、无政府的状态。在约克郡是一种法律,在郎卡郡又是一种法律,在郎卡郡的某一教区是一种法律,在邻近的教区又是一种法律。大城市的工厂主可以逃避法律,小地方的工厂主找不到必要的人手来实行换班制度,更不必说把工人从一个工厂调到另一个工厂……”
“细巧的织物需要灵巧的手指,而这只有年幼时进工厂才能做到。”[173]
“丝业区的平均死亡率异常高,人口中妇女部分的平均死亡率甚至比郎卡郡棉纺织业区还高”。[175]
“为了把我国的劳动从资本主义的奴隶制下解放出来,当务之急是颁布一项法律,规定八小时工作日为美利坚联邦各州的正常工作日。我们誓以全力争取这一光荣的结果。”[196]
“如果不先限制工作日,不严格地强制贯彻工作日的法定界限,要想在社会改革方面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是决不可能有任何成功希望的”。[197]
在工业中做 工的成年男 子的百分比 | 每10万个 男子中死于 肺病的人数 | 地区名称 | 每10万个 妇女中死于 肺病的人数 | 在工业中做 工的成年妇 女的百分比 | 妇女职 业类别 |
14.9 | 598 | 威根 | 644 | 18.0 | 棉业 |
42.6 | 708 | 布莱克本 | 734 | 34.9 | 同上 |
37.3 | 547 | 哈里法克斯 | 564 | 20.4 | 毛业 |
41.9 | 611 | 布莱得弗德 | 603 | 30.0 | 同上 |
31.0 | 691 | 麦克尔士菲尔德 | 804 | 26.0 | 丝业 |
14.9 | 588 | 利克 | 705 | 17.2 | 同上 |
36.6 | 721 | 特伦特河畔的斯托克 | 665 | 19.3 | 瓦器业 |
30.4 | 726 | 沃尔斯坦登 | 727 | 13.9 | 同上 |
― | 305 | 8个健康的农业区 | 34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