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剩余价值率
每英亩的价值生产
种子(小麦)………1镑 9先令 什一税、地方税和国税……1镑1先令 |
30先令棉纱价值=24先令c+3先令v+3先令m
因为这个总价值表现在总产品20磅棉纱上,所以各个不同的价值要素也必定可以表现在产品的相应部分上。“按照现行法律,凡雇用不满18岁的人的工厂,每天的劳动时间都不得超过11 1/2小时,就是说,一周的前5天每天劳动12小时,星期六劳动9小时。下面的分析〈!〉说明,这种工厂的全部纯利润是由最后一小时提供的。假定工厂主投资100000镑,其中用在厂房和机器上的是80000镑,用在原料和工资上的是20000镑。假定资本每年周转一次,总利润是15%,该厂全年的商品销售额应该是价值115000镑…… 一个工作日是23个1/2劳动小时,每个1/2劳动小时生产115000镑的5/115或1/23。在构成总额115000镑的23/23中,20/23即115000镑中的100000镑只是补偿资本,1/23即总利润〈!〉15000镑中的5000镑补偿工厂和机器的磨损。其余2/23即每天最后两个1/2小时才生产10%的纯利润。因此,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工厂不是劳动11 1/2小时,而是可以劳动13小时,那末,只要增加大约2600镑流动资本,就能使纯利润增加一倍以上。反之,劳动时间每天缩短1小时,纯利润就会消失,缩短1 1/2小时,总利润也会消失。”[32]这位教授先生竟把这种东西叫做“分析”!如果他真的相信工厂主的怨言,认为工人把一天的大部分时间用来生产从而再生产或补偿建筑物、机器、棉花、煤炭等等的价值,那末,任何分析都是多余的。他只须回答:诸位先生!如果你们把劳动时间从11 1/2小时减为10小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每天棉花、机器等等的消耗也会减少1 1/2小时。因此,你们正好得失相当。以后你们的工人用来再生产或补偿预付资本价值的时间也将少1 1/2小时。如果西尼耳不相信工厂主所说的话,而是作为内行认为必须作一番分析,他首先就得请求工厂主先生们,在专门涉及纯利润同工作日长度的关系的问题上,不要把机器和厂房、原料和劳动混杂在一起,而把包含在厂房、机器、原料等等中的不变资本放在一边,把预付在工资上的资本放在另一边。在这之后,如果按照工厂主的计算,工人是用2/2个劳动小时或1小时再生产或补偿工资,那末这位分析家就应该接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