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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在全国总工会工作中所犯错误的检讨

李立三

来源:《党内通讯》1952年第119期


  李立三在本文展现了极为强烈的求生欲,全文已经完全看不到任何理智和分析。只要是能成为罪责的事和思想,直接就按在自己头上。

(录入者 为了光和热 按)


  解放战争中期以后,随着蒋帮秩序的动摇与崩溃,阶级斗争在全国都爆发起来了。中共领导的全国总工会迅速扩大着影响,作为党的早期主要负责人之一,李立三重新回到工人斗争的舞台中心,对全总工作发挥了重大影响,客观上推动了工人对老板的反抗。当一部分工人群众的行动冲击了党在当时的某些主张,比如劳资两利,全总的工作开始受到质疑,被认为是忽略了党的领导。最终,李立三在作出正式检讨后,离开了全总。
  李立三在解放初的工会实践,以及更重要的,隐藏在历史人物后边的工人行动,在今天也是具有启发意义的。
  在检讨的(后半)这一部分,李立三承认自己过于强调工会的独立性,过于放纵群众改善生活的呼声,同时又承认自己在劳资纠纷上,对资方过软,又承认在工资调整上,过于主观。确实,像录入者说的,有点什么罪名都先认下来再说的意思了。

(李星)



  我在全国总工会三年多来的工作中,没有能把工作做好,在几个有关工会建设的根本问题上,都犯了错误,而且这些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对于我来说,更是特别严重的。去年十二月全国总工会党组扩大会议上对于这些错误作了深刻的揭发,详尽的批评。李富春同志在他的报告和结论中把它归纳为三大错误,就是:在工会的性质和任务问题上不了解生产中心观点,犯了把生活与生产对立的狭隘的经济主义错误;在工会与党的关系问题上不了解党是工人阶级最高组织形式的意义,犯了使工会脱离党的领导的工团主义错误;在工作方法上不了解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领导方法,犯了主观主义的、公式主义的错误。不管这些批评是如何的尖锐,所揭发的错误的性质是如何严重,但是在仔细思考由于我的错误思想所已经产生的不好影响及其发展的危害性之后,我不能不承认,富春同志的批评是正确的,是非常深刻中肯的。为了纠正由于我的错误思想给予工会工作的不好影响,纠正已经在实际工作中发生的偏差和不健全的现象,特别是为了帮助铲除错误的思想根源,这种深刻的揭发,尖锐的批评是非常必要的。
  这些错误的根源,正如同志们所指出的,是由于思想方法不对头,是一种与马列主义相违反的主观主义的思想方法。在分析问题、认识问题、处理问题的时候都表现出严重的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对于问题不去作深入的、细致的、全面的分析,常常不适当地、过分地夸大一点,强调一面因而引出错误的甚至荒谬好笑的结论。我在各种问题上的错误,几乎全是这样造成的。
  关于工会应以发展生产为中心任务的问题,我也常常说过,“工会应当面向生产”,“工人阶级要改善生活,唯一的根本道路是努力发展生产”,同时在另一些地方又说“必须切实改善工人生活,才能发扬工人的劳动热情,提高劳动生产率”。一般说来,似乎都是有道理的。但是事实上并没有真正理解“发展生产”与“改善生活”这两方面是密切联系而不可分离的统一过程。因此当我讲到工会任务的时候,不仅常常把“发展生产”与“改善生活”的任务平列起来,从来没有想少奇同志在华北兵工厂会议的结论中所作的那样提法:“职工会的任务,是团结教育职工,提高职工阶级觉悟,为增加生产,提高质量,减低成本,完成并超过生产任务而斗争;并在这种任务下面适当的照顾职工经济的与文化的生活。相反的,在我的说话中常常过分夸大“改善生活”方面的任务,说什么“工会工作者的地位决定了要多代表工人群众的日常利益”。这种说法,显然是把工人阶级的日常利益和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对立起来,也就是把“改善生活”的利益与“发展生产”的利益对立起来。这显然是反映工人群众中的落后思想,代表这种落后思想,而不是像共产主义的工会工作者所应有的态度一样,努力去把这种落后思想提高起来,逐渐地、不断地提高到先进分子的水平。这种把“改善生活”与“发展生产”对立起来的观点,自然就取消了工会应以“生产为中心”的任务。所以我虽然讲了不少“以生产为中心”和“面向生产”的话,但由于我并没有了解这句话的真正意义,在实际工作中便完全迷失了、丧失了这个中心。
  这个错误是与我对于国营企业中的工会与行政的关系问题上的错误观点有密切联系的。在这个问题上由于主观主义的片面性,就得出更加荒谬的结论来了。
  过去讲到这个问题时,我也说过“在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国家中,公营企业是全国人民的企业,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企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这里没有阶级对抗,没有剥削的存在,增加生产就是增加国家财富,增加社会的财富,也就是增加改善全体人民和工人本身生活的物质基础。……在公营企业中所有党政工团的组织都应当强调这种公私利益的一致性,这不只是为了达到搞好生产的共同目的是必要的,而且这就是对工人群众进行阶级教育,进行共产主义教育”(见在公营企业中贯彻公私兼顾政策的几点意见)。这是说明了公营企业的行政与工会的一致性、同一性。同时我又说,工会与行政之间,“还是存在有一定的矛盾……但是这种矛盾是一个阶级内部的矛盾,所以没有对抗性,是可以协调的”(同上)。
  这对不对呢?我想也还是有多少道理的。既然行政与工会“有工作方面的不同,分工的不同”,就是两者之间具有差别性。“差别就是矛盾”(矛盾论)。但是行政与工会的同一性和差别性这个矛盾的两方面,哪是主要的方面,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呢?究竟同一性是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呢?还是差别性是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呢?这个问题对于我,是没有能正确解决的。因而不适当地错误地强调了行政与工会的差别性,强调了两者之间的矛盾,说工会与行政有“具体立场”的不同(这个说法虽然是其他同志提出来的,我却把它引伸发挥成了严重的理论上的错误);说“行政要多代表公的利益”,“工会要多代表私的利益”;说“公私利益之间还存有一定的矛盾,这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企业中还需要代表工人群众的工会组织以及工会还需要执行保证工人群众利益的客观基础”。这里既错误地把公私关系与行政和工会的关系混同起来,又错误地夸大了公私之间的矛盾,这样就把工会看成好像是与行政完全对立的东西,而忘记了连结他们的最主要的东西——同一性,自然要得出荒谬错误的结论:什么“行政与工会有时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发生争论,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有时是必要的”(如果认识了同一性是主导的方面,是有决定意义的方面,认识了工会与行政的共同任务就是搞好生产,那就会了解工会与行政的争论绝不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争论成了“必要”,只是由于某一方面犯了错误的情况下才会发生的)。这是与毛泽东同志所指示的“一个工厂内,行政工作、党支部工作与工会工作必须统一于共同目标之下”完全相违反的,而且正是把毛泽东同志认为完全错误的“各顾各的,把三方面分裂起来的作法”发展到了极端。这种极端错误的观点无疑地给了工会工作、工厂企业中的工作以非常有害的影响。因此,对于当时某些工会干部中与行政闹不团结的现象,不仅未能纠正,而且事实上帮助了、鼓励了这些错误的发展。
  关于生产与分配问题也是一样,只是过分地、不适当地强调了分配问题的一面,既没有特别说明,在社会主义的国营企业中,由于占有关系的改变,工人阶级是企业的主人,分配问题已根本解决了,又没有说明,只有生产的不断发展才能造成工人阶级福利不断增长的基础,这无疑会要把工会工作引向经济主义的极端错误的道路上去。
  在上述这些问题上所表现的主观主义的片面性,把生活与生产对立起来,把公私利益对立起来,把工会任务与行政任务对立起来,自然是在实际上取消了生产中心的观点,结果是会助长工人群众中经济主义的落后思想,而“把工人阶级对于社会主义企业的关系和工人阶级对于国民党时代资本主义企业的关系混同起来。”这种错误观点,对于社会主义性的国营经济是会起破坏性的危害作用的。正如富春同志所说:“这是分裂工人阶级、分裂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并从而造成削弱社会主义企业的恶果”。关于工会与党的关系问题,我也常常讲:“党是工人阶级的最高组织形式,工会应当完全服从党的领导”,“工会与党的关系,没有别的,就是工会应当服从党的领导”,并在各种会议上都曾再三说明这个问题的重大意义。可是由于自己思想方法上严重的片面性,而竟在这个工人运动的最根本的原则问题上犯了严重的错误:
  第一、在一九四九年七月工会工作会议上,我在批评当时工会工作中表现的把工会与党的组织混同起来(不接受参加国民党、三青团、一贯道及其他帮派会门的工人为工会会员,所谓“七不要”、“十不要”等等)的关门主义倾向时,走到了另一个极端,说“工会是新民主主义的学校……,不是新民主主义的团体,在工会章程上写上任何政治性的宗旨……,都是不妥的”。这简直与主张工会不问政治,不应接受政党领导,所谓“工会中立”的社会民主党的反动思想没有丝毫差别了。我在去年党组会议时,检查自己过去的讲演记录,发现了这段话时,真是大吃一惊,连自己都不相信思想上的片面性竟会引到这样荒谬绝伦的地步。虽然我再也没有在什么地方重复过这样的说法,但是这种错误思想的确发生了恶劣的影响,以至后来起草各个产业工会的章程时,是否要写明“在共产党领导下”和“把工人群众团结共产党周围”成了争论问题,结果只有两个章程上写了,其余八个章程都没有写,有的原来写上了,在讨论时竟把它勾掉了。在一九四九年,研究工厂管理委员会的条例时,对于是否要规定党的“支部书记为当然委员”也发生了动摇,结果因恐怕其他民主党派提出问题,竟把原来华北职工代表会议的通过的条例草案中写了的这句话勾掉了。这无疑是否认了共产党对工人阶级的统一领导的原则。
  在党与工会的关系问题上发生严重的错误的另一原因,就是片面地不适当地强调工会的独立组织系统和对工人群众的统一领导,并误解“工会是党与群众之间的纽带”的意义,从而得出极端错误的,所谓“一切群众工作必须通过工会去进行”的主张。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造成了一系列的错误:关于生产竞赛,坚持要有工会统一领导,反对天津、唐山在党委领导下组织有行政和工会负责同志参加的统一的竞赛委员会的办法。关于建立党的宣传员网问题上,主张党的宣传员“一定要以工会的面貌出现”,反对宣传员不通过工会直接向群众进行宣传鼓励工作,甚至反对厂矿中党支部直接召集群众会议。虽然在这些问题上都说“工会要在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对群众的领导,通过工会来实现”,事实上是引到了把工会与党对立,使工会抗拒党的领导的严重错误的。
  由于过分强调工会的独立组织系统和统一领导的片面观点,产生了一个更严重的错误,就是许多有关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不和各地党委商量,不尊重地方党委的意见,甚至不和各地工会组织负责同志讨论,就直接决定,发号施令起来,因而使全国总工会的决定常常与地方党委的决定发生冲突,使地方工会难于处理,只是由于各地工会负责同志有坚强的党性,坚决服从当地党委的决定去进行工作,才未发生地方工会与党对立的严重现象。但在个别地方是发生了很不好的影响的,如浙江邮电工会关于解决邮电工人的工资问题,反抗浙江省委决定的事件,不仅邮电工会全国委员会要负责任,我是同样要负责任的。因为我虽然事前不知道这个问题,事后批判了这个错误,但毫无疑义,发生这个事情的根本原因,是与我的片面地强调集中统一的错误思想有密切联系的。
  所有这一切,不管我当时的想法怎样,不管我现在感觉到怎样的难过,无可否认地这是一种引导工会脱离党的领导的工团主义倾向。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来说,这种错误,是一种不可容许的错误。
  关于劳资关系问题,对于毛泽东同志所指示的“又团结、又斗争”的政策,也犯了严重的片面性的错误。虽然我也有说过,“劳资两利的实现是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在现在也还是要有斗争,才能实现真正的两利”。但在事实上是过分地强调了团结的一面,忽略了斗争的一面。特别在一九五一年经济情况好转以后,各地资本家仍然借口生产营业困难,继续向工人进攻,继续用装穷叫苦的办法,要求降低工资、解雇工人,甚至暗抽资金,消极怠工的要挟工人,当时不仅没有及时发觉这种情况,号召工人给资本家的进攻以反击,而且继续执行一九五零年三四月间经济困难时期的政策,只是强调团结的一面。尤其严重的是,资本家在解放胜利以后,就已经开始采用收买腐化工会干部的方法来软化和破坏工人的斗争,用“派进来,拉过去”的阴险手段来破坏工会组织。直到三反五反以前,我对于资产阶级这种恶毒的猖狂的进攻是完全没有认识的。这一切显然表明,我在劳资关系问题上缺乏应有的阶级警惕性,犯了严重的右倾错误。这种错误表现在劳动部的工作中,就是在解释用调解仲裁方式处理劳资争议时,没有强调要站在工人阶级立场上,而说劳动局应“站在劳资之间进行调解,站在劳资之上进行仲裁”,这显然是一种非阶级和超阶级的观点,因而影响到有些劳动局的个别工作人员,在处理劳资关系争议时,把劳资双方,等量齐观,丧失阶级立场的严重错误。归根到底,我是应当负责任的。
  在工作方法问题上,我也常常背诵着毛泽东同志的话:“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但是,由于思想方法不对头,主观主义的毒害,弄到常常看不见实际的事物,好像变成了聋子、瞎子一样。有时看见了,也不去调查研究一番,仔细想一想,找出其中的道理来,又好像变成了天下第一号懒汉一样。譬如中国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是到处表现得很明显的。在北京城里也就有汽车、电车和大量的脚踏车、三轮车,以及人力车、大车、手推车同时存在。有时对这些事物好像茫然无视,有时虽然看见了、说一句中国的情况是如何复杂呵!可是并没有去仔细研究一番,得出应有的结论来:这些车子虽然同是运输工具,但是各有不同的性质和条件,各自需要不同的动力,决不能叫人去推汽车、电车走,更无法用汽油和电去发动三轮车、大车、手车。这就是我在工作方法上犯了公式主义和形式主义错误的根源。
  是不是我否认中国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这个特点,因而强调集中统一呢?的确不是,因为我过去在这个问题上已经跌过大交子,犯过立三路线的大错误,也知道了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是中国革命的一个基本特点。可是我在犯了立三路线后,没有经过延安的整风运动——这是我的党的生活中一大缺陷,一大恨事——,因此就没有深刻挖掘立三路线的思想根源。否认这样随时随地地都可以看见的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特点的思想根源何在,主观主义的病根就照旧安安稳稳地坐在脑子里,不仅没有铲除它,甚至没有触动它。回国以后,许多同志和我谈话时都会深刻地指出这一基本点,详细地解释过毛泽东同志的思想方法。我也读过一些毛泽东同志的著作,知道毛泽东同志是如何深刻地揭发、尖锐地批判了主观主义的毒害;同时也知道毛泽东从中国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这个基本特点出发,创造了并规定了我们党的一整套政治上、军事上的特殊的战略战术,创造了并规定了一整套实事求是的一般与个别结合,领导与群众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可是由于我既缺乏亲身体验的感性认知,又没有真正认真的学习,所以对于这些就不能领会了。
  所以到了处理具体问题的时候,虽然也常想照着这样的指示去作,可是稍不注意,老毛病又立刻复发了,我在全总工作中有许多错误都是这样发生的。譬如在工会组织问题上,开始也想到了中国各地情况巨大的差别性,地方工会有其特别重大的意义,要以地方工会为主,自下而上的去建立工会组织,以便把全国工人按产业划分的原则组织起来的时候,便又忘记中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基本情况,没有仔细研究各产业部门和各地区的不同情况,找出如何实现按产业划分把全国工人组织起来的这个正确原则的具体办法和步骤,结果便犯了一般化和急性病的错误。只注意自上而下的搭架子,而且搭的太多太快,没有按照产业不同情况,采取有重点地分别先后缓急去建立的办法。并且过早地、过分地强调了产业组织的集中统一,因而造成了产业工会与地方工会关系不正常的现象。又如在解决工资问题的时候,研究了各产业各地区工资制度的混乱情况,分析了各地工资高低悬殊,主要是受各地物价不同,生活程度不同的影响,因而提出了采用能照顾各种不同情况的工资分的办法,作为统一工资制度的初步基础。可是在建议推行八级工资制及实行产业顺序的工资制度时,又显然忽视了各种不同的具体情形,特别是疏忽了改革工资制度必须与企业的民主改革相结合的原则,而企图孤立地立即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调整工资,实行工资制度的改革,而不了解,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新的工资制度,必须经过从地区到全国的逐步调整,必须与各地区改造旧企业的工作相辅而行。显然这种建立就一工资制度的“计划”是一种完全脱离实际的幻想。又如劳动保险问题,在起草条例的时候,仔细研究了中国工厂企业的各种情况,总结了原来已经实行劳动保险的地区和企业的经验,找出了既能适当解决工人的困难,又于生产有利并适合于企业财政负担的可能程度的办法,因而拟出了基本正常可行的条例,采取了先后雇用一百人以上的工厂试行,然后逐渐推广的有步骤的实行办法。但是到了解决劳动保障卡片登记问题时,又忘记了这种各地工厂企业的条件不同,任务不同的复杂情况,而机械地规定要在一个多月的短时期内完成几千个工厂企业,两百多万工人职员的复杂的、繁重的登记工作,虽然又是一种与实事求是的精神完全相违反的主观主义的计划。
  总之,几乎在处理所有各种问题上都或多或少地犯了从主观主义愿望出发,不问时间、地点和条件,订出一套生硬的计划,并用生硬机械的方法去推行的公式主义的错误。
  这种主观主义的思想方法反映到工作作风上就是急躁而不冷静,轻率而不谨慎,粗糙而不细致,肤浅而不深入,夸张而不谦虚,好高骛远而不切实际,独断独行而不民主。我深自反省,在三年多来的工作中,所有各种毛病都是犯了不少的。一套公式主义的工作方法加上这样一套工作作风,自然要弄到到处碰壁,与各方面都不合拍:上下脱节、左右摩擦、内外不满的现象。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那些主观地、片面地、表面地看问题的人,跑到一个地方,不问环境的情况,不看事情的全体(事情的历史和全部现状),也不触到事情的本质(事情的性质及此一事情和其他事情的内部联系),就自以为是地发号施令起来,这样的人是没有不跌交子的。”
  这样一套主观主义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自然不能正确地执行中央的指示,不能正确地把中央决定的原则方针实现到工作中去;相反的,对于中央方针的正确执行是起了障碍和破坏作用的,这是我非常痛心难过的事情。我回国以后经常想:我一定要抓紧一条原则,就是坚决执行中央的指示,以免再犯错误;可是完全没有了解,怎样才能真正“坚决执行中央的指示”呢?如果不仔细抓紧研究中央的指示,不深刻了解中央的指示,不对各种具体情况作切实的调查研究工作,找出如何执行这个指示的方法,不检查执行的情形和经验,不倾听群众的意见,不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去发现和纠正自己在执行中所犯的错误,那么,虽有“坚决执行中央指示”的良好愿望,结果还是会事与愿违,适得其反,不仅不能“坚决执行中央的指示”,而且恰恰会歪曲这个指示,阻碍和破坏这个正确指示的正确执行。在思想方法上犯了严重的主观主义毛病的人是决不能真正坚决执行中央指示的。
  概括说来,我在全国总工会工作中所犯的三大错误,都是来自一个根源,就是主观主义的思想方法。我过去犯的立三路线的严重错误,也是从这个病根中爆发出来的,这次错误又是旧病复发。所以三大错误的性质,一般来说,已经是很严重的,对于我说来,就更加特别严重了。我在犯过立三路线错误之后,虽然当时也受到了不少批评,但是没有经过延安整风,没有深刻挖掘错误的根源,所以我对立三路线的错误的认识,也是很表面的、肤浅的,没有找到真正病根的。虽然我从当时起就决心拒绝立三路线的一切错误观点,并且常常在自己的讲话中批判这些错误观点,可是一接触到实际工作的时候,又重犯了类似的错误。这种言行不符,虽然不是有意作为,而是由于认识不深刻,觉悟不彻底所造成的,但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来说,的确是一种不可容许的错误。我自犯了立三路线的错误之后,脱离了中国革命实际生活十五年之久,而这十五年恰恰是我们党和中国人民历史中极伟大的十五年。在这个时期中,我们党和中国人民从过去遭受几次机会主义的毒害,遭受多次挫折、失败的惨痛教训中,终于认识了、找到了自己的真正领袖。——毛泽东同志。马列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结合的思想,成了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成了中国人民为自己解放而斗争的指导思想。在伟大的、正确的、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同志的指导下,我们党和党内的各种各样“左”的、右的机会主义思想,主观主义的教条主义,经验主义思想及党外的各种反动思想进行了不调和的斗争,而取得了光辉的胜利;因而也就能领导全国人民发挥无比的英勇精神和极大的机智,克服各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把革命从失败逐渐引向胜利,经过长期残酷斗争之后,终于战胜了一切内外敌人,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建立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人民政权,奠定了中国人民建设自己幸福生活,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巩固基础。党和毛泽东同志的领导思想也就在这样长期的、复杂的、艰苦的、胜利的斗争中更加发扬光大起来了。我们党和中国人民的这个长期的伟大斗争,我都没有能够参加,最后两年的斗争,虽然参加了,但又由于自己主观主义思想方法的毒害,没有能够好好学习,所以毛泽东同志的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对于我是完全生疏的,我们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斗争经验,对于我是完全隔膜的。加上自己认识不清,觉悟不高,在全国总工会这样相当复杂的工作中,不谨慎小心从事,不采取应有的谦虚态度,倾听群众意见,接受同志们的批评,而单凭一种小资产阶级的热情,单凭一些主观幻想,便自以为是地发号施令起来,自然不能不犯严重的错误。这种小资产阶级的骄傲自满,自以为是的严重毛病,是使我在回国以后六、七年来的长期工作中没有获得应有的进步,因而重犯错误的基本原因。如果这些错误,还没有造成严重的恶果,严重地损害工人运动和中国工人阶级的事业的话,正如富春同志所说,“只是因为我们有毛泽东同志所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化的成熟的党,有了党的坚强的干部在各级工会中工作,拒绝和抵抗了立三同志的领导”和中央及时纠正的结果。但这些错误,毫无疑义是阻碍了全国总工会工作和全国工人运动获得更大的成绩的。这种阻碍作用,便是对全国工人运动事业的很大损害。请求中央给予我以应得的处分,以严肃党纪,并给以应有的深刻的教育。我向党保证,今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向群众学习,向每个同志学习,特别是向马列主义武装起来的,久经锻炼,富有经验的坚强领导干部学习,以便今后在党所给予的任何工作中,努力地、彻底地改正自己的错误。
  我对自己错误的认识,可能是很肤浅而不深刻的,请给以指示和批评。

一九五二年五月二十日




感谢 为了光和热 录入及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