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考茨基 -> 社会革命(1902)
4.吸收工人参加劳动
我们已经看到,社会革命将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可能再继续下去,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必然会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动经济上的攻势,因为后者是阻碍着它的发展的。但是,生产必须继续进行,不能停顿;哪怕只停顿几个星期,就会使整个社会毁灭。因此,获胜的无产阶级面临的一个迫切任务,就是要不顾一切干扰,确保生产继续进行,把那些离开工厂或其他劳动场所的工人召集回来,并使他坚守劳动岗位,以便毫无干扰地继续进行生产。
新的政权有什么办法来完成这项任务呢?用饥饿来鞭策是肯定不行的,实行人身强制更行不通。如果有人认为无产阶级胜利以后将实施监狱式的统治,每个人都由其上级指派工作,那么他就根本不了解无产阶级,因为这时能自己制定法律的无产阶级,怀有比破口大骂未来国家具有监狱性质的那些奴颜卑膝的迁腐教授们强烈得多的自由感。
获胜的无产阶级决不会容忍监狱式或兵营式的制度。它有其他办法来使工人继续进行劳动,因而不需要任何这种制度。
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忽视习惯的巨大力量。资本已使现代工人习惯于成天劳动;如果没有工作,就根本受不了。甚至有的人已如此习惯于劳动,以至不干活就不知道怎样消磨闲瑕,无事可干对他们来说是件苦恼的事情。他们中间长期无所事事而心情愉快的人是绝无仅有的。我们深信,如果能使劳动失去那种过度劳累的可厌性,如果能把劳动时间压缩到合理的程度,只消劳动习惯就足以使大量工人在工厂和矿山里经常坚持劳动。
但是不言而喻,我们不能单靠这种动力,因为它是十分软弱的。一个更强大得多的动力是无产阶级的纪律性。我们知道,只要无产阶级的工会宣布罢工,有组织的工人的纪律性就强大得足以使工人们自愿承担一切失业的危险和恐慌,情愿挨上几个月的饿,也要让共同的事业取得最后胜利。因此我认为,既然能用纪律的力量使工人离开工作岗位,那就也能用纪律的力量使工人留在工厂里。只要工会一经确认有坚持正常工作的必要,我深信,在整体的利益的考虑下是很少有个别工会会员擅离职守现象的。无产阶级今日作为斗争手段来扰乱生产的同一威力,到那时就成了确保社会劳动继续正常进行的有效手段。工会组织今日的发展程度愈高,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不受干扰地继续进行生产的可能性就愈大。
但是,无产阶级养成的纪律性决不是军事纪律性。它并不意味着盲目服从上级所树立的权威。它是民主的纪律,即自愿服从自己选出的领导,服从大多数同志的决议。要在工厂里执行民主的纪律,就必须首先建立民主的劳动组织,以民主的工厂代替今日专制的工厂。不消说,社会主义政权从一开始就力求以民主方式来组织生产。但是,即使获胜的无产阶级起初并没有想到这样做,确保生产继续进行的必要性也会促使他们这样做。只有在生产过程中执行工会的纪律,才能使社会劳动纪律得到可靠的保证。
当然,这不能处处都以同样方式来实现,因为各厂都有其特点,必须按照各自的特点来组织各厂的工人。譬如说,有些企业没有一套专职机构是不行的,铁路就是这样。那就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设立民主机构:工人选出代表,代表们组成一种类似议会的机构来制定劳动规章并监督专职机构的管理工作。另一些企业可以直接由工会来管理,还有一些企业可以用合作社方式来经营。因此,企业的民主机构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形式,我们不能指望一切企业的组织统统按照一个模式来进行。
我们前面已经讲到,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将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国家和地方的所有制,也有合作社的所有制。除此之外,某些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也可以让它继续存在;我们在下文将讲到这个问题。现在我们又讲到了,企业的组织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
但是,民主的纪律和劳动的习惯无论是多么强大的动力,也许还不足以保证全体工人继续参加生产。我们不能指望在今日的社会里,工会组织和纪律能随时约束工人阶级的多数。如果工人阶级取得政权,能组织起来的大概还只是工人阶级的少数成员。因此,必须为劳动寻找其他动力。这里有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可资利用的特殊动力,即劳动的吸引力。必须使现在成为一种负担的劳动,变成一种乐趣。这样,劳动就会成为一件愉快的事,工人就会乐于从事生产劳动。
当然,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无产阶级在开始其统治时,至少可以从立即缩短劳动时间着手。除此之外,还要尽量使劳动场所更清洁卫生一些,更讨人喜欢一些,把劳动过程中令人生厌的陈规陋习尽可能废除掉。这一切无非只是现今已在全部劳动保护法中争取到的某些改进的继续而已。要使这方面有更大的进展,就必须进行建筑上和技术设备上的更新,但这不是一两天之内就能完成的事。把工厂和矿山里的劳动很快就变成非常吸引人的劳动,这几乎是做不到的。因此,除了劳动的吸引力之外,还有另一个必须发挥作用的力量,这就是劳动工资的吸引力。
我这里谈到劳动工资。有人会问,在新社会里还会有劳动工资吗?我们不是要废除工资劳动和货币吗?那么怎么还提到劳动工资呢?如果社会革命果真要立即废除货币的话,这些反对意见也许就是中肯的了。然而,我认为这是不可能做到的。货币是迄今为止所知道的最简单的交换手段,它能在一个像现代生产过程那样复杂,而且还有千差万别的劳动分工的社会机体内,促成产品的周转并把它们分配给社会的各个成员,它是使每一个人都能按其爱好(当然要在各自的经济力量限度内)满足其需要的手段。作为流通手段,货币仍将是必不可缺的,只要还没有找到更好的办法。当然,货币将丧失其某些功能,特别是作为价值尺度的功能——至少在国内交换方面。在这里略提一下价值问题可能不是不相宜的,因为它对弄清我以后的论述是非常重要的。
再也没有比如下的见解更谬误的了:仿佛社会主义社会的任务之一就是要使价值规律充分发挥作用,力求使交换都是等价的。应当说,价值规律只是商品生产的社会所特有的规律。
商品生产是这样一种生产方式:在分工发达的情况下,各不相属的生产者都各为别人而进行生产。但是,任何生产方式,如果在生产上没有一定的比例关系,是不可能存在的。社会所拥有的劳动力人数是有限的,要满足生产的需要并使生产继续下去,就得使每个生产部门拥有适应其现有生产能力的劳动人数。在共产主义社会里,生产劳动是有计划地进行调节的,劳动力是按照一定的计划分配给各个生产部门的。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这种调节却是通过价值规律来进行的。每种商品的价值,不取决于生产这种商品的费用,而取决于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我们在这里姑且不谈这一规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由于利润而发生的改变,因为它只会使争论陷入不必要的复杂化,而不会使人对这个问题获得新的认识。每个劳动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由下列因素决定的:首先是各该社会里已达到的技术水平,以及在该生产部门中通常的劳动强度等等,简言之,即各个工人的平均生产力;其次是社会需要向有关生产部门所要求的产品数量;最后是社会所能使用的劳动力总数。由于自由竞争,每一产品的价格,也即用以交换这个产品所付出的货币量,便不断接近于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于是出现这样一种情况:虽然没有某一个中央机构在加以调节,每个劳动部门里生产的扩大永远也不至太远和太久地离开其现有的水平。在商品生产中盛行的无政府状态下,如果没有价值规律,商品生产就会很快陷入无法收拾的混乱局面而告终。
举个例子就能说明问题。不妨举个尽量简单的例子。为说明社会生产的结果,我们只须举任何两种商品为例,我看就举裤子和吊裤带为例吧。
我们假定,在某一社会里,在随便某一期间内,裤子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万个劳动日,吊裤带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千个劳动日。这就是说,为了满足社会对裤子和吊裤带的需要,就现有的劳动生产率水平来说,这些劳动日是必要的。如果每一劳动日的产品值十马克,那么裤子的价值是十万马克,吊裤带的价值是一万马克。
如果某一个工人在生产中偏离了社会的定额,他在一个劳动日内生产了大约只有其他工人产量的一半,那么他一个劳动日产品的价格也只有其他工人一个劳动日产品价格的一半。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如果劳动的比例失调,也会发生同样情况。譬如说,从事吊裤带生产的劳动力超过了社会必要的劳动力,其超过部分必然是从其他行业吸引过来的;其他行业的劳动力就相应减少了,因为社会所能获得的劳动力人数是有限的。为简便起见,我们假定都是从缝衣业吸引来的。于是,用于缝制裤子的实际劳动日只是八千,而不是一万,生产吊裤带的实际劳动日却是三千,而不是一千;以至吊裤带充斥市场,而人们却没有足够的裤子穿。这样,结果会怎样呢?吊裤带的价格下跌,裤子的价格上涨。生产吊裤带所用的三千个实际劳动日,只代表一千个社会必要劳动日的价值,每副吊裤带的价值就下跌到其原有价值的三分之一。同时,价格也将下跌,大约还低于三分之一。但是,裤子的价值还照旧是由一万个社会必要劳动日决定的,不是由实际所用的八千个劳动日决定的,每条裤子的价值将是其原有价值的四分之五。结果,吊裤带的生产就无利可图,从事该业的劳动力就会减少,而重新流入现已盈利非带多的裤子生产中。
这样,在自由竞争的情况下,价值规律就调节着生产。它虽不是可设想的调节生产的最好办法,但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之下,它是唯一可能的办法。在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下,对生产的社会调节将取代价值规律。这时,靠等价交换来调节生产的必要性不复存在了,从而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和价值对象的必要性也就消失了。可以用某一种货币标志来代替金属货币。这时,可以不依赖价值而确定产品本身的价格。但是,隐含在产品中的劳动时间,对于衡量产品价值来说,将永远保持其决定意义,而且很可能与历来的价格相联系。
既然劳动赋与了产品以价值和价格,那么劳动也必须用货币来偿付,因而就出现了工资。
尽管如此,谁要是也像费边派那样主张保留现存的工资制度,那他就是大错特错了。费边派认为,社会主义的目的不是废除工资制度,而是要使工资制度普遍化。这种说法仅仅在表面上看来是对的。实际上,无产阶级政权下的工资是与资本主义政权下的工资完全不同的。在今日,工资是劳动力这个商品的价格。归根结蒂,工资是由维持工人生活的费用来决定的;工资的上下波动,取决于劳动力供求的变化。反之,在无产阶级统治的社会里,这种情况不再存在了。工人不再被迫出卖劳动力,劳动力不再是商品,它的价格不再是由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费用来决定的,而且也不再依赖劳动力的供求关系了。这时,最终决定工资水平高低的,将是可供工人阶级进行分配的现有产品数量的多寡。产品愈多,工资的一般水平就愈高。当然,在各个劳动部门之间,劳动力的供求关系仍将继续起一定的作用。因为毕竟不能像分配兵力那样,不征求工人本人同意就分配给各个企业。所以就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想到某些工业部门去的工人太多,而其他一些企业则缺乏工人。这时就可以用下述办法来加以平衡,即把前一种企业的工资降低,而把后一种企业的工资提高,直到各部门、各企业都有适当的工人数目为止。至于整个工人阶级的一般工资水平,则不再由劳动力供求关系来决定,而由现有的产品数量来决定。这样,就不再发生由于生产过剩而造成工资普遍下降的现象了。相反地,生产得愈多,工资一般地就愈高。
于是又产生了如下的问题:要确保生产继续发展,就有必要用普遍提高工资的办法来使工人留在生产岗位上。但是,增加的工资用什么来支付,必要的产品数量又从哪里得来呢?
如果采取我们没有采纳的对新政权最方便的办法,即把全部财产统统加以没收,把资本家的全部收入都分发给工人,那当然会一下子就把工资提得很高。我在写前面的“社会改良和社会革命”那一章时,引用过一个统计。根据这一统计,1891年英国工人的收入总额约为七亿英镑,资本家的收入总额约为八亿英镑。我还进一步说明,在我看来,这个统计被粉饰得太乐观了。我有理由相信,它把工资算得太高,而把资本家的收入算得太低了。但是,我们现在不妨就用1891年的这些数字也可以说明,如果把资本家的收入交给工人,则每人的工资都能加倍。但可惜,事情不能就这么简单对待。我们在剥夺资本的同时,也必须连带地把资本家的社会职能也接受下来。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职能就是资本的积累。资本家并不把他们的全部收入统统消费掉,而要拨出一部分投回工厂,以扩大生产。无产阶级政权既要扩大生产,也必须这样做。因此,就凭这一理由,无产阶级政权即使对资本采取激进的剥夺办法,也不能把资本家原先的全部收入统统交给工人。何况资本家还必须从他们所搜刮的剩余价值中,提取一部分以税收的形式交给国家。只要国家和地方当局靠累进所得税和财产税作为唯一税收的话,资本家要付出的这一部分就会很快增加。而事实上,税收的负担是不会减轻的。因为,我在上面已指出过,单单重新安排学制一项就需要支出多么大的经费。除此之外,还要建立开支浩繁的医疗保证制度,以及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给予残废和老年退休金等等。
由此可见,即使我们索性剥夺了资本,从资本家现在的收入中也不可能剩下太多的钱来提高工资。如果我们还要给资本家一定的补偿,那就剩得更少了。因此,要提高工人的工资,就必须扩大生产,使其超过原有的规模。
社会革命最迫切的任务就是不单要继续进行生产,而且还要提高生产。获胜的无产阶级必须尽快提高生产,才能符合对新政权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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