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埃里希·弗洛姆 -> 占有还是生存——一个新社会的精神基础(1976年)

第一部分:怎么样理解重占有与重生存两者之间的区别?



第一章 约略地谈谈


· 区分重占有和重生存这两种生存方式的意义
· 以几首诗歌为例
· 语言上的变化
· 迪马雷和马克思的看法
· 今天的语言
· 概念词源考
· 哲学中的生存概念
· 占有和消费



区分重占有和重生存这两种生存方式的意义


  对于一个理智健全的人来说,占有或者生存这种选择有点让人费解。占有,在我们看来,是生活中很正常的事情。我们必须占有一定的物,才能从其中获得快乐。在这样一个以占有和越来越多的占有为最高目的的社会里,在这样一个用“值一百万”来形容一个人的身价的社会中,怎么会有占有或者生存这种选择呢?相反,难道生存的真正本质不正在于占有吗?一无所的人其生存也就一文不值。
  崇尚生的伟大哲人,其世界观都是以占有还是生存这一选择为核心的。佛说,谁想要达及人发展的最高阶段,就不可去追求占有。耶稣说:“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灵魂’,下同),必丧掉生命;凡我为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若赚得全世界,却丧失了自己,赔上自己,有什么益处呢?”(路加福音9,24,25)[注:《圣经》引文以圣经公会1919年所出的新旧约全书和和合本中文译本为准,下同。——译注]埃克哈特教士[注:埃克哈特(1260-1328),德意志多米尼克派教士,曾在不同的修道院任院长和布道士,后因被怀疑是“异端”而受牵连。——译注]说,不要占有什么,要使自己变得开放和“空”,不要因自我而阻碍了自身的发展,这些都是获得力量和精神财富先决条件。马克思说,奢侈如同贫穷一样都是罪恶,我们的目的必须是充分地去生存而不是去占有。(我这里所说的马克思是真正的马克思,一位彻底的人道主义者,而不是被苏联共产主义做了种种歪曲的马克思。)
  数年来我一直在思索重占有或重生存这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我想借助心理分析的方法,通过对个别人和群体的具体研究为这种区分寻找一些经验上的根据。我得出的结论是,这两种生存方式的区分以及爱活物和爱死物这两种不同形式的爱是人类生存的至为关键的问题;人类学和心理分析所获得的经验数字表明,重占有和重生存是人对生活的两种根本不同形式的体验,其强弱程度决定着个人性格的不同和两类社会性格的不同


以几首诗歌为例


  为了说明重占有和重生存这两种生存方式的区别,我想举两首内容近似的诗为例。这两首诗是铃木大拙在他去世前讲《论禅宗》(1960)一课时所引用过的。其中一首是日本诗人芭蕉松尾(1644-1694)所写的俳句体诗。另一首是英国诗人A.坦尼森(1809-1892)写的。两首诗描述的是同一种体验,即他们在散步时对一朵花所做出的反应。坦尼森的诗是这样的:
  在墙上的裂缝中有一朵花,
  我把它连根一起拿下。
  手中的这朵小花,
  假如我能懂得你是什么,
  根须和一切,一切中的一切,
  那我也就知道了什么是上帝和人。
  而芭蕉的俳句则是这样的:
  凝神细细望,
  篱笆墙下一簇花
  悄然正开放!
  不同之处是显而易见的。坦尼森对花的态度是想要占有它。他把这朵花连根拔起。他对花的兴趣所导致的后果是他扼杀了这朵花。虽然他的理性还在侈谈什么这朵花可能会帮助他理解上帝和人的本质。在这首诗中,诗人就象是西方的科学家一样,为了寻找真理而不惜分解生命。
  芭蕉对花所做出的反应则完全不同。他不想去摘取它,甚至连动它一下都没有。为了“看”这朵花他只不过是“仔细地望”。
  铃木写道:“芭蕉可能是走在一条土路上,发现了在远处的灌木丛中隐隐约约有一个什么东西,他走近仔细地一看,原来是一朵野花,一朵通常不为过路人所注意的普普通通的野花。诗中所描述的只是一个简单的事实,没有表达出什么特别的诗情。但是,全诗的最后两个音节是以日语中的‘kana’结尾的,这也许表达了诗人的情感。在日语中,这个小品词往往是与一个名词、形容词或副词连用,用来表示某种惊羡、赞美、痛苦或者快乐的情感。在翻译中用一个惊叹号来表示这层意思是相当贴切的。在这部俳句作品中,全句就是以惊叹号来结尾的。”
  坦尼森为了理解人和自然界一定要占有这朵花,他占有了它也毁灭了它。而芭蕉却只想观看这朵花,而且不仅仅是看,他想与其成为一体,让它去生长。
  从歌德的一首诗中我们可以看出坦尼森与芭蕉之间的区别来:
  

  发 现


  我在树林里
  茫然漫游,
  我的思想里
  无所寻求。

  我看到荫处
  小花一朵,
  好象是明星,
  又象明眸。

  我想采下它,
  它婉言道:
  难道采下我,
  让我枯掉?

  我于是把它
  连根掘起,
  带回家中去,
  放在园里。

  拣了个幽处,
  把它种下;
  它长出新枝,
  继续开花。
  [注:中译文引自《歌德诗集》,钱春绮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上卷第34-35页]
  歌德没有什么目的地去散步,但一朵小花却引起了他的注意。和坦尼森一样,他内心里也产生了想要去摘取这朵花的念头。但是与坦尼森不同的是,歌德意识到这样做就意味着它的死亡。在他看来,这朵花是那样活泼可爱,以至于它竟开口与诗人说话而且还警告他。歌德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与坦尼森和芭蕉都不一样。他把这朵花挖出来移植到花园里去了,好让它继续生长。在某种程度上说,歌德介于坦尼森和芭蕉之间,但是在关键的时刻他对生命的爱比纯粹的求知好奇心更强烈。这部美好的诗篇充分地表现了歌德对待研究自然界问题的基本态度。
  坦尼森与花的关系是以重占有或者说占有欲望为其特征的,这种占有不仅仅是对物的占有,而且也包括对知识的占有。芭蕉和歌德与花的关系是以重生存为其主要特征的。我所说的“生存”(being)是指一种生存的方式,在这种生存方式中人不占有什么,也不希求去占有什么,他心中充满欢乐和创造性地去发挥自己的能力以及与世界融为一体。歌德是生命的热情的守护者,是反对一切肢解人和把人机械化的行径的斗士。在许多作品中,他都反对占有而坚决站在生存一边。在《浮士德》这部作品中,他对占有与生存这两种生存方式之间的冲突做了戏剧性的处理,魔鬼靡菲斯特,就是占有这种生存方式的化身。他还写过一首短诗,对生存的性质做了极为简明的描述:
  

  所 有 物


  我是一无所有,我知道,
  我只有思想,不受干扰,
  要从我心里涌流,
  还有每个大好的良机,
  这是可爱的命运所赐,
  让我彻底地享受。
  当然,东、西方思想之间的区别并不就等于是生存与占有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其精神而言,一个以人为中心的社会与一个与物为中心的社会之间的区别倒与生存和占有这两种生存方式之间的差别相差无几。占有取向是西方工业社会的人的特征。在这个社会里,生活的中心就是对金钱、荣誉和权力的追求。在一些异化程度较低的社会里,比如说中世纪的社会、祖尼印第安人的社会以及尚未被今天的“进步”思想所传染的一些非洲部落,他们都有自己的诗人芭蕉;也许再经过几个世代的工业化日本也有其自己的坦尼森。与其说西方人无法完全理解象禅宗这样的一些东方思想体系(C.G.荣格这样认为),不如说现代人不能理解一个不是建立在私有财产和占有欲之上的社会的精神。实际上,教士埃克哈特的思想如同禅宗和芭蕉一样难以理解,埃克哈特的思想和佛教只不过是同一语言的两种方言而已。


语言上的变化


  近一百年来,西方人在其语言的运用上也显示出一种日益从生存(to be)转向占有(to have)的倾向,比如说,人们越来越多地使用名词和越来越少地使用动词。
  名词只是表示某种物的名称。我可以说,我有一张桌子、一幢房子、一本书、一辆小汽车。为了表示某种过程,对于一种活动、动作的正确表示应该是一个动词:比如说,我是(我在)、我爱、我愿望、我恨,等等。但是,某种活动越来越多地借助于的概念来表示,也就是说,不是用动词而是用名词来表示。为了表示某种活动而把“有”与一个名词搭配起来是对语言的错误的使用,因为人只能去经历和体验而无法占有一个过程和一种活动。


迪马雷和马克思的看法


  这样地使用语言所带来的恶果早在十八世纪就为人所发现。关于这一点,迪马雷在其身后才发表的《语法的真正原则》(1769)一书中做了极为精辟的论述。他写道:“在‘我有一只表’这个例句中的我有应该从其本意上去理解;但是在‘我有一种想法’这一例句中的我有只是对前种用法的模仿,是借用。我有一种想法的意思是说,我想、我在这样或那样的想象我有一种渴望的意思是说我向往我有‘意志’的意思是说我要,等等。”(我要感谢诺姆·乔姆斯基博士,关于迪马雷的情况是他告诉我的。)
  迪马雷观察到了这种用名词来代替动词的现象,一个世纪之后,马克思和恩格斯也对同一问题做了分析,尽管他们比前人采取一种更为激进的立场。在对埃德加尔·鲍威尔的《批判的批判》所做的批判中,关于爱情他们说过一段不长但很重要的话。鲍威尔在其文章中曾说过:“爱情……是一个凶神。她象所有的神一样,要支配整个的人,直到人不仅将自己的灵魂,而且将自己的肉体的‘自我’交给她时,她才感到满足。对爱情的崇拜便是苦恼,这种崇拜的顶峰就是使自己成为牺牲品,就是自杀。”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批评就是针对他的这段话的,他们回答说:“埃德加尔先生把爱情变成‘神’,而且变成‘凶神’,所用的办法是把爱人者、把的爱情变成爱情的人,把‘爱情’作为特殊的本质和人分割开来,并使它本身成为独立存在的东西。”
  在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了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即用名词来取代动词。“爱情”作为名词只是对爱的活动的抽象,与人是相脱离的。爱着的人变成了爱情的人,爱情成了女神,成了偶像,人把自己的爱投射到这种偶像崇拜之中。在这一异化过程中,人不再体验和经历爱情,只有拜倒在爱情女神的脚下他才具有爱的能力。他不再是一个感觉着的人,而是异化为一个偶像的崇拜者。


今天的语言


  自迪马雷生活的时代到现在已经二百年了,在这段时期里,用名词来取代动词的倾向有增无已,其规模就连迪马雷也想象不到。从当前的语言运用中,我们可以找出一个典型的例子,虽然略有夸张,比如说,一位妇女去找一位精神分析医生看病,她说的第一句话是:“大夫,我一个难题。”几十年前,病人大概不是说“我有一个难题”而是说:“我忧虑。”现代的语言风格是当前异化的标志。如果我说:“我一个难题”而不说“我忧虑”,那就是把主体的经验排除了。经验的主体为一个可以为人占有的中性代名词Es所取代。我把我的感情变成了一种我所占有的东西:一个难题。“难题”只是种种困难的抽象的表示。我无法占有它,因为它不是一个可以为人占有的物,可是难题却能占有我;准确地说,我把自己变为一个“难题”,我的创造占有了我。这种表达的方式说明了一种潜在的无意识的异化。


概念词源考


  “有”是一个具有欺骗性的单词。每一个人都些什么,比如说:他的躯体[注:这里要附带地说一下,与躯体的关系也可以是以生存为取向的,那么,人将体验到一个活的躯体。为了表示这一点可以不说“我有一个躯体”而说“我是一个躯体”。所有躯体感觉方面的练习其目的都是为了让人体验到躯体的生存。——原注]、衣物和住宅;至于现代的人,他们有小汽车、电视机和洗衣机。假如一无所有,那实际上是无法生活的。那么这种“有”为什么会成为问题呢?
  从语言史的角度来看,“有”这个词的确是一个真正的问题。有的人以为,在人生存的范围里,“有”是最为自然的一个范畴。但是,在许多语言中就没有“有”这个词,持上面那种观点的人对此也许会感到惊讶。比如说在希伯莱语中,“我有”必须用一种间接的方式来表达:“jesh li”(这是我的、对我来说)。确实有许多语言,在表达占有关系时都采取这种形式,而不说“我有”。
  许多语言在其发展过程中“这是我的”、“对我来说”这种句型结构后来都被“我有”的结构所取代,而相反的发展是没有的,E.邦弗尼斯特曾指出了这一点。这是发人深思的。也许可以这样说,这一事实表明,“有”这个词是随着私有财产的产生而形成的,而在那些只存在着功能性财产的社会里,也就是说,这种财产只用于日常的使用和消耗,则没有形成“有”这个词。这种假说是否正确或者说在何种程度上是正确的,有待于社会语言学家们的进一步研究。
  如果说,“有”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概念的话,那么“是”这一概念在理解上则更为复杂和艰难。人们运用这一概念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1、作为系词,如“我是高大的”、“我是白色的”、“我是穷的”,从文法上说是用来表明主语特征的(在许多语言中没有这个意义上的“是”)。在西班牙语中,用来表示主语永久的属性和临时的属性的词是不一样的,前者用ser,后者用estar。2、用来构成被动态:“我被打了”,这是说,我是另一个活动的对象,而不是自己活动的主体,如“我打”。3、正象E.邦弗尼斯特所指出的那样,“是”还表示存在,这种意义上的“是”与作为系词表示主语特征的“是”是根本不同的。他说:“这两个是虽然截然不同,但又共处一体,而且将继续共处一体。”E.邦弗尼斯特的研究对sein(to be)的含义做了新的解释,他更主要地是把sein视为一个独立的动词,而不是一个系词。在印欧语系的语言中,“sein”是通过词根es来表示的,意思是说“存在、现实的表现”。“这种存在和现实的定义就是确实的、可靠和肯定以及真的东西。”(梵语中sant=实在的、现实的、真的、好的,最高级sattama=最好)从词源学的角度上看,按照其词根,“sein”不只是确定主语与定语之间的特性或同一关系;它主要是用来描述某一现象的词。它表示某一事物是实在的和什么以及证明其确实性和真实性。如果说某人或某物是实在的,那他说的是其本质而不是表面现象。
  对有和是这两个概念含义的考证暂且就到这里,我们得出的结论是;
  1、我所说的或者这两个概念不是指主语的某些个别的特性,比如说,用“我有一辆小汽车”、“我是白色的”或“我是幸福的”这样一些肯定的句子所表达出来的那些主语特征。我说的是两种基本的生存方式[注:有=占有,是=生存。——译注],是对于世界及其自身所采取的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是两种不同的性格结构,占主导地位的性格结构将决定着一个人的全部思想、感情和行动。
  2、在重占有的生存方式中,与世界的关系是一种据为己有和占有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把所有的人和物,其中包括自己都变为我的占有物。
  3、在重生存的这种生存方式中,我们要区分生存(sein)的两种形式。一种是说占有的对立面;迪马雷对此做了说明。这种形式意味着生动性和与世界的一种真实的联系。生存的另一种形式则是外表的对立面,即与具有欺骗性的外表相反,强调一个人的真正的本质及现实性,在对sein一词词源的考证中,对此已做了说明(邦弗尼斯特)。


哲学中的生存概念


  解释生存[注:即存在,下同。——译注]的概念特别复杂,因为成千上万的哲学专著都是以生存这一概念为题的,而且“什么是生存?”的问题是西方哲学的一个基本问题。虽然我们这里所说生存概念是从人类学和心理学的观点出发的,但这当然不是说哲学上对这一问题的说明与人类学问题就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从哲学史(从苏格拉底以前的哲学到现代哲学)上来谈生存概念的发展演变,即使是一个简要的说明也会超出本书既定的范围,所以,我只想指出关键的一点,即有这样一种观点,它认为发展、活动性和运动都是生存的要素。G.齐美尔曾强调指出,关于生存具有变化的含义、生存等于发展这种思想,有两位最重要和最坚定的捍卫者,一位是西方哲学幼年时期的赫拉克利特,一位是西方哲学巅峰时期的黑格尔。
  巴门尼德、柏拉图和苏格拉底学派的“现实主义者们”认为,生存是无时间性的、永恒不变的物质,意即发展的对立面,这只有从唯心主义的观点上说才是有意义的,即把一种思想(一种理念)想象为最终现实的东西。如果说爱情的理念(柏拉图所说的那种爱情)比爱的体验更为现实的话,那么当然也就可以说爱情作为一种理念是永恒不变的。但是,如果我们从活生生的人的实际出发,从人的爱、恨和痛苦出发,那就没有一种生存不是在发展变化的。有生命的结构只有通过发展才能生存,只有变化才能存在。生命过程所固有的特性就是生长和变化。


占有和消费


  在我们通过一些简单的实例来说明重生存和重占有这两种生存方式之间的区别之前,还应谈一谈占有的另一种表现方式——吞食。将某一物吞食进去,比如说象在吃饭和喝东西时那样,也是据为己有行为的一种极为古老的形式。婴儿在其发展的一定阶段中往往爱把他想要的东西放在嘴里。这就是一种据为己有的行为,因为这时他的身体发育尚不允许他以别种方式去控制他的所有物。吞食与占有之间的这种联系,也体现在不同形式的食人行为中。我吃掉一个人,从而也将其力量据为己有;食人行为会成为获取奴隶的一种神秘的等价物。一个人如果吃了一个勇敢人的心,那他也就占有了这个人的勇敢气质。一个人吃了一个作为崇拜对象的动物,那他也就得到了这一崇拜物所象征的神的本质,从而与其溶为一体。当然,大多数的物品是无法吞食到身体内部去的(即使能吞食进去也会排泄出来,从而又失去了它们)。可是却可以象征性地和神秘地吞食某些东西。假如我相信我已经将某一个神、某一先祖或者一个动物的形象吞食进去,那么这既无法排泄出来,无也法被人拿走。我象征性地吞食一个东西以及相信它已象征性地存在我心中。弗洛伊德称超我是被内心吸收了的先父的禁令和信条的总和。一种权威、制度、理念和图像也都可以被内心所吸收:我占有它们,它们将永远保存在我的五脏六腑之中。(“心力内投”(introjektion))一词在运用中常常与“认同”(Identifikation)同义。很难说这究竟是不是一个同样的过程;如果说用模仿或屈服更为恰当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应笼统地使用“认同”这个概念。)
  还有许多其他形式的吞食行为,这些吞食行为与人体本身的需要无关,从而也是有限的。消费者想要吞食整个世界,其心态就是建立在这种愿望的基础之上的。消费者永远是个婴儿,他哭着、喊着要奶瓶。象饮酒和吸毒癖好这些病态现象都足以说明这一点。看起来,我们好象是因为这些病态现象所造成的后果不利于人们去履行其社会义务才去反对它们的。强制性的吸烟虽然也是一种癖好,但却没有受到同样的谴责,因为吸烟“只会”缩短一个人的寿命而不会影响他发挥社会职能的能力。我在以前的著作中对这种日常的强制消费的多种形式已经做了说明,此处不再重复。我只想补充一点,在闲暇时间里,小汽车、电视机、旅行和性生活是我们今日强制性消费的主要对象。人们常把这称做是“闲暇活动”,准确地说,这是“闲暇被动”。
  总而言之,消费是一种占有形式,也许是今天“商品过剩社会”中一种最重要的占有形式;消费具有双重含义。消费可以减轻人的恐惧心理,因为消费掉了的东西不会被别人拿走了,但是这却迫使我越来越多地去消费,因为一度消费了的东西不能永远满足我的要求。现代的消费可以用这样一个公式来表示:我所占有的和所消费的东西即是我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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