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埃里希·弗洛姆 -> 《在幻想锁链的彼岸》(1962)

第八章 个人和社会的特性



  马克思指出,社会的经济基础与政治法律的机构、哲学、艺术、宗教等等乃是相互依存的,按照马克思的理论,前者是决定后者的,即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了“作为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说明经济基础是怎样转变成为意识形态这种上层建筑的。恩格斯十分明确地承认了这一点。我认为,运用精神分析这门工具就能弥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这一不足之处,就能阐明联结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各种纽带——其一便是我所说的社会性格,其二则是我在下一章中将要论述的社会的无意识及其本质。
  为了说明“社会性格”这个概念,我们必须首先简略地说明一下弗洛伊德有关性格这个动力学的概念。有关性格理论乃是弗洛伊德最有意义的发现之一。在弗洛伊德之前,那些强调人的行为的心理学家们认为,性格特征即是行为特征。根据这种观点。所谓性格也就是“表明某一个人的特点的行为模式”。[1]而另一些创始人,如William McDougall,R·G·Gordon和Kretschmer则强调性格特征中的意动的、动力学的因素。
  弗洛伊德不仅发展了第一种观点,而且也将一门非常深刻的有系统的性格理论看作是对各种行为动机的系统说明,这些行为的动机并不等同于行为本身,而是行为的基础。因此,将行为特征和性格特征作一比较将会有助于我们对弗洛伊德所说的性格这个动力学概念的理解。人们常用行为方面的术语来阐明行为,这些行为又是由一个第三者所观察到的。例如,“勇敢”的行为特征指的也就是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勇往直前,不惜牺牲个人的安逸、自由或生命这样一种行为。又如,吝啬这一行为的特点表明了一切以积蓄金钱或其他物品为目的的行为。但是,如果我们寻求动机特别是寻求这些行为特征中的无意识动机的话,我们就会发现,行为特征掩盖了许多完全不同的性格特征。野心可能是勇敢这一行为的动机,致使一个人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为赢得别人的赞赏,在某种情况下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自杀的冲动也可能是产生勇敢这一行为的动机,这种冲动会使一个人去冒险。因为他并不懂得自己生命的价值,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想要自取灭亡。另外,人们也可能是由于彻底缺乏想象力,没有意识到自己所面临的危险,而勇敢地行动;产生勇敢行为的最后一种动机即是对某一理想或目标的忠诚,人们通常以为这是构成勇敢这一行为的基础。从表面上来看,尽管动机不同,但是,各种动机所产生的行为则是相同的。我之所以说“从表面上来看”,那是因为,如果有人仔细地观察这一行为的话。他(或她)就会发现,动机的不同也可能在行为中出现各种微妙的然而却是有意义的差别。以战斗中的一名指挥官为例。由于他的行为动机不同,他所采取的行动也是不同的。如果这位指挥官是出于对一种理想的信仰,而不是野心的话,那么,只有当行为本身符合自己的策略和目的的时候,他才决定冒险,下达进攻的命令。但是,如果这位指挥官是受虚荣心所驱使的话,那么,这种激情就会使他看不见他的士兵们所面临的危险而盲目地行动。在后一种情况下,他那“勇敢的”行为特征显然是具有一种模棱两可的性质。此外,我们还可以以吝啬为例。也许,一个人的经济状况可以使他成为一个节俭的人;但是,一个人所具有的小气的性格也可能使他不顾现实的需要,只是为了储存而积蓄,最终成为一个吝啬者。这正好说明了,动机可以造成行为本身的某些差别。在前一种情况下,这个人能非常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时候该积蓄,什么时候该花钱。在后一种情况下,这个人只知道积蓄,而不顾客观的需要、另一个因素,即对行为的预测,也是由不同的动机所决定的。一个“勇敢的”士兵如果是受野心所驱使的话,那么,我们可以预言,他仅仅是为了获得报酬而勇敢地行动。但是,如果这个士兵是出于对他的事业的忠诚的话,那么,我们可以预言,人们是否承认他的勇敢决不会影响他的行动。
  弗洛伊德所重视的这个问题亦是伟大的小说家、剧作家通常所认识到的:如巴尔扎克说过,性格的研究涉及到产生人的行为的动力问题,换句话说,就广义而言,人的行动、感觉、思考的方式并不只是对现实的状况作出合理反映的结果,而是由人的性格特点所决定了的。弗洛伊德承认性格特征的动力学的性质,并且指出,一个人的性格结构代表了生命过程中人的能量被引向某一方的一种特殊形式。
  弗洛伊德试将他的性格理论同力比多的理论结合起来,用以说明性格特征的动力学的性质。他提出了一些复杂的、卓越的设想,认为不同的性格特征乃是性冲动的不同形式的“升华”或“反馈”,并把性格特征的动力学的性质说成是力比多,即是这些特征根源的一种体现。
  在弗洛伊德看来,性格的倾向性是人的行为和许多思想的根源。性格相当于动物的本能的规定性。但是。人已经失去了这种规定性。人是根据自己的性格而行动和思考的,正是这个原因。赫拉克利特认为“性格是人的命运”。人的性格决定了人以某种行为和思考的动机,同时,人也在自己的行为中得到了满足。
  性格结构既决定了一个人的思想和观念,又决定了一个人的行为。让我们以下述几个事实为例。对于具有肛门——囤积型性格的人来说,最有吸引力的,不外是储存这样一种理想。事实上,他希望把储存视为主要的美德之一,并喜欢鼓励积蓄、禁止浪费这样一种生活方式。他总是按照自己主要的欲望来解释各种情况。例如,是否需要去买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或吃点东西,这主要取决于“何者最为节约”这个原则,而丝毫也不考虑到自己的经济状况,是否能对这种选择提供有效的保证。此外,他也以同样的方式来阐明各个概念。对于他来说,平等意味着每个人都能确实地享有同样多的物品,而不是象另外一种不同性格的人所说的那样,人只是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才是平等的,即任何人都不能把别人当作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
  一个具有嘴巴——接受型性格倾向的人认为,“一切善的根源都是外在的,并且相信。他想得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不管是物质的东西,还是感情、爱情、知识、快乐——的唯一方法就是从那外在的来源中获取。在具有这种性格倾向的人中,爱情的问题几乎只是“被爱的”问题,而不是“相爱的”问题。这种人无差别地选择自己所爱的对象。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得到任何人的爱都是一种愉快的经历。因此,对于任何爱他们的人,或者对于那些看上去很爱他们的人,他们都是十分“迷恋”的。对于被爱者的离去或拒绝,他们又是非常敏感的。在思想领域内的情况也是如此。由于这种人的性格倾向于接受别人的思想,而不是提出新的想法,因此,不管他们有多聪明,他们充其量也只能成为最好的听众;倘若让他们独立思考的话,他们就会感到无能为力。具有这种性格特征的人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寻找别人来为自己提供所需要的资料,而不是怎样依靠自己的微薄力量来获得这些资料。如果这些人相信上帝的话,他们就会期待着从上帝这个概念中,而不是从他们自己的活动中得到一切;然而即使这些人没有宗教信仰。他们同别人的关系或同各机构的关系亦是如此;他们一直在寻求一个“具有魔力的赞助者”,并且。出于对赞助者的感激以及对失去这一赞助者的恐惧,这种人又表现出为了安全,他们需要许多人的帮助。所以他们不得不忠实于那些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他们也很容易陷入忠诚与诺言之间的冲突中,对于他们来说,要说声拒绝是很困难的。正因为他们不会说个“不”字。他们才乐意赞同任何人所说的任何观点,其结果使他们完全失去了批判的分析能力,使他们越来越依赖于别人,不仅普遍地依赖于任何一个给予支持的人,而且也依赖于知识和支持者的权威。然而,一旦处在孤立无援的时候,他们就会茫然不知所措。因为他们感到,如果没有别人帮助,他们就会一事无成。但是,那些就其本质而言只需要独自完成的行动,如作出决定、承担责任等就不需要任何帮助,这也是尤为重要的,例如,在个人的关系中,人必须自己来决定究竟应当听从何者的劝告。
  具有征服型性格的人和具有接受型性格的人认为,善的一切根源都是外在的,人们只有从外在的世界中才能得到自己所需要的一切。没有人能亲自创造出什么东西来,这是他们的基本观点,所不同的是,具有征服型个性的人希望通过武力或机智来夺得别人的东西,而不愿意别人把这些东西作为馈赠的礼物来送给他。这种类型的个性也表现在一切活动范围内。在恋爱和情感方面,这种人意在强夺和偷窃;他们爱别人所爱的人。我们亦可发现,他们对思想和知识的追求也持同样的态度。这些人并不打算提出什么想法,而只是在于偷窃别人的思想。他们或者也以直接剽窃的形式出现,或者以更巧妙时方式,即用不同的术语重复着别人已经阐明过的思想,并坚持把这些视为自己的新思想。这确实是显而易见的。一些智力发达的人往往也以这种方式行事,尽管他们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的才能提出自己的见解。另外,我们亦可以用这种类型的性格,而不是用天生就没有独创见解的说法,来解释那些天资聪明却缺少独创性的人。这也可以同样真实地说明这种人对物质的倾向性。他们认为,从别人那里拿来的东西似乎总比自己所创造的任何东西都要好。因此,对于别人的东西,他们能剥夺的就剥夺,能使用的就使用。他们的名言是“偷来的果实最甜蜜”。正因为他们想要利用和剥削别人,所以他们只“爱”那些有希望或公开地、隐蔽地成为他们剥削对象的人。这些人被榨干了,他们却因此而“养肥”了。一个具有盗窃癖的人乃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这种人只有在偷东西的时候,才会欣赏这些东西,尽管他能花钱买到这些东西。
  我们认为,之所以有必要详细地说明弗洛伊德动力学性格概念,其目的乃在于为论述社会性格的概念奠定基础。
  在一个特定社会中,个人当然是因个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倘要说到细微差别的话,事实上也并没有两个人的性格结构是完全相同的。这种说法一点儿也没有夸张。然而,如果我们掀开这些细微的差别不谈,我们就能形成若干类型的性格结构,这些性格大致代表了各种不同类型的人。它们是接受型、征服型、囤积型、市场型和创造型。[2]对与性格结构问题的探讨也正是用来揭示这样一个事实,即在一个特定社会,尽管许多人在许多具体的方面是不同的,尽管许多人的性格结构井不符合作为一个整体的大众所共有的结构的主要模式,然而,各个民族、社会和阶级仍然有一个表明各自特点的性格结构。我已经把这种典型地表明一个社会的性格叫做“社会性格”,其重要性远远超出了个性范围。
  就象个人性格一样,“社会性格”即是把能量引向某一方向的特殊方式;这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特定社会中大多数人的能量被引向同一个方向的话,那么,这些人的动机都是相同的。而且他们还会接受同样的思想和理想。在以下各页中,我想说明这样一个问题,即“社会性格”既是在社会中起作用的一个主要因素,同时也是在社会经济结构和普遍盛行的思想之间互相转化的纽带。
  究竟什么才是社会性格呢?我所说的社会性格指的是同属于一个文化时期绝大多数人所共同具有的性格结构的核心,它不同于个人的性格,尽管人们生活在同一个文化时期,但是,各人的性格都是不同的。我所说的社会性格也不是指一定的文化时期内,绝大多数人身上所体现的性格特征的简单总和。因此,社会性格不是一个统计学上的概念。我们只有通过对社会性格的功能的研究才能理解这一点。现在我们就来作进一步的论述。[3]
  每一个社会都有一定的结构,并以某种方式运动着。这必然需要具备一些客观的条件,包括生产方式在内。这些生产方式分别依赖于原料、工业技术、气候、人口的多少,以及政治和地理的因素、文化传统和社会所面临的影响。任何一般的“社会”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以不同的、明确的方式起作用的特定的社会结构。虽然这些社会结构在历史发展的过程内变化着,但是,它们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是相对地稳定的;任何一个社会只有通过特殊结构范围内的运动才得以存在。社会成员们以及(或者)这个社会中的不同阶级或阶层的人不得不按照社会制度所要求的那种能起作用的方式去行动。社会性格的作用就在于以这样一种方式形成社会成员们的能力,使这些社会成员们的行为与他们有意识地决定是否要遵循社会模式无关。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由社会决定的,同时,他们也因自己的行为能符合文化的要求而感到满足。换言之,在一定的社会中,为使这个社会能继续发挥作用而改变和操纵人的能力,这就是社会性格的功能之所在。
  例如,倘若现代工业社会不是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程度来破坏人们自由劳动能力的话,该社会就不可能达到自身的目的。人不得不被改造成为这样一种人,这种人为了达到劳动的目的渴望耗费自己大部分的精力,他们守纪律、守秩序和守时间,这在一定程度上来讲是不为许多处在其他文化时期的人所认识的。但是,如果每个人必须每天都意识到他的工作、要准时等等的话,那也是不行的,因为任何有意识的思考将会产生更多的例外。这些例外还是这种绝妙的社会功能所不可能提供的。现代工业社会中的各种完全不同的工作都是自由人的产物,而不是被迫劳动的结果。因此,社会的内在动力不是威胁与暴力,而是社会劳动的必要性以及守时间、守纪律的必要性,这也就是说社会必须产生一种将这些动力包括在内的社会性格。
  要求人们守时间守纪律,这是任何一个有效的工业体系的必然特征。但是,与当代资本主义不同,十九世纪资本主义还有其他的需要。十九世纪的资本主义仍然以资本的积累为主,因而,还存在着储存的必要性;此外,它还不得不利用家庭、宗教、工业、国家和教会中的原则来加强纪律性,巩固稳定性。从各方面来看,十九世纪中产阶级的社会性格恰恰就是我们所说的“囤积类型的性格”。对中产阶级的普遍成员们来说,放弃消费、积蓄金钱和尊重权威不仅是一种美德,而且亦是一种满足;这种人的性格结构迫使他为达到自己的经济体系的目的而干他所必须干的事。与十九世纪的资本主义相比,当代社会的性格是迥然不同的;今日的经济并不立足于限制消费的基础上,而是立足于大量消费的基础上。如果人民大众——工人阶级和中产阶级——把自己绝大部分的收入储蓄起来,而不是用于消费的话,那么,我们的经济就会面临一次严重的危机。消费不仅成了大多数人所热烈追求的生活目标,而且也成了一种美德。现代的消费者——一个以分期付款的方法购买商品的人——在他祖父的眼里,可能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没有道德的挥霍者,而这个祖父在他孙子眼里可能又是一个讨厌的小气鬼。今天,我们也只有在欧洲和北美一些较为落后的社会阶层中才能找到这种十九世纪的社会性格;具有这种性格的人把占有视为自己的主要目的;二十世纪的社会性格则表明了这样一种人,这种人的目的是使用,而不是占有。
  同样的差别也体现在权威的形式中。本世纪内,至少在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里,所有人都能得到充分的物质享受。因此,很少需要权威的操纵。另一方面,操纵权又被转移在官僚集团的手中,这些官僚集团并不是通过强迫别人服从的方法,而是通过征得别人同意的方法来操纵别人的。不过,这种同意在很大程度上是受现代心理学的方法和一门被称之为“人际关系”的“科学”所操纵着的。
  只要这个社会和文化的客观条件没有变,这种社会性格就会依然起着支配和稳定的作用。如果外在的条件发生了变化,即当这些外在的条件不再符合传统的社会性格的时候,那么就会出现一种停滞的现象,往往使性格的功能变成了一种崩溃的因素,而不是稳定的因素;换句话说,性格的功能便成了一个充满爆炸性的研钵,而不是一个社会的研钵。
  我们说,社会的经济结构能改变人的性格,这只是社会组织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一个方面。而人的本质也能改变人所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状况,这是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我们只有从认识现实的人出发,不仅认识人的生理特点,而且也要认识人的精神特点,仔细考察人的本质与人生活于其中并为生存所必需把握的外在的自然状况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我们才能认识社会的发展过程。
  人几乎能使自己适应任何一种状况,这也是千真万确的。但是,人也不是一张白纸,在这上面记载着文化的内容的。人需要幸福、爱情和自由,也需要与别人友好相处,这些欲望都是人的本质所固有的,而且也是历史过程中促使历史向前发展的动力学的因素。如果一种社会秩序在某种程度上脱离或超出了一定限度,忽视、抑制了人的基本需要,那么,该社会的成员们必将会试图改变这种社会秩序,以便更适合人的需要。如果这种变革是不可能的,那么,其结果必然会是这种社会由于缺乏生命力而遭致崩溃与灭亡。但是当现存的某些物质状况为社会变革提供有利条件的时候,社会变革才得以比较容易地进行,才能更好地满足人们的需要。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变革和经济变革之间的关系不仅是马克思所强调过的,也即是处于变化了的社会和政治状况中的新的阶级所感兴趣的,而且我们还可以看到,社会的变革同时也是由人的基本需要所决定的,即是由人为了利用有利的条件,达到自身的要求这一目的所决定的。赢得法国革命胜利的中产阶级正是由于经济上的追求才希望获得自由,摆脱旧秩序的束缚。但是他们也受到了一种人本身所固有的对人类自由的真正渴望的驱使。然而,革命胜利以后,大多数人都满足于一个狭义的自由概念,资产阶级中的最优秀的人物却逐渐意识到了资产阶级自由的局限性,他们为人的需要寻求一个更令人满意的答案,并且认识到,自由乃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条件。
  假如有关社会性格的产生及其功能的思想是正确的话,那么,我们就会遇到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一个人的性格结构是通过他本人在自己所处的文化时期内的作用形成的和一个人的性格是在他的童年时就形成的,这两种假设是相矛盾的吗?由于孩子的早年生活与社会的接触较少这个事实,我们是否可以说上述两种观点都是正确的呢?其实,回答这个问题并没有象我们一开始所想象得那么难。我们必须将那些构成社会性格的特殊内容与那些形成社会性格的方法的因素区别开来。社会性格的内容是由社会结构以及个人在社会结构中的作用所决定的。另一方面,家庭则被认为是社会的精神机构,这一机构的作用是把社会的需要灌输给正在成长着的孩子。总之,家庭以下述两种方式发生着作用:(一)父母的性格对正在成长着的孩子的性格形成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大多数父母亲的性格都是社会性格的一种体现,他们以这种方式将社会所需里的性格结构基本特点转移到孩子们的身上。(二)父母亲的性格以及训练孩子的方法乃是每个文化时期的习惯,他们可以使孩子形成社会所需要的那种性格。为了达到这个共同的目的,可以有各种不同的训练孩子的方法和技术;另一方面,这些方法看上去都是同一的,事实上却是不同的,这是由运用这些方法的人的性格结构所造成的。因此,只强调训练孩子的方法,我们永远也不可能阐明社会的性格。练训孩子的方法只有作为机械地灌输的一种方法时才有意义,我们也只有首先知道何种个性是一定的文化社会所必需的,才能正确的认识训练孩子的方法。
  综上所述,我们已经把社会性格看成是以这种特殊方式形成人的能力的结构,它是任何一个特定社会在为到达自身的目的时所使用的结构。现在,我们要说明的是,这种社会性格也是某些思想和理想的基础,正是从这种社会性格中,各种思想和理想才得以获得自身的力量和吸引力。以前也有人谈起性格和思想之间的这种关系,这在个人的性格结构中是不难认识的。一个囤积型性格的人(也即是弗洛伊德所说的肛门欲的人)热衷于储存的理想,而反对被他称之为“乱花钱”的主张。另一方面,一个创造型性格的人却找到了一种以拯救“罪恶”为其核心思想的哲学。这种人必然会接受那些强调创造性的努力,以及为丰富人的生活使用物质商品的思想。从社会性格这个方面来看,性格和思想是一致的。下述例子足以明确地揭示两者之间的这种关系。随着封建时代的结束,私有财产成了经济和社会体系中的主要因素。当然,以前也存在着私有财产。但是,在封建社会中,私有财产大都是指土地,它与等级制度下的土地所有者的社会地位有关。私有财产不得在市场上出售,因为它是土地所有者的社会作用的一部分。现代资本主义摧毁了封建制度。私有财产不仅包接地产,而且也包括生产资料。一切财产都是可以出售,可以在市场上任人买卖的;人们用一种抽象的形式,即货币的形式来表示财产的价值。土地、机器、金子、金刚石——它们都是用抽象的货币形式来表明自身的价值的。任何人,不管他在社会体系中的地位如何,都能获得私有财产。勤劳、富有创造性、侥幸、野蛮或继承权,可能都是获得私有财产的手段——然而私有财产的所有权却并不受这些手段的影响。正如在封建体系中,一个人的安全、权力和理智的力量不再依赖他的地位(这一地位相对地说是不能变换的),而是依赖于他所占有的私有财产。如果现代人失去了私有财产的话,他就不能成为一个社会的人。因此,只要封建体系仍然保持其完整性的话,那么,封建领主就不能没有他的私有财产。结果便产生了各种不同的思想。对于封建领主来说,甚至对属于一个行会的手工艺工人来说,他们关心的主要是传统秩序的稳定性、他与土地的和睦关系以及上帝这个概念;他们认为,上帝是封建体系稳定性的最终保证。如果这些思想遭到攻击的话,封建社会中的任何一个成员都会冒着生命危险来捍卫这些思想,因为这些思想乃是他们自己的最深刻的信念。
  现代人的理想则完全不同。人的命运,安全和权力都以私有财产为基础;因此,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思想正是该社会的意识形态这座大厦的奠基石。虽然,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并不拥有这种意义上的私有财产(包括生产资料在内的私有财产),他们“只有”“个人的”财产,如一辆汽车。一台电视机等,这都是些消费品。但是,反对封建秩序的伟大资产阶级革命却提出了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原则,使那些并不属于这个经济集团的人在这方面和那些属于这个经济集团的人一样有相同的感情。正如封建社会的成员们所认为的,攻击封建制度是不道德的,甚至是非人道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普通老百姓也这样认为,攻击私有制度是野蛮主义和非人道主义的一种表现。当然,他们决不会如此直截了当地进行攻击,而是用邪恶、非正义等术语使自己对那些反对私有财产的人的憎恨合理化。事实上,他们总是无意识地因这些人反对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而把人视为是非人道的。所谓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性,这倒并不是因为这些叛逆者损害了他们的经济利益或者威胁着他们现实的经济利益,而是因为这些人对一种充满生命力的理想造成了威胁。例如,资本主义国家中有那么多人对共产主义国家的深恶痛绝和极为反感,在很大程度上来说,似乎就是对直接背叛私有财产的人的痛恨。
  还有许多别的例子可以用来说明这些思想的根源在于社会的经济结构。然而。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以致于我们很难挑选出最为典型的例子。因此,自由就成了中产阶级用来反对封建阶级对他们的各种束缚的最重要的思想。“个人的创造性”也成了竞争激烈的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一种理想。合作和“人际关系”则是二十世纪资本主义的理想,“公平”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最普遍的形式,因为它是自由市场的基本规律。在自由市场中,商品和劳动并不是通过暴力或欺骗进行交换的。这种公平的思想同时又与“爱你的朋友”这样一条较为古老的准则是相同的。用通俗的语言来说,“爱你的朋友”也就是这样一条金科玉律;“你想人家怎样待你,你也要怎样待人”。
  我想再强调一遍,所谓社会经济形态决定思想的理论并不是指思想就没有自身的有效性,也不是说,思想仅仅是经济需要的“反映”。例如,自由的理想深深地植根于人的本质中。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它才成为埃及的希伯来人的理想,成为罗马奴隶们的理想,成为十六世纪德国农民们以及反对东德独裁者的德国工人们的理想。另一方面,权威和秩序的思想却深深地植根于人的生存中。这恰恰是因为任何一种社会秩序都能诉诸于那些超越了该秩序的必要性思想,从而变得如此无力,不得不求助于人的心灵。然而,某一种思想之所以能占支配地位,之所以能普及,其原因则可以在历史的概念中为人们所理解,也即是在一种特定的文化社会所产生的社会性格这个概念中为人们所理解。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经济基础,不仅能产生某一种社会性格,也能产生某些思想,而思想一旦被产生出来,同样也能影响社会性格,并且也能直接地影响社会的经济结构。在这里我想要强调的是:社会性格正是社会经济结构和一个社会中普遍流行的思想理想之间的中介。它在这两个方面,即将经济基础变为思想或将思想变为经济基础的过程中都起到了中介作用。[4]
  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用下述公式来表明:

经济基础
↓  ↑
社会性格
↓  ↑
思想和理想






[1] Lelande Hinsie和Jacob Shaizky《精神病学词典》(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1940年)

[2] 比较弗洛姆《自为的人》一书中有关这个问题的详细论述(纽约,1947年)。

[3] 关于以下各页的内容,我在我撰写的那篇题为“精神分析的性格理论及其在对文化了解中的运用”这一论文中有所论述。这篇论文被收集在G·S·Sergent和M·Smith,Viking Eund主编的《文化与个性》一书中(1949年,第1-12页)。社会性格这个概念最初出现在我的《基督教义的演化》一书(维也纳,1931年)和《精神分析的性格理论及其社会学的意义》一文中,后者发表在1932年的《社会研究》杂志上。(莱比锡)

[4] 我在《逃避自由》(纽约,1941年)一书中,谈到基督教与早期资本主义之间的联系时,已详细说明了这一方法。在《健全的社会》(纽约1955年)一书中,谈到十九和二十世纪时,也论述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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