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陈碧兰 -> 女性问题论文集(1935)
性爱生活之过去与将来
(一)性爱为人类的自然要求
人类亦动物之一。动物之最基本的本能就是「食」与「性」。前者为维持个体之生存,后者为延续种族之繁衍。没有此等本能,动物便根本失其生存和发展的可能性。固然,此等本能在人类更是发展到了最高度,因为人类生理上的一切机构,较之其他任何动物都发展得最为完善,最为超绝。但从「本能」的本质上说来,还是一样的。因此,「性」的问题,即性爱或性欲的问题,绝非如一般道德家或宗教家虚伪地所诅骂的是什么可鄙的淫秽肉欲问题,也不是如诗人文学家们所想象所描写,是神秘或玄妙的问题。实际上「性爱」只是人类生理上一种自然的要求,即人类个体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生理上一种本能的冲动。
在一切动物,特别是较高等的动物,我们可以从它们看到剧烈的性欲冲动,对性爱的热烈的追求。在追求性爱时,有些动物(如犬、牛等)往往表现疯狂的状态。在人类中亦有同样的表现。当一个人(无论男女)的生理发展到成熟时期,性的冲动就要显示它的伟力,它会推动人们寻找异性的安慰,追求性欲的满足。而且在追求性爱尚未达到目的的当中,往往表现神经病状态,所以有人说,热烈的恋爱,就是性神经病的具体表现。据佛罗伊特(Freud)的分析心理学,现代的神经病十分之八九是由于性的问题所引起的。佛氏的心理学固然还有许多可訾议的地方,但关于这一点,即关于性心理的分析方面,不能不说是一种天才的启示。
从生物学和生理学上说来,此种性本能的冲动、两性的吸引力,确然是生物界生理上一种最奇异的现象,和现代的科学家还不能完全说明蛋白质(生命中的基本因素)的化学成分一样。但我们已经知道此种本能是一种自然现象,并无任何神秘存在其中,且是千万年来生物自身进化的结果。大抵最低的动物,性的冲动与要求亦最微弱,反之,最高等的动物,其性的冲动亦最烈,要求亦最奢。在起初,性的本能不过是一种极简单的保持种族延续的本能。但经过长期天演淘汰的结果,此种本能得到高度的发展,尤其是人类生理上成为一种最感典趣,最感愉快的肉欲刺激。这样,使动物(人类在内)在性的自然追求,即满足其最感愉快的肉欲刺激的追求中得以延续和繁殖其种族。这与饥饿时吃食物能使胃部感到愉快,因而得以维持生命,是同样的道理,同样是生理上自然的满足和要求。
但性本能的发泄,性爱的满足,不是单方面的问题,而是两性双方的共同问题。当一个男性或女性希图达到性的满足时,必须征求另一女性或男性的同意故此性爱问题上,必然发生一些问题,发生双方能否同意的条件问题。根据达尔文的学说,许多动物,尤其雄性方面,往往因为要取得异性对方的喜悦,以便遂到性的满足的目的,往往改变了自己的性情和形貌。在人类亦是如此,不过人类为社会的动物,不仅限于自然的条件,限于形貌、生理、性情方面的选择,而且有社会条件(即经济、习惯、法律、地位等)的限制。正因为有此等限制,所以人类的性爱亦极不自然,极受束缚,发生种种悲剧。但我们知道,此等不自然的社会条件的限制,也不是从来就如此,是从历史上逐渐发生出来的。而且在各个历史时期中,各自不同,即在同一历史时期的社会中,在各阶级间亦有不同的表现。所以我们如果要想真正了解性爱问题,求得满足人类性爱的正当道路,必得首先从历史演进中去探讨。
(二)原始的性生活
从人猿进化到真正人类的社会生活,即最初能以两足直行,以两手使用最简单的工具的原始人的社会生活,无论是考古学或人种志,都不能给我们以直接可靠的证据,使我们能了解那时的社会生活情形。所以对于那时的性生活情形我们亦无从肯定地加以判断,但我们根据一般动物现象和社会学的理论可以推想,大概人类最初的性生活,是极类似现今猿类的性生活的。最古代的人类性生活据说曾经过一个「乱交」时期,这是可信的。在乱交时期中,性的生活当然是极自由的。在一个人数不多的集团内,男女都能自由地依着性的自然冲动而举行性交,无所限制。这是因为那时生产技术异常之低,人们常常在一种寻找食物的流浪生活中,互相结合的社会关系异常薄弱,因之不能形成较固定的社会习惯,一切生活方面都带着动物的性质,性的方面当然亦是如此。
迄至生产技术稍微进步,采集与狩猎经济较为发达,人群的结合较巩固时,即达到原始的共有集团社会时,性的生活也就改变而略有限制了。这就是所谓「群婚制」的时期。在这时期内因生产的关系,集团内的人们被按年龄分为小孩群、成年群和老年群。在成年群当中凡是年龄相当的男女都可以自由发生性交的关系。在澳洲的乌拉宾(Urablam)和基利(Giori)等部落中还保存此种制度。在这些部落内年龄相同的男子视年龄相同的女子均为他们的妻子,反之,年龄相同的女子亦视年龄相同的男子为她们的丈夫,他们同她们的性的关系是极自由的。这种性生活制度,在一切民族的社会发展史上差不多都经过的。
但在群婚制的末期已经发生了一对男女比较固定的性的关系,不过一个男子或一个女子虽有其较固定的性关系,一个男子或一个女子虽有其固定的妻与夫,但同时还可以与别的男或女发生性的关系。因此便演进成为原始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现象。
继前一社会制度而来的是氏族社会的形成,即血统关系的确定。这是由于农业和牧畜的发展,经济生活的比较稳定,社会关系的比较团结。因而,社会的习惯,传统和种种限制,得以保存和巩固。故在此种社会内,性生活较前更受限制,是很自然的。不但同母生的兄弟姊妹间不能发生性的关系,两性的结合只能在不同图腾的氏族内的男女之间举行。而且有许多禁律和迷信,性的关系较前更是固定。虽然如此,但性生活还比较的自由。在图腾与图腾的男女间,其在青春时期,对于生活差不多极端放任的。譬如托罗卜勒岛人(Tio Trobriand Islands—氏族社会)在男女未正式结婚之前,图腾间的男女,可以任意选择对象发生性的关系,会并为这些青年男女们置备有恃别过自由性生活的房屋——名之为「拔哥贾土拉」。此种现象在其他的许多落后民族中还可以找出许多遗迹。如中国的苗猺,当男女逢到结婚年龄时,常常在山林中举行唱歌或跳舞的露天大会,俾令其自由选择情人,自行发生性爱。氏族社会里,夫妇间如有不和不能共同生活时,亦比较容易脱离。最主要的,就是在这种社会中,还没有发生私有财产制和阶级制,男女在经济地位上,还是平等的,当然还不会发生特别抑制女子的事实。自然,在氏族社会末期,发生了私有财产制的维形,发生了一夫多妻制(在畜牧氏族社会中最盛),但这正是氏族共有社会制崩溃之主要原因。
从上述的情形看来,我们所以说,从人类的最初社会直到氏族共有制社会(这一时期最长,大约在十万年左右),男女间的性生活虽然带动物的原始的性质,但是自由的。那时两性的选择虽有或多或少的社会习惯的限制,但还没有财产的阶级的限制,大都根据自然条件,即在相貌、性情、能干……等条件各自选择其所好以完成各自的性生活。换言之,这是根据自然的自愿的恋爱原则而满足其性爱的。
(三)封建时代的性生活
自氏族社会崩坏后,私有财产制日见发展,阶级日趋对立,随即形成了封建社会的制度。在封建社会中,女子的经济地位几全限于附属状态,因而在政治、法律、宗教及一切习惯和道德方面,都将妇女置在男子的严格管辖和支配之下,驯至于男子可以自由处置女子的生命。这样,在社会中便形成了男女间绝对不平等的关系。在性的方面,女子亦常处于纯粹被动的多方受限制的地位。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对于妇女的贞操观念。这就是说,女子在任何时期和任何情形之下,都要替男子保持「贞操」,绝对抑制自己的性欲要求。如果一个女子破坏了「贞操」,不但要遭受家庭和社会的凌辱,且要受法律的制裁,有时丈夫可以随便结果其生命。但在一方面,男子可以自由纳妾,自由调戏女人,甚至自由宿娼留妓,社会反不以为怪,且为法律所允许。在此种情形之下,男女的结合,绝非由于自愿与经过双方的自由选择,而是根据于门阀地位,特别是根据于父母的意志,在结婚后,无论女子怎样不愿意,怎样感受痛苦与压迫,也只能忍受,不能要求脱离——只有男子有休妻之权。妇女在这种种片面的严酷的束缚之下,在性生活上只是满足男子性欲的简单工具而已。
但在封建社会内既然产生阶层,则在各阶层内的男女关系,性爱生活,自亦各有不同的表现。在封建阶层中,女子表面上虽亦备受爱护,处之以深闺,藏之以高阁,仿佛培养花卉一样。但「深闺」与「高阁」,不过是限制女子性爱,监视女子「贞操」的特别监牢而已。
总而言之,封建社会时期,从女子方面看来,是一个特别残酷可怕的时期,同时对性生活,特别是对妇女的性生活,是一个极端剥夺和栲梏的时期,也就是一个充满了「怨女旷夫」的悲愤的时期。
(四)商品化的性生活
自封建经济崩溃,商业的发展,货币制度的流行,工业的改革,于是形成了现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私有财产成为绝对的神圣制度。一切法律、道德、习惯乃至宗教的教条都被建立在保护这一神圣制度的基础之上。换言之,一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被溶化于这一制度之中。如果封建社会的主要特征是看门阀的高下,则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是视财产的多少,即赤裸裸的拜金主义。不但货物的好坏、土地房产价值,均须用这一「主义」来测量,即科学、艺术、哲学,乃至人品的高下、宗教的效能,亦须以此「主义」为标准。性爱当也逃不脱这个「米突尺」的范围。在这一社会中,妇女的地位固然比在封建社会时期要高得多并得到了相当的解放。但在经济,政治及社会习惯和道德方面,还是保存着不少的封建传统,即男子支配女子的传统。因此,在性的方面,女子仍然是处在被动的,受束缚的和被压迫的地位。简言之,就是女子的商品化。在性的结合中,其唯一标准当然是财产,女子选男子的条件是:有多少财产,或每月能得多少薪金。而男子之看女子,则除遗产之外,特别要看是否美貌,仿佛美貌是女子唯一的资本和价值似的。在结婚之后,其双方性的关系之保持和继续,亦几全依金钱的关系而定。如果男方一旦缺乏经济的维持,立刻就有宣布关系破产之可能。反之,男方如果经济优裕,他亦可以随便公开地或秘密地宿娼留妓。如果是一个获得较多遗产的女人,她亦自然可以任意胡为。总括一句说,就是性关系的金钱化,现时普遍的公开娼妓制度,便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男女间性爱关系之象征和讽剌画。所以我们称资本主义社会的性生活为「商品化」,不是没有根据的。
不用说,在这个社会中,有些男女的结合是多少根据于自愿或「自由恋爱」,或「纯洁的爱情」,然就整个社会说来,这些究竟是少数之少数。而且所谓「自由」或「纯洁」,亦不免要受许多客观的限制,更难保持长久。我们时常听到「结婚是恋爱的坟墓」,这不是公开道破了那些自由和纯洁当中的秘密吗?
资本主义社会在某种程度上亦如封建社会一样,性爱越是在上层阶级之间,越腐败,越金钱化了。在下层阶级之间,金钱化和虚伪腐败的程度要比较少些,这正是金钱的罪恶!譬如资本家或地主处处总是以金钱为言的,他们对于女性不是希望对方的遗产,就是用自己的财产去引诱。不仅在结婚后可以任意收买情人,宿娼妓,而且可以随便借口休自己的妻子,至多给点赡养费就行了。女子在这种情形下,当然只好忍气吞声,或是阳奉阴违,干些私通的勾当。至军阀官僚们对于女性的玩弄、虚伪、蹂躏和贱视那更是不用说的了。在工人中间却有些不同,他们反正都是依靠两只手来维持生活,自然谈不到金钱主义的问题。而且男女多半集合在一个产业中共同工作,互相接近,因此他们与她们之间容易发生比较自然纯洁的性爱关系。他们同她们最困难的问题,就是受资方残酷剥削,不易维持生活,因而减损了甚至破坏了他们的性爱关系。有大部分的男工因工资过少,或常常失业,往往不能完成结婚,只得临时宿妓留娼。而女工或因此被迫而公然常娼或零售肉体——这些都是现代严重问题一方面之反映。在农民与城市小市民之间,他们的性生活有各种各样的复杂形式和内容,但一般说来,在金钱势力的严酷侵蚀和打击之下,是极不自然的,极痛苦的。在现社会中且有很大一部份男子,因缺乏经济能力,几全不能接近性生活的愉快,一部份女子则以同一原因零售肉体为生。所以封建社会的「怨女旷夫」这宗遗产,资本社会还是继承了下来,不过将「怨女」改为「娼妓」,将「旷夫」的数量加以可怕的扩大而已——犹之扩大失业一样。
(五)性生活的将来
男女间的性关系,从历史发展的过程上看来,虽然是一本悲剧的记录,却同时也是一幅富有教训的图画我们不但可以从这幅画中窥见人类将来性生活前途的憧憬,而且可以找到走向这一前途的实际步骤和方案。
氏族社会以前的性生活,如「乱交」「群婚制」……等,虽然是自由的,比较合乎自然的要求与满足,但是过于粗野和单调,换言之,即过于「动物式」了。在氏族社会中的性生活,除粗野与单调之外,还加上了一些愚笨的禁律与迷信。在封建社会里,因女性地位的特殊低落与备受压迫,性生活在男性方面成为单纯的「玩物主义」。在女性方面,成为「服从主义」。资本主义社会则将性爱转变为单纯的「生意经」,为市侩化、娼妓化。而且封建与资本主义社会中,因财富的垄断,造成了无数的怨女旷夫,能享受性生活的只限于一部份人,形成性生活的极端不平等现象。
上面这些畸形悲惨现象之造成,如果追索其最根本的原因,则氏族社会及以前的社会,是由于生产与一般文化程度尚在最低级阶段,客观上尚不能容许人们过高尚的生活。在封建与资本主义社会,则由于私有财产制度及等级和阶级的横暴,剥夺了大多数人民一切应享的权利,因此摧残了女性,也就摧残了性爱,性生活因之变成畸形的社会罪恶的渊源。要想改造现代社会中畸形的悲剧的性生活,只有澈底推翻私有财产和阶级制。此等制度如一旦废除,则建筑于其上之一切法律、道德、习惯等,自亦随之消灭,则一切束缚性爱之障碍,当然亦随之烟消云散——性生活从此才能踏上自然的自由的光明道路。事实上,历史的巨轮己在推动人类走向这一前途。
如果我们想象:在辽远的将来,那时全世界的资本已早入了坟墓,社会一切财富完全公有化;那时的科学和生产技术已发展到了最高阶段,人类成了支配自然之王;那时的社会除了劳动律,一切束缚人们的法律、道德、习惯等都被堆在博物院中;那时的人们除每日从事二三小时带艺术性的生产劳动之外,其余的时间都费在研究科学、艺术和享乐方面;那时人们的智识发达到如此高度,即一个平常的中年人的各种常识,都超过了现时许多专门家各种专门知识的总和而且还要正确;那时人们的身体、性情,及人们间相处的友爱和互相尊重的习惯(或者可以名之为新道德),一定进展到最高的阶级—在这些条件之下,男女间的关系、性的生活,一定会呈放奇异的光彩,以那时的人来回顾我们这时代,简直好像一个黑暗的地狱!我们相信,那时人们的性生活,不但极合乎自然性本能的要求,而且是科学和艺术化的。那时性爱结合的条件只是男女双方的愿意,即双方对于体格、仪表、性情、科学、艺术及其他嗜好的投合。在现社会中将性的关系不是看作神秘的或淫秽的举动,就是认为单纯的肉欲发泄,因而忽视了两性生理上的适合,性的卫生和性艺术等知识。而那时性生活的科学化和艺术化,不仅愉快人们的精神,改良人们的种嗣,而且会增进人们的健康,延长寿命,使人们在生理、性情和理智各方面达到和谐的迅速的发展。
(六)在现社会制度下对性爱应有的态度
在现社会制度下,即在现社会未改造前,我们对此生理上实际的要求,即现实的性生活的需要,应持怎样的态度,怎样解决呢?我以为应当看作衣食住的问题一样,只有就每个人的可能范围内去解决它,不要过存幻想,更不宜过于追求。社会上许多有用的青年男女们,常把性爱看作一种神圣事业,用全副的精力去追求恋爱,所得的结果往往是悲剧。因此不是走到颓废,就是腐化。其实在现社会的限制下,绝不能容许人们获得完美的恋爱成功,更不容许人们过长期的理想的性生活。性爱问题既是全社会病态之一面,在整个社会没有根本改造之前,性爱问题是得不到单独的解决的。有思想有志向有能为的人们,特别是青年男女们,应该将自己的精神和能力灌注于根本改造社会的方面,为绝大多数人群的幸福而奋斗,就是说应该牺牲个人幸福以为推动历史前进之代价。从奋斗中寻找人生的价值与乐趣。我们这一代人反正是社会的牺牲者,如果将我们的牺牲造成后一代人平坦的和谐的道路,总算是值得的。而且我们的牺牲也并不是绝对的。我们在奋斗的过程中还有可能找到异性的同道,获得某种限度内的安慰和满足,我们相信:人类社会走到理想社会之一日,理想的性生活终有一日在理想之王国实现出来,人们不应过于顺从或重视历史的污迹,应同现实的罪恶抵抗。应将自己的目光注射到伟大的将来!
一九三四,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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