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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共会谈的经验教训

(一九四六年一月十二日)



  从这两个时期的商谈〔219〕经验中,可以看出多年来两党的对立,要求得一个协议是 怎样的困难。因此我们觉得,从痛苦的经验中能够得到一点教训,来供这次政治协商会议诸位参考,或者比之空论过去较为有益。现就商谈中得到的四点经验教训,特向各位陈说:

  第一点,要互相承认,不要互相敌视。既然商谈了,就是要政治解决,也就应该互相承认,不应互相敌视,尤其是商谈的双方代表,更要常常保持这种态度。我想在这里特别提出一位在抗战前半期奔走团结而故去的国民党〔14〕朋友张淮南〔56〕先生,应该对他表示纪念。彼此承认不可敌视,不但两党当事人应该如此,就是两党党员也应该如此。中共方面有这样一个信念,不管冲突怎样严重,我们对于已经承认了的并不改变,举几个主要的说:(一)我们认为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是今日中国所必需,我们承认,我们拥护,而且在我们自己的工作的区域内努力求其实现,决不因为冲突而抛弃自己已经承认的信念。(二)我们承认蒋先生在全国的领导地位,不仅在过去抗战的八年中,在抗战胜利以后仍然如此,这在民国三十一年中共七七纪念宣言中就提到此点,这句话,相隔四年多,现在证明了。(三)我们承认国民党是第一大党,我们始终尊重国民党在历史奋斗中得来的地位。(四)国民政府虽然是国民党一党统治,且到今天为止还是一党的政府,但是我们既然合作,所以从民国二十五年底以来,就没有不承认国民政府,也没有任何时期想推翻国民政府,而只是要求改组政府。只要看自抗战以来敌后的民主政府是地方性的,始终没有树立另外一个领导的中心政权,就可以证明。就是去年解放区筹备召开的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也只是解放区人民的联合组织。这些承认,我们认为很重要,有此承认,可以证明不是敌视,而且是建立政治解决的基础。因此,我们同样要求国民党方面给我们以应有的承认,如我们过去所常提到的,中共合法地位问题、陕甘宁边区及其他解放区问题、中共领导的武装部队问题,因为承认是一事,承认了并不等于这些部队就不能整编,这些地方政府就不能改选。

  第二点,要互相商量,不要独断。既然是政治解决,就是要互相协议,而不是一方面决定了,通知别方面去做,这样是无法求得解决的。此次政治协商会议开会,对于这一点若能处理得更好,一定可以树立起一个协商的楷模。过去许多纠纷,常因不能互相协商,徒然引起更多隔阂,树立更多障碍,朋友间处理一件事尚不能如此,何况两党的事,关系国家人民的事!我们希望,在政治协商会议中,对于国家人民的大事,能在协商的空气中求得解决。

  第三点,要互相让步,不要独霸。既然政治解决,总是要于国家人民事业有利,既然于国家人民事业有利,那么两党之间,各方面之间,有什么不可以让步的?不错,立国的原则,象今天中国所需要的三民主义、民主国家制度,这些是不能让的,没有这种准绳与方针,就不能谈到合作。不过在这种大前提下,许多具体问题应该力求互让。如同过去所争执的军队问题、地方自治问题、人民权利问题,都应该在立国方针和制度之下,求得互让解决,不应要求独霸。有人说:你们只向政府要求民主权力,你们中共所领导的地区怎么样呢?我们诚意地回答,凡是我们向政府提出的,保证在我们活动的地区,不仅是同样实行,而且愿首先实行。假如我们实行得不够,愿意接受各方面的批评,谋更好的改革。假如大家不信,我们愿意欢迎任何人去考察、参观、指教。尤其欢迎因抗战而流亡在外的人士全部回乡,因为他们是那些地方的主人。

  第四点,要互相竞赛,不要互相抵消。我们觉得既是政治解决,求合作,那么两党也好,各方面也好,总有些意见不同,应该在工作上竞赛,在地方上努力,而不是说你做好了,我不高兴,或者这一方面做好了,那一方面不高兴。因为好的事情都应该欢迎,不管行之何方,出之何党。只有这样,中国人民的力量,民族的精华,才能不互相抵消,才能有益于建国。

  以上四点,是从九年来双方商谈中得来的痛苦经验与教训,虽似泛论,但很希望各位先生和全国人民了解,这是一种由衷之言。我们诚恳希望在这次政治协商会议上,能够认识到这方面。




  * 这是在一九四六年一月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第三次会议 上所做的报告的节录。报告全文刊载于一九四六年一月十三日《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