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周恩来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 (一九五六年九月十六日) 一我在说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以前,要说一说关于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情况。 在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过程中,由于全国人民首先是劳动人民的努力,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工作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都取得了比预想还要快还要大的胜利。我们的成就是巨大的,但是在工作中也发生了一些缺点和错误,需要我们努力加以克服。 在基本建设方面。预计到一九五七年底,全国基本建设的投资额,有可能比原计划超额完成百分之十以上。计划所规定的限额〔123〕以上的建设单位,除了少数的以外,都有可能如期完成或者提前完成建设进度,而且在各个年度中又增加了一些新开工的建设单位。到一九五七年底,预计大约有五百个新建和改建的限额以上的工业企业建设完工,这样,就会提高我国的工业生产能力,为我国的工业创立某些新的部门和在一定程度上革新某些原有的部门,从而开始改变我国工业原来极端落后的面貌。经过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设,我国以鞍山钢铁联合企业为中心的东北工业基地就会大为加强,在内蒙古、西北、华北各地,就会开始出现许多新的工业城市。五年内新建和恢复的铁路将达到五千五百公里左右,重要的干线如集宁到二连、宝鸡到成都等线都已经修通,鹰潭到厦门的铁路也将要修通,兰州到新疆的铁路已经修到玉门以西。重要的公路如康藏线和青藏线等也都已经全部通车。这些铁路和公路的建成,加强了我国西北、西南广大地区同全国各地区的联系。关于水利建设,我们正在继续根治淮河,开始兴建黄河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并且举办了其他一些大型和很多中、小型的水利工程。许多建设完工的水利工程,对于防御洪水和灌溉田地已经开始发挥一定的作用。这几年来,地质工作也做出了很大的成绩,保证了我国基本建设的需要。如上所说,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建设,从投资额和多数重要建设单位的进度说,将有可能达到我们预定的要求。但是也应该指出,某些部门有可能完不成原定的投资额计划,少数重要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也有可能完不成原定的进度计划。这些部门和这些建设单位,在今后一年多的时间内,应该加强工作,尽可能地争取完成原定的计划。同时还应该指出,有一些建设单位只注意赶进度,忽视质量和安全,以致工程质量低劣,事故很多,并且造成浪费,这是应该引以为戒的。 在工业生产方面。工业总产值(包括现代工业和手工业的产值在内,按一九五二年的不变价格计算,下同)历年都超额完成了年度计划,一九五六年,将达到五年计划规定的一九五七年的水平;到一九五七年,将有可能比原计划超额完成百分之十五左右。从主要工业产品的产量说,到一九五七年,绝大多数产品都将超过原定的计划指标。例如钢将达到五百五十万吨,发电量将达到一百八十亿度,煤将达到一亿二千万吨,金属切削机床将达到三万台,发电设备将达到三十四万千瓦,原木将达到二千四百万立方米,棉纱将达到五百六十万件,机制糖将达到八十万吨,机制纸将达到八十万吨。从重要的工业新产品说,我国过去不能够制造的某些发电设备、冶金设备、采矿设备和新型号金属切削机床,现在已经能够制造了;我国过去不能够制造的汽车和喷气式飞机,现在已经能够开始制造了;我国过去不能够生产的大型钢材和合金优质钢,现在也已经开始部分生产了。但是,也有几种产品,如石油、硫化青、食用植物油、卷烟、火柴等,由于原料不足、销路不畅或者技术的原因,可能完不成原定的产量计划。 在农业生产方面。一九五三年和一九五四年,我国许多地区受到了较大的自然灾害,这两年的农业生产计划都没有全部完成,但是粮食产量仍比丰收的一九五二年有所增加。一九五五年我国农产品丰收,粮食产量(不包括大豆,下同)达到三千四百九十六亿斤,棉花产量达到三千零三十六万担,其他农产品的产量也都有增加。一九五六年许多地区遭受了洪水、内涝、台风和干旱的严重灾害,某些农作物特别是棉花受了一定的损失。但是由于全国农村正处在合作化的高潮中,没有遭受灾害的地区将会增加生产,一九五六年全国的粮食总产量,仍然有可能达到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一九五七年的水平。只要今后一年多的时间内不发生特大的自然灾害,一九五七年主要的粮食作物和某些经济作物的产量,就有可能超额完成原定的计划。但是大豆、花生、油菜籽、黄麻、洋麻的产量和某些牲畜的数量,有可能完不成原定的计划,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加强这些薄弱的环节。 在运输和邮电方面。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基本建设规模的扩大,运输量和邮电业务量每年都有增长。预计到一九五七年,主要运输部门的货物运输周转量计划,都有可能超额完成。但是由于某些原有线路和设备的技术改造没有完成计划,某些线路和交通枢纽目前发生了运输紧张甚至堵塞的现象,这种情况正在努力加以改善。 在商业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商业的日益发展,一个有计划有组织的市场已经在国内形成,它的领导地位已经日益巩固。一九五六年比一九五二年,国内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将增长百分之六十六点三,对外贸易的进出口总值将增长百分之六十五。预计到一九五七年,国内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和多数商品销售量的计划,对外贸易的出口和进口的计划,都有可能完成,有的可以超额完成。几年来,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扩大了国内商品的流转额,并且对于最主要的几种生活必需品,实行了统购统销的政策,保证了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因而基本上保持了物价的稳定,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目前商业工作中的缺点,主要是商品供应的组织工作做得不好和经营管理不善,因而发生商品有时积压有时脱销的现象。 在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和保健事业方面。这几年来,这些事业都有相当大的发展。预计到一九五七年,除了个别的以外,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科学研究、新闻、出版、广播、文学、艺术、电影、体育和卫生医疗等事业,都有可能超额完成原定的计划。例如,到一九五七年,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将达到四十七万人左右,超过原定指标约百分之九;中国科学院的研究机构将达到六十八所,比原定指标多十七所。 在农业和手工业的合作化方面。到一九五六年六月底为止,全国已经组织起九十九万二千个农业生产合作社〔84〕,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一点七,其中加入高级社的占全国农户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二点六。组织起来的手工业者,约占手工业者总数的百分之九十。我们预计,再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即到一九五七年底,在全国范围内,除了个别边疆地区以外,可以基本上实现农业和手工业的合作化。 在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面。到一九五六年六月底为止,在资本主义工业中,已经有占产值百分之九十九和占职工人数百分之九十八的企业实现了公私合营;在私营商业和饮食业中,转变为公私合营商店、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的,已经占总户数的百分之六十八,占从业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七十四。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和定息〔124〕制度,就为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国有化准备了条件。 这里,我还要简略地叙述一下人民物质生活改善的状况。 这几年里面,从总的情况看,职工工资的增长速度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基本上是相适应的。但是有一段时间,工资的增长速度过分地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例如,一九五五年比一九五四年,工业部门(不包括私营工业)的劳动生产率,约提高了百分之十,而职工的平均工资只提高了百分之零点六。其他部门也有类似的情况。这个工作中的错误,我们在一九五五年底发现以后,就着手纠正。从一九五六年四月份起,我们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工资制度的改革,并且确定一九五六年职工的平均工资比一九五五年提高百分之十三左右。这样,一九五六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就比一九五二年提高了百分之三十三点五,超过了五年计划规定的五年内工资增长百分之三十三的指标。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也将超过原定的计划,例如,在国营工业部门,一九五六年将比一九五二年提高百分之七十点四,超过五年计划规定的五年内劳动生产率增长百分之六十四的指标。 这几年里面,我们稳定了农民的农业税负担,并且适当地提高了粮食的收购价格,因而使农民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地改善了生活。但是我们也犯过错误,在一九五四年,由于我们没有完全弄清楚全国粮食产量的情况,向农民多购了一些粮食,引起了一部分农民的不满。在一九五五年,我们实行了定产、定购、定销〔125〕的粮食政策,从而安定了农民的情绪和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现在预计,五年内农民的全部收入有可能增长百分之三十左右。 由上面列举的情况可以看出,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一定能够胜利完成的。只要我们加紧努力,并且今后不发生特大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大多数指标都可以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执行和它的超额完成,已经使并且将继续使我国国民经济发生深刻的变化。这主要表现在:工农业的生产水平有很大的提高。预计到一九五七年,工农业总产值(包括现代工业、手工业和农业的产值在内)将比一九五二年增加百分之六十以上。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工业总产值(包括手工业的产值在内)的比重将达到百分之五十左右,而在工业总产值中,生产资料工业产值的比重将达到百分之四十以上,这就加强了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作用。由于社会主义改造事业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无论在工业、农业、运输业和商业中,社会主义的经济成分都已经处于绝对统治的地位。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都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文化教育和科学研究的事业,也正在进入一个繁荣的时期,因而也就为人民生活水平的继续提高创造了条件。 应该指出,全国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和一切爱国人士,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团结一致,对社会主义改造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所表现的积极性和热情,是我们取得上述伟大成就的基础和保证。 还应该指出,在我国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过程中,伟大的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给了我们巨大的援助。在这期间,苏联给予我国以优惠的贷款,帮助我国设计二百零五项工业企业和供应大部分设备,派来了大批的优秀专家,并且给了其他方面的许多技术援助。各人民民主国家在设备、材料和技术力量等方面也给了我们很大的援助。在我国工作的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专家,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我们愿意乘这个机会,对于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这种真诚的兄弟般的援助,表示深切的感谢。 我们在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过程中,取得了不少的经验和教训。吸取这些经验和教训,就使我们有可能把社会主义建设的工作做得更好。现在,我只就近年来我们在领导经济工作中所感到的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提出一些意见。 第一,应该根据需要和可能,合理地规定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把计划放在既积极又稳妥可靠的基础上,以保证国民经济比较均衡地发展。由于在编制长期计划的时候,难以完全预计到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新的情况和问题,因此,应该把长期计划的指标定得比较可靠,而由年度计划加以调整。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所规定的各项指标,基本上是正确的,过去四个年度计划的安排,大体上也是符合于当时的具体情况的,因而有可能保证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超额完成。但是应该指出,一九五五年和一九五六年的计划,部分地发生了偏低或者偏高的缺点,造成了工作上的一些困难。 我们在制定一九五五年计划的时候,由于前两年农业歉收,把基本建设的规模定得比较小了一些,而且在当年的节约运动中,又不适当地削减了某些非生产性的基本建设的投资。同时,还由于基本建设计划变动的次数多,下达迟,因而计划完成得比较差。结果,不但在财政上出现了过多的结余,并且在重要的建筑材料方面,如钢材、水泥、木材等,也出现了一时的虚假的过剩现象。如果我们能够更早地准备一些预备项目,及时地扩大建设规模,或者有计划地增加某些物资的储备,物资一时积压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可是我们对以后发展的情况估计不足,把一时的物资过剩当作一个比较长期的趋势,因而用出口的办法来解决钢材和水泥一时多余的困难。显然,这是不恰当的。 当我们制定一九五六年计划的时候,由于上年度农业丰收,社会主义改造又取得了巨大的胜利,因而有必要也有可能把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定得比较高些。但是我们没有很好地对于基本建设规模和物资供应能力进行适当的平衡,因而把基本建设的规模定得大了一些。同时,国民经济的某些部门也出现了齐头并进和急于求成的倾向。结果,不但财政上比较紧张,而且引起了钢材、水泥、木材等各种建筑材料严重不足的现象,从而过多地动用了国家的物资储备,并且造成国民经济各方面相当紧张的局面。 经验证明,我们在编制长期计划的时候,应该按照我们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根本要求和国家物力、财力、人力的可能条件,实事求是地规定各项指标,同时,还应该保留一定的后备力量,使计划比较可靠。而在编制年度计划的时候,就应该根据当年和以后年度的可能的发展条件,积极地发挥潜在力量,以保证长期计划的完成和超额完成。经验还证明,我们在编制年度计划的时候,在有利的情况下,必须注意到当前和以后还存在着某些不利的因素,不要急躁冒进;相反地,在不利的情况下,又必须注意到当前和以后还存在着许多有利的因素,不要裹足不前。这就是说,我们应该对客观情况作全面的分析,同时尽可能地把本年度和下年度的主要指标作统一的安排,以便使每个年度都能够互相衔接和比较均衡地向前发展。 第二,应该使重点建设和全面安排相结合,以便国民经济各部门能够按比例地发展。在过去几年里,我们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同时,采取了加速发展农业合作化的方针来促进农业的增产,并且相应地发展了轻工业的生产,这就使国民经济的几个主要部门在发展中避免了互相脱节的危险。 但是我们在处理重点建设和全面安排这个关系的时候,也曾经部分地犯过错误。例如,在一九五三年,有些部门和有些地方,在建设工作中曾经发生过到处铺开、百废俱兴、不顾条件、盲目冒进的偏向,结果,影响到国家的重点建设,并且造成了财政上的困难和人力、物力的浪费。在一九五六年初,当《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105〕公布以后,又一次发生了这样的偏向。有些部门和有些地方,急于求成,企图把在七年或者十二年内才能够做完的事情,在三年、五年甚至一年、二年内做完。这些偏向,都被党中央及时地发现和纠正了。 在这个时期中间,也曾经出现了另一种偏向,就是某些重要工作过分突出,以致同有关方面脱节。例如,在一九五六年初,我们为着加速发展农业,曾经过高地估计了双轮双铧犁和锅驼机的当年需要量,制定了过高的生产计划,虽然这两种产品的计划经过一再修改,压缩产量,但是计划仍然过高,结果不但消耗了过多的钢材,造成一九五六年钢材供应更加紧张的情况,而且使某些机械工厂发生了一时赶工增产、一时闲工减产的现象。又例如,在我们的建设中,某种工业企业由于前进过快,所需要的原材料无法全部供应,因而发生了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发挥的困难。当然,在我们开始进行工业建设的时期,这种情况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但是预料到这样的困难而更加妥善地进行安排,也并不是不可能的。 这几年来,我们在建设事业中,对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近海地区和内地的关系,也作了大体适当的安排,但是我们在这方面还是有缺点的。有一段时间,我们重视了中央建设事业的发展,而对地方建设事业的发展注意得不够;我们重视了内地建设事业的发展,而对近海地区建设事业的发展注意得不够。今后,我们应该经常地注意调整上述的关系,避免发生片面性。 以上说明,我们强调重点建设,并不是说可以孤立地发展重点,而不要全面安排;我们要求全面安排,也不是说可以齐头并进,而不要保证重点建设。我们在制定计划和安排工作的时候,必须把重点和全面很好地结合起来。 第三,应该增加后备力量,健全物资储备制度。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不平衡的现象是经常会出现的,这就必须保持必要的物资、财政、矿产资源、生产能力等的后备力量,特别要增加国家的物资储备,以保证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和年度计划的顺利执行,并且应付可能遇到的意外的困难。今后若干年内,我国农业生产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还会是很大的,为了应付歉收,就必须有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的储备;为了满足我国建设和生产的规模日益扩大的需要,就必须有器材和原料的储备。此外,我们计划工作还缺乏经验,计划常常有不全和不准的缺点,即使计划当时订得比较准确,也可能由于难以预料的因素又产生新的不平衡。例如,一九五六年由于采用新技术,提高了平炉和高炉的利用效率,矿石和焦炭便供应不足。为了消除或者减少在执行计划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平衡现象,也必须保留必要的后备力量。 这几年来,国家储备的物资虽然还不很多,可是对于保证生产和基本建设的需要曾经起了一定的作用,对于一九五六年的物资供应的紧张状况也曾经起了一定的缓和作用。但是应该指出,我们过去对于物资储备的重要性还认识不够。正象我们在前面说过的那样,当一九五五年某些物资略有多余的时候,就不适当地出口了一部分;到了一九五六年,由于基本建设规模的扩大,又感到这些物资的严重不足。 必须认识,象我们这样一个经济落后人口众多的国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各种物资的缺乏是经常的现象,而物资的多余是暂时的现象。这就需要我们更加注意增加后备力量,建立物资储备制度,由国家储备必要的物资,特别是比较缺乏的重要物资。同时,各个国营企业也应该有适当的储备。当然,不论是国家的或者是国营企业的物资储备,都应该加强计划性,规定合理的定额,逐步增加,不能要求一下子增加很多,以免妨碍当前的生产和建设。并且,我们也要反对把由于盲目生产所造成的产品积压,当做国家的物资储备,因为这种做法,必然会造成国家资金的积压和浪费,也是对生产和建设不利的。 第四,应该正确地处理经济和财政的关系。多年来的经验是:我们的财政收入必须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我们的财政支出也必须首先保证经济的发展。因此,应该首先考虑经济、特别是工农业生产的发展计划,然后根据它来制定财政计划,用财政计划保证经济计划的圆满执行。不根据经济发展的情况开辟财政来源,把财政收入计算得过少,或者单从节约财政开支着想,保留过多的后备力量,都将限制经济建设的充分发展,这是不对的。 我们在制定财政收入计划的时候,必须考虑到经济发展的可能性,考虑到积累和消费之间正确的比例关系,避免把收入定得过分紧张。在制定财政支出计划的时候,除了必须根据保证重点建设和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的要求、进行正确的分配以外,还必须考虑到建设规模和物资供应之间的平衡,考虑到意外的需要而留出一定数量的预备费,避免把支出定得过分紧张。如果只顾建设的要求,不顾财政的可能,不顾设备、器材和技术力量是否能够供应,而提出过高过大的拨款和投资的计划,显然也是不对的。 同志们常常喜欢争论应该不应该有“财政框框”的问题。我们的意见是,不考虑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观地定出一个“财政框框”来限制经济的发展,这当然是错误的,应该反对这样的“财政框框”。但是,如果财政计划符合于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体现着积累和消费之间的正确关系,重点建设和全面安排之间的正确关系,那末这样的财政计划,无疑地应该严格执行,决不能够当作“财政框框”盲目反对。 在这里还要指出,我们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一些缺点和错误,有许多是同领导上的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分不开的。有些领导同志高高在上,不接近群众,不了解实际情况,主观地处理问题和布置工作,因而所作的决定就很难正确,甚至发生错误。而上级的官僚主义,又助长了下级的命令主义。 现在国务院各部门机构大,层次多,因而公文多,电报多,表格多,弄得下级机关疲于奔命。而有的部门的领导同志,甚至还不知道自己的部门发了些什么指示,作了些什么规定。这样的官僚主义的现象,必须迅速加以纠正。 在我们政府的工作中,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决不容许我们有丝毫的骄傲自满。应该看到,我国的国民经济正在迅速发展,情况的变化很快也很多,随时随地都有新的问题出现,许多问题又是错综复杂地联系着。因此,我们就必须经常地接近群众,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掌握情况的变化,对有利的条件和不利的条件进行具体的分析,对顺利的方面和困难的方面都要有足够的估计,以便及时地做出决定,调节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方面的活动,避免发生互相脱节或者互相冲突的现象。在我们这样一个地区广阔、情况复杂并且经济上正在剧烈变革的国家里,任何疏忽大意,都可能发生重大的错误,造成重大的损失。因此,克服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对我们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 二党中央委员会认为,编制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应该以第一个五年计划可能达到的成就作为出发点,联系到大约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末我国要完成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这个基本要求,实事求是地估计到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国内外的各种条件,进行全面的规划。这样,才有可能使计划既积极而又稳妥可靠。 党中央委员会提出,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应该是:(1)继续进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建设,推进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巩固基础;(2)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巩固和扩大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3)在发展基本建设和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地发展工业、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相应地发展运输业和商业;(4)努力培养建设人才,加强科学研究工作,以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5)在工业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增强国防力量,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 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主要要求,就是要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基本上建成一个完整的工业体系。这样的工业体系,能够生产各种主要的机器设备和原材料,基本上满足我国扩大再生产和国民经济技术改造的需要。同时,它也能够生产各种消费品,适当地满足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 有人问:既然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各国的经济日益发展,并且在社会主义各国之间出现了经济和技术的广泛合作的可能性,我国是否还有必要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呢?我们认为,我国目前的情况虽然同苏联建国初期在经济上处于孤立无援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存在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极有利的条件,但是象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资源较富、需要很大的国家,仍然有必要建立自己的完整的工业体系。这是因为,从国内的要求来说,我们必须迅速改变国民经济长期的落后状态;从国际的要求来说,我国建立起强大的工业,可以促进社会主义各国经济的共同高涨,并且可以增强保卫世界和平的力量。因此,那种以为不必建立我国自己的完整的工业体系而专门靠国际援助的依赖思想,是错误的。 另一种关起门来建设的想法也是错误的。不用说,我国要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工业体系,在长时期内还需要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援助,同时也需要同其他国家发展和扩大经济、技术、文化的交流。而且即使我们在将来建成了社会主义工业国之后,也不可能设想,我们就可以关起门来万事不求人了。事实表明,不仅社会主义各国之间的经济和技术的协作范围将不断地扩大,而且由于各国人民争取和平、民主、民族独立的力量日益强大,国际局势日益趋于和缓,我国同世界各国在经济上、技术上、文化上的联系,必然会一天比一天发展。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孤立思想,也是错误的。 为了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巩固基础,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必须继续扩大冶金工业的建设,大力推进机器制造工业的建设,加强电力工业、煤炭工业和建筑材料工业的建设,积极进行工业中的落后部门——石油工业、化学工业和无线电工业的建设。同时,还必须推进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首先是进行工业的技术改造,以提高我国工业的技术水平。 经验证明,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建设,是不能够也不应该孤立地进行的,它必须有各个方面的配合,特别是农业的配合。农业是工业发展以致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延缓农业的发展,不仅直接地影响轻工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而且也将极大地影响重工业以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影响工农联盟的巩固。因此,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我们应该继续努力发展农业,求得农业和工业的发展互相配合。为了使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和各个方面按比例地互相协调地发展,我们又应该妥善地安排重工业和轻工业之间的关系,工农业生产和运输、商品流转之间的关系,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之间的关系,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之间的关系;同时,还应该进一步地安排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近海地区和内地之间的关系,各个民族之间的关系,以便把一切积极的因素和有用的力量都组织到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来。 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的基本建设和工农业生产将有可能继续保持比较快的发展速度。党中央委员会认为,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在财政收入增加的基础上,国家的基本建设投资在全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将由第一个五年的百分之三十五左右增加到百分之四十左右,因而第二个五年的基本建设投资额,就将比第一个五年增长一倍左右。在工农业生产方面,初步计算,一九六二年比一九五七年,工业总产值将增长一倍左右,其中,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产值都会有很大的增长,但是生产资料产值增长的速度将会更快一些;农业总产值将增长百分之三十五左右。到一九六二年,我国工农业总产值将比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一九五七年的数字增长百分之七十五左右。 这里应该加以说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所列举的增长百分数,都是以第一个五年的计划数字作为基数进行比较的,并没有把可能超额完成的因素计算进去,因而增长的百分数就显得高些;等到第一个五年计划结束以后,如果以一九五七年实际达到的数字作为基数,那末现在建议中的增长百分数将有可能相对地下降一些。例如:在建议中提出的我国的钢产量,一九六二年计划达到一千零五十万吨到一千二百万吨,这个数字同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一九五七年的产量四百一十二万吨作比较,将增长一点五倍到一点九倍,但是,如果同现在预计的一九五七年产量五百五十万吨作比较,那么就增长将近一倍到一点二倍。 上述关于基本建设的规模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速度,我们认为是适当的,是积极而又稳妥可靠的。应该相信,只要我们善于依靠群众,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就能够取得伟大的力量,克服在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象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那样,胜利地完成第二个五年计划的任务。 *这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做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第一、二部分。报告全文最先刊载于一九五六年九月十九日《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