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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婚后的大难题(女工通讯)
作者:志超 来源:《青年与妇女》1947年第11-12期
托儿所还没有普遍地设立……还没有……还没有……
(李星)
珍是去年七月才结婚的,丈夫也是个工人,他们举行了一个简单的婚礼。婚后不久,珍便怀孕了,但她仍继续工作。当我们看着她困难的拖着沉重的身体来上工时,都劝她早点休息,但这只是一句空话,因为一方面厂里不允许,不准请假太久;另一方面经济上也不允许。去年的婚礼虽很简单,但已使得他们被迫负债,加以日军投降后,她丈夫工作的厂解散了,失业好几个月,最近才找到工作,现在摆在面前的问题——生产,又得花费一笔钱,这便迫使她不得不勉强工作到临产之前一刻。
整天劳动的结果,孩子反而更容易下地,幸运的,孩子很顺利地产下来了。人在家休息了一月,假期已满,她又要到厂中工作了。可是孩子怎样办呢?幸而她还有一位六十岁的婆婆,但喂奶的事情仍无法解决,最后决定每天由婆婆抱去喂奶。她是个老工人,厂方算是对她特别客气,允许她每天抽出一部分时间来给孩子喂奶。
一天,正下着濛濛的细雨,道路是泥泞的,一个六十岁的老太婆,手撑着雨伞,抱着孩子来吃奶了,将到目的地时,脚下一滑,跌倒了,爬也爬不起来,幸亏过路的人们把她扶起,但已满身泥浆,孩子更惊得哭个不停,心肠好的人们,跑到厂里告诉阿珍,她急坏了,因为一老一少跌倒,又是在这样的雨天,恐有意外吧?于是便请了假,才急忙地送她们回家。从阿珍的事情看来,这的确是已婚的女工们的一个大难题,因为托儿所还没有普遍地设立,据我所知,她们的孩子都是交给一些老太婆或者十二三岁的大孩子看管,而她们对于育儿大都是不胜任的,因此,孩子的健康常常很坏,女工更享受不到优待。她们一方面要做十一二小时的工作,另方面又要负担家庭的重担,犹如奴隶一般,没有一点休息的机会,更不用说受教育和娱乐的机会了。这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的产品,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改造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才有可能,我常常这样的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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