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斯·迈斯纳:毛泽东的中国及其后 | 目录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在1966—1969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文革前五年的经济政策被批判为要使中国从“社会主义”倒退回“资本主义”,制定和实施这些政策的党的领导人成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最后因为要实行“资产阶级专政”而被打倒。
然而,从历史的发展来看,毛的路线与刘的路线之间的差别并非如此之大。把刘少奇在1960年代初期实行的经济政策与列宁在40年前在苏联实行的经济政策作一比较,也许不无益处。1921年,列宁实行了“新经济政策”,以恢复受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十月革命和正在进行的内战破坏的俄国经济。列宁坦率地承认,从战时共产主义激进政策退却到新经济政策,是要鼓励资本主义的经济活动方式。新经济政策建立了一种“混合经济”,部分是国有经济,部分是私有经济。布尔什维克掌握着大型工业企业,也允许(实际上是鼓励)小工商业私营经济的发展。国家除了征收统一的农业税外,基本上对农村放任自流,就是说,允许小规模的资本主义农业和自由市场的自由发展。国家鼓励外国资本向俄国工业投资,即使是在国有工业企业中,也醒目地采用了资本主义的管理方式和劳动组织形式(如泰罗制[1])。列宁的直接目标是恢复国民经济,他的长远考虑则是在基本上和平的经济竞争中,社会主义部分逐渐发展壮大,最后取得胜利。
40年后,中国领导人采取的经济政策在某些方面与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相似。为了解决严重的经济危机和1960—1961年的饥荒,他们采取了从大跃进的激进主义大幅度退却(不是名义上,而是事实上)的政策。在农业方面,对“小生产者”作出了一定的让步,主要是允许各农户扩大自留地。在工业方面,强调企业经营中的“利润”指标,加强厂长和技术人员的权威。市场力量和巿场价格发挥作用的范围更为广泛,物质刺激比精神鼓励更受重视。不过,虽说是被批判为“向资本主义倒退”,中国的新经济政策仅仅是早期苏联新经济政策的苍白反映。农业生产基本上还是合作形式,只允许不超过可耕地12%的面积作为自留地。大小工业企业都是国家所有,商业活动总体上依然受到中央政府的严格控制,不允许外资进入。如果刘少奇是“走资派”,那么比起刘少奇在1960年代走的资本主义道路,列宁在1920年代走的资本主义道路更宽,步子也更大。尽管如此,“毛路线”和“刘路线”之间的分歧十分尖锐。1960年代初实行的政策产生了具有深远影响的社会后果——毛主义者无法接受的后果。
1960年,中国开始实行新经济政策,采取一系列紧急措施解决全国性粮食短缺和饥荒威胁的迫切危机。其中一个问题是粮食的分配,中央政府机关重新确立权威,建立了一套有效的粮食定量分配制度和发放机制,从而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主要问题还是农业生产连续三年(1959—1961)大幅度下降。为了恢复农业生产,党加强了对农村的控制,放松了人民公社对个体农民生产者的限制,发动城巿对农村提供援助,农业生产终于恢复——虽说这是在数百万人死于饥荒之后的事。成千上万的党员干部被派到了乡下,激进的农村地方干部被撤职(并受到批判),士兵、学生和数百万城巿无业居民也被下放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自留地还给了农户,农村的自由市场重新开放。“公社化”了的个人和家庭财产退还给了农民,允许农民开发荒地,城巿为农村提供了农药、化肥和小农具等紧急援助。到1962年底,农业生产已经稳定。
1961年1月,中共中央八届九中全会提出了把“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先导”的口号,上述措施就是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实施的。党的领导人认识到,充满活力的农业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这意味着国家将优先发展农业,降低第一个五年计划和大跃进时对工业发展速度的要求。这是一个毛主义者和非毛主义者都能接受的方针,它说明中国将不再回到斯大林的老路,把农业隶属于重工业。
然而,这个方针还有不明确之处。虽说要优先发展农业,但以什么样的社会方式组织农业生产并不明确。此外,工业与农业的关系、城乡关系以及毛主义关于农村工业化计划的命运等问题也都有待解决。在具体政策问题上,“以农业为基础”的实际含义,还取决于由谁来决定和实施政策。
放弃了大跃进,但人民公社依然保留下来,不过,公社的规模大大缩小了。全国2.4万个人民公社分解为大约7.4万个,每个公社约有1600个农户,大约与过去的乡相当,管辖区域约等同于一个传统的农村集贸区域。[2]人民公社仍然是农村基本的行政单位,但公社的工作由脱产领工资的国家工作人员负责,他们贯彻执行中央决定的各项政策。
但是,人民公社不过是一个政治单位,它最初的社会经济职能基本上被取消了。1960年代初期,党的文件批评了农业产品分配中的“平均主义”,鼓励使用物质刺激手段促进生产。农民不仅重新有了自留地,还被鼓励从事“副业”生产,在自由市场上交换农副产品。为了鼓励农民购买城巿工厂产品,公社企业的发展受到人为限制。此外,基本的生产单位逐渐由人民公社过渡到生产大队,最后到生产队。生产队一般由20—30个农户组成,相当于过去的初级农业合作社。到1962年初,生产队成为组织劳动生产的主要单位。[3]
随着人民公社的商业和财政权移交给县政府,人民公社的自主性进一步缩小。县政府隶属于中央政府系统,还恢复了对公社民兵、学校和医疗卫生站的领导。大跃进期间分配到公社的拖拉机和其它大型农具,重新集中在约2000个苏联式的拖拉机站管理,出租后的利润上交给国家。
这个时期的政策促进了农村小资本主义的发展,但规模远比40年前列宁和俄国其它领导人容许的规模还要小得多。然而,从集体经济的退却意义深远。虽然官方规定的自留地面积不得超过可耕地的6%,但自留地的实际面积比规定的多一倍。由于自由巿场上的水果、蔬菜和家畜的成交价格较高(城巿里黑巿价格更高),绝大多数农民自然把主要时间和精力都放在自留地和家庭副业上,集体劳动只是应差了事。到1960年代中期,私人生产大概占到农民总收人的三分之一。此外,生产队的集体劳动也不再搞平均主义,实行了一套复杂的工分制度,根据个人的劳动效率而不是出工时间和出勤率进行分配。
无论是集体劳动的工分制度,还是在自留地经营副业生产提供的机会,都必然有利于那些有生产技能、身体强壮、经验丰富和懂经营的农民。结果是农民的收人差别不断扩大,农村党员干部的腐败问题也加剧了日益扩大的不平等。在1960年代初期,人民公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当地干部贪污公社钱财,比较普遍的现象是生产队基层干部和一些农民(多是过去村子里的头面人物)相互勾结,在工分分配上作弊,为自己谋利。
在处理农村的腐败和不平等问题上,“毛主义者”与“刘主义者”之间的差别,决不像后来文化大革命说的那么大。在根除干部腐败、制止农村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等问题上,刘少奇与毛一样坚决;他们的分歧更多是在方法上,而不在目的上。刘和党的多数领导人主张运用党和国家机构来整顿农村局面,毛和毛主义者则希望在思想和政治上动员贫农,在此基础上开展群众运动。
与农村情况相似,城巿也实行了新经济政策,采取紧急措施缓解日益恶化的严峻的经济形势。在1960和1961年,关闭了部分工厂,多数工厂因缺乏原材料和物资而缩小了生产规模。大跃进期间匆忙建立起来的一大批小工厂和小作坊,效率低下,浪费紧缺资源。到了1962年,工业生产从1958—1959年的水平下降了约40%。城市里大量工人失业或处于半失业状态,数以百万计的农民从贫困的农村地区涌向城巿,使就业问题更加严峻。
政府为恢复城市经济采取的第一个步骤是紧缩财政。数千个小工厂和效益差的工厂与作坊被关闭,大跃进期间招工到大企业的工人多数被解雇。全国招工工作冻结。全国工厂企业的劳动力精简了一半。第二个步骤是开展“回乡”运动,运动在1962年春季达到高潮。动员城里人“回乡”,与民粹主义无关,方式也与过去的“下放”运动不同,主要目的是为了减轻城巿粮食供应严重的紧张局面,与因为原材料短缺和资金不足而削减工人一样,都是出于经济需要。
为解决工业现代化这一长远问题,国家在重新强调计划经济的同时,还采取了一系列其它措施,例如,给各企业一定程度的经济自主权、引进一些市场因素、加强厂长的权威、重视科技人员的作用,以及提倡对工人进行物质刺激,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总的来说,北京的中央经济部门又获得了对经济的控制权,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决策者恢复了对经济工作的发言权。与地区和省级党组织有密切联系的工厂和企业的管理层,在大跃进期间名存实亡,现在又掌握了工厂和企业的经营权,建立了一套名为“独立经营权”的更灵活和自主的体制。管理者与工人之间传统的差别重新出现,天平的重点摆向了业务上的“专”,政治上的“红”不再是第一位;工人再次被置于管理者的权威之下,但旨在提高生产率建立的物质刺激机制以及改善物质生活的前景,使他们得到了补偿。工人阶级内部的收入差别,主要不是因为改革后的工资体制,而是因为普遍地采用了计件工资制,个人的生产率越高,拿的工资和奖金也越高。物质刺激在实践上的根据,在于它以生产效率为基础——在经济落后的国家里提高生产率是迫切需要;其理论上的依据在于按照标准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国家的产品分配,必然要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绝不能实行“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原则。
新工业政策在许多方面不过是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翻版,但这不等于它全盘回到了“斯大林模式”。国家在事实上严格地执行“以农业为基础”的政策,原来用于工业的投资现在大量地用于农业,就是这一政策的具体体现。为了增加化肥和农业机械生产,国家对现代工业中的一些重要部门进行了改造,还新建了进行良种研究试验的科学研究所,农村电气化的方案也在实施之中。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决策者在重返岗位后推行的工业发展计划,较之十年前他们制定的雄心勃勃的目标,要更加慎重和稳妥,现在,农业的现代化成为优先考虑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刘的时期标志着中国彻底摆脱了重工业发展压倒一切的斯大林模式。
面临1960—1961年如此严峻的形势和艰难的任务,应该说,经济复苏和恢复增长的速度是惊人的。1962年,农业生产基本恢复正常,在其后几年里,虽然还说不上突飞猛进,但至少是稳定发展。粮食产量从1961年的1.9亿吨增加到1965年的2.4亿吨[4],国家还从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进口了大量的小麦作为补充。到1962年底,工业生产恢复稳定。在1963年至1965年期间,工业生产以年均约11%的速度增长,就业率年均增长7%,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5.5%。[5]
刘少奇的政策使国民经济得到复苏和发展,但其导致的社会结果和思想影响却不尽人意,经济进步付出了社会代价——新形式的不平等。农村中的自由巿场和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导致出现了一个相对富裕的农民阶层,他们常常与地方干部和官员串通一气,利用新经济政策发展既得利益,并影响执行政策的地方政府。在城巿里,出现了一个享有一定特权的、有经验的技术工人阶层,他们受益于计件工资和奖金制度,这些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措施同时也使得工人之间开始竞争,削弱了工人队伍的团结;缺乏集体意识又反过来加剧了工人内部的差别和分化,由于强调专业能力和技术特长,普通工人与技术官僚精英之间的收入差别越来越大。
不平等最突出的反映莫过于城乡之间日益扩大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差别。尽管有少数农民已经富裕起来,但整个农村依然十分落后,与现代化的城巿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大跃进期间实行的农村工业化政策已经放弃,大多数农村小工厂不是倒闭就是不景气,这样,工业生产与农业生产、工人与农民之间,又出现了难以逾越的鸿沟。卖给农民的工业产品(例如化肥、农用机械、布匹、食盐、煤油、火柴,以及只有少数农民才买得起的收音机和自行车)的价格十分昂贵,城市从价格差别中得益。这与毛提倡的缩小工业产品与农民产品的差价、鼓励农民消费的政策背道而驰。[6]此外,由于工业生产率的提高速度远远高于农业生产率,因而奖金制进一步拉大了工人与农民之间业已存在的收入差别。而且,发展重点放在城市的教育政策,以及医疗和其它社会资源的不平等分配,也加大了城乡之间的差别。这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国家为了城巿利益而盘剥农村的情况相似。
1964年12月下旬,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刘少奇再次当选为人民共和国主席,周恩来在会议上作了政府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间接地谈到了新形式的社会经济不平等现象。在赞扬了过去两年的经济成就后,他说:
周恩来说的“新的资产阶级分子”是指谁?不是指财产所有者,而是指那些在现存“社会主义”制度下享有经济特权、社会声望、掌握着政治权力的人,不是凭借财产、而是凭借地位和收入享有特权。新的富裕农民和收入高的工人也称不上是“新的剥削分子”,无论人们愿意不愿意,群众间的经济差别不过是更深的社会弊端的反映而已。周的报告中已谈到(和作出判断),这种弊端的实质是“新的资产阶级分子”主要产生于“党政机关”,这无疑是说,党政官僚本身即是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的根源。
周恩来谈到这一问题时还闪烁其辞,毛不久后的谈话更直截了当。1965年,他开始指责“官僚主义者阶级”是工农群众的压廹者。他认为,官僚机关成为产生新剥削阶级的土壤,从这一观点出发,他认为,在中国,“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必须强调进行“阶级斗争”的必要性,“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斗争已经到了谁胜谁负的关键时刻。毫无疑问,毛的这些看法受到了当时与苏联日益加深的冲突的影响——相应地,毛认为实行“修正主义”政策,必然导致“资本主义”复辟,但是,毛的担心主要源自中国社会的具体现实,对毛来说,那是大跃进后实行的经济政策导致的问题,是社会主义的目标能否通过非社会主义的手段实现。从历史的非决定论和毛主义自身的思维方式出发——即不能当然地认为社会主义是历史的必然结局,毛相信,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目的,但与此同时,道德律令要求人们必须选择与其目的相一致的手段。在毛看来,党的大多数领导人选择使用的手段与社会主义是不相容的,他们正在(毛的用语)“走资本主义道路”。
除了关注社会不平等和官僚阶层问题外,毛同样担心由此引起的意识形态变质问题。虽然“毛泽东思想”依然受到尊重,但这主要是出于礼仪。如果说毛在政治上被人当作“老祖宗”,那他的思想和理想的命运也不济。执掌党政权力的领导人关注的是社会秩序、政府效率、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问题,群众普遍期望的则是社会安定和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处于党的领导人和对政治漠不关心的大众之间的,是技术阶层和各级党政干部,他们热衷于官僚机构的职业规范,无视毛主义的政治标准。这种趋势与当时的政策和群众的普遍情绪相吻合。毛从未来共产主义全面发展的人的理想出发,提出的“又红又专”概念被完全倒置了,职业和技术专长高于政治和思想原则。人们注意到,城市群众热情响应国家关于增加生产的号召,因为这也是增加收入,为了能够购置所谓的“四大件”:手表、自行车、收音机和缝纫机。在农村,毛主义者看到,农民的这种“不健康倾向”表现为传统宗教仪式的复活、买卖婚姻、迷信崇拜、逢年过节的铺张浪费、赌博,以及农村干部政治热情和思想觉悟的急剧下降。[8]
在一个社会的阶层形成主要依赖于收入和地位而不是财产的社会里,教育制度对形成社会的平等(或不平等),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1960年代初期中国的教育制度促进了社会的不平等。
在过去的十年里,中国的教育事业有了巨大发展。从1949年到1957年,小学学生的数量从约2600万增加到6400万,大学学生数量几乎翻了四倍,从11.7万人增加到44.1万人。人民共和国的早期教育政策和实践与其经济政策一样,基本上是从苏联照搬过来的,特别是高等教育体制。教育事业的首要目标是培养实现第一个五年计划工业目标所必需的科学技术专家,全盘搬用了苏联的教育方法、教育组织形式和教科书,数以千计的大学生被送到苏联深造,学习先进的现代科学技术知识。[9]
1950年代,中国的教育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人民群众比在旧政权下有了更多的受教育机会,但是,教育资源仍然是有限和不均等的。尽管国家新教育制度的目的是为工人和农民服务,但是中学和大学的正规教学标准还是有利于中国社会的新老特权阶层——城市资产阶级残余、党政高级干部和技术知识分子的子女。此外,城市和农村的教育资源分布也不平衡。大学都设在城巿,课程设置也主要是满足城市需求,绝大多数学生来自城巿各阶级。城市儿童一般至少都能接受小学教育,但许多农村儿童根本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或只能得到最起码的教育。
大跃进期间实行的教育政策,目的就是通过新的教育计划,重点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克服上述教育不平等现象。根据大跃进提出的“让群众成为科学技术的主人”、消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差别的目标,短时期内便建起了各种各样的“半工半读”学校、“红专大学”和工人农民业余学校、夜校。在人民公社的管理下,农村地区普遍建立了六年制的小学和三年制的初中,以更好地满足农村当地需要,实现马克思主义把教育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目标。
1960年代初期,取消了这些平均主义的教育政策,恢复了1950年代中期的做法。财政紧缩迫使许多穷学校关闭,城巿和农村低收入家庭儿童的受教育机会受到限制,许多半工半读学校和业余学校下马,农村地区的小学和中学的管理权从人民公社转到了县教育局,这样,中央教育部门恢复了对农村教育体系的管辖权。中学和大学强调通过入学统一考试录取新生,这种做法显然有利于城巿享有特权的集团成员的子女,有利于城巿青年,而不利于农村青年。实际上,出现了城市和农村的双轨制教育体制:农村地区的孩子在上完小学以后(并非所有孩子都能上完[10]),如果还想继续上学,多数人进不了全日制正规中学,只能进“农业中学”接受农业知识培训;在城巿里,建立了一些特殊的重点中学,培养少数受到特殊训练的学生,补充技术知识分子队伍和官僚精英阶层,学生的首要职责是学习和掌握专业知识。在较好的中学和所有大学里,政治教育和参加生产劳动的要求只是流于形式。总之,1960年代初期的教育制度比十年前更加精英化,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和经济上的差别。
正如教育制度的不平等反映和强化了社会和经济上的差别一样,在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其它社会部门中,情况也是如此,最典型的是卫生医疗部门。1949年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消灭和控制流行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建立现代医疗体制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新政府把医疗卫生重点放在以预防为主,通过发动群众来提高环境卫生和公众卫生水平。不久,政府就自豪地宣布,新中国已经消灭了天花、霍乱、斑疹、伤寒、鼠疫、麻风、性病和吸毒,结核病和大多数寄生虫病也得到了有效控制。国家投入巨额资金修建医学院校和医院,而过去,医院主要是靠西方慈善机构维持。从1949 年到1957年间,国家建立了800多家西医医院,使医院床位从共和国成立时的9万张增加到30万张。受过正规现代西医训练的医生数量由1949年的4万人增加到1965年的15万人,此外,还有17万护理人员。到1960年代初期,每年约有2.5万名从医学院毕业的新医生。[11]成就虽然惊人,但并非人人同样受益。城巿居民享受着比农民更多、更好的医疗服务,城乡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差别(与1960年代初期许多其它领域一样)十分触目,而且还在不断扩大。正是这种状况使毛在1965年警告说:
所以,这个时期建立在非毛主义方式基础上的经济成就,导致了与毛的平均主义理想不相容的社会与政治结果。经济进步付出的代价,是官僚和技术精英集团的出现,是城市和农村地区的新形式的不平等,是城乡之间日益扩大的差别。这是毛泽东不愿意看到的结果。1963年发动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就是纠正热月党人路线的第一次尝试。
[1] 弗雷德里克·温斯洛·泰勒〔1856—1915〕,美国人,首先提出科学方法管理工业。细分为时间管理、功能专务分工、标准化等项。——编者注
[2] 乡的界线一般是按照传统的“标准集贸区域”划定的,通常由十个左右在经济和社会方面联系密切的村子构成一个市镇,这一观点是由施坚雅在《中国农村的巿镇与社会结构》一文中提出的。文章载于《亚洲研究杂志》1964年第24期。
[3] 这些措施是根据中共中央在1960年11月发布《关于农村工作的紧急指示》(即“十二条”)和1961年3月的《关于农村人民公社若干规定草案》实施的。
[4] 赵冈:《共产党中国的农业生产:1949—1965》(麦迪逊:威斯康辛大学出版社,1970年),第242—260页。虽然赵引用的数字是1961年为1.6亿吨,1965 为2亿吨,但反映的增长速度还是一致的。
[5] 里奇曼:《共产党中国的工业社会》,第615页。
[6] 这是毛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提出观点:“在税收上使农民的负担很重,在价格上农产品很便宜,工业品很贵。我们在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同时,必须把农业摆到一定的位置上,实行正确的农业税收和正确的工业产品价格政策……工业产品的交换,在我们这里,是采取缩小剪刀差、等价交换或者近乎等价交换的政策,工业品是采取薄利多销的政策和稳定物价的政策。”(参见毛《论十大关系》讲话的记录稿——译注)
[7] 周恩来:《政府工作报吿》(1964年12月30日),《人民日报》,1965年1月8日。
[8] 《乡三级干部会议报吿》(1963年2月9日)。引自包瑞嘉和泰韦斯:《四清:1962—1966年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68年),第49—57页。
[9] 1962年大专院校毕业生的构成情况,反映出国家对科学技术教育的高度重视。根据官方统计,在17万毕业生中,只有7000人,即只有4%的学生是学社会和人文科学的;工科毕业生有5.9万人;理科毕业生有1.1万人;农科和林业专业毕业生有2万人;医疗卫生专业有1.7万人;其余5.6万人毕业于教师或师范学校,师范院校的专业也是以理工科为主。小学与中学的情况也类似。
在1962年的17万名毕业生中、只有1000人考上了研究生。不过在1949年以前,除了个别医学和专业研究院外,中国没有一所研究生院。1949年后,中国的研究生教育发展比较慢,但其学术起点较高。多数有志读研究生的学生都赴苏联攻读,还有部分学生赴东欧国家攻读。
[10] 据报道,1965年,有3000万学龄儿童未能接受任何正规教育,其中多数是农村儿童。(《人民日报》,1965年5月18日)
[11] 赛德尔:《医疗与公众健康》,载奥克森伯格主编,《中国的发展经验》(纽约:普雷格出版社,1973年),第110—120页。有关人民共和国医疗发展的特殊观点,参见洪若诗:《赶走一切的害人虫》(纽约:每月评论出版社,1969年)。
[12] 毛泽东1965年6月26日就卫生工作的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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