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论“文人相轻” 前一回没有提到,魏金枝先生的大文《分明的是非和热烈的好恶》里,还有一点很有意思的文章。他以为现在“往往有些具着两张面孔的人”,重甲而轻乙;他自然不至于主张文人应该对谁都打拱作揖,连称久仰久仰的,只因为乙君原是大可钦敬的作者。所以甲乙两位,“此时此际,要谈是非,就得易地而处”,甲说你的甲话,乙呢,就觉得“非中之是,……正胜过于似是之非,因为其犹讲交友之道,而无门阀之分”,把“门阀”留给甲君,自去另找讲交道的“朋友”,即使没有,竟“与麻疯病菌为伍,……也比被实际上也做着骗子屠夫的所诱杀脔割,较为心愿”了。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九月《文学》月刊第五卷第三号“文学论坛”栏,署名隼。 〔2〕五常我国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孟子·滕文公上》:“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旧时以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为五伦,认为制约他们各自之间关系的道德准则是不可变易的常道,所以称为五常。 〔3〕“必也正名乎”孔丘的话,见《论语·子路》:“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4〕“翻手为云覆手雨”等句,见杜甫《贫交行》一诗。管鲍,即管仲和鲍叔牙,春秋时齐国人,二人少年时友善,后齐桓公命叔牙为相,叔牙推荐管仲自代。 〔5〕一九三五年八月四日上海《大晚报》副刊《剪影》上载有罗侯的《上海话那能讲头》一文,其中说:“在上海,……要这些上下三等人都不把你看作可欺的阿木林瘟生呢,你就非得好好研究上下三等交朋友用的谈话,在上海交朋友,你必须了解的是,所谓‘朋友轧得要好,讲个闲话要漂亮’……譬如你们初见面,道名问姓起来,上海的上等朋友就爱半说话半咬文的,‘格位朋友尊姓?’……‘格位’和‘迪位’是‘这位’的意思”。 〔6〕“阿木林”上海话,即傻瓜。 〔7〕“朋友,以义合者也”语出《论语·乡党》朱熹注:“朋友以义合”。“义,利也”,语见《墨子·经上》。 〔8〕“自己的园地”一九三五年五月,杨邨人、杜衡等组织“星火”文艺社,出版《星火》月刊。他们标榜该刊是“无名作家自己的园地”和“新进作家自己的园地”。当时《文学》月刊第五卷第二号(一九三五年八月)“文学论坛”栏发表署名“扬”的《文艺自由的代价》一文,批评了上海一些文人用商人手法,要文学青年“投资五元”,以取得在“自己的园地”“投稿而且被登出的权利”。杨邨人、杜衡等即以“本社同人”名义在《星火》第一卷第四期(一九三五年八月二十日)发表《警告〈文学〉编者傅东华》一文,否认该刊要作者“投资五元”,说只是“曾向社员征收按月三元(暂以三个月为限)的出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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