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 第三册(1927) 中央通告第十九号 (一九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 这是中共中央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的通告(党中央通告第十九号,团中央通告第六号),由当时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委员、共青团中央总书记任弼时起草,中共中央常委会讨论后,经中共临时中央主要负责人瞿秋白修改定稿。
最近CY〔2〕中央局扩大会议,发现有些错误观念。这些错误观念的产生,多半由于党团关系不好而形成,极有迅速纠正之必要。 第一种观念,就是认为团在中国没有特殊工作,主张取消团的组织。在党的负责同志中也同样有这类的主张。这种情形完全是因为团的工作遇到恐慌,没有找到正当工作方针的表现;是由于团的指导机关与一部分党的负责同志脱离青年工农生活,不明了青年工农的要求与习惯,感觉青年工作困难的机会主义的表现。这并不能真正代表团员群众与青年工农的意识,而是表示团的领导机关与无产阶级青年运动形成剪刀式的发展。 主张取消团的人,仿佛取消团的组织便可以加强党的力量,其实取消的结果必定是消灭党在青年工农中的影响,完全是犯了取消主义的错误。 第二种观念,就是把团看成做文化运动的组织,以为一切工农政治斗争既有党来领导,团可以专心做文化工作和儿童运动。这种观念是以前党对于青年运动的指导犯了机会主义错误的遗毒之表现。从前“工农运动有党负责,CY注重学生运动和文化工作”的观念,直到现在在党内还没有完全去掉。江苏崇明岛的党组织最近还说,“CY替党做技术工作的,一切对外活动都由党员负责”。这种观念同样是犯了取消主义的投机主义的错误,充分表现没有明了团是青年工农无产阶级的群众的政治的组织的意义,是帮助党获得青年工农群众参加革命斗争的组织。这次CY中央局扩大会议指出,这观念必定把团变成第二国际⑶的社会主义青年团(非政治的),是非常正确的批评,因为这样的结果必定是引导青年工农走向改良主义的道路,消灭青年无产阶级的政治作用。 第三种观念,就是以团代党的先锋主义倾向,以为党的组织与政策完全犯了机会主义的错误,团应领导一切斗争变成整个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主张更改团的名义为青年共产党,入团年限提高到二十五岁甚至二十八岁。这种观念之产生的远因,是由于团在初期(一九二O到一九二五年)即有第二党倾向的影响。近因是:(一)有一部分下级党部没有脱离机会主义的遗毒,表现畏缩退后,致使团轻视党的力量与作用;(二)党内民主主义成分之缺乏,团没有广泛讨论党内问题的机会,党不重视团的意见与提议,没有注意提拔青年党员及兼党之团员担负党内工作;(三)团在反动压迫之下没有找到做下层青年群众工作的方法,而着重没有深入群众的政治斗争,因此形成错误倾向。虽然现在还没有这种事实,但是这种先锋主义倾向的结果,可以走到形成第二党的危险! 先锋主义的倾向,根本是由于反对机会主义的方法不正当,就是在团的机关中工作的党员,不站在党员方面努力去与机会主义奋斗,而无意之中要以“布尔什维克的团”反对“机会主义的党”。这种倾向是非常之不对的。在团之中工作的党员应当站在党的新政策之上,一方面去指导面的工作,另方面努力于站在党的观点上作积极的反机会主义的斗争。 这次CY扩大会议对于这几种错误观念都有极严重的批评,认为是青年运动中的危机;指出CY今后应当加强团的政治任务,积极领导青年工农参加一般的政治斗争;团应极广泛地讨论党内政治问题,并注意青年工农兵士中的下层群众工作;应注意在群众斗争中去建立面的基础,改造团的指导机关的社会成分,使团真正布尔什维克化,变成党在青年无产阶级中极有力量的政治组织。 党中央完全同意于CY扩大会议的精神,并且严厉指出党内主张取消CY,把CY看成文化运动团体,不帮助CY在工农青年群众中的发展与斗争,客观上使CY走到没有出路等等,是非常之错误,是机会主义的表现;须认清共产主义青年运动与第二国际青年运动不同的地方,就在共产主义青年团是青年工农无产阶级的政治的群众的组织,团的组织是保有独立性的,只有第二国际改良派的青年运动方才是只做文化工作的团体,是党的附庸机关。同时中央党与团严厉指出团的先锋主义倾向的危险,党团指导机关应在工作中去加以防止。但防止先锋主义,绝不是加团以不必要的限制,反而妨碍了团的发展与工作之进行。 最近各地党团关系非常恶劣,主要的现象就是党对于团的工作缺少积极的指导与帮助,以致团员看不起党,骂党是机会主义组织而单独领导群众斗争;互派代表双方没有负责执行,多半只有团的代表出席党的会议,团的会议党则不派人参加(或派技术人员出席),甚至弄成了党与团的斗争。假若党与团不能双方负责纠正,必定可以引起极严重的不好的结果。因此党与团的中央特此指出这种现象的危险,并提出下列办法,各级党与团应认真执行: (一)党与团各级会议应切实执行互派代表的办法,仅如此方能消灭党与团间主张上的冲突,使党能了解团的情形,使团能明了党的政策。 (二)党内重要问题与政策,应提到团内讨论,对于一切政策的决定,应注意团的意见与提议。 (三)各级党部应经常听团的工作报告,随时加以指导与帮助;在党的机关报及党员群众中,时常提出团的问题的讨论。在实际工作中,党应多给团以物质上的帮助。 (四)兼团员的党员应努力参加团的工作,负有领导团员群众的责任;团应经常介绍好的团员入党(但非满二十三岁者不必脱离团),增加党在团内的成分与影响。 (五)团应注意提拔新的积极分子参加指导机关的工作,并继续不断地输送一部分干部到党内工作,但党调团内负责同志时须得双方同意,以不妨碍团的工作之发展为原则,如双方有争执时,须提到上级党团机关解决,党不得任意调去。 (六)团应继续站在党的正确路线与政策上进行反对党内与团内机会主义的斗争。在党的组织弱小或犯了机会主义错误而不改变,放弃工农运动的指导时,团可以并且应当站在党与团上级机关政策上,联络党员群众领导当地工农运动与斗争,但须注意在斗争中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影响,并且注意强健党的组织,消灭党内机会主义的遗毒。 (七)团部机关对于当地的党的机关的政策和行动,认为不正当,甚至机会主义的时候,不应当单独地站在团的地位而应当同时站在党员的地位,联合赞成他们的主张的党员,向上级党部机关陈诉意见,要求上级党部机关审查。 (八)党应注意帮助团的发展并强固组织,在没有面部,是团的组织单弱时,党须指派得力同志担负团的工作,建立团的组织,尤其在乡村中,团的组织极少又薄弱,党应命令乡村党部成立团的组织。 (九)党应注意加强团内的政治教育工作,时常派人到团内报告党的情形与政策,使团员能了解党的作用,使每个团员将来能变成很好的团员。 (十)今后党对上级机关报告中须叙述团的现状,团对上级机关报告中亦应叙述党的状况及团对党的意见。 总之,党与团的关系,最近所以发生不好的现象,发生团反对党的倾向,其原因在于党和机会主义奋斗以来,党的健全的干部还没有造成,一般党员群众有不满意于干部的情形,因此少数地方的团的机关便变成表现这种不满的机关。所以只有彻底实行党内民主主义,令一般党员群众(团部工作的党员当然在内),尤其是工农党员,都能对于党的组织及政策表示意见,使他们的意见能够战胜机会主义的倾向——如此,才能真正解决团与党之关系问题。 团应当在党最近扩大会议的总政策之下,在团最近扩大会议决议的指导之下,发展真正的青年群众工作,肃清团内的机会主义,以及军事冒险、玩弄暴动的倾向。只有团真正成为群众的斗争的组织之时,方能与党同时实现布尔什维克化之任务。 以上所指各项现象与整理党团关系的具体办法,在目前斗争紧张情状之下有极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团应认真切实执行,仅是这样才能加强党对于团的指导,使团能广大地发展。各级党与团部应当随时将执行情形报告上级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