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 第三册(1927) 中央致江苏省委信 (一九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江苏省委: 你们十二月份的农运计划,因为写得很具体,中央昨(六)日常委会不能冒然作答,但关于急需解决的数事经同志口头提出当场解答如下: 一、目前农暴可以发展的区域是无锡常州宜兴苏州一带。这一带的客观情形,统治阶级蒋白两派军阀久已箭在弦上,时时表现两方互相冲突的可能。最近的国民党中央会议有人从中竭力斡旋,主张牺牲西山派改组国民政府及中央党部,广西派让出全部上海以换回广东,但这个协调终无多望,并且益发证明统治军阀两派的冲突益甚爆发益近就是了。统治军阀由摇动而冲突而战争,自然是乡村斗争由游击战争发展到暴动的一个极好时机,不过这个地带的乡村斗争虽曾经过宜兴无锡常州的先后暴动,然因为发动以后形成了军事投机局势[的],以致一经失败明溃散无余,土地革命始终未能深入。暴动失败后各地负责同志又多避难来沪,现时省委所根据的乡村斗争生活还多是以前的事实,若于此冒昧地定了一个全省或无锡等地暴动的日子,于发展农暴有碍,便对统治军阀将生的混战也尚不能有此确切的估定。因为定期暴动的条件是应该在统治阶级趋向崩溃群众斗争加紧时的必要根据上。现时我们在江苏乡村的工作方开始派人去加紧或仅开始去工作,而统治军阀的混战也正日近;在这样情形之下,不应是预定一个暴动日期,而应是预定一个发动暴动的期限,以催促各地加紧斗争加紧游击战争之预备和发动,庶几军阀混战到来不致坐失时机,并且可避免我们工作同志因为有了定期而坐待而不发动日常斗争,不作游击战争的预备和发动之危险。譬如十二月内,〈各〉区域按照当地情形必须将乡村斗争做到如何地步——或是抗税抗债,或是发动游击战争,或是打杀豪绅地主及卡丁官吏……,将城市斗争做到经济罢工,组织秘密工会,公开群众集会……,更普遍地宣传暴动夺取武装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口号;这反是于暴动大有助力的,并且这也就是发动暴动时必要工作,而借此可以考察工作同志是否努力加紧此斗争工作以准备暴动。 二、乡村的暴动是可以从游击战开始以发展到暴动的,但不是派几个武装的游击队到乡下去便可以发展游击战争的。须知游击战争本不是单纯的武装行动,真如军队游击队之专门袭击敌人,而是应包含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武装的四方面意义。一个游击战争的发动,当然需要一点武装,当然需要些武装行动,但当打杀豪绅地主官吏一开始,便应使土地革命的意义在群众中愈为明了,分配土地即使不即实行焚地主房屋,毁契约债券,分配富室财产物与无产贫民实属必要。改变乡村封建关系固不是嗟咄间事,但打破族长的信仰绅士的秩序,这于江苏是最切要的事。工农兵士贫民代表会议的政权也必须在斗争中广大的宣传,而这一斗争更必须是群众的。(一)假使群众并未发动起来,逢以武装行动去开始去领导这一斗争,势必又是军事役机,并且有些斗争,没有群众便无法发动。本来游击战争与暴动之不同点只在暴动是群众斗争发展到最高点而立即要夺取政权的,游击战争是因夺取政权尚无可能而群众斗争尚未发展至最高点时,或因统治阶级的力量足以扑灭一个暴动局势于极短期间而群众又无退路可守时的另一个斗争方式。(二)游击战争扩大了发展了,自然会走到夺取政权的形势,而群众斗争更会发展到最高点无疑,故游击战争也可以转变为一个暴动或一径发展到一个暴动。但游击战争不是没有失败的,它比暴动实更易失败。因为暴动不应轻易玩耍的,而游击战争在可能时便须发动,应视为乡村日常斗争之带有武装性质的一个方式,所以乡村的日常斗争而不带有武装性质的便不得视为游击战争,不过这种非游击战争的乡村斗争在农暴运动发展的区域一定日益减少罢了。 现时江苏各县最切要的工作便是发展这游击战争,有些地方如无锡常州宜兴这一个区域便可从游击战争发展到割据的暴动局面。但如果不在此等地方发展游击战争,并不从引导群众抗税抗债,打杀豪绅,宣传土地革命,暴动夺取武装夺取政权作起,则一个总暴动局面永远不会形成的。便是定了一个时期,也不过是几个游击队的军事投机而不是群众的武装暴动。 三、城市职工运动与乡村农运关联问题在扩大会议政治任务决议案中说得很明白,省委问无锡等处的农运既有可能,这几县城市工人是否需要响应,这一个问题的答案不应是预备响应或不预备响应,而应是在这几县中给职工运动同志一个同样的限期,告他们在此期中如何发展工人的日常生活斗争,如何组织工会,如何让工人懂得政治斗争的重要和扩大政治斗争,如何引起工人对工农革命的需要,如何使工人受得武装的秘密训练。 这些工作如能依期做好了,自然是一个暴动的准备工作。 时机好了,也许工人群众为暴动的发动者,也许为农暴的响应。时机不好,农暴只能在乡村成一个割据的局面,则响应亦不需要或只需一个骚扰。在现时无锡等处的农民尚不能确定一个日子,则城市工人之响应与〈不〉响应自更不能先决。并且冒昧预决了,不响应固然要不得,响应也是使工人群众与职工运动者发生倚赖的观念,忽视工人本身力量,甚至不努力本身工作。(下略)〔1〕 中央 注释 〔1〕“下略”是《中央政治通讯》原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