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 第三册(1927) 关于湖南事变以后的当前策略的决议 (一九二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中央政治局通过) 反动的军阀分子已开始向工农运动实行公开进攻。在长沙和湖南全省对工人纠察队实行缴械、逮捕和枪毙,并且解散工会和农会,这表明了当前军事和政治形势的严重性。保卫革命的胜利成果,准备进行推翻反动分子的斗争——这是我们党的迫切任务。 五月二十[二十一]日的长沙事变与一九二六年三月二十日蒋介石的政变十分相似。这两次事件的不同之点是,广州政变虽然是由一个有全国影响的人物指挥的,其规模却没有象长沙事变这样大。从三月二十日以后所犯错误中取得的教训,将帮助我们党找到正确的策略。正如在三月二十日之后一样,今天党所面临的问题,不是立即推翻敌人或者我们彻底投降,这里有一条中间道路,必须找出这条中间道路。在各种军事力量的当前这种相互关系下,冒立即同敌人发生武装冲突之险,对于我们党来说是不可取的。我们的政策是争取时间,保存自己的力量,为不可避免的战斗作准备。 党必须同左派国民党建立更密切的关系。必须向左派领导人说明局势的危险性。必须使他们相信,这次进攻不仅是针对工人和农民,而且是针对一切革命分子。如果不打垮反动封建军阀分子的政权,连国民党本身的存在也将处于危急之中。 当前的形势将迫使国民党内部发生阶级分化。共产党必须加速这一过程,并且把小资产阶级左派争取过来。保护和加强左派国民党,是革命发展的条件。能够而且必须用“保卫革命的国民政府”的口号去准备反对军阀反动势力的公开武装斗争。在左派国民党和国民政府的旗帜下,可以把最广大的民主群众动员起来,去进行反对军阀反动势力的政权的斗争。 必须千方百计地保卫党的合法地位。我们的同志将不退出政府。 鉴于这些考虑,政治局决定: (1)接受唐生智在向国民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出的电报中所提出的纲领,即:一、支持国民政府;二、联合苏联;三、支持工会和农会;四、把被收缴的武器归还给工人和农民的纠察队;五、反对蒋介石和张作霖;六、继续进行第二次北伐。 (2)在上述条件下承认湖南的省政府。 (3)同左派国民党的领导人,特别是同汪精卫建立更密切的关系,以便结成一个联盟去反对名义上是在国民政府领导下的国民党内的军阀反动势力。 (4)争取左派国民党支持如下的要求,即:有进行工人运动和农民运动的自由;把被收缴的武器归还给工人和农民的纠察队。 (5)保卫共产党的合法地位。 利用以这种策略手段争取到的时间,来为同国民政府势力范围的军阀反动势力的不可避免的战斗做准备。 做到这一点的基本条件,就是彻底改变把革命的未来的宝压在所谓的左派军阀身上的老政策。当前的局势就是这一错误政策造成的,这种政策必须废除。在充分利用各个“左派军阀”领袖之间的矛盾的同时,革命必须创造自己的武装力量。把工入和农民武装起来,并且把士兵争取到革命方面来,——这是党在以上述策略手段所争取到的时间内必须完成的主要任务。 为了完成这些任务,政治局决定: (1)建立一个党的秘密机构,并且在进行公开活动的同时加紧进行秘密活动。 (2)把工人和农民组织所拥有的武器隐藏起来。 (3)弄到大量的武器,并且把它们分发到各战略地点。 (4)用派我们自己人参军的办法来扩大叶挺和陈嘉佑(ChenCha—Yo)领导的部队,在六个月之内把他们的几个师扩大为几个军。 (5)利用第二军、第六军同第八军、第三十五军、第三十六军之间的矛盾。用派遣大量工会会员和农会会员进去的办法,把第二和第六军掌握到我们手中。 (6)为收复广东进行鼓动。一俟占领郑州,第四军和第十一军必须转过头去收复南方,此点不容忽视。 政治局还决定派一位政治局委员去湖南重新组织党在该省的活动。 将本决议立即通知鲍罗廷和谭平山同志,让他们按此路线行事。未经政治局批准,他们不得执行在原则上不同于本决议的路线。 译自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档案英文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