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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领袖等问题
[狱中书信五封]
(一九三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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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著者保留下来的书信之一部分,大都是在三十年代写于国民党的南京监狱中,这里不但见到了著者当时在特殊处境下的一些积极建议,而且也反映了陈独秀的倒退倾向,对研究他的思想演变是很有帮助的。信内不必要的部分略有删节,收信人都曾经是中共重要干部,后来加入了左派反对派(即托派)成为负责人。其中常常提到的“老先生”是陈独秀;罗世藩“八·一三”事变释放后,在湖南当教师,被中共党员打伤致死;彭道之于1934年8月病死于狱中;濮德治在云南被捕,于1955年由周恩来释放;宋逢春为了提早出狱,于1935年自动投降国民党。
(一)
致罗世凡、彭道之、濮德治、宋逢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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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次信中我虽然说了许多,但还不过是我的意见的几分之几。我想在这里反正有的是时间,还是再来补充几句吧。
关于领袖问题
这问题似乎无关紧要,而且人们亦每讳而不言。其实这是应该拿来公开讨论的,应该说清楚的,尤其是现在(在前次信中我对此问题说得太简单)。在过去反对派的纠纷中,政治问题固然要占若干成分,但个人的“野心”——小资产阶级的“领袖欲”,确亦起了很大的作用(这也是在一定的混乱状况下所常有的)。人们对于领袖的观念大概是这样:“领袖”——这是“光荣”的所在,也就是“权利”的所在,而且可以用各种手段(如逢迎上级机关,——斯大林派中所通行者;或拉拢、勾结、互相抬举——斯派及左反中所常发现的)取得。此等人既丝毫不了解领袖的历史意义,不了解领袖的形成及其责任和作用,当然不会为革命为团体着想,而只是为自己个人打算盘而已。如果人们抬举他为“领袖”,他就同你合作(实际是拉拢或利用),也就承认你抬举你,不管你为人怎样,你的能力和言行怎样。否则就同你翻脸、决裂、否认你的一切,甚至造谣中伤、陷害,(此种情形在左反统一运动中表现得更为露骨)。最后见到各方面都不给他以成功的可能时,于是“轻则消极(也有专事捣乱到底的),重则叛变了(如梁干乔等)”。这是过去经验给我们记忆上深深地刻下来的印记,同时也就是左反,不,整个的党的苦经验之一。而由此苦经验激出来的另一极端,就是厌恶领袖(尤其是群众心理)、轻视领袖,甚至一般地否认领袖(老先生前日所发表的观念实含有此种成分),以致走到无政府主义的倾向——其实无政府主义者只是否认别人作领袖,或表面自己不承认,而自身的内心却常是以领袖自居甚至是专横的。在我们现时的状况中,硬争领袖与轻视领袖或否认领袖的两种观念,仍然存在着。这在组织上是一个很坏的现象。因此我认为这一个问题还值得我们注意,值得我们提出来讨论。
领袖,在每个政治集团中都具有重大的意义(虽然不是决定的意义),尤其在革命集团中。领袖之对于革命政党其作用几相当于革命政党之对于群众。没有好的革命领袖或领导干部,革命集团是不会有力量的,正如没有有力量的革命政党,群众不会有正确的有计划的有组织的革命行动一样。厌恶轻视或否认领袖,即无异于轻视否认政党本身——以上只是就抽象的理论而言。从具体方面说,即就单个领袖分子方面说,问题当然要复杂些。但有一个基本观念,就是领袖个别分子对于政党,对于革命,都含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在正确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下(左反已有此种路线),在斗争中培养领袖(干部)人材,爱护领袖,发展领袖在党中,经过党在群众中的作用与权威。但同时必须站在革命利益的基础上去推动领袖,去监督他,在一切言论和行动上给予他以正当的批评,正如给予他以正当的拥护一样。这样以革命利益为标准,故在某时期必须坚决地拥护领袖(自然是指他的正确意见和革命行动而言),而在另一时期,如果领袖表现严重的错误时,又要无情地批评他,甚至坚决地反对他。——这就是我认为对于领袖之正确理解,及对领袖应取的态度。
至于我们每个人对自己,也应当有一个明确的观念。无疑地、每个共产党员(如果名符其实的话)都是群众的先锋之一,即群众的领袖之一。在这个意义上说,每个党员都应作到群众领袖的真实地位,即是说,应在群众中取得领袖的地位,导演领袖的领导作用。在党内,每个人亦应力图上进,发挥其一切可能的本能,与才干,尽量起更大的作用。但必须明白:革命政党内的领导地位,绝非现成的东西,更非一跃而就,尤绝非奉承或拉拢所能办到(由奉承或拉拢而取得的领袖,只能算是官僚,绝不能算为群众公认的革命领袖),而是在革命斗争的长期过程中有机地生长起来的。一个领袖的形成和生长,是以其在革命斗争过程中所表现的才干(政治和组织的)及奋斗的程度成正比例的。真正的革命领袖在革命斗争中生长出来,而虚伪的幸成的领袖(如由上级钦赐或一时用拉拢手段被抬举出来的)亦在革命斗争中被淘汰下去。革命不但是各政党的试金石,也是各色领袖的试金石。故在一个革命政党内,个人的态度应是:对群众斗争应尽可能起领导作用,对党发挥其更大的工作效能,在一切工作中坚苦地勇敢地站在最前线——把自己放在斗争中去经验,去锻炼,跟着事变与斗争而前进而生长,拿事变与斗争的经验来丰富自己,来证验自己,来提高自己。结果每个人在革命中,在党中都会取得应有的地位,即能尽量发挥其能力而替革命服务的地位。
在这里的我们,过去是多少负过点责任的,有一个时期内甚至是整个的常委,我们不能否认我们的责任。现在我们不能直接执行我们的任务,这正是我们在政治上的痛苦,但我们还应间接力求尽我们的责任。不错,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下,我们应特别准备我们的将来,应该借这“补习学校”(指监狱——编者)来充实和提高我们的理论基础,锻炼我们更高的政治武器。但同时在理论的锻炼中必须使我们不要离开一切政治事变的进行,要在尽可能的范围内把我们与外界联系起来。就是说,我们应抓住一切可能研究政治局势的发展,讨论政治问题,对外提供政治意见——执行这种责任。此地*比起曹苏等处**监里的朋友来要方便得多。
* 指南京监狱
** 指上海曹河泾监狱和苏州监狱
关于政治意见草案问题
我是主张我们应有一个集体的意见给外面,这是表示我们所处的地位上之无可逃避的责任。我也赞成老先生起草,而他在这点上坚不负责,我认为是不对的,他所持的理由是不正确的。他说,“最好我们各个人发表各个人的意见,免相牵制”。各人发表各人的意见,在一定的场合,是可以的。但在这里却不应该。因为我们的“地位”虽然是被敌人解除了,而我们对于政治上的责任却不容自己解除,我们应尽可能求得共同的意见给外面作基础(在现时外面的混乱状况下特别需要),让他们讨论批评,或者由此能形成一致的意见(如对目前局势的态度)以便整个反对派对外能有一致的态度与行动。如果我们只写各人的意见,自相分歧,这是表示我们忘记了自己所处的地位,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示,这样将更增加外面意见纠纷的程度。假如外面有较坚强的领导机关,或者我们可采取各自贡献意见的方式,而现时的情形却远非如此。从现在左反的现状看来,“中心”是在我们这里,我们自知很“弱”,但外面却没有比较更“坚强”的。我们不好否认事实,因而不应抛弃我们的责任。关于过去争论中我们间的不同意见,我主张可以各自简明地写出来,但也应当在这里讨论一番,而求得某些“同点”,而保留某些“异点”,用共同的,或各自的名义寄给外面作讨论的参考。
× × ×
我们这里的“补习环境”比起“别的地方”(比如曹、苏等地)要优越得多,特别适宜于研究、我们不应轻易放过。这点想你们会同我一样地了解,会坚定地抓住它的。至关于研究问题,大家也可以交换交换意见。左反现有的人材是很有限的,因而压在我们肩上的负担很不轻。现时我们虽被敌人把我们肩上一部分现实的负担拉下来了,但正因为如此,我们将来的负担更重了起来,每个人都应该起草一个研究计划,交换研究的意见,并互相贡献其研究的结果。我希望你们能提起兴趣来讨论以上的或其他的许多重要问题!
(二)
1933年7月27日
致凡、道、卜、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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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想找一个机会来同你们谈一些外间情形及托洛茨基最近来对中国问题的意见。所以迟迟未答复你们前几天的信。就现在情形看来,我们面谈一事,似乎不容易办到。无已,还是用笔来谈吧——虽然简单些,但此外没有别的办法。
关于组织问题
据凡兄的来信似乎只是“力量与干部的问题”,只要政治有办法,似乎组织决不成问题。我却颇不谓然。在原则上,组织问题自然不能与政治问题分离——这是辩证法的两面互相影响的。如果没有基本原则上正确的政治路线,当然谈不到组织。离开政治而谈组织,那不过是阴谋家和政客的勾当。但如果已有一定的政治立场,而忽视组织,那又未免流于小资产阶级无政府主义的倾向了。列宁自确定他的政治立场第一天起就特别注意到组织问题,注意到创造有战斗力之无产阶级政党的问题。他在未到西欧办《火花》之前,就已经注意到党的创立了。在《火花》出版后,他立刻提出了组织的意见(如《从什么作起?》及《怎么办?》)列宁的《火花》之所以很快地在俄国境内发生较普遍的影响,则他一向对于组织问题之密切注意——如对火花编辑部及其散发网之精密的布置——是具有决定的作用的。列宁之所以成为列宁,不但是他那政治的天才,创造了布尔什维克的政治路线,而且还有他那特别重视党的组织及其在组织上之正确意见和伟大能力,创造了布尔什维克党。
中国左反(按即左派反对派,以下同)的政治路线之正确明了,不但是建筑在花岗石的理论基础之上,而且已为后来许多事变的发展所证明。但何以直到现在组织上还如此混乱呢?难道是“政治破了产”吗?凡兄所说的“组织上的破产,往往是由于政治上之破产”,在这里能解释吗?固然,左反之正确的政治路线没有能在中国事变发展过程中好好地运用,即是说,没有能及时地正确地抓住整个政治问题,给予群众以明了的指出,这是事实,这正是我们过去在政治上的幼稚之表现。这是中国左反的弱点。然而这种幼稚和弱点,是有其历史的根源的。即由于整个党过去政治水平太低,党内从未经过严重的思想斗争——中国反对派的路线非由党内斗争中直接产生出来,而是从国际左反接受过来的。要补充这个弱点必须经过相当时间,决非一时所能办到,只有在事变的发展中,在不断的斗争中去学习马克思的方法,去正确地发挥左反的路线。然而要好好地参加乃至领导斗争,应付事变,精确地明了群众的要求与意识,不断地散播及扩大左反的政治影响,没有相当的布尔什维克的组织,是决不行的。像过去组织上之无了无休的混乱,一切精力几乎消磨于完全不必要的自相争吵之中——此种争吵,曾使群众厌恶,党员消沉——如果像这样继续下去,能发挥我们的政治力量吗?能提高左反分子的政治水平,能在党的内部以及群众中扩大左反的政治影响?现在留在外面(指监狱外——编者按)的能力是更加有限了,如果再继续纠纷,当然只有愈趋于薄弱乃至涣散——现在已临到了这样的危机。虽然溃散也许是一时的,但一时的溃散对于反对派前途的发展却有重大的影响,而且会影响到前途的政治发展。比方没有相当统一集中的组织,就无法出版统一的机关报,更谈不到在政治上及时应付事变,领导斗争。即或有几个小组织,形式上在上海及各地分立地存在着,那一定是毫无生气的。而且会互相攻击乃至责骂,回到更原始的状态上去,给群众以更恶劣的影响——这种可能的情势之推测,难道是神经过敏吗?正因为以上这些理由,我认为我们再不能坐视像现时组织情形这样混乱下去了。我们无论如何必须尽我们所能想到的办法,尽我们的能力去帮助外面停止混乱,重新开始作点现有能力内所能作的切切实实的工作。这就是我前日起草组织意见的动机。
当然要停止混乱,决非单纯开除某某或制裁某某所能办到,尤非凡兄所说只是注意于打倒某人。我前日起草的组织意见是:(1)立刻恢复机关报;(2)保持对工人固有的联系;(3)过去及现在的不同意见,各自简明地提出纲领来,一方发交党员群众讨论,一方提请国际指示;(4)与国际尽速地恢复联系以便获得政治上的指导……。在第三项中我曾提到对那些完全消极而拒绝任何工作的人,当让他们在组织外面作同情者,免在内部起腐化作用。我主张对(刘)仁静*予以制裁,如果他还固执己见而又无原则地使组织分裂。统一以后,仁静经过短时期的休息又重新回到他的老路线,起初还带着政治的假面具,随后他索性丢开假面具,不顾一切地赤裸裸地与任何捣乱分子勾结,使组织混乱,妨碍工作的进行。他与张特的共同行动所给予组织上之恶劣影响,是为你们所熟知的。自我们的事变发生之后,在仁静的地位上,无论如何应平心静气地顾全团体的利益负点责任、作点工作。然而,在他当临委书记时,反而专门施行种种政客手段,企图拉拢别人来赞同他那绝对错误的理论和主张,放弃一切工作不作。随后见无人能同意他的意见时,于是即借此辞职,重复执行他以前与张特共同行动的路线。几个月来他什么工作都不作,直至连国际的文件亦扣留不交团体,专门找人“谈话”,鼓励反对这个或那个。尤其在电力和电话支部中借教书为名,鼓励某些糊涂分子反对组织,拥护张特,致使该两支部弄得非常之糟,行将解体……。像刘仁静这种人,组织如果老是放任他,这还成什么组织呢?固然闹个人纠纷的还有不少,但我认为比起刘仁静来总还有可恕之处。故我主张对刘仁静予以坚决的制裁。对其余专闹纠纷的亦应予以警告,请他们为左反着想,必须停止纠纷而从事工作。这里也许你们又要说,我们的“训令”不会有人“服从”,因为他们“看不起”我们,不“尊崇”老先生。(指陈独秀——编者)我想,我们不应这样提出问题。“看不起”或“不尊崇”,这不是我们所应估计的。我们的责任在提出我们认为正当而又可能执行的办法。问题在办法的对不对,而不应顾虑少数分子对于提出办法的人之是否“看得起”或“尊崇”。我们提出的意见是给外面作解决问题的参考,我们希望他们能以执行,但是否执行,就是他们的责任,我们这里只能尽建议的责任,——这也就是我们在这里唯一能尽而且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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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静又名刘镜国,被国民党逮捕后投降。
总之,立即停止反对派组织上的混乱,重新整理组织,恢复工作,建立真心愿意而又能为团体工作的临时机构,其主要任务在恢复机关报(这是绝顶重要的,故在组织意见中曾特别加以比较详细的说明)保持工人固有的联系与各地及国际迅即恢复关系,只有如此左反在组织上才算是存在,我们才能替组织作点思想上的政治上的工作——如在可能范围内经常贡献我们的政治意见,替机关报作些政治论文或关于理论及政治路线上之解释的文字——这是我们所能作的唯一的工作,也就是我们在此间唯一所能参加的政治生活。但组织如果依然无了无休地混乱下去,没有机关报,则我认为这里的我们便没有在政治上帮助外面之可能,也就是没有参加“工作”之可能了。因为我们要贡献政治意见,先决的条件必须组织与我们发生较良好的关系,必须不断地将外面的消息供给我们,将斯派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情形告诉我们,将国际的刊物,尤其是托洛茨基的重要文件寄给我们。重复一句,对于组织问题,我希望你们不要忽视,而且不应存一种心理,以为我们在此地没有可能谈外边的组织问题。当然,日常的细小的组织问题,是无法谈的,也用不着我们谈,但关于一般的问题,尤其是目前的组织混乱情形,我们不仅应当,而且有可能发表我们的意见。我们为什么要吝惜或隐藏我们的意见呢?在我看来,这是责任问题,这是我们的义务。
关于政治意见,老先生似乎不愿意等。据我看,他似乎是有点消极。前几天他不愿意你们称他作领袖,这一方面是他观念上的错误,另方面也正反映了他的消极心理。其实所谓“领袖”固然用不着去硬争,但也用不着否认(像老先生现时的地位)。硬争领袖是极无聊的小资产阶级性之表现,“争不到时,重则叛变轻则消极”,但老先生似乎不应以此自拟。“领袖”在某种意义上说是重大的责任之所在,在某种意义上说又是革命势力的象征。革命的领袖既非任何人主观所能争到,但亦非谦让所能推辞。他是历史地从革命事变中生长出来的。同时也应明白,领袖能由革命事变所造成,但亦能由革命事变所毁灭。从个人方面说,革命领袖地位的形成,乃是由于他对革命之异常的忠诚、坚定、努力、干材(政治的及组织的)……在长期斗争中结晶起来的。争夺领袖固是无耻的幻想,但在某一时期内辞却应负的领袖责任,亦非美德。“谦让”,在政治上不但不是美德,有时还可以造成罪恶,“当仁不让”这句老古董话,在这里是很适合的。我希望你们以“群众”的力量推动老先生不要消极,请他往积极的方向走。
其次老先生说到“我讳言政治上的不同意见”,我认为这种批评是非事实的。我从未讳言我们之间有某些不同的意见。而你们前几次的信中,说“我们之间没有不同的意见”,我当时倒觉得这话有点“讳言”的嫌疑。在我看来,我们之间的不同意见是存在着的,例如我同老先生间及我们同外面的某些人之间,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不同意见。而且这种“不同”是在一个政治组织内常有的现象,是无可避免,一点也用不着惊奇。但是,在现时各种意见中,除仁静的以外我认为还没有形成十分严重的原则上的分歧,只是对于某些问题(如革命性质及国民会议问题……)的解释多少差异而已。固然,此种“差异”将来可以发展到原则上的不同,但究竟还是将来的问题,还要待发展的争论与事实来证验,现在不应过于夸张,而老先生似乎有点夸张吧!我想只要大家将意见简明地写出来,给群众讨论,请国际指示,是能得到相当解决的;而老先生如果起草一个关于目前政治局势意见的草案,经过我们一番讨论之后,在这里就可以取得相当的一致。以此再征求外面的同意,便有可能形成一致的意见。——这不是争取对目前局势的估计和主张上的一致之最现实的办法吗?
现时中国的政治局势是处在一个最重要关头,统治阶级的政府于公开投降日帝国主义(如塘沽协定)出卖平津之后,现在又正在积极准备哀求英美帝国主义共管华中华南,企图借此以保存其剥削的地位(宋子文之奔走欧美间就是如此)。这一计划如果成功,不是引起日帝国主义的猛烈的新进攻,便要引起国际帝国主义的共管,并且最后会在中国领域内燃起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火焰。但同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统治阶级各派的矛盾还在增长,他们的内战还在酝酿,如果这一内战爆发出来,或者使现时的中央政府崩溃,形成一个相当时期的混乱局面,在这种局面下,反帝运动会重新抬头,农民斗争会发展,国民会议会被提到实际的议事日程上,民众有可能抬起头来……这可以开展成为革命的前途。当然这两种前途也许因国际的复杂关系而有所改变,如日帝之新进攻,欧洲局势之发展(或因奥国问题而引起……),英美的冲突等等。现时无论在国际上,在中国,其情形都是日趋严重化,我们应切实加以注意,求得明了而正确的意见以贡献于外面。
托洛茨基近来对于中国的意见,据史朝生说,有以下几点:㈠对目前根本的政治口号是:“打倒国民党政府,国民会议万岁”;而对于民众政权问题,却未曾提及……㈡对“红军”问题,他估计将来左反如果领导无产阶级在城市胜利时,也许“红军”在斯派指导下成为反对工人的势力;㈢对于利用爱国口号,他表示怀疑态度,他的意思似乎须得避免国家主义的倾向。——以上不过从老史口头所得的一些。现在此地有几份《战士报》其中有好几篇托洛茨基的文章,如对德国问题,奥国问题,苏联问题等,我正在阅读,读完即送交你们。
我写得如此之多而又杂,也许你们在此种极端炎热之下,看了觉得麻烦,但望不要因怕麻烦而忽视问题的重要吧!
(三)
1933年8月15日
致罗世凡、彭道之、濮德治、宋逢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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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我对于领袖问题所以发表的那些意见,是由于仲甫同志(即陈独秀,后同——编者)于厌恶“假领袖”之余,只是以消极态度否认自己的“地位”,在我看来是否认自己的“责任”,是完全消极的表示。因此迫得我来说明“领袖”之一般的意义与作用,及别人对领袖和领袖对自己所应有的正当态度,归结是:我们应站在正确的立场上纠正别人不正确的观念,并纠正自己,在正确的观念下担负起应负的责任来——这就是我的“文所对之题”。
现在仲甫同志更进一步表示“连个人的意见也不愿写”,这是表示什么呢?不是表示更消极了吗?这是由于一种不正确的观念所产生的。要反对“无耻的假领袖”,“必须自己照照镜子”,抽象说来,这是正确的;但如果因此而连自己适当的地位和应尽的责任也连带予以否认,那就未免不正确了。我们拿镜子来照自己时,不应站在道德的“谦虚”的,即消极的观点上,而应站在积极的科学的观点上,就是说,我们对自己应采取积极的批评的态度,正确地估量自己的弱点与优点,而用行为去改变它(弱点)和发展它(优点),并尽可能利用自己的优点以服务于团体和革命。一个人“妄自尊大”固是一种罪恶,但“故意谦虚”也不见得是美德——在政治上尤其如此。仲甫同志在过去党的地位以及现时在反对派的地位,都是站一个无可否认的领袖地位。固然他作了不少的严重错误,但还不是完全“将错就错”,而是在“改正错误”的路上走——这总算是他现时所表现的优点之一,也就是他直到现在还是大家属望的领袖的主要原因之一。仲甫同志怎么好因厌恶假领袖而否认自己的地位,由否认地位而连带地否认其责任呢?不用说,仲甫同志有严重的缺点,但对于那些缺点只有凭着正确的认识和努力去改正它们,而绝不是将自己退去领袖地位,推卸责任这种消极方式所能纠正的。另一方面,对于“……非摆领袖架子不过瘾的假领袖”也应该客观地指责其所以发生此种现象之一般的原因与个别的原因,从观念上和事实上用斗争的手段去纠正和制止它们,绝非“厌恶”所能解决,尤非凭谦虚的态度将自己退去领袖舞台“让他们自己惭愧惭愧”的感化态度所能有济的。而仲甫同志竟然采取这种态度,我认为这正是他的最大弱点——他这种消极的弱点曾经好几次表现过,这是应该力加纠正的。仲甫同志前次的信上说,只有像列宁、托洛茨基那样的人物才配称领袖,其实这是不正确的,次于或更次于……列托的人也可以称领袖。在一定的环境下和一定的时期内,会有各式各样的领袖担负一定的责任。像列托那样的领袖,不是任何时期和任何国度都可以产生的。在中国现在的条件下绝不能有列托那样的人物,但我们有他们给我们所定下的根本路线及处理政治问题的方法,我们可以学习他们那种常态的坚定的替革命服务的积极精神,以及那种能坚持马克思主义原则而又能随时抓住活事实“临机应变”的精神……等。列托是无产阶级领袖的典型,人们可以效法他们,却很难几及他们,人们不可以把领袖的标准拟得太高,致使自己过分失望。
最奇怪的是仲甫同志说我企图在此间组织一“太上机关的临委”!这真是奇怪的推测!!我的意见本来十分明显:只是就现时左派反对派的客观形势观察,就外面现有人才、力量估计,比较起来我们这里是“中心”,因此我们在政治上应该尽可能负责,尽可能帮助外面;我们应尽可能地求得共同的意见给外面作基础,使外面或能由此得出统一的意见,以便对外采取一致的态度与行动。难道这里面含有组织太上机关的企图吗?问题是我所估计的左反内部现况对不对。如果情形真如我所估计力量的对比,我们这里比外面的多少要强些,我们为什么客气呢?为什么不可以负起责来,仔细研究目前的政治局势,求得比较正确的共同的政治意见,以作统一外面意见之基础呢?我想如果我们不摆虚伪的道德家的脸孔(官僚脸孔的另一面),无论在一般的经验上,政治上,我们这里合拢起来,比上海现有领导机关无论如何要强些。所以我说,“中心”在我们这里,虽然尚弱,但外面没有更“坚强的”——这难道不是事实吗?而仲甫同志也常常说外面怎样怎样不行,没有办法,甚至主张让它溃败下去,将来再说……这不但完全承认了我所估计的事实,而且比我所估计的更坏哩!同时仲甫同志更(对任曙)说:“对那些捣乱分子应采取不姑息的手段,如果我出去,我一个人也要怎样怎样……”,这不是表示仲甫同志的“自信自负”吗?我也可以说,我们这里正因为有他,所以是“中心”,但也不否认还是“弱”。事实上当我们在外面负责时,,虽然作得并不怎样好,可是比起现在的混乱情形来是不同的。——这就是我由事实上得来的经验,证明我们确要强些,因此我们更应负责。但在政治上负责任,以我们的政治意见去影响外面,乃至统一外面,绝非什么太上领导机关的行为,只要不是“强制的”,“横霸的”,而是采取“贡献的”态度,“说服的”精神——如果是“强制的”“横霸的”态度,事实上也办不到,不但不应该。
仲甫同志以“组织太上常委”的企图加之于我之后,即以“把自己除外”来表示讥嘲,并声明“政治意见也不愿意写”来表示消极——我认为此态度更是不应该的。仲甫同志如认为我的意见不正确,应该采取严正的批评精神,采取积极的态度以纠正别人和说服别人。
至于仲甫同志说到目前世界及中国政治经济局势之转变,实不容易估量,不容易得出正确的结论,这也许是事实。但我们究竟是政治家,不能因为不容易估量,不容易得出正确的结论,而遂停止我们的“估量”与“政治结论的提出”。我们必须依政治家的任务,在艰苦用心的搜研中作出相当的政治结论,也许不正确,甚至错误,但总比没有政治意见要好些——因为即使错误了,只要不固执,我们也会得着错误的教训。我们应该注意一点,就是反对派差不多一年以来对于中国政治局势的迁移没有任何政治估量和政治主张了,这种现象,一方面说明了外面负责人太不行,同时也就是表示反对派的严重危机。
最后,我希望在这里的我们,应该平心静气地来讨论一些重要的问题,尤其是目前的政治问题。我们不应该像过去或现在外面的一部分人一样,将我们自陷于意气或感情之争的漩涡中。
我现在仍是希望仲甫同志起草,至少写他个人的政治意见。我一定准备写点个人的政治意见,以作大家讨论的参考。
(四)
1933年8月17日
答凡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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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了凡春二兄的信后,我觉得有几点还得加以解释和声明。
一、凡兄说,我们这次争论不过是属于概念或观念的范畴内的问题,实际问题是写政治意见。似乎“概念”的争论,无关重要。事实上我们每个人的言论和行动,都是为一定的观念所支配着或为其所影响着的。观念不正确,一定产生不正确的言行。例如对领袖的观念问题如果不正确,则无论是自己站在领袖地位或对待别的领袖,都不可免地会发生不正确的态度。其他一切问题,如政治问题,组织问题,都是如此。因此,我们不应忽视观念范围内的争论,而应尽可能地求得对于某一问题的正确观念——如果问题已经提出来时。而仲甫同志此次之表示消极,我认为就是他对于“领袖”(同时即对他自己的地位)认识不正确,而“观念”上不正确之反映。
二、春兄说,在现时我们与外面交通不便,尤其在将来更坏的环境(如模范监)下,像我主张经常贡献意见于外面,未免有流于“太上领导”之虞——这样地给我以“同志的忠告”。但这“忠告”在我看来是多余的。很明显地,我说我们应经常地贡献意见于外面,是从我们的责任上说,是说我们“应该如此”。但并非是说,在任何条件下都要如此。如果将来的环境假定完全是隔绝的,那就根本谈不到贡献意见,何况“经常”!但我们主观上无论如何总应设法与外界取得交通,与外面发生关系,以便多少能贡献些意见。我在前一次信中曾经说过:“我们贡献意见的先决条件是组织必须与我们发生较良好的联系,必须不断将外界的情形告诉我们,将斯大林派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情形告诉我们,将国际将刊物寄给我们……”,这还不明显吗?退一步说,就是意见贡献错了,也不能算是什么“太上领袖”,只要不是强制执行的,而是贡献讨论的态度——这一层在上次信中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其次,春兄说我似乎“翻悔”不写政治意见了。其实不然。我自始即主张仲甫同志起草一个集体的政治意见,我个人也写点像政治论文式的意见,一方以作我们讨论的参考,一方寄到外面去,或者作刊物上的文章。现在我还是如此。就是仲甫同志不肯写,我个人还是要写的。
三、总而言之,我们应当将我们的眼光注视到左反的现状与前途,不要因我们一时落在敌人手里而消极,我们要常常提起我们的积极精神,利用各种可能向外面贡献意见,尽我们主观上能尽的力量帮助外面,而且时时准备机会到来时立刻踏上战场——在我们前面,在现在客观环境下,这种“机会”的可能是存在着的,这就是我这次说了许多话的根本用意之所在。
四、我们在这种特殊环境下,当然还可以而且应该细细地省察个人自己整个的过去,但必须带上正确的严肃的“批评镜”,既用不着“掩藏”,也用不着“谦抑”,而要恰如其分地寻求自己过去言行的实质,明了地认识其弱点与优点(每一个人都有弱点与优点,不过其比例的成分各有不同而已),而积极纠正之和发展之。“宗教式的忏悔”与“道德式的谦抑”,都不会产生什么积极的结果,反而有害处,——因为在另一环境中很容易将已经忏悔的谦抑的“廉价货”收回去呢。最后,我也同意你们的一些提议。即关于“结束我们的讨论”,我也相当地赞成。不过我应当指出,我们的争论尚未得到明了的共同的结论,这是表明尚缺乏严正的讨论与批评精神,这点是值得注意的。
(五)
1933年8月30日
致凡、道、卜、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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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不想说话了(关于领袖问题),但今天看了仲甫同志的信,又迫着我不能不再说几句。据仲甫同志的信的内容,大概包括以下几点:㈠“领袖”必须具有一定的条件,不是预定好的,更不是永久固定的;㈡在他(仲)没有具备一定的条件,所以他不认自己为领袖;㈢似乎过去一切纠纷就是因为有人妄认他为领袖并妄想造成中心所酿成的。关于第一点,一般说来是正确的。但关于条件问题必须有其时间性和空间性。“一定的条件”因所要的时空不同,即因在一定国度革命事变发展的阶段不同而有高低。发展这就是说,“领袖”自身也是“生长的”或“变化的”东西。一个人可以在某地某时配称为领袖,假使不随着时间而前进,而在另地另时又往往不能称为领袖了。所以我说:“领袖由革命事变把他提起来,但也可以由革命事变的发展把他推倒下去”,正是这个意思,正是辩证法地说明没有“预定的领袖”,更很难有“永久的领袖”的意思。关于第二点,即关于领袖的条件,我认为最低的是:对于革命事业的忠诚,坚定不断地奋斗,并经过相当事变的证验及群众的信赖。最高的条件是:高度的理论修养与政治主张常态的正确(包括理论及政治路线的创立),也须经过事变的证明。当然,此种最低与最高条件的区别,只是相对的,而在一定限度内是相互错纵的。从这一观点出发,我认为仲甫同志多少是具备了第一个条件,而所最不够的是第二个条件。但是第二个条件,不是每个领袖都能完全具备的。这“条件”的自身亦有其一定的“历史条件”,且为一定的历史条件所限制。如马、恩、列、托,都是在一种国际的同时又是特殊国度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所以他们成为普遍国际的全无产阶级的领袖,成为一切领袖的典型。不用说,一个革命的领袖不能以第一个条件自限,应尽可能提高自己的理论和政治水平,应尽可能站在正确的理论基础上,经常地发表正确的政治主张,尤应具有改正自己错误的精神,以保证其对革命事业的忠诚与奋斗之永续。至于仲甫同志已否具备有领袖的条件,如果他不是站在一种谦虚的或虚伪的观点来否认自己的地位,我却认为已是历史的事实,是群众公认的事实。
仲甫同志是由最激烈的民主主义者走向共产主义,他领导过很有历史意义的(使中国历史前进一大步的)民主主义的政治和文化运动(“五四运动”),他创立了党(虽然绝大部分是由于国际的推动),领导了一九二五至二七年的革命,虽然这一革命失败了,作了许多极严重的错误,就仲甫本人说来应该负责,但主要的责任是在斯大林和布哈林。自然仲甫同志在这一革命失败之后,如果也同斯大林布哈林一样,仍旧坚持其错误观点,抵死不悟,那他的革命的政治生命便跟着革命的失败而葬送了,他的革命领袖地位也就完结了。可是他是从失败中相当地认识了错误,承认了错误,且在改正错误,接受了左派反对派的路线,走上了新的道路——这个事实,不但在仲甫同志个人方面是一种对于革命事业尚在继续奋斗的象征,而且在客观上是反对派政治路线之无可抵抗的反映,在客观上严厉地批驳了斯大林主义的错误。仲甫同志——党的创立者,中国第二次革命的领导者——之转变到反对派,在党在革命都是一个富有历史意义的事实。因此我认为仲甫同志的领袖地位并未因为过去革命的失败、过去的错误而降低,反而提高了。但仲甫同志本人却没有能认识到这一点,过去或现在左反内的许多“英雄”们更是盲目地否认这一点,拼命攻击他,硬要把斯大林的全部错误责任加在他身上,这不但不公道,而且是过去左反的许多纠纷原因之一。不待说,我并非认为仲甫同志单单转变就够了;恰相反,我认为他更应进一步地精细地从过去的错误中,从整个革命运动的失败过程中,寻出无数宝贵的经验来,尤应深切地认识自己所犯的种种严重错误,从其中获得教训,利用一切可能研究理论,研究政治,发挥左反的路线,密切地注视每一事变的发生和发展,尽可能地提出正确的政治主张,总而言之,应明白认识自己地位的重要,积极起来担负伟大的历史的任务。而仲甫同志却说,我不配称领袖,因此我也不能负领袖的责任,这就是说,我当一个普通党员好了。而且理论地解释道:领袖不是预定的,不是永久的,这就等于说,我从前是领袖,现在不应当是了。因为不应“永久是”的。这是表示什么呢?这就是表示更深度的消极,更深度不愿负责(就他现有的地位而言)。其实我并没有想将仲甫同志用定命的公式断定他为“永久的”领袖,我是就他过去的历史,就他现有的客观地位而言。至于将来,谁能完全断定呢?但我们希望他能跟着中国革命事变而前进,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理论,不断地积极奋斗,及时地纠正自己的错误,除去自己的弱点——如此而已。此外,我们都不知道。同样,我们自己也不完全知道自己,我们自己也只有依着上叙的态度前进。但无论如何,在现在的情况下,仲甫同志预先从主观上否认自己的地位,因而采取消极的态度——这正是他的重大弱点——这是绝对不应该的。
关于第三点。十分明显地,起初中国反对派有两个旗帜:一是国际反对派正确的政治路线,一是仲甫同志个人在中国革命运动中的地位。如果人们最初认识这点,大家以正确的态度从事于理论上和政治上的讨论,在原则上大体取得一致的意见的前提下,马上从事于工作,不闹那些根据个人野心的无聊攻击,以正当的批评态度代替下流的诬蔑,以积极的工作精神代替意气的争吵,怎么会弄到这样稀糟呢!我记得仁静初回国时对我说:“反对派的旗帜一定会落在老头子手里”,在那时这话是对的。但他的意思是仲甫在他的“理论的政治的”影响之下要承认他是老托的“驻华代表”,他才承认仲甫同志的地位而与他合作。他后来见事实上有点办不到,于是翻过脸来大挥其诬蔑中伤之笔,鼓其如簧的毒蛇之舌,以最稀有的仇视态度攻击仲甫同志,将斯大林一切过去现在未来的错误责任都加在他的头上(不惜替斯大林辩护),诋之为稀有的机会主义者,断定他为绝无希望的人,大声地要打倒他,埋葬了他(见《十月》第二期仁静的《论陈独秀》一文)。可是随后不久,同一的仁静又卑谄地向仲甫同志言和,尊之为唯一领袖,誉之为老革命家,愿作他的“部下”效劳(见仁静致仲甫的几封短信),而一般盲目者更附而和之(如整个的十月社及战斗社的人物),这样便掀起了更混乱的波潮。所以我说仁静是过去制造纠纷的罪魁。但这里并不是说,过去一切批评仲甫同志的言论都是错误的,更不是说不应该批评。我还可以说,仲甫同志政治观念上的错误,甚至严重的错误,都是存在着的,但无论如何在那时还不应采取那样的猛攻态度,帮助斯大林派毁坏反对派的地位(那时仁静及其他许多分子对仲甫的批评比斯派来的更辛辣和恶毒)。我引仁静的例子就足说明过去纠纷的大部分原因之所在了。我现在同过去一样,认为应该承认仲甫同志的地位,仲甫同志也应“当仁不让”,负起责任来。(不用说,仲甫同志将来如犯有严重错误时,我们是应当毫不客气地加以批评和反对的,因为这是每个革命者的责任所在)。政治家绝对用不着道德式的“论让不还”的精神,列托诸人是从来没有表示过此种精神的。也许有人说,(仲甫本人在内)斯大林正是常以领袖自居的人物。其实,斯大林的罪恶不在他以领袖自居,而在乎他以不正当的乃至阴谋的手段排斥别的领袖。斯大林是一个“权位的追逐者”,他首先有意地无原则地组织小组织,不惜拉拢一切官僚保守腐化分子,毁碎党的民主主义以钳制任何人发表意见,排斥十月革命的真正领袖,及党中一切老干部,抵死不肯承认错误,一意孤行,将自己放在万能的绝无错误的“上帝”宝座上。列宁何尝不是“以领袖自居”的人,(在列宁看来,领袖只是一积极负革命责任的地位),与斯大林之所以不同者,除理论上和政治上之无可比拟的优越外,列宁同时承认别人的地位(如对老托等),尤其承认群众的“地位”与作用,尊重党的民主精神,尊重别人的正确意见,接受“群众”和“事实”的批评,尤其具有大无畏的承认和改正错误的精神——虽然他的错误很少。
其次,也不要把“中心”或“核心”看得过于严重,他的本身也是有时间性的。“中心”就是所谓党的干部,其组成分子往往因时间的迁递而起变化,但无论如何必须承认每个具体时期的中心干部或领袖分子,——如果绝对没有,便必须培养这样的“中心干部”或领袖分子。
最后,我重复地说几句,现在我们同仲甫同志都应对于“领袖”求一个明确的观念,明确地认识各个人的地位与作用,尽各人的责任及集体的责任。尤其是仲甫同志自己,应将自己放在被研究的对象地位,审查自己整个的过去,自己的功绩与罪过(当然是就政治上而言),自己的优点与弱点,对于反对派的,即对于中国未来革命的责任与作用,定出积极工作的方针。在我认为仲甫同志应该:㈠经常地注意国内及国际政治局势之发展,尽可能及时提出自己的政治意见贡献于外面;㈡切实负责研究过去革命的经验,用历史式或回忆录式的写成专书(这对于自己和群众都有重大的理论和政治教育上的意义;㈢补充基本理论——系统地研究马恩列托一些重要的著作。
此外,仲甫同志对于自己个人的脾气(如粗暴的发脾气以及专横的态度等),也得切实加以改变。因为他这种种性格是很有害于党的民主精神的。过去有许多人因为害怕他发脾气,便不敢当他面前说心里要说的话,更不敢自由地批评他(虽然是正当的,人们总有所顾忌),这样便形成了当面不敢多说,而心里总是不舒服的现象。这种现象,在一个民主集中的集团内是绝对不应该有的。并且在某时期因害怕不敢说话的人,待到了另一时期则又毫无顾忌地甚至诬蔑地大肆攻击起来——据我所知道的事实,这种人是不少的,如[瞿]秋白及仁静就是显著的代表。然而所以酿成此种坏现象的,仲甫同志的脾气是不能不负责任的。本来,个人的脾气只要不妨碍工作,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不过从处在负责地位的人说来,一举一动,一言一语,都应相当谨慎,更不要因为轻易发脾气而阻止或截断别人应该说的话与批评。应当尽可能尊重别人发表正当意见与正当的批评。即令别人说得不对也应采取说服的精神,粗暴的发脾气只能引起误会与纠纷。因此,我主张你们应当自由地各人说出各人心里要说的话(因为凡有一次对我说,他实在害怕老先生发脾气,所以不愿意说),不管是批评仲甫同志或批评我或自相批评——这不但是革命家应有的态度和精神,而且也是一种责任。我之批评仲甫同志,也正是根据这一点。
陈独秀附言:
此函第一页三点,㈠㈡我的意思是这样,㈢我现在的意思和过去的事实都不是这样。述之批评我的话,我都不反对,正因为如此,他希望我责备他的话,只有努力准备在政治理论上有了长足的进步,在将来动的时期即斗争中去创造;在目前静的时期,特别是牢狱中,只好期诸他人。斯之“以领袖自居”和列之以“领袖自居”有天渊之别。余不多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