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我”
Ⅰ.独自性=古代人、儿童、黑人等的真相,也就是从“事物世界”一股劲儿制造出“自有的”观点,从而掌握这一世界。这使古代人从世界中解脱出来,近代人从精神下解脱出来,自由主义者从个性下解脱出来,共产主义者从财产下解脱出来,人道的自由主义者从上帝手中解脱出来,就是说,一般地达到解脱(自由)的范畴,也就是达到目的。遭到否定的解脱这一范畴就是除了这解脱以外显然别无其他内容的独自性。独自性是施蒂纳式的个人的一切特性所共有的按哲学方式构成的特性。
Ⅱ.所有者——作为所有者施蒂纳,洞察了事物世界和精神世界的非真理性;因而这也就是近代人即这基督教逻辑发展中的一个阶段:青年、蒙古人。正如近代人转变为具有三重规定的自由人,所有者同样也分为以下三部分:
1.我的权力——相当于那显示出权利的真理的政治自由主义,这里作为“人”的权力的权利化为“我”所固有的权利这个意义上的权力。为反对国家本身而斗争。我们看到,个人的特点都被归结为独自性这个普遍的范畴,它是一般解脱、自由的否定。因而,对于个人的各种特性之描述又只能是这个具有三种“变形”的“自由”的否定;每一个这种否定的自由现在通过它的否定又转变为肯定的特性。当然,旧约已经认为从事物世界和思想世界中解脱出来就是对这两个世界的掌握,所以同样在这里,这个独自性,或对事物和思想的掌握,又被看作是已完成的解脱。
2.我的交往——相当于共产主义;这里显示出社会的真理,而作为以“人”为中介的交往(有各种形式:监狱社会、家庭、国家、资产阶级社会等)的社会被归结为“我”的交往。
3.我的自我享乐——相当于批判的人道自由主义,这里批判的真理、绝对自我意识的吞噬、分解和它的真理显现为自我吞噬,而批判作为对人有利的分解转变为对“我”有利的分解。
“我”及其所有物,以及他的刚才“预示”过的特性所构成的世界,这就是所有者。作为自我享乐的和自我吞噬的“我”是第二身的“我”,是所有者的所有者,是从所有者中解脱出来而又属于所有者的我,因此,这是具有两重意义的“绝对否定”:作为无差别、“没有区别”,以及作为对自己、对所有者的否定关系。现在,他的扩及全世界的所有权和他从世界中的解脱就转变为这种对自己的否定关系,转变为所有者的这种自我消融和这种自我归附。这样确定的我就是——
Ⅲ.唯一者,他的全部内容又可归结为:他是所有者加上“对自己的否定态度”这个哲学定义。思想深奥的雅各装出关于这个唯一者没有什么可说的样子,因为他是活生生的、有形体的、并非虚构出来的个人。但这里的情况大概和黑格尔的“逻辑学”一书末尾所说的绝对理念以及“哲学全书”末尾的绝对个性相同,对于这二者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因为结构里面已把关于这些虚构出来的个性所能讲的全部包括了。黑格尔知道这一点,而且也不怕承认这一点,施蒂纳却伪善地断言他的“唯一者”还是什么其他的东西,不只是虚构出来的唯一者,而且是某种难于形容的东西,就是活生生的有形体的个人。但是,如果把这一切翻转过来,如果确定唯一者是所有者,并说明独自性这个普遍的范畴就是所有者的普遍的定义,那末这种虚伪的假象就会消灭。这样做不仅是把关于唯一者所“能说”的一切都说了,而且也说明了他究竟是什么——除去乡下佬雅各奉献的有关所有者的怪诞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