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抗戰時托派組織的發展及抗日活動
「在這艱難的國際局勢中,要使全國民眾起來,克服目前的抗戰危機,根本消滅自王克敏以致汪精衛的大小漢奸,要防止蔣介石國民黨對日屈服,或變成美帝國主義的工具,要揭破斯大林黨的欺騙與叛賣,以自力爭取民族的獨立,打倒日本帝國主義,乃至取消其他帝國主義在中國的統治,必須實行下列的革命政綱:決議案分送到各地方組織討論及施行,各地方組織按照決議,積極的進行各種抗日活動,組織遊擊隊或參加到國民黨軍隊進行抗日,但是,由於托派力量很少,加之以受國民黨的迫害,共產黨的污蔑、造謠、中傷,托派工作難以展開,《抗戰政綱》難以實行,更為嚴重的是:由於對中國抗戰捲入世界大戰中,抗戰的性質是否有所改變,意見的不同,造成托派組織的分裂,本來托派人數極少,力量非常單薄,組織的分裂更使托派力量削弱。
一、立即宣佈沒收地主土地歸貧農及抗日士兵;
二、改革農民生活,廢除保甲制度,反對抽壯丁。全體農民武裝起來。
三、徹底改善工人的生活,反對藉口戰爭減低工資;工資應隨物價上升而增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反對資本家怠工破壞生產,工人監督生產,沒收漢奸資本家的產業歸工廠委員會管理;自由組織工會及工人糾察隊。
四、改善士兵待遇,保證士兵家屬生活。組織兵士委員會,以全民武裝代替僱傭制度。
五、改善城鄉民眾的生活,取消一切苛捐雜稅與高利貸債務;戰爭期間免收房租(至少應減低房租),沒收乘機敲詐的業主房產;組織民眾物價委員會;沒收一切投機商及發國難財者的財產,救濟難民;抗戰經費應完全由富人負擔,嚴格徵收財產累進稅。
六、組織工農兵抗日代表會。
七、言論、出版、結社絕對自由。
八、國內一切弱小民族自決;與印度、安南的殖民地解放運動,尤其是與日帝踐踏下的朝鮮、台灣的革命運動,密切聯繫。
九、聯絡各國反戰的工農,尤其日本國內及在華作戰的日本兵士,藉以破壞日本軍閥的基礎,推翻日帝的統治。
十、打倒斯大林官僚的反動政策,以蘇、中兩國工農大眾的壓力,逼成中蘇軍事同盟,保護蘇聯,反對帝國主義的進攻!
十一、在原則上反對一切帝國主義,在行動的策略上,首先反對直接壓迫中國的日本帝國主義;
十二、為要實行上述的抗戰政綱,必須取消國民黨的一黨專政,召集普選全權的國民會議。但目前中國大半土地是在日本、漢奸統治之下,國民會議的選舉與召集均較困難,故在淪陷區,應先由工農兵組織的抗日代表會付之實施,而在國民黨統治地區應先由民眾自動予以實施。
這個艱巨的偉大鬥爭,當然要由無產階級來領導,所以首先要有一個真正革命的無產階級政黨,才能保證它的勝利,因此屬於第四國際旗幟之下的中國新黨的運動,將成為我們最近期間內宣傳與組織工作的中心。
中國共產主義同盟目前還只是一個人數很少的小組織,不能立即擔負起這樣大的使命,適合著它現有的力量,應規定如下的迫切工作:
一、如果國民黨及斯大林黨尚未放棄抗日,我們應與國民黨、斯大林黨採取聯合抗日行動。
二、在宣傳上應盡量反對國民黨的反動政策、妥協傾向,及其想以抗戰變成帝國主義戰爭工具的企圖;揭穿斯大林黨的叛賣與欺騙。
三、集中力量去從事工人運動,尤其要組織西南新興交通工業的工人,以及淪陷區日本廠中的工人,爭取組織工會的權利。
四、盡量參加遊擊隊及軍隊,以勇敢的抗日行動博取群眾的信仰,並靈活地宣傳土地政綱,在可能時首先沒收漢奸地主的土地,分給貧農,藉以爭取貧農到抗日隊伍中來,使遊擊隊具有革命的社會基礎。
五、發行中央及各地的機關報,解釋並宣傳第四國際的政綱,分析抗戰的進程,領導實際鬥爭,並使全世界工人及被壓迫民族的反戰鬥爭,與中國民眾的抗戰,首先在精神上聯繫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