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列宁 -> 《列宁全集》 -> 第33卷 《关于立宪会议的提纲》的要点 (1917年12月11日〔24日〕) [注:提纲见本卷第163—167页。——编者注] 关于立宪会议的提纲:1.立宪会议和10月25日革命:人民在11月12日还不可能知道。 2.立宪会议和争取和平的斗争:人民在11月12日还不可能对这一斗争作出判断,甚至不可能知道。 3.立宪会议和党派(比例制选举)。 4. 1917年12月6日农民代表大会的分裂。 5. 社会革命党的分裂(1917年11月底)。 6. 全俄铁路工会执行委员会和铁路工人代表大会内部的斗争(12月10日和15日) 7. 军队内部的斗争(群众和集团军委员会)。 (与4—7有关。)工人浪潮和苏维埃浪潮(1917年10月25日以前):在11月12日以前,总共18天时间就准备好了名单。 军队跟着行动(1917年11月的军队代表大会)。 农民跟着行动(1917年12月7日的全俄农民第二次代表大会)。 8.立宪会议和苏维埃政权。群众的先锋队和全体群众。 9.立宪会议和国内战争(立宪民主党人和卡列金分子的武装暴动)。 10.总结=并非人为安息日而生。 11.(革命)高涨的浪潮和立宪会议的选举不是同时发生的。 12.改选权。 选举和民主制。罢免权。 13.盲目选举:在人民还不知道斗争的真正对象时。 (与12有关。) 14.立宪会议和党纲。 纲领同1917年10—12月对比: 有立宪会议的共和国高于有预备议会的共和国。 苏维埃共和国高于有立宪会议的共和国。 完全的社会主义共和国高于苏维埃共和国。 共产主义社会高于社会主义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