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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彼得堡市代表会议文献[95]

(1906年2月11日〔24日〕)



1 
在讨论关于郊区组织和维堡区组织
出席代表会议的代表资格合法性问题时的发言


(1)

  已经通过的关于郊区组织的决定,把代表会议最初通过的关于普遍审查各代表资格的决定正式推翻了。郊区组织有56张选票值得怀疑,成问题的也只是这一点。委员会和区代表会议检查过选举情况;如果不相信彼得堡委员会关于郊区组织的决定,那么应该坚持同样原则,审查所有各区。

(2)

  唐恩同志不懂得议会的策略。在西欧各国,常务委员会委员不会被剥夺提出议案的权利。

(3)

  马尔托夫同志提出的问题涉及到形式方面;如果由于有人提出反对意见,你们就决定在这里审查一个区,那么对于有人提出反对意见的其他各区也应该作出同样的决定。阿基姆同志认为,维堡区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代表会议既然通过了关于郊区组织的决定,那么也应该把这个决定应用到维堡区。

(4)

  关于程序问题。既然彼得堡委员会已经认为郊区组织是完全合法的,那么马尔托夫同志建议撤销这个组织参加代表会议的资格,就使我感到惊讶了。

(5)

  现在有两个提案:一是解决56张选票的问题,一是撤销整个郊区组织参加代表会议的资格。我要求进行表决。

(6)

  我要求对下面这个问题进行表决:能否在这里剥夺部分彼得堡组织的代表权?

(7)

  马尔托夫同志的提案不能付诸表决,他所提的问题只能由彼得堡委员会决定。

(8)

  同志们,请想一想有人向你们提出的怪事。在讨论应当由整个彼得堡组织参加决定的重要问题时,竟有人突然向你们提议把构成很大一部分的郊区割掉。请想一想这件事。我认为这种表决是根本不能容许的。我要求表决:大会是否愿意表决马尔托夫同志的提案?

(9)

  我要求先表决我的提案:大会是否同意表决马尔托夫同志的提案。

(10)

  处理问题要冷静。问题在于,我们能不能剥夺郊区组织在代表会议上的表决权;既然这个组织的代表资格是合法的,那么不参加现在的表决就是极不合法的;你们承认这个组织的代表资格是合法的,当审查这个组织的代表资格是不是合法时,它却没有参加表决;这个组织应该参加以后的一切问题的表决。

(11)

  尼古拉同志提出了一个提案,他十分正确地称之为激进的提案;[96]如果提出了一个可以排除其他一切提案的提案,那么这个提案就应首先付诸表决。

(12)

  会议认为马尔托夫同志所提的问题不应予以讨论,也无须进行表决。

2
 就彼得堡委员会的报告问题作的发言


(1)
关于反对马尔托夫所提的取消彼得堡委员会的报告的提案的发言

  马尔托夫同志是错误的;他说不许提“又出来讲话”之类的意见,这是不对的。无论在什么会议上,可以提任何意见。至于报告,必须听完。报告总共只占15—20分钟的时间,否则有人会对我们说,在代表会议上,除了道义上的错误以外,还有法律上的错误(除了道义上的过失以外,还有法律上的过失)。报告一定要听完。如果你们认为有必要批准它,那就予以批准,如果你们认为没有必要,那就不予批准。

(2)
就彼得堡委员会的报告提出的建议

  我想提出一个建议。阿基姆同志提到的关于批准报告的问题,可以不列入议程;我建议通过如下决议:“大会听取了彼得堡委员会的报告,认为代表会议的代表资格是合法的,认为代表会议是符合规定的,认为代表会议的决议是社会民主党彼得堡组织必须执行的。”

(3)
为建议辩护的发言

  我同意,必须正式进行表决,但是我认为我的建议是最激进的,其他建议都是调和的。如果你们否决激进的建议,那就要表决调和的建议了。

3
 对抵制策略决议案的意见


  如果由于决议案过长而使大会感到疲倦,那我是很抱歉的,但是既然我们想认真地辩论,就必须明确知道我们所批评的是什么。我所提出的决议案综合了早先在辩论时谈过的、而这里没有时间谈的一切问题,大会不能再延长了。如果没有时间讨论决议案,那么可以选出一个专门委员会来处理。


载于1930年《无产阶级革命》杂志第12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2卷第183—190页



  注释:

  [95]本篇和下篇都是列宁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彼得堡市代表会议上的发言。
  为了解决对待国家杜马的态度问题,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彼得堡委员会于1906年2月11日(24日)召开了党的彼得堡市代表会议。列宁领导了这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65名有表决权的代表。代表会议代表的选举是在各党组织讨论和表决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的策略纲领以后进行的,每30名有表决权的党员选出1名代表。在选举中布尔什维克获得了大多数。孟什维克要求宣布俄国社会民主工党郊区组织的(几乎完全是布尔什维克的)票为无效。在讨论郊区组织问题时,列宁作了发言和插话。代表会议确认了郊区组织的代表资格。会议随后听取了彼得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列宁提出的决议案,认为代表会议的代表资格是合法的,代表会议是有效的,其决定是必须执行的。接着列宁作了关于对待国家杜马的态度的报告(代表会议秘书记录中缺此报告)。在报告结尾,列宁宣读了对国家杜马采取积极抵制策略的决议案。孟什维克的决议案由尔·马尔托夫宣读。代表会议以36票对29票表示赞成积极抵制的策略。但是对积极抵制策略作了详细说明的决议案未来得及通过。
  为了讨论和最后批准关于积极抵制策略的决议案,彼得堡市代表会议于1906年2月底—3月初再次召开。出席会议的有62名代表。代表会议讨论了列宁的、马尔托夫的以及孟什维克额外提出的奥赫塔区的决议案。经过长时间的激烈争论,列宁的决议案以35票赞成、24票反对、1票弃权被基本通过。为了对代表会议关于国家杜马的决议作最后修订,代表会议选出了一个委员会。孟什维克拒绝参加该委员会,并退出了代表会议。——165。
  [96]指伊·安·柯诺瓦洛夫(尼古拉)在代表会议上提出的以下建议:停止就郊区组织和维堡区组织的问题进行讨论;承认投票是正确的和代表是合法的;转入代表会议议程问题的讨论。——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