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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法〕让·饶勒斯

(1901年8月26日)



  我曾经指出,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只是由于它反映了全国绝大多数人民的意志,才取得了成功,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我还说过,为了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就更有理由需要全国绝大多数人民的意志。我希望在我指出有必要进行如此巨大的努力时,我不会使人泄气,从而希望能鼓舞人们的斗志和觉悟。而且,虽然需要完成的事业是巨大的事业,必须由无数人的意志共同来完成,我也要指出,我们的能力和力量也是巨大的,是否能以有把握的、胜利的步伐走到目的地取决于我们,但是我说,光靠少数社会主义者的激烈行动是不够的,我们应当把几乎全体公民都团结在我们的周围。下面就是我的理由;
  首先,革命的社会主义的少数所面临的并不是没有生气的、消极的群众。120年来,从法国大革命以来,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所激发出来的人类的活力又受到异乎寻常的鼓舞。在所有的阶级中,在一切的社会阶层中,都有活跃的意志,都有正在运动中的力量。在一切地方,他们都在加紧努力。工人阶级已经脱离了半睡眠和消极的状态。而小资产阶级也行动起来了。尽管经济制度的重大压力往往沉重地压在它身上,但它并没有完全被压垮,它企图重新站起来。它往往要从最落后的思想、最可恶的政策、最可鄙下贱的民族主义那里去寻找出路,尽管如此,它还是一支活跃的、热情的力量。它组成各种同盟,在巴黎它阻止社会主义和共和派的民主主义取得胜利。这就是说,如果一个社会运动不把小资产阶级——至少一部分小资产阶级——逐渐争取过来,它对于这个社会运动就可能发动也许会具有决定意义的反抗。
  同样,在我国大革命以来的全部历史上,小自耕农曾起过非常重大的作用,有的时候起了反动的作用,有的时候起了维护自由的作用。除了一些光荣的、相当广泛的例外以外,小农在1851年是害怕红色幽灵的,他们为政变和帝国的成功提供了帮助。从那以后,他们逐渐被共和制争取过来了。他们成为共和制的动力之一。他们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政治实力。他们参加了市政机构,他们知道他们可以选出众议员、省议员、参议员,他们决不容忍一个没有他们参与的伟大社会运动。
  我相信,说什么只要保持中立就行了,社会主义只要求农民采取放任态度这类说法是不谨慎的。在巨大的运动中,任何一支重大的社会力量都不会保持中立。它要么站在我们这一边,要么站在反对我们的一边。
  此外,因为集体主义的秩序要求有农民的合作,比如说,必须使农民同意把他们的产品卖给社会的商店,所以农民的消极反抗就足以使革命得不到粮食,使革命失败。农民们知道他们拥有的势力,他们不会放弃他们掌握的实力。许多年来农民表现出来的在经济方面的首创精神,这一切都证明他们对于伟大的社会事业不会抱冷漠、消极的态度,这些伟大事件很快就会对他们自己的生活产生影响。他们或者是赞助这些事件,或者就会反对这些事件。
  我要补充一句,今天的特权阶级拥有大得多的权力,从而也拥有大得多的实力。工业资产阶级仍是生气勃勃的。它关心科学进步的法则。它不断采用新的生产方法,它更新它的工具机器。而且即使从社会斗争、阶级斗争的观点看,它也在更新自己的斗争方法,黄色工会的发明证明资产阶级还有种种灵活、大胆的手段。旧制度下的一个大主教和现在的一个大资本家的活动之间该有多么大的差别啊!有一些大资本家,例如美国的一些亿万富翁,他们继承了拿破仑的活动。而在法国,资本家阶级一贯也是活跃的,不过是在较小的范围之内而已。无产阶级并不是去剥夺漫不经心、麻木不仁的阶级的特权,无产阶级要剥夺那些积极活动、有远见而又勇敢大胆的阶级的特权。如果无产阶级没有全国人民的赞助支持,它怎么可能完成这个任务呢?如果全国大部分人民敌视无产阶级,无产阶级就会被打垮,而且如果大部分人民只是对无产阶级抱猜疑态度,那么资本家阶级的策略手段很快就会把这种猜疑态度变为敌对态度。
  可见,在现代生活的普遍震荡、个人情绪的普遍激动的情况下不再容许少数人采取决定性的行动。现在并没有一个通过有力的推动就可以使沉睡苏醒过来的群众。到处都有力量的中心,如果它们本身的运动不逐渐转向新社会的方向,这些力量的中心就会很快地变成抵抗的中心、反动的据点。
  其次,社会主义要求并应当完成的所有制改造比110年前革命的资产阶级完成的改造要巨大得多,深刻得多,细致得多。
  1789年法国大革命所打击的是狭隘范围的所有制形式。当法国大革命对教会财产实行国有化的时候,它没收的是明确规定一种行会的、社团的所有制财产。除了教会以外,除了正规的或非正规的教士以外,任何公民、任何有产者都不会害怕针对教会颁布的剥夺财产的规定可能应用到他们身上。摩利神甫曾企图散布恐慌情绪,但没有产生任何效果,资产阶级和自耕农民知道得非常清楚,教会财产的范围是有明确规定的,剥夺财产的措施是不可能超出这个范围扩大应用的。
  同样,在法国大革命废除封建权利的时候,这个措施也是一个明确的措施,它的效果是预先知道的,是有限制的。当然,在有些非封建的所有制中牵连到一些封建权利。不过,从总的方面来说,只有封建领主才受到了打击损害。封建租税的性质以人身依附关系为前提,这种性质决定这种利益是专供一个阶层的人所享有的。
  反之,资本主义的所有制本质上是分散的。它并没有肯定而明确的界限。它并不是集中在像教会那样的一个社团手中,也不是集中在像贵族那样一个社会等级的手中。代表资本主义所有权的证券肯定远远不是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伪装的乐观主义理论所说的那样分散。但是这种证券总归不是为某一个证券持有者阶层所保留的,而且证券散布得还是相当广的。甚至于在乡村,也有持有少量证券的人。如果少数人的突然行动一下子就废除了资本主义所有制,在各处都将形成事先未曾料到的反抗中心。只有通过分别对待的、具体的妥协协议,充分保障中小有产者的利益,才能使他们同意把资本主义所有制改造成社会所有制。可是,只有通过全国大多数人平心静气的讨论考虑和合法的意志才能安排这样的妥协协议,才能规定这样的保障。
  同样,只要自耕农还没有完全得到保证,就不可能改造农业所有制,农业所有制就不可能向一种广泛的共产主义制度发展。由于农村地主的数量和自耕农相比将会减少。因此就更有必要取得自耕农的赞同。但是自耕农是不会赞同一个突然的、他们无法估计其后果的运动的。他们只会赞同一个与他们商量讨论的运动,一个日益促进他们的生产力与生活福利增长的运动,一个使他们对于社会主义行动的目的和界限完全放心的运动。
  不仅如此,在1789年时,法国大革命对于所有制方面只要进行一项必要的工作。它只是废除,而不用创造。它废除了教会的所有制,但是它把教会的财产拿去出售。它立刻就把教会的所有制转变成为已经存在的个人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同样,在它废除封建权利的时候,它是为农民所有制解除了一个负担。它并没有改变这种所有制的实质。农民对于他们原来就占有的财产取得更充分的所有权。可是,法国大革命没有产生任何新的所有制形式。它没有设想任何新的社会形态。它的解放性事业就是粉碎一切障碍。它用不着进行创造,它用不着进行组织。社会对于它的要求就是进行破坏,一旦破坏工作完成,社会本身就会轻松愉快地继续已经开始的进程。
  社会主义革命则相反,单是消灭资本主义是不够的,它还必须创造一个新的形态,按照这个形态进行生产,按照这个形态调整所有制关系。假定明天就废除整个资本主义制度;假定停止一切资本主义的剥削,取消国债,住户不再交房租,佃农不再交地租,对分制佃农不再把一半的收获交给地主,废除一切地租、一切商业利润、一切工业股息和红利;假定只是像这样消灭资本主义,而不立即进行社会主义的组织工作,如果社会不是从一开始就怎样领导劳动,谁来领导劳动,国家、市镇机构、工会应该起什么作用,怎样付给生产者报酬,根据什么原则付给报酬,总之,如果社会不能保证一个新的社会制度的运行,那么它就会堕入混乱和贫困的深渊,而社会主义革命在一天之内就会失败。
  但是,这个新的社会制度不是少数人所能创造,所能启发的。这个制度的实施必须取得绝大多数公民的同意。这个制度要依靠大多数公民逐渐增加它的萌芽和种子。公民的大多数将从资本主义的混乱状态中逐渐创造不同形式的——合作社的、市镇的、社团的——社会所有制,只有到社会主义秩序的基础有了保障,当新的大厦可以抵御风雨时,它才会拆毁资本主义体制的最后的墙壁。社会建设是一个巨大的工程,应该由绝大多数公民同心协力来完成。
  不要忘记社会主义革命新的伟大特性。社会主义革命是为一切人服务的。从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发生这样一个伟大的社会变革,它的目的不是以一个阶级代替另一个阶级,而是要消灭阶级,实现人类的共同体。
  在社会主义秩序中,不是靠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权力来维持纪律,保持各项努力的协调,而是要靠联合起来的保护者的自由意志。
  这个制度以一切人的自由合作为前提,怎么可能违背大多数人的意愿、或者在大多数人没有表示意愿的情况下建立起这个制度呢?所有这些顽固反抗或消极抵制的力量对社会主义生产形成巨大的负担,它们会在这样多的冲突或摩擦中消耗人们的大量精力和动力,以致使这个制度陷入失败。只有普遍的、差不多全体一致的意愿才能使它成功。
  这个制度是为所有的人建立的,它应该由几乎所有人来进行准备,甚至实际上要由所有人来为它进行准备;它应该为几乎所有人所接受,甚至实际上要为所有人所接受;因为到了一定时候,绝大多数人的力量将会使人放弃最后的反抗,社会主义之所以崇高,就是因为它不是少数人的一种制度。因此,不能够也不应该由少数人把社会主义制度强加于人。
  我再补充一句。普选制的长期实施已经使少数人进行的活动越来越困难了,而且几乎是不可能了。普选制确实在不断让大家看清楚各个政党的力堂。它经常在估量它们的实力。经常公布它们的实力情况。可是,当全国都知道而且一个少数派本身也知道它是处于少数的时候,这个少数派是很难企图发动一场运动的。
  在1830年和1848年时,举行起义的革命少数派可能相信、宣称而且使人相信它代表大多数人的思想,因为在有限制的选举制度之下,这个大多数是没有表达意见的机会的。我不谈法兰西帝国的覆灭,这个帝国的覆灭,主要是由于在战争中失败,而不是由于革命的发生。但是巴黎公社最大的弱点肯定在于在它面前有一个议会,这个议会尽管反动,却是或者看起来是从普选制、从普遍的意愿中产生的。
  一个少数派如果已经参加了选举,已经在选举中估量了自己的实力,然而又对大多数人实行强制,这个少数派就会处于一种错误的地位。而且它会发现在它面前有一个通过选举的确实数字了解本身的力量、决不会让步的大多数,这个大多数大概还会把起义的少数中间的一些人吸引到自己这一方面来。
  可是,社会党并不限于要求在一切地方实行普选制;它在要求普选制的同时,也要求实行比例代表制。李卜克内西在他发表在《前进报》上的文章中要求实行比例代表制。比利时的社会主义者支持他的主张。瓦扬公民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在原则上赞成按提名名单进行投票,不过要以建立比例代表制作为必要的条件。盖得公民也有同样的意见。可是要求实行比例代表制,这就是要求国家和社会中的每一支力量、每一个倾向都要经常确切地表现出本身的实力。这就是要求根据每一个政党在国内的实际力量来确切估计它在选举中和议会中的影响。因此,这就是宣布凡是不从真正的大多数中产生的法律,都是专断的法律。
  因此,大家都承认,社会主义革命将依靠普遍的意愿,依靠大多数人的力量来完成。只有那些主张进行带有革命性质的总罢工的人才认为,单靠工业无产阶级的行动,或者甚至于单靠工业无产阶级中最积极、最有觉悟的一部分人的行动,就足以决定共产主义的来临,决定社会革命。

(译自《饶勒斯全集》第6卷,1933年巴黎法文版第325—330页,佚名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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