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生产、权力和世界秩序——社会力量在缔造历史中的作用》(1987)

第三章 资本主义发展


竞争性的资本主义
个体经营
企业劳力市场
两方制
垄断资本主义
企业组合主义
三方制
国家组合主义


  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经历了大约五个世纪而逐【51】渐形成。它从14世纪的西欧开始,到19世纪终于形成了遍及全世界的一支团结一致的扩张性力量。19世纪中期,这支扩张性的力量处于竞争的阶段。自19世纪晚期以来,资本主义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垄断性的阶段。每一个不同的阶段都有着新的生产的社会关系方式。

竞争性的资本主义


  在从14世纪到19世纪这段漫长的时间内,资本主义到底在何时成为了占主导地位的组织经济生活的力量?对于这个问题的辩论仍在继续,尚无定论。问题的核心在于什么是资本主义的本质。有人认为资本主义的本质在于商品交换和通过贸易积累资本,他们倾向于把资本主义的起源定在这一时期的开头。也有人认为资本主义实质上是一种对生产的组织,其目的在于扩大资本,这样就只能把它的起源定在这一时期的结尾[1]。本书倾向于后一种观点。在第二部分中,自由主义国家这一新的国家形【52】式的出现将被视为资本主义发展取得突破的关键因素。
  旧制度中以土地为基础的阶级权力依靠的是向百姓征收的贡税。在后来的经济中,志在扩大生产的企业家和投资人利用手中的资本积累推动生产前进。在从前者向后者的过渡期间,有两种生产的社会关系方式尤其重要。它们是个体经营和企业劳力市场。在个体经营方式中,独立的小生产者利用自己和家人的劳动力,用自有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生产出来的产品拿到市场上销售。因此,个体经营同早期的商品贸易密切相关。在企业劳力市场的方式中,生产由雇佣劳动力进行,国家不提供保护和规范,工人也没有争取权益的集体行动。从事生产的工人不拥有生产资料,他们的劳动力在开放的或“纯粹”的劳力市场上出售。

个体经营


  旧制度下的所有社会中都有独立的小生产者,也有一定的买卖生活必需品的商品贸易。旧中国有小农和手艺人,过去的伊斯兰社会中手工业生产十分兴旺。商人们不干涉生产的方法和组织,只是通过经销手艺人和农民的产品而致富。不过,商人财富的积累常常受到占统治地位、拥有土地的军人和官僚阶级的制约,因为他们把商人看作权力的竞争者[2]。然而,西欧的自耕农和手工业生产的增长终于形成规模,组成了经济和社会的另一种组织方式的基础。自耕农的发展中的一个决定性因素是农民为反抗封建贵族对他们日益加深的剥削所进行的斗争的成功。由于这种反抗,农民为领主服劳役的义务逐渐变为上交实物,又从上交【53】实物变为交现金,交付给封建阶级的租税总数也逐渐减少。西欧人口的大部分成了小农,他们把部分产品拿到市场上出卖。有些人租种别人的土地,有些则自己拥有土地,他们都对国家纳税,而国家则仍然是由贵族所把持的[3]。几个因素加强了农民的反抗:14世纪的黑死病造成人口剧减,严重打击了为数最多的农民阶级,造成劳动力短缺;自治的城镇为农民提供了庇护所和新的生活;集中在城镇的商人资本与贵族的土地权力形成抗衡,打破或限制了贵族对社会权力的垄断。这些因素鼓励了自耕农和手工业生产的增长,使西欧乡村人口的相当一部分从农民—领主型方式转入个体经营生产。
  今天,个体经营者为数巨大,种类繁多,包括家庭农场(这可能是最大的个体经营团体)、独立的手工艺人、小店主和走街串巷的小贩、专业人员和独立的顾问、艺术家和作家,等等。本书中使用的个体经营一词只包括经常生产货物或服务以供销售的个人(或家庭单位)。这里不包括第二章讨论的原始劳力市场中发生的不定期的交易。
  个体经营是一种附属性的方式,存在于较大规模生产的空隙之间。个体经营要想存在,它所生产的货物或服务就必须得有市场,而这一市场的存在和性质则由主导的方式决定。个体经营在主导方式留下的残余空间内运作。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它提供一些大企业认为成本过高的服务,比如,超级市场晚上关门,但街角的杂货店通宵营业。在再分配型的中央计划经济中,个体经营也是一种灵活的高效手段,可用来生产和分配某些类型的消费品和服务。为此原因,在毛泽东时代之后的中国,个体经营活动出现了复兴。在波兰,它们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个体经【54】营不是资本主义生产的一种形式,因为它不涉及雇佣劳动力。个体经营者获取市场利润靠的是自己的劳动,或称自我剥削,而不是通过榨取雇员的剩余价值。
  除了使用自己劳动力的内在关系以外,个体经营的社会关系还包括与市场的关系一—与材料的供应商、顾客和竞争者这类人等的关系。个体经营者还越来越多地需要同国家打交道,因为国家向他们征税,并管理着生产和市场。他们与国家的一些最尖锐的争端就涉及税收问题。国家规定的报税要求日益详细,企图通过这种办法来防止偷税漏税,而个体经营者比起企业和工薪人员(这些人最容易受到税务官员的检查)来说,在报税方面有更大的灵活性。
  除了有限的几种主要是在文科专业范围内的高尚职业以外,大部分个体经营都不能维持长时期的稳定。成功的个体经营向企业劳力市场方式靠拢。生产者如果生意兴隆,就会雇用工人,扩大生产。在更多的情况中,很多个体经营者会沦为隐藏的雇佣工人。大企业考虑到自己提供的工资水平和工人所享受的医疗、安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保护,可能会觉得提供某些服务成本太高,于是把服务承包给一个“独立”的承包商,而这个承包商也许根本没有别的“客户”。
  小农场经营这种个体经营的形式处境特别岌岌可危。土地改革经常是为了达到“耕者有其田”的目标,也就是使小农获得对他们土地的确定的合法权利。但这种改革经常没有伴之以相应的措施,来防止以后市场力量对这一目标的破坏。结果,小农由于欠下债务而失去土地,或者失去对生产的控制。后果可能是后退回由债主或粮商控制的农民—领主型关系的新形式,也可能是前进到把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使用新技术【55】和雇工进行资本主义农业生产。历史的经验还提出了另一条路,那就是像俄国那样,由革命政权进行土地改革,经过一段小农经济的过渡后转为农业的彻底集体化。
  为了应对自己处境的不稳定,个体经营者们试图通过集体行动来争取稳定。他们为捍卫自己所珍视的独立地位所采取的步骤常常有大组织的某些特征。这种有组织的自卫的形式包括合作性的采购和销售组织、确定共同的劳动规则和报酬规定的卡特尔、同供应商和客户讨价还价的辛迪加,以及为影响公共舆论或国家决策而采取的政治和经济方面的行动(如:店主罢市、农民在高速公路上设立路障以干扰商业运输或旅游交通,等等)。这类组织和行动通常只限于某些行业。然而,个体经营者们自诩为吃苦耐劳的强韧的个人主义的化身,他们对眼中日益官僚化的社会积聚了强烈的不满,有时这种不满会爆发为右翼民粹主义运动,法国的布热德主义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4]

企业劳力市场


  在旧制度下的社会中,除了个体经营以外,也存在雇佣劳动,只不过规模很小。比方说在日本,特别是18世纪期间和19世纪早期,一些自耕农上升为富农,而土地太少,遭遇不幸的农民则落入高利贷者的控制之中,放高利贷的常常是富农。这个新的富农阶级把工业带到了乡村,比如像酿造清酒和缫丝。这样一来,富农阶级既躲开了行会的控制,又可利用落入他们控制之中的贫农的劳动力[5]
  还是在西欧,雇佣劳动规模不断扩大,直到成为另一种经济结构的基础。城镇吸引了背井离乡的农村廉价劳动力,制造商因此而得以把工厂搬到行会的辖区以外的地方,这使得城市地区进一步扩大,也造成了【56】城市内阶级冲突的加剧[6]。从雇佣劳动的商品生产到资本主义发展的转变沿两条轨道进行。在一条轨道上,成功的个体经营者从个体的手工业生产扩大到使用雇佣工人进行更大规模的制造。在另一条轨道上,商人聚集了足够的资本,又熟悉制成品和原材料市场的情况,他把为市场制造产品的工作“承包”给市郊和乡村地区的村民[7]。这些村民的地位逐渐由只有一个客户的个体经营者变为事实上挣取工资的计件工人[8]
  在17世纪期间,制造方式的这种改变伴随着并推动了工业产地的转移,从意大利北部和日耳曼,甚至法国这些地方的旧工业中心,迁往英国、瑞典和瑞士的新兴的工业中心。它打破了老的同业工会和由行会主宰的城镇对工业的控制,尽管当时尚未建立工厂的制度[9],但在更加集中的商业和财务控制下,工业生产得以迅速增长。
  个体经营,甚至雇佣劳动,都不一定是资本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发展方式并无必然或特别的联系。如前所说,它们的出现先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方式。在西欧,它们的存在构成了资本主义发展的必要条件,但不是足够的条件。在别的地方,独立的生产者和雇佣劳动生产融入了仍然以农民对统治阶级的从属关系为主导的经济,成为其中的部门。
  西欧从简单再生产到资本主义发展的转变由四个因素的聚合而促成。这四项条件是:(1)人们手中积累了资本,并投资于面向市场的扩大生产(这与旧制度下的国家和统治阶级的投资有所不同,他们是投资于领土扩张,目的在于延伸封建的土地关系);(2)生活必需品的市场扩大到一定程度,使生产的目的从使用转为交换;(3)土地“摆脱”了【57】继承权的束缚和所有的封建限制以及与其并存的义务,因此而出现了买卖土地的市场;(4)越来越多的工人与生产资料脱离,由供求关系决定工资,因此而扩大了劳动力的市场。
  18世纪期间,英国达到了前两个条件。英国是第一个建立了全国性市场的国家,它基本上消除了国内阻碍货物流通的障碍。中世纪残留下来的对于生产的行会式的限制以及阻挡着人们从农业活动转向工业活动的各种障碍也一并得到了消除。结果,出现了对生活必需品——粮食和衣用纺织品的大量的实际需求。为满足这一需求,面向市场的地主和工厂主对生产方法进行了革新。通过西印度群岛的蔗糖和奴隶贸易所积累的资本由于银行服务的扩大而流入生产的发展。掌握着资本的人们获得了必要的政治影响力,可确保国家会通过对内和对外政策来维持并扩大资本积累的条件。这样一来,不断扩大的国内市场为面向市场的生产提供了增长的基础,而立足于国内市场的工业又更加迅速地发展,产品远销海外。(与英国相对照的是荷兰。荷兰的商人寡头统治长期以来一直是远洋贸易的世界霸主。他们成为腰缠万贯的商业和金融中介,但他们的经济增长从来没有大规模的国内市场和工业发展作基础。荷兰只靠资本积累并未支撑多久。英国人通过积极的贸易战和保护主义措施,为最终赢得工业和商业的胜利奠定了基础。)[10]
  剩下的两个条件——创造土地市场和劳力市场——遇到的阻力则大得多。西欧的土地阶级一直反对土地的自由买卖,直到法国大革命之后才克服了他们抵抗。但最难达到的条件还是建立劳力市场。人类的历史【58】经验显示,自由的劳力市场是最不寻常、最不自然的现象。古典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学家们所谓符合自然法则的现象在当时社会的眼中可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如波利亚尼所说,自由的劳力市场本来是不切实际的空想,19世纪早期首先在英国出现,是通过国家干预造成的。当时,国家废除了自伊丽莎白时代以来一直沿袭的帮助乡村穷人的政策[11]。在19世纪期间,英国和西欧利用国家政策,有计划地把背井离乡的穷人变成一支千人一面的劳动力大军。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雇佣劳动就这样得到扩大,成为早期工厂生产的社会关系的方式——企业劳力市场方式。接下来那段时期的社会史可以看成是社会力量的自然反应,它们都努力反制、驯服、控制这一人为的方式,并在一定程度上使之人性化。
  到19世纪上半叶,在欧洲西北部,晚期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转变所必需的上述四个结构性条件都已基本具备。
  20世纪前期,在东欧和墨西哥,以及20世纪后期,在北非、亚洲和拉丁美洲国家的农业社会中,也发生了类似的情况。农民有组织的政治压力和国家颁布的措施本来是想扩大个体小农耕作的范围。然而,这样的改革通常先通过把大地主的土地分成若千块,分给独立的农民,进行土地的部分再分配。然后,土地会再次集中到成功的农民手中,破产的农民则沦为待雇的劳动力。造成土地重新集中的原因主要是负债,结果是农业生产中企业劳力市场方式的增长,破产的个体农户移往城市地区寻求工作机会”[12]
  在19世纪的几十年中,工业生产不断增长,但仍然停留在由商【59】业资本家通过承包制度来协调的家庭小工业的形式中。即使到了1848年,巴黎还没有多少真正的无产者,即大型工厂中的雇佣工人。欧洲城市中的工人阶级和穷人大部分仍然是个体经营者、小型手工业者、小店主,还有在原始劳力市场中打零工,工作机会极不稳定的边缘群体。企业劳力市场方式的工厂生产已经出现,但范围仍然有限,主要是英国的棉纺织厂,在法国北部和低地国家(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三国——译注)也有,但数量更少。在这个部门中,个体手工业者的祖传手艺不断遭到侵蚀,一方面是因为引进了新机器,另一方面是因为招收了越来越多的没有技术的男工人以及童工和女工来操作机器。承包和早期工厂生产都是这样进行的,从劳力市场上招募的工人越来越缺乏一技之长。国家保护雇主订立契约的自由,并惩罚工人进行集体自卫的企图。
  在英国工业体系这个形成的阶段,很难找到客观的、持久的标准来区分就业和失业人员。用马克思的话来说,无产者同劳动力的预备大军几乎是不可分的。恩格斯在描述1844年时英国的工人阶级的处境时写道:
  所以,大城市中工人阶级的生活条件分不同的层次。最好的处境是努力劳作,工资不错,生活暂且过得去,不错和过得去只是从工人的角度而言。最坏的处境是赤贫,甚至无家可归,饥馁而死。平均地说,大多数工人的处境在这两者之间,更接近于最坏的情形。位于不同层次的人并不固定,不能说工人阶级的这一小部分一直是富裕的,并将继续富裕下去。即使这里或那里有这样的情形,某些工种总的来说比其他工种优越,但这样的工种内的工人的处境也经常大幅度起伏。一个工人可能从相对舒适的生活沦为赤贫,甚至死于饥饿。与此同时,几乎每一个英国工人都有一段沦落史[13]
  比起19世纪前半叶来,在19世纪后半叶期间,工人阶级内部的分【60】别日渐明显。一类人是产业工人,他们的地位比较稳固;另一类人的地位不那么稳固,或工作比较没有保障。地位稳固的工人通常有较高的技能,工作比较稳定。地位不稳固的人则技能较少,就业稳定性也较差。19世纪晚期欧洲人口的大幅度增加以及人口从乡村地区向城市地区的流动进一步加剧了这种分别。
  当人口的移徙越过国界时,工人阶级内部出现的这种分别在社会方面就有了明显的民族特征。随着进入城镇的大量新移民成为地位不稳固的工人,土生土长的本地工人的地位就变得更加稳固。爱尔兰工人移民到英国西北部的工业区是一个较早的例子,显示了由工作造成的社会差别的民族表现。后来,20世纪时的美国成了稳固——非稳固差别和一波又一波的移民潮相互重叠的最重要的范例。稳固工人是来美国较早的新英格兰人、德国人、斯堪的纳维亚人和爱尔兰人,而来自南欧和中欧的新移民以及美国南部的黑人都在只需要半熟练工人的新的大规模生产工业中做工[14]。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更多的黑人、拉丁美洲裔美国人和妇女加入了劳动大军,顶替了早一批移民的位置。
  今天,几乎在所有国家中,许多在工厂、商店或种植园这样的企业中工作的工人都没有工会,他们的就业条件不受政府规则的管理。这些地位不稳固的企业劳力市场工人的处境有如下的特点:工作不稳定、技能低下、报酬比稳固工人低,而且他们常常属于遭受歧视的社会群体。
  【61】非稳固工人基本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在中小型私人企业中就业的工人,如果他们能找到工作的话。这些企业的鼻祖是19世纪早期发动了英国的工业革命的小工厂。后来,它们成为乡村地区的纺织厂、曼哈顿的制衣厂和香港的电子配件厂。小型工业存活下来,构成了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思所谓的工业的竞争性部门,与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大型垄断部门共存[15]。它们在第三世界一些工业化刚刚起步的国家中也大行其道。它们的技术生产率较低,但低工资和可以在工种间随意调动工人的灵活性补偿了这方面的缺失。在一些国家的建筑业中,流行就某项工程出一个包括一切的一揽子价格,由承包工程的帮派老大招募工人,决定支付多少工资。这也属于此种类型。
  第二类非稳固工人是在大工业中做半熟练工作的人。(半熟练工作是一种委婉的说法,指工人只需几天或几周的训练即可胜任的工作。)在这个形式中,企业劳力市场包括在工业大公司垄断部门之中。在制度上,稳固和非稳固工人有着许多方面的不同。稳固工人可以组织工会,非稳固工人则没有工会;或者他们各有自己的工会;或者他们名义上同属一个工会,但工会却更加有效地保护稳固工人。这两个群体收入水平不同、对工作保障的期望不同、所享受的医保和劳保的程度不同、经常连法律地位都不同(比如,客精工人对本国工人)。大工业中的非稳固工人包括有全职工作的移民工人、工作量太大时请的临时工人、还有一些承包企业的雇员,这些企业承包大企业的某些工作,如清洁卫生、在大工业内进行某些维修保养,等等。
  这第二类工人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纯粹的劳力市场工人,因为他们所【62】做的一些工作的就业条件受到国家规定的一定影响。然而,他们还是应该算作非稳固工人,因为他们所得到的保护总是不太有力。他或她的就业在各个方面都没有保证。对于那些打“黑工”、做非法工作或完全不受官方承认和管理的非公开工作的非稳固工人来说,他们连不力的保护都享受不到[16]。企业劳力市场方式这第二种类型的重要性正逐渐超过第一种类型,特别是在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中。
  小企业的社会关系除了经济意义以外,还有意识形态方面的意义。它们代表着企业家精神和自由企业的理想。有时,小企业的老板声称他们与工人的关系是紧密的,非对抗性的,有时甚至情同父子。在一些情况中,企业确实至少为作为骨干力量的老工人保持稳定的工作。然而,由于市场的动荡起伏,小企业中的普遍现象是工人流动率高、工作不稳定、长期保有工作的可能性徽乎其微。因此对工人来说,老板对他们形同父子的家长式关系最有意义的方面就是使他们有可能长期保有工作。
  国家可能会为非稳固工人提供官方的就业保护,但雇主如果对工会抱怀疑和敌视的态度,就会阻挠国家这方面的努力,使之不能成功。这些雇主可能还会得到一些不顾阶级团结,只求增加收入的工人的帮助。如果说原始劳力市场的成员是流氓无产者的话,那么小企业工人就是尚未作出集体努力来争取改善自身处境的无产者。他或她最为重视的是个人的生存,不是阶级团结。
  对于企业劳力市场第二个不断扩大的类型,即大工业内的非稳固工人,小工业的思想观念完全不适合。大工业的环境强有力地刺激人们意识到自己的贫困。因为对非稳固工人在制度上的隔离歧视通常是以与生产无关的问题——主要是民族和性别的问题——为基础的,所以,这些问题成为工人抗议的焦点就不令人惊奇了。美国黑人的民权运动和许多国家中的女权运动都加入了非稳固工人斗争的行列。这类行动有时波及了工会,使工会改变了原来对非稳固工人的敌对或冷漠的态度,转而帮63助他们组织起来,并促进稳固和非稳固工人之间的团结。不过,这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有利的经济环境的支持,一旦发生日益严重的大规模失业,这种努力就会遭受极大压力,甚至会被完全扭转。受失业打击最大的是非稳固工人,但稳固工人在失业威胁的面前,也会采取更加自我保护的态度。
  企业劳力市场生产和个体经营关系在中央计划经济的再分配型发展中不仅继续存在,而且还得到国家的积极振兴和鼓励。这一事实突出说明,生产的这些社会关系的方式并非资本主义所固有或特有。在再分配型计划的初期阶段,确实有一种思潮,把生产关系的这些形式视为资本主义的残余,认为应采用生产的大规模集体组织的形式予以扫除。总的来说,随着计划经济经验的增多,这种态度也就被抛在了一旁。个体经营和雇用工人少的独立的小企业可以更有效、更灵活地满足人民的许多基本需求,因而受到了计划者的重视。于是,对于这些生产关系的方式,计划者们先是阻挠和限制,后来则变成了对它们进行规范,把它们纳入投入分配和预计产出的计划之中。

两方制


  随着工业资本主义发展方式的巩固,出现了第三种生产的社会关系方式,那就是有组织的工人和雇主之间的双方关系。它产生的背景是上述企业劳力市场方式中劳动力性质的变化,也就是稳固工人和非稳固工人之间的区别。
  工会在稳固工人中扎下了根,通常是以技术工种为基础。但工会不过是广泛的劳工运动中最引人注目的部分,此外,在主要的工业化国家中,还有由工人支持的政党。通过这些,稳固工人这一工人阶级中的上【64】层阶层获得了政治力量,这一新的政治力量引起了政治家和国家的注意和回应,他们制定立法给工人以投票权,承认工会的法律地位,为工业规定最低的就业标准,并建立了社会保险制度[17]
  早期的稳固工人最先争取得到了对工会的承认,那时他们的组织是以同业公会为基础的。后来,半熟练的非稳固工人如潮水般涌入劳力市场,把他们纳入工人—雇主双方关系的压力逐渐加大。技术工人有更多的资源,因此率先建立起了有效的工会组织[18]。半熟练工人跟随其后。随着他们自己组织能力的发展,他们逐渐改变了工会的组织基础、策略和目的。这些后来的工人做的是不同性质的工作,他们各自执行分散的任务,这些任务再由工业生产进程协调起来。工业逐渐取代技术行业成为工会组织的基础。工资和工作条件成为劳资谈判的主要问题,(技术工人所重视的)对工作的控制权问题则降为次要。在工会的策略中,政治行动跃居显著的地位[19]
  随着劳工内部这两种类型的逐渐分离,它们之间也出现了意识形态和组织方面的区别。意识形态方面的区别以马克思和巴枯宁的决裂为标志。自那以后,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稳固工人才是真正的无产阶级,他们体现了资本主义制度对生产力的最大发挥的阻碍。非稳固工人和边缘化的群体则被视为流氓无产者,不能成为革命行动的基础。巴枯宁和他的追随者们,包括弗朗茨·法农,则持相反的观点。他们认为,边缘化的人们是受剥削最深的,是“大地的不幸者”(此为法农去世前不久发表的一本书的标题——译注)。因此,比起巴枯宁派眼中已被资方收买了的劳工中的贵族来,他们会更加全身心地投身于革命行动。列宁抨击劳工贵族是工人阶级的叛徒,他这种观点更加倾向于巴枯宁,而不是马克思。第三世界的民粹主义继承了这一脉的革命意识形态,而像罗莎·卢森堡和安东尼奥·葛兰西这样的激进马克思主义者则坚【65】持了马克思关于工人阶级的观点[20]
  从组织上说,起源于同业行会的工会和半熟练、非稳固工人的大而松散的组织有所不同。在北美,劳动骑士团和世界产业工人会对非稳固工人很有号召力,产业工会联合会在20世纪30年代刚兴起时所奉行的产业工会主义也吸引了非稳固工人。欧洲北部工人阶级主要的组织形式是稳固工人的行业工会。在南欧的一些地区(尤其是在意大利和西班牙),工业不太发达,稳固工人尚未完全形成一个阶级,也未与更为边緣化的工人或非稳固工人拉开清楚的距离。他们的组织采用的是一种辛迪加主义的形式[21]
  在同业工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工会和各种形式的争取社会民主的政治活动从两方面表现了劳资冲突的制度化。这是自19世纪晚期以来,工业化最先进的地区的稳固工人通过生产的劳资双方社会关系的演变发展所实现的。当稳固工人的工会作为合法的组织得到承认和接受,并在工业关系中经常发挥作用的时候,工人和雇主的冲突就实现了制度化。冲突的制度化是霸权的产物——可以在劳资关系的范围内对工会做出让步,但不能影响霸权阶级的最高控制权[22]
  相比之下,辛迪加主义却从未有过这样的合法性。在意识形态方面,它仍然是对社会统治的基础的挑战;从组织上讲,它在产业内从未获得足以使它能经常参加同资方谈判的力量和影响力。在生产社会关系的企业劳力市场方式中,工人们的觉悟仍然停留在辛迪加主义和无政府—辛迪加主义的水平,这对这一方式以后是否能继续存在构成了挑战,但还不足以造成它的转变。产业工会联合会的例子表明,当一个实质上是辛迪加主义的运动用类似静坐罢工和占领工厂这样辛迪加式的手段获得了产业内的重要地位之后,它通常会接受生产的两方制社会关【66】系,争取它成员地位的稳固,并在此过程中改变它的意识形态。
  两方制实现的一个条件是劳资之间力量的大体平衡。资方若占太大的优势,就不会愿意同劳方谈判,企业劳力市场的方式就会东山再起。在历史上,这样的平衡是如何达到的呢?一方面,工人阶级通过组建有效的工会向资方施加压力,另一方面,国家也采取行动,鼓励工人组织工会,并为其提供法律的框架。如果再进一步问:国家为什么要这样做?回答是:因为国家掌权者看到这是一个机会,可以吸引工人的支持以加强他们自己的政治基础,同时又不致引起其他有政治影响力的力量的反对。
  工人阶级的压力先是在19世纪的西欧开始生效。他们组成的同业工会影响着劳动力市场上技工的供应。这些组织是地方性团体。手工艺人到各地去做工,建立起全国的网络,把各个地方组织松散地联结在一起。作为一支政治力量,工人阶级的重要性的增加与19世纪晚期产业工会的出现直接有关。产业工会通常更为集中,最上层的官僚结构较为庞大。它们更倾向于直接或者通过劳方所控制或影响的政党对国家施加压力。
  政府做出回应,承认工会活动为合法,并鼓励劳资双方的集体谈判,这在英国始于1867年,在法国是1884年的事[23]。接下来的几十年中,这方面的新立法导致了工会成员的大量增加。政府承认了工会活动和集体谈判的合法性,工会方面则同意接受资本主义的社会秩序作为合法框架,只在这个框架内推动劳方的利益。
  【67】雇主看工人建立了组织,于是也成立起自己的组织。他们建立雇主协会,作为与工会谈判的机制,或至少在几个雇主与同一个工会谈判时协调雇主们的谈判策略。至于谈判在哪个层次上进行,各国的做法各不相同[24]。在美国,谈判仍然在企业一级进行,而在欧洲国家,工人和雇主组织都是高度集中化的组织,它们通常在产业一级和国家一级进行谈判。然而,即使谈判是在企业一级进行的,工会的目标也是要争取创立先例,以后可以适用于本行业或本产业的其他企业。有些国家的立法承认这一点,规定集体达成的协议可适用于没有直接参加谈判的企业。因此,两方制有一种内在的扩展效果,可促进谈判涉及的行业中条件的一致化。这又为工人在同一行业内的流动提供了便利。工会控制了工人得到工作的机会和劳动力的供应,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获得了对工作场所的控制。在工人这方面,他(两方制中的工人通常都是男性,不是女性)主要与自己的技能或职业认同,与工会认同,而不是与企业认同。在他的工作生涯中,他可能在好几个企业中工作过,但自始至终都是干本行。
  在两方制的建立中,国家的作用不可低估。国家不只是被动地对工人的压力做出反应,而是经常帮助工会的组建,对雇主施压,要求他们与工人达成妥协。美国这个最晚通过工会立法的工业大国是最明显的例子。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在20世纪30年代实行的新政是美国两方制的转折点。美国劳工联合会(AFL)由行业工会组成,它的领导人一贯支持共和党,但是,经济萧条大大削弱了行业工会的力量。政府通过国家产业复苏法的第7A款,特别是通过1935年的瓦格纳国家劳工关系法,为工会运动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为集体谈判这种解决争端的手段提供了法律的后盾,并保护工会组织者不受雇主的骚扰。产业工会联合【68】会(CIO)这一新的工会运动开始把大规模产业中的工人组织起来,这些工人大多是半熟练的移民工人,美国劳工联合会这种本国的行业工会的领导层对他们一直不予理睬。后来的几年内,工会运动的成员从1933年的不到300万猛增到1939年的800多万。工会成了罗斯福领导的民主党建立的政治联盟的一部分[25]
  在两方制中,国家的作用虽然重要,但还是有限的。国家的目的是在工人和雇主之间达成力量的平衡,并确保在解决产业争端时使用和平的手段[26]。换言之,国家是要把劳资冲突制度化。国家本身并不直接干预争端的解决,在最后达成的具体解决结果中,它不是利益相关的一方。(如果国家干预,两方制就变成了三方制。)在两方制的方式中,国家通常为谈判提供法律框架,并推行基本的劳动标准,这主要直接影响到两方制范围以外的工人。国家对劳工的管理间接地为工会的谈判力量提供保障。国家的条例规定,两方制以外没有组织的工人必须得到最起码的工作条件,有时会规定他们也应享受由两方制中的工人谈判争取来的基本条件。这样一来,雇主就不能因为可以雇用没有组织的劳工作为劳动力而有恃无恐,劳工立法因此而限制了两方制中雇主的力量。立法还要求雇主“本着诚意”同工会谈判。
  工会和雇主达成的协议只是为了直接与各方有关的利益,并不有计划地照顾其他人的利益。它们与公共政策互不相干。
  两方制的生产关系虽然产生于资本主义发展,却不一定只限于资本主义的发展方式。当然,再分配型发展方式中找不出两方制的例子,这可能会使人认为两方制不可能超出资本主义的发展方式。然而,再分配【69】体制之内的一些评论家预言,在不转变为资本主义方式的情况下,再分配体制内将出现交易型、谈判型的关系[27]。这一可能性依然存在,两方制有可能成为再分配发展方式中的一部分,正如个体经营和企业劳力市场型的生产关系已经在再分配型经济中占据了一席之地一样。

垄断资本主义


  资本主义发展的垄断阶段始于从1873年到1896年这段长时间的经济衰退。它的显著特点是:(1)资本集中于大型集团单位手中;(2)工业化国家中发展出由大型和小型企业,或者说垄断和竞争部门所组成的双重经济结构;(3)银行财团和国家的作用日益重要,为大规模工业聚集其所需的资本;(4)国家不仅关心为工业筹集资金,而且关心确保生产和资本积累能够不受阻碍地顺利进行,也就是说,国家要维持足够的投资和就业,并保证收支平衡;(5)由于高度工业化国家对于工业化不足的国家投资,在那里进行补充性和附属性的生产,因此而形成了国际范围内的分工。
  在这一阶段中,产生了生产的社会关系的几种新方式。垄断部门的出现使得一些大企业同劳动力中地位相对优越的那部分人建立了企业组合主义关系,为这些人提供长久的就业是符合资方的自身利益的。受到这种优待的雇员享受的就业条件可以与公务员相媲美。在自由、议会制、多元的政治形态中,国家积极推行经济政策,这一新的作用导致了三方制的出现。在这种关系中,国家担起了促成协商一致的作用,把资【70】方和工会都包括入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的框架。一些后来实现工业化的国家没有基础坚实的自由、多元的政治形态,在这些国家中,国家的作用则更为专制。它把合作的框架强加于资方和劳方,这就是国家组合主义。这些趋势在20年代期间开始明朗。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经济扩张的年代中,它们再次复苏,范围进一步扩大,所到之处,企业组合主义、三方制和国家组合主义与企业劳力市场、个体经营、家庭生产和两方制这些旧有的方式同时并存。然而,与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相联系的新方式占据了主导地位,因为它们代表着经济的领导部门,其他方式则成为它们的附属。

企业组合主义


  企业组合主义的首要存在条件是大规模生产。1873年开始的长期经济衰退造成了无数小企业的破产,开始了所有先进的工业化国家中产业集中的进程。大型综合公司成为生产资料组织的主要形式。大公司带来了管理的官僚化。这是雷恩哈特·本迪克斯所说的“内部官僚化”,不是国家对产业实行控制所造成的“外部官僚化[28]”。内部官僚化包括权力的委托、技术职能和行政职能的专业化、“办公室人员”和“线上人员”的区别以及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思所称的“技术结构”的出现[29]
  公司的组织形式及其内部官僚结构有自己特有的思想体系。它的关键特征是使公司上下作为一个生产性的社团融为一体。在日本,这种思想是一种关于生产关系的非对抗性的观念的延续。20世纪20年代期间,最大的重工业公司——财阀为终身雇员提供了稳定的优越地位。在【71】20世纪50年代朝鲜战争造成的经济繁荣时期,这种关系方式得到重组,给日本工业中的稳固工人提供了终身就业保障这种官僚化的公司福利[30]。在欧美地区,雇主主动提出企业组合主义的思想,作为两方制之外的另一种选择。泰勒的科学管理法是消除工人在生产中最后一点自主权,把对劳动的控制集中于管理方手中这一进程中关键的一步。继泰勒主义之后,梅奥提出的工业心理学则企图说服半熟练工人接受“科学管理”给他们造成的工作条件的恶化。
  两方制这种方式通过把冲突制度化来对冲突加以削弱和规范。企业组合主义否认冲突的合理性,说冲突不过是工人对自身利益的错误看法(他们错误地以为自己想要更多的钱,而其实他们需要的是对自己工作更大的满足感),也是管理方手腕不够灵活所致。梅奥及其追随者所倡导的工业心理学为众多的拥护者带来了实际的好处。他们被管理方聘为顾问,为中层管理人员组织关于工业心理学的培训班。正如本迪克斯指出的那样,工业心理学“在管理实践中所用有限,但……它对管理思想的影响却极为广泛”[31]
  在欧洲和美洲,企业组合主义的思想开始时是为了反对工会,是作为对两方制的一种反制。20世纪晚期,它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吸引工会脱离两方制,转向与公司管理方之间的共生关系。大型的公营或私营企业为重要岗位上的工人提供优越的条件,这对工会产生了吸引力。资方在与工会的谈判中采取了一些谈判技巧,比如围绕生产率进行讨价还价,厂方通过在工资上做出让步,从工会手中拿回对生产过程的控制权。这加强了劳资双方的谈判在厂级进行的趋势。另外,工人以各种形式参加管理,内心的企业意识因此而得到激发。所有这些都促使工人脱【72】离以行业或产业或整个劳工运动为基础的团结,把兴趣和忠诚转向公司,因为他们的福祉要靠公司。这样,欧美与日本殊途同归,也形成了同日本的企业工会主义相似的结构。两者都属于20世纪的企业组合主义方式。
  企业组合主义为雇员保证稳定的工作。像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的中坚雇员、现代国家或国际机构的公务员和日本大工业和大银行的终身雇员等,他们不太关心市场上劳动力供求的起伏变化,也不受这方面情况的影响。他们关心的是事业发展的前景、资深雇员的权利、附加福利和养老金的金额。
  企业组合主义方式和企业劳力市场方式一样,都是以企业作为雇主—工人关系的基本单位。但企业组合主义方式减少了企业劳力市场方式中的就业不稳定性,雇主保证就业安全和工人及其家属的福利。组合主义的概念意味着工人和管理方利益之间的一种人为的和谐,或者至少是双方都表现出与这种和谐的概念相一致的态度和行为。管理方把稳固雇员的忠诚导向企业。当然,大公司也雇用非稳固工人,但他们是被排除在企业组合主义制度之外的。
  企业组合主义关系存在的首要条件是产业的大规模集中,成为公营或私营的大型公司。公司近乎垄断的地位使雇主得以保证雇员的工作安全,并采取一些措施,获取雇员与企业目标的认同。资本设备成本高昂,生产一旦中止会造成很大的损失,这些都促使雇主为了自己的利益面为工人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大公司可以掌握形势,作长远规划。这使它能够控制产品市场和自己的劳动力。
  【73】企业组合主义的管理在各方面都是专业化的。在劳工关系方面,它建立起官僚化的内部福利管理,公事公办,不考虑个人的因素。比起一些小企业实行的注重人情的家长式管理来,这种管理要有效得多。人事管理注重工人生活中心理、家庭和社会的方面,以努力化解工人们关于提高工资和改善工作条件的要求。企业争取的是工人全身心的投入,于是建立起包括医疗福利、资深优待、养老金在内的众多的联系,通过这些联系把工人同企业紧紧地绑在一起[32]
  公司管理方和政治精英阶层关系密切。在贸易、金融和工业问题上,公司政策和国家政策是一致的。但国家并不深入干预公司内部的劳工问题。国家在劳工领域中进行干预,主要是为了帮助其他方式中的工人,他们的物质条件比不上企业组合主义方式中的工人。企业组合主义在就业条件方面通常超过了国家规定的要求。在企业组合主义已牢固确立的国家中,国家给予企业处理劳工问题的充分自主权。
  在一些情况中,公司所提供的安全和福利阻碍了工会的组成。在其他情况中,工会或职工联合会履行人事和福利的职能,处理工人的上诉,成为公司管理方的助手。企业组合主义方式中若有工会,也主要是起到企业联合会的作用。它们关心的是保护和扩大企业内稳固工人的福利,对非稳固工人所关心的问题,或者公司外失业的人则基本上不予注意。
  企业组合主义中工会和管理方的关系是共生性的,不是敌对性的。共生并不排除企业内工人关注的某些问题引起劳资冲突的可能性,但这种冲突不影响保证企业良好运行这一最重要的共同利益。比如说,企业组合主义方式中的工会可能就雇主对失业补助基金所应担负的份额与雇主发生争执,但在抵抗国家为保护公众而实行的反污染规定或发布的危害健康的警告方面,工会和雇主却是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公司是利益【74】的联盟,工会和职工联合会是这一联盟中的一分子,联盟的成员们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公司内部的斗争温和化了,把严酷的一面留给外人。

三方制


  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先进的工业化国家已经发展出了两方制,稳固工人已经有了组织严密的运动。在这些国家中,国家对全国经济管理的干预日益增加,逐渐促使两方制向着三方制的方向发展。现在,国家不仅要为雇主和工人提供一个井然有序地解决问题的框架,而且还要亲自参与解决办法的确定,并推动劳资双方建立更加合作的关系,三方制代表着造成了两方制的霸权的进一步发展。国家根据占统治地位的雇主阶级的观念和利益来确定经济政策,同时,它又鼓励雇主做出让步,以获取稳固工人这个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大声疾呼的阶级的默许。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家经济管理日趋复杂,需要更多的政府干预。政府不愿再把工资和就业的问题完全交由雇主和工会自己解决。
  结果,国家机构内部发展出了公司式的结构。国家和经济、国家和民间社会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各产业部鼓励产业组织的发展,并与它们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劳工部和工会也建立了同样的关系。雇主和工人组织在扩大了的国家机制内各司其职,与国家经常接触,因此而加紧了同国家的联系。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后,西欧的工业化国家就出现了这样的发展[33]。在美国,这方面的趋势初见端倪是在胡佛政府期【75】间。当时,政府采取措施,促使企业界与政府进行更紧密的协商。新政的施行加速了这一势头的发展[34]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工业大国中的劳方和资方共同动员起来投入战争。三方制即起源于此。在英国这个最老的工业化国家中,劳资双方在战争期间暂时化干戈为玉帛,这使得一些政府高级官员深受启发。他们提出计划,要建立一个国际组织来维持并促进劳工与资方和政府的联系。这一建议导致了1919年凡尔赛条约第十三部分所规定的国际劳工组织的成立。这说明政府领导人承认,由于工会对战争的贡献,劳方赢得了同国家协商,参与决定有关劳工的政策问题的权利,这一权利是与劳工在社会中的集体力量相称的。另外,它也反映出一种关注,即如果国家领导层缺乏这种盟主式的霸权意识,劳方就可能会转向布尔什维克主义的模式,而那种模式对国家的威胁要大得多。如果在和平时期,三方制的持续会造成劳动力成本的增加,那么作为主要的贸易国,英国在世界市场上就可能落于不利的地位。为此,英国官员才努力在国际的层面上推行三方制的实验[35]
  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三方制实行的结果好坏参半。英国实际上又回到了劳资双方对抗的局面。早期的三方制造成影响最大的是德国。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战争经济在德国维持得最久,原因是战争赔款给德国工业造成的沉重负担和布尔什维克的威胁近在咫尺这双重的压力。大工业资本家看到,可以利用与工会结盟来争取政府保护他们产业的利益。劳资联盟的建立防止了劳工运动朝着更为激进的革命方向发展,并在大战刚刚结束后,社会民主党占上风的时候,为工业资本家赢得了政府的支持。它还引发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因为资方和加入了工会的工人们联合起来保护自己的利润和收入,其办法就是迫使政府多印钞票,而倒霉的是人口的其他部分,这些人日后成为纳粹主义的支持者。劳工的力量从20世纪20年代晚期开始式微,到30年代纳粹政权建立时终于【76】完全崩溃[36]。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危机期间,当劳工有机会在政治和经济方面发展的时候,三方制帮助把劳工的要求限制在资方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却没有给劳工带来任何持久的利益。
  美国的新政开始时受了三方制概念的启发。罗斯福总统的国家复苏法令执行主任休·约翰逊将军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参加过动员工业支持战争的工作,那一段经验对他的思想影响至深。施莱辛格(在1960年)引用过约翰逊在战后说过的一段话:“如果合作能取得这么大的成果的话,那么旧的竞争体制一定有毛病。”[37]新政府新官上任,正值1933—1934年的经济危机时期,国家复苏法曾一度动员起美国人民争取经济复苏。但由于雇主的敌视态度,这一法令终于无功而没。新政在结构方面产生的持久成果是在政府的支持下,建立了工会的反制力量[38]。三方制昙花一现,又回到两方制,这次是加强了的两方制。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三方制在西方国家中再次得到推动。工会组织被接纳入各种各样的董事会和机构,这些董事会和机构的目的在于维持生产,以有效支持战争。二次大战后,西欧各国建立了各种机构,使经济利益集团参与国家的经济决策,这就是来自战时的经验。这些机构包括向政府提供咨询的国家经济和社会理事会、计划委员会,等等[39]
  到了20世纪60年代,这些国家的政府首要关心的问题从经济重建转为抑制通货膨胀,于是就更增加了政府加强三方制结构的感望。与欧洲北部的国家相比,美国和加拿大的劳工运动政治力量较弱,自由企业的意识形态对会抑制市场的协作抵触情绪较大。但即使这两个国家也使用三方制作为执行收入政策的工具。
  所以,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这段时间【77】里,先进的资本主义工业化国家中出现了三方制。它成为生产社会关系的一种重要方式,其重要性因时因地而宜。有时,三方制成为用来处理有限的几个关键问题的主要方式,但其他的生产关系方式也同时并存,主要是企业组合主义、两方制和企业劳力市场。所以,三方制成了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的一种备选办法,有时会得到实施,有时则被倡导为摆脱危机的出路。
  在三方制方式中,政府同工业管理方和工会往来接触,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在两方制中,政府基本上只起推动和鼓励工会和管理方谈判的作用,而在三方制中,政府的利益和谈判的结果直接相关,于是成为了谈判的一方。政府的实质性利益主要包括两方面:第一,政府本身就是大雇主,国营部门的就业条件一定会受到私营部门劳资谈判所达成的决定性的影响;第二,私营部门工资问题的处理影响到公共政策的经济和社会目标的实现。
  一些公共政策领域受劳资关系的影响,如物价、收入、投资、就业率和收支平衡。对于最强大的利益集团在这些领域中达成决定的过程,三方制努力使其实现制度化。三方制之所以出现,是因为政府认识到,在这些领域中实施公共政策,需要得到强大的公司和工会利益集团的同意。三方制的存在需要一种特定的政治文化,即:政府不能直接控制这些利益集团,而是只能通过劝说来获得它们的同意。
  确实,特定的政治文化是三方制存在的条件。在这种政治文化中,国家既是为民间社会服务的工具,也担负着协调民间社会各种不同利益【78】的任务。政府既是各种利益争取得到满足的渠道,又是遏制这些利益,促使它们达成妥协的力量。
  然而,关于国家内各种利益如何得到代表,存在着相互冲突的原则。较传统的原则是通过议会的形式来代表各个地区的选民的利益。另外一种原则是经济利益集团的代表,这种代表形式超越了国家内部的地域界线。在西方自由主义政治传统中,前者比后者有更大的合法性。后者为三方制所确立,把它变为了几乎是制度化的决策方法。三方制与通常的观念背道而驰,因为根据人们通常的观念,公共政策应由人民的代表决定,不应取决于经济利益集团的相互作用。然而,议会不能有效地处理现代国家的经济政策所涉及的复杂问题,于是,部门利益谈判的做法因此而获得了合法性。不过,经选举产生的立法机构总在那里,政府的执行部门总是可以争取公众和他们在立法机构中代表的支持,以此为手段来制约固守自己立场的经济利益集团,对它们施加压力,迫使它们接受妥协,达成一致。因此,可以说三方制是一种特定的政体作出决策的组合主义形式,在这种政体中,议会至少有可能起到控制的作用,责任制有可能得以实行。
  三方制组合主义需要两个政治前提条件。一个是工人阶级要有一定的力量,有强大的工会和有力的政党。另一个是资本主义要掌握支配性的霸权,也就是说,组织起来的劳方默许继续按照资本主义的发展方式组织经济,而资方则明白,必须通过对劳方做出某些让步才能得到这种默许。在劳方政治力量薄弱,没有自己明确的声音的地方,三方制是没有持久的基础的。美国就是例子。还有一些主要的劳工组织拒不接受资本主义霸权,比如像法国总工会、意大利总工会和这两个国家的共产党就持这种态度。在这样的情况下,三方制就必定只限于劳工中那些接受资本主义霸权的部分,所达成的效果也相应受到限制。

国家组合主义

【79】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另一种新方式是国家组合主义。它先是在意大利随着法西斯主义的兴起而出现,后来又出现在其他工业发展起步较晚的国家——19世纪30年代的葡萄牙、巴西和西班牙。在这些国家中,雇主和工人之间的关系未能发展为两方制,政治领导人企图在这样的条件下建立现代工业国家,结果就产生了国家组合主义。那些工业化起步较晚,占统治地位的雇主阶级没能掌握社会霸权的国家通常都属于这种情形。在这些国家中,工人组织或是力量较弱,或是属于辛迪加类型。它们代表着工人们已经产生了阶级觉悟,而他们实际所处的生产关系仍然是企业劳力市场方式。
  意大利是国家组合主义的始作俑者,具备了这种方式的主要特征。如安东尼奥·葛兰西所说,意大利北部的工业资产阶级从未能在全国建立霸权,他们只有焦利蒂和自由党组成的改组派这一社会政治力量的联盟。战后,意大利北部的工厂和南部的土地遭到占领,波谷的农场工人发动起义,这一切严重威胁了资产阶级的社会秩序。改组派见风使舵,确实暂时把局面压了下去,但统治阶级因此而失去了对政府的信任。工业资本家尤其认为,可以利用法西斯打手队的暴力行为作为手段,建立一个能够管制工人的国家。自由党人也想达到这一目标,但缺乏手段,也就是没有使用武力的能力。自由党人和资本家帮助墨索里尼掌握了权力,并努力确保法西斯主义真正能达到它们双方这一共同的目标。为此,墨索里尼必须压制法西斯运动中不服从命令的成员,即那些仍然把法西斯运动看作反资本主义的革命运动的人们。这些人中有一些是加入了法西斯运动的辛迪加式工会的成员。少数几个工业资本家,如菲亚特公司的乔万尼·阿涅利,宁肯与共产党的工会打交道,也不愿和法西斯【80】主义的辛迪加分子来往。通过建立公司部,墨索里尼真的消灭了辛迪加分子,也绕过了动辄采取暴力行动的打手队分子[40]。法西斯的组合主义把国家规定的秩序强加于大型工业,在这个秩序内,国家把企业中的权力交给管理方。在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衰退期间,国家维持秩序的职能扩展到建立准公营的大型工业部门。通过法西斯主义,国家担负起了没有掌握霸权的资产阶级无法独立执行的任务。
  国家组合主义是企业劳力市场转变的另一条路,与两方制完全不同。在两方制中,劳资双方在程序方面达成了协商一致,工业冲突因此而得以制度化。但是,在一个没有霸权的社会中,无法达成这种协商一致,冲突依然尖锐,双方立场南辕北辙。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只得通过从外部强行推行组合主义,用国家的力量来代替协商一致。
  在国家组合主义下,国家为了达到维持秩序、规范工作条件、促进社会和谐、消除冲突等目的,以专制的手段向工业强加一个有雇主和工人的正式代表的组织。用本迪克斯的术语来说,这是一种外部官僚化的形式。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国家组合主义”这个名称没有广泛流传,无疑是因它过去同法西斯主义联系之故。然而,实质上,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许多新工业化国家中,这一类型是相当普遍的。
  对国家组合主义可以作出如下定义:它是生产关系的一种组合主义形式,其中由政治领导层所掌握的国家权力对劳方和资方占压倒性的优势,同时又没有议会的控制或问责制这类有效的制衡力量。因此,这种生产的社会关系方式存在于自由政治制度和竞争性的政党政治遭到压制或只是有名无实的国家中。在这样的国家中,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的自治权十分有限,或根本就是由国家授意成立的。这些组织的领导人通常是以对执政党或政府领袖的忠诚为标准选拔出来的。
  【81】国家组合主义下不存在真正的委托性谈判。工人和雇主的组织都主要通过同国家或执政党的官员直接打交道来解决问题。国家组合主义高度重视和平的劳工关系,认为那是符合国家利益的。虽然有时产业内还是会发生冲突,但政治领导层通常能够控制这样的冲突,或把它们镇压下去。
  国家组合主义从未涵盖过一国经济的全部,通常只限于大型工业。国家的敢治领导层一般把国家组合主义看作一种控制机制,用以防止工业内兴起反对政府权威的力量,而不是把它作为动员工人阶级的手段。国家组合主义所不包括的因素很说明问题。它通常不包括企业劳力市场,小农个体经营和农民—领主型农业,而这三种方式占了全国劳动力的绝大部分。国家组合主义实质上是一种为了控制社会所采取的先发制人的政治手段。

  资本主义发展垄断阶段中这三种方式——企业组合主义、三方制和国家组合主义——是这个发展阶段所特有的。在这个阶段中,存在着不同等级的各种生产社会关系方式,其中这三种方式居于首位,是对于经济中最重要部门的组织手段。所有三种方式都意味着国家要在很大的程度上参与对发展过程的领导。企业组合主义看起来似乎把国家排除在外,因为在生产过程中只有企业管理方和享有相对特权地位的骨干雇员之间的关系。然而,在企业组合主义方式中,公司管理方和国家经济机构在经济的组织方面有着紧密的联系。正是由于这种联系,公司管理方在进行计划时才愿意为骨干雇员提供稳定的就业。在企业组合主义方式中,经济和社会的结构呈金字塔形,公司管理方在塔尖,和国家经济政策建立联系,下一层是与公司管理方有特殊关系的关键雇员,最低层是公司中其他附属性的生产社会关系方式。在三方制和国家组合主义中,【82】国家直接参与,地位较为优越的一部分工人可以参加最高层的决策——在三方制中是通过多元化的谈判,在国家组合主义中则是通过国家的强行规定。但三方制和国家组合主义都不能直接影响整个经济。它们是最高层的结构,下面还有附属性的方式,即企业劳力市场、个体经营和家庭生产。这些附属方式履行着附属性的职能,把盈余转给主导方式。




[1] 保罗·斯威齐、安德烈·冈德·弗兰克和伊曼纽埃尔·瓦勒施泰因把交换关系作为重点。瓦勒施泰因认为,16世纪时就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的世界制度。莫里斯·多布、罗伯特·布伦纳和佩里·安德森则强调生产。在安德森看来,专制主义是封建主义的最后形式,尽管它鼓励商业性的资本积累。罗德尼·希尔顿和克里斯多弗·希尔这两位英国的历史学家表示同意。莫里斯·多布认为资本主义出现之前曾有过很长的一段过渡时期,其间小商品生产占据首要地位。希尔顿(1978)总结了这方面辩论的大致情形。

[2] 伍尔夫(1982):83—88页。

[3] 希尔顿,在希尔顿(1978)中:25—27页、114—117页、150一153页。

[4] 霍夫曼及他人合著(1956)。

[5] 安德森(1974):449—450页。

[6] 布罗代尔(1979):第1卷,426—432页。

[7] 高桥,在希尔顿(1978):第79页、87—97页。在19世纪的美国,也发生了为扩大再生产而从个体经营转为雇用工人的变化,见戈登、爱德华兹和赖希(1982):65—66页。

[8] 希尔顿(1978;第22页)写道:“13世纪中,在佛兰德的纺织城镇中,人们还不太清楚把工作承包给纺织工的商人付给纺织工的报酬应该算什么。它不完全是工资,但也不仅仅为了一个独立的手艺人完成了一件工作所付给他的报酬。”

[9] 霍布斯鲍姆(1954):5&6号,特别是6号,第46页、51—52页。

[10] 布罗代尔强调了国家市场的重要性(1979):第3卷,235—330页。也见霍布斯鲍姆(1969):23—27页;威廉斯(1980)全书。

[11] 波利亚尼(1957):78—102页。波利亚尼认为,1795年开始实行的斯宾姆兰制度是一个关键的转折点。斯宾姆兰措施原来似乎是本着伊丽莎白时代贫民法的传统的慷慨之举。设想采取这一措施是为了保证不管穷人挣钱多少,都能得到与面包价格挂钩的最低收入。它的实行结果却是补贴雇主发的微薄工资,对趣来越多的人征收地方税,因而导致贫穷的扩大,人民低沉绝望,而与此同时,又把接受救济的人拴在各县郡,因此而妨碍了工人阶级的形成。中产阶级成功地推动了1834年贫民救济法的改革,以竞争严酷的劳动力市场取代了这种使人意气消沉的保护。也见霍布斯鲍姆(1969):104—105页、第229页;汤普森(1968):第73页。

[12] 兰茨贝尔格于1974年编辑出版的书中收集的几篇研究文章都说明了这些问题,特别是乔治·D.杰克逊(东欧)、于·G.亚力山德罗夫(亚洲和北非)和格里特·于泽与鲁道夫·斯特拉文哈根(墨西哥和玻利维亚)的几篇文章。这些研究强调了农民的政治压力在促成土地改革方面的重要性——罗德尼·希尔顿在提到中世纪晚期农民反【416】抗时也指出了这一点。见希尔顿于1978年编辑出版的书中第22页,和兰茨贝尔格于1974年编辑出版的书中所收希尔顿的文章。关于土地改革的弊端或失败的格式,见斯特拉文哈根(1981):27—28页。

[13] 恩格斯(1969):第106页。汤普森(1968)描述了由于学徒法的废除、依赖性“外包工人”的增加和工厂雇用儿童、青年和妇女来从事像织布这样先前由独立的技术工人进行的劳动而造成的技能差别的消除(259—346页)。

[14] 施莱辛格(1960):393—406页。

[15] 加尔布雷思(1975)。

[16] 德格拉齐亚(1983)。

[17] 关于这些趋势,见卡尔(1945)。

[18] 这是爱德华·肖特和查尔斯·蒂利(1974)的基本主题。

[19] 肖特和蒂利(1974);也见戈登与他人合著的著作(1982):第4章。

[20] 关于巴枯宁和马克思,见卡尔(1967):441—457页。列宁的观点见列宁(1970);法农的观点见法农(1968)。葛兰西希望达到的主要政治目标是弥合这种分离,在产业工人的领导下建立起所有工人和农民的联盟。

[21] 乔治·索列尔是倡导革命辛迪加主义的最著名的理论家。尤其请看他的《论暴力》(1941)。关于费尔南·佩卢蒂埃这位法国革命辛迪加主义运动的领导人和活动家,请看泽尔丁(1973):第1部分,第10页、246—250页。利希特海姆(1961):223—233页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来探讨辛迪加主义的问题。尽管萨特在为法农(1968)写的导言中否认乔治·索列尔对法农的影响,但有心的读者必然会注意到法农和索列尔对暴力问题看法的相似。在北美,辛迪加主义表现为19世纪的劳动骑士团和20世纪早期的世界产业工人联合会。见阿罗诺维茨(1973):62—106页。美国的产业工会联合会成立初期有一些辛迪加主义的表现,静坐罢工的做法是其中比较突出的一种表现。见施莱辛格(1960):393—406页。关于20世纪20年代阿根廷的无政府—辛迪加主义,见国际劳工局(1930)。帕特里克·德洛比耶(1968)讨论了新进城的工人中间的辛迪加主义。他的观点受到了肖特和蒂利的批评(1974):272—273页。他们认为组织的能力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说稳固的技术工人比新进城的工人有更多的资源可以用来进行组织,也更加有效。本书对此观点不持异议。

[22] “冲突的制度化”是达伦多夫提出的概念(1968):64—66页、224—231页。它意味着把工业争端与关于社会和政治秩序的冲突分离开来,使工会采取改良主义的渐进性战略。我在这里把它与葛兰西的霸权概念联系在一起。根据葛兰西的霸权概念,主导阶级认识到需要对附属阶级做出一些不致削弱它的主导地位的让步。葛兰西(1971):第161页。

[23] 1867年,德比一迪斯累里政府提出了(议会)选举法修正法案,把选举权扩大到英国的户主,即技术工人和手工业阶级。1865年,迪斯累里政府通过了两项法令,给了工会以法律地位,并规定工人在罢工时建立纠察线为合法,因而为两方制生产关系提供了法律基础。迪斯累里的传记作者罗伯特·布莱克(1966)不认为迪斯累里的这些行动是出于保守主义民主的任何基本信念。他把它们看做从自由党手中夺取政治主动权的成功:“到1874年,财产、商业和工业以及土地阶级的势力已经在保守党内深深地扎下了根,即使原来【417】党想要与民众结成由贵族领导的反中产阶级联盟,现在在政治上已经不可能做到了。”(第447页)布莱克还认为:“迪斯累里比他那一时代任何其他的政治家都有远见和有想象力,他很快适应了新的形势(即工人阶级得到了选举权)并意识到了手工业阶级对议会的期望,尽管这种意识可能只是隐隐约约的。帝国主义和社会改革的政策一定会得到他们的支持,或者说他们当中一大部分人的支持,迪斯累里似乎凭他奇异的本能感觉到了这一点,虽然对此不应过分夸大(第553页)。”也见霍布斯鲍姆(1969):第125页。

[24] 英厄姆(1974)就一些促使雇主们倾向于在这些不同的层次上进行谈判的因素进行了讨论。

[25] 施莱辛格(1960):第6部分。富兰克林·罗斯福在这个方面与迪斯累里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见注释23)。施莱辛格是这样写的:“对罗斯福来说,劳工不像环境保护或社会福利,他对劳工问题没有第一手的经验或清楚明确的意见。他对劳工问题的看法没有他所属阶级的成见,事实上,他对于劳工组织起来抗衡有组织的企业界的力量持同情的态度。但他对工会运动的同情更多地是出于对雇主对工人压迫的反感,不是把工会本身看做一种有希望的新的事物……他认为他掌握着企业和劳工之间的平衡,他对双方都可以超然视之……罗斯福从小受到战前进步主义的温情传统和社会公益精神的熏陶,本能地认为政府应该为劳动人民服务,而不是给工会以权力,让它们为工人们争取胜利(387—388页)。”“瓦格纳参议员对工会的看法更为积极。他希望集体谈判能提高购买力,维持经济增长,并认为强有力的工会运动能够说服工人们,使他们相信他们可以在资本主义制度内实现自己的目的,因此而使工会成为‘我们反对共产主义和其他革命运动的主要堡垒’(第390页)。”斯科克普(1980)得出结论说,在30年代早期,美国的劳工运动力量太弱,无法有效地对国家施加压力,而国家加强劳工运动,把集体谈判制度化的行动之所以能够在雇主利益集团的反对下仍然得以实现,是因为国际货币和贸易秩序的崩溃为国家,即罗斯福和瓦格纳,提供了采取行动的“政治空间”。然而,这个空间不足以使国家更进一步,采取凯恩斯主义社会一民主式的更加彻底的干预(那将意味着从两方制发展到三方制)。斯科克普所列举的关于美国劳工运动增长的数字来自德贝尔和扬编辑的著作(1972):第3页,第134页。

[26] 这一论题在肖特和蒂利(1974)关于法国的研究中得到了证实。通过研究整个19世纪和20世纪期间法国罢工的数据,他们推断出:“政府在处理劳工关系中主要关心的是维护公共秩序,不是扼杀工人阶级的政治运动(第39页)。”政府对罢工的干预主要通过像劳动视察员和地方次级长官这样的官员来进行,对于工人和雇主都施加强大的压力,以限制发生公共骚乱的可能,迫使劳资双方进行谈判(39一41页)。

[27] 比如,康拉德和塞莱尼(1979):220—252页,尤其是第232页,在写到东欧国家时这样说:“……经济改革要求创立一个以正式的法律保证取代对法律任意作出解释的政治制度,允许不同利益的合法【418】,把相互竞争的政治势力之间的斗争置于法律和宪法的框架之内并公之于众,还要保证公众对重要决定的控制权。技术统治阶层必须允许工人的利益得到合法的表示,即使现在工人的利益有时会与统治阶层自己的利益发生冲突,而且将来这样的利益冲突还会变得更加系统化。甚至应当允许工人进行自我管理,给他们以组织起来捍卫自己利益的权力,哪怕工人的组织可能会发展成为同统治阶层竞争的权力中心(第232页)。”

[28] 本迪克斯(1963):8—10页。

[29] 加尔布雷思(1968):71—82页。

[30] 多尔(1973):375—420页和哈纳米(1979)。

[31] 本迪克斯(1963):第41页。关于泰勒主义的影响和工业心理学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意义,也请看布拉韦曼(1974):124—152页。梅奥的工作在梅奥(1945)和霍曼斯(1951)中都有介绍。

[32] 多尔(1973)使用福利组合主义一词来称呼这里所说的企业组合主义。多尔把英国和日本的工业关系作了比较,主要是为了突出文化的区别,对在技术和经济决定论的启发下提出的汇合理论进行反驳。然面、他注意到英国出现了某些接近日本模式的趋势。(与此形成对照的是,汇合理论通常预言日本的模式在市场的影响下会发生解体。)见多尔(1973):338—371页。不过,他小心地避免夸大这些趋势。有时,很容易把企业组合主义的扩张看做欧洲和北美工业关系的日本化。企业组合主义在欧洲和北美有它自己的力量,这力量直接来自于资本集中的进程和劳动力内部的分隔。后来,在日本经济成功的影响下,也对日本的做法进行了一些有意识的模仿,包括把要求工人做早操和唱公司歌曲这种证明工人个个积极向上的做法都天真地照搬过来。

[33] 梅尔(1975)。

[34] 施莱辛格(1960):83—187页。

[35] 哈罗德·巴特勒爵士和爱德华·J.费伦这两位参与其中的高级官员后来在国际劳工组织中也发挥了领导作用,他们各自的回忆录是《充满信心的早展》(1950)和《是,和阿尔伯特·托马斯》(1949)。关于国际劳工组织就三方制的意识形态的作用,见考克斯(1977a)。

[36] 梅尔(1975):513—515页。

[37] 施莱辛格(1960):第83页。

[38] 施莱辛格(1960):83—187页。

[39] 马勒斯(1971)对这些不同的三方制组织形式作了大致的描述。若想看对三方制经验的批评性分析,见帕尼奇(1984)。

[40] 梅尔(1975):545—5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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