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资料汇编·毛时代职工工资的变迁:1947-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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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起顺 (1950.05.16)
地主拖欠雇工工资
张起顺来信促人民法院迅速处理
编辑同志:
去年我给南苑南头顺村大白楼地主王连玉作了一年苦工,阴历八月下旬歇工时,结算了一下,应得工资十石玉米。但他却故意不给。那时土地改革工作正开始,我便将我的委曲诉到工作组和农会。但他们非但不理,反说我有意捣乱。因此,三月十八日,我又请求十四区人民政府解决这个问题。他们限他十天交清工资,但十天过去,他仍不给我。他们又一次二次的限他交款,还是没有结果。这样,地主看到区人民政府也难为他不得,便越发强横而不给我工资了。于是,我便将这事告到北京市人民法院。法院起先限地主七天给清,但七天后,他又未给。以后法院又限了他五天先给我两石玉米,但五天后他仍不给我。这样,我又到法院控告,法院说十来天可以判决,叫地主将卖了房子的钱给我。但十天过去,他仍不给我。法院说,七天后判决书便可下来。但七天过去了,工资还未见踪影。今天(五月十三日)我到法院询问,法院又说十来天准可下判决书。法院如此一再耽延,我真不知这问题何时才有结果。人民法院是为人民服务的,希望他们能快点给我一个明白的答复。
南苑国营大生庄农场张起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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