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加什法律规定公民造林义务(1982.03.04)


   

  叶 

  马尔加什独立后,开展了大规模的造林活动。1963年法律规定:凡21—55岁有劳动力的男性公民,每人每年必须植树50株。
  自1963年后,每年植树造林约3,000万株(60%为桉树),成活率4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