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等国把一些外国企业收归国有(1977.10.20)


   

  新华社 

  新华社塔那那利佛电 据马达加斯加新闻社报道,马达加斯加政府不久前公布了一项法令,决定从当天起将工商业公司等五家外资公司的全部产权收归国有,并为此建立了一个统一的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