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美〕伯特尔·奥尔曼《辩证法的舞蹈——马克思方法的步骤》(2003)

第二步


第二章 作为主体的社会关系

【23】



  马克思对他的概念(或范畴)以及利用这些概念进行表达的社会现实观的惟一一次大量的论述出现在他没有完成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这一最早由卡尔·考茨基(Karl Kautsky)在1903年出版的启发性著作被多数盎格鲁—撒克逊的马克思主义论者不公正地忽略了。〔1〕在这里我们了解到,“在研究经济范畴的发展时,正如在研究任何历史科学、社会科学时一样,应当时刻把握住:无论在现实中或在头脑中,主体——这里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都是既定的;因而范畴表现这个一定社会即这个主体的存在形式、存在规定、常常只是个别的侧面”[1](马克思,1904,302)。主体与范畴的区分是对以下事实的基本认可,即我们关于现实世界的知识是以建构用于思考它的概念为中介的;我们与现实的联系,就我们知道它而言,是与一种概念化的现实的联系。
  马克思的论述中非比寻常的是他所假定的范畴与社会之间的特殊关系。这些范畴被宣称为它们自己主体的“形式”、“表现”和“方面”,而不仅仅是描述资本主义的手段(传播局部故事的中性工具)。或者,正如他在这个导言的其他地方所说的,资产阶级社会的范畴“表现它的各种关系……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2](1904,300)。也就是说,范畴是为了被应用而表现的现实关系,但是是作为有意义的、系统化的和被理解的关系。这不仅仅是一个局限于能够被用来进行描述的范畴的问题;故事本身被认为是用来叙述它的概念的一部分。这可以从马克思的如下论断中明确地看出来,他指出:“最简单的经济范畴,如交换价值,是以人口即在一定关系中【24】进行生产的人口为前提的;也是以某种家庭、公社或国家等为前提的。交换价值只能作为一个具体的、生动的既定整体的抽象的单方面的关系而存在。”[3](1904,294)
  这种应用语言的方法更为引人注目的结果之一是,不仅内容而且范畴都被马克思按照“正确”和“错误”进行了评价。因此,在批评蒲鲁东时,马克思指出:“政治经济学范畴”是“实在的、暂时的、历史的社会关系的抽象”[4](马克思和恩格斯,1941,12),并且它们“仅仅在这些关系存在的时候才是真实的”[5](马克思,1904,301;还有马克思,未注明出版日期,117—122)。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由于决定与资本主义的范畴合作,所以蒲鲁东不能完全把自己从这些范畴所包含的“真理”中分离开来。按照常识的观点,只有陈述才能是正确的或错误的,而用同样的尺度去评价概念似乎是没有根据的和混乱的。
  从这一讨论中可以得出三个结论:马克思把每个政治经济学概念理解为社会本身的一个成分,用他的话说,就是“一个具体的、生动的既定整体的抽象的单方面的关系":它与社会的其他成分密切地联系在一起,构成了一个独特的结构:这个整体,或至少是它的比较重要的部分,表现在概念本身之中,在它意图表达的东西之中,在它的含义本身之中。如果说这些结论是不清楚的,那是因为这种它们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结构仍然是含糊的和不准确的。要想恰当地理解表现一个独特整体的概念,我们必须充分理解这一整体的特征,即它的部分的结合方式、这种结合的性质,以及它们所构成的整体的本质。只有通过了解马克思是怎样建构他的主体的诸要素的,只有通过认识在马克思认为他知道任何事物时被认识的东西的性质和范围,这些结论所体现的范畴和现实之间的关系才会变得清清楚楚。


  马克思的社会现实观的与众不同之处通过他赋予具体的社会要素以一系列属性而得到了最好的体现。以资本为例,我们发现马克思把它描述成了“剥削雇佣劳动的财产,只有在不断产生出新的雇佣劳动来重新加以剥削前的条件下才能增殖的财产”[6](马克思和恩格斯,1945,33)。需要强调的是,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在这里被当成了资本本身的一种作用和“资本”这个词的含义的一部分。这一关系也被扩展得包括了工人,马克思将其称为“可变资本”[7](1958,209)。资本家被纳入了同样的整体:“资本就必然地同时是资本家……资本的概念中包含着资本家”[8](1973,512)在别的地【25】方,马克思断言:“它是社会某一部分人所垄断的生产资料”[9](1959a,794—795)“工人的已经转化为独立权力的产品”[10](1958,153),以及“货币”、“商品”,甚至“吸收创造价值的力的价值”[11]也是资本(马克思,1958,571)。从这些不同描述中显现出来的是一种关于许多联系着的方面的观念,它的含义取决于马克思相信在其成分——财产、雇佣劳动、工人、工作、产品、商品、生产资料资本家、货币和价值(这一列举还可以更长)——之间存在的关系。〔2〕
  为了这种不精确的和令人误解的论述而指责马克思是不充分的,因为,正如我们将会看到的,所有社会要素都是被以这种方式来对待的。但如果说它并非是不恰当的论述,那么,马克思正在为我们提供的是一种关于资本的观念,其中,那些我们通常以为与它外在相关的要素被看成了共存于一个单一结构中的因素。
  当马克思把资本称为“一定的社会关系"的时候,他想到的就是资本的系统性。这个观念与李嘉图(Ricardo)的相反,后者认为,“资本仅仅是不同于'直接劳动’的'积累劳动’”。在李嘉图那里,资本“仅仅被当作一种纯粹物质的东西,纯粹是劳动过程的要素",马克思指出,从这个劳动过程是决不可能引出劳动和资本、工资和利润的关系来的”[12](1968,400),马克思相信,他是惟一能够描绘出这些联系的人,因为它们已经被包含在他的广泛的资本观念之中了。如果不是这样,他将像李嘉图一样一无所获。进入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研究体系的每一个要素都是“一定的社会关系”


  对马克思社会现实观中的所有要素而言,关系都是不能简化的最小单位。这的确是我们在理解马克思主义时所遇到的困难的症结,因为马克思主义的主体不仅仅是社会,而且是被“相关地”思考的社会。资本、劳动、价值和商品都被理解成了关系,把那些我们倾向于看成是与它们外在联系着的部分都当作它们的内在因素而包含到了它们本身之中。从本质上讲,我们所关注的焦点已发生变化,从考察有关的独立要素变成了考察每个相关要素相联系的具体方式,并把这种联系当成其概念所表达的含义的一部分来进行理解,这种考察并没有取消关于每个要素的核心观念,而是要把这种核心观念本身当作关系的集合来看待。
  按照通常的看法,一个社会要素被认为是逻辑地独立于与之相联系的其他社会要素的。它们之间的联系是偶然的而不是必然的;它们可以是某种极为不同的东西而不会影响相关要素的重大特征,这一特征依附于被认为是独立于其余部分的一个部分。所以这种观点继而认为,离开其与其他要素之间的关系,人们能够逻辑地思考任何存在着的社会要素。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关系是内在于每个要素的(它们是本体论的关系),所以,当一个重要的关系改变时,要【26】素本身也就改变了,它变成了某种别的东西。它的现象和/或作用经发生的变化足以使它需要一个新的概念。因此,例如,如果雇佣劳动消失了,即是说,如果工人与资本的关系根本改变了,那么,资本就不再存在了。自然,反过来也是正确的:马克思把“一旦没有资本,也就不再有雇佣劳动了”宣布为“同义反复”[13](马克思和恩格斯,1945,36)。因此,马克斯·赫希(Max Hirsch)指出下面这一点,即如果“资本”被定义为“剥削手段和劳动者的被征服",那么,被拥有它的农民使用的机器就不会成为资本;但是,如果这个农民雇佣一个人来操作它,它就成了资本(1901,80—81)。赫希显然是正确的。与其说这一似非而是的论点是一种明显的批评(这是赫希所想要的),毋宁说它仅仅是阐明了资本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所具有的特征。
  在这里的研究中,我将在两种不同的意义上使用“关系”这个术语:其一,指一个要素本身,就像我把资本称为一种关系时那样;其二,作为“联系”的同义词,就如在谈及不同要素之间的关系时那样。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做法与此是一样的。除了把资本称为一种“社会的生产关系〔Verhältnis〕”[14](1959a,794)以外,马克思把货币称为一种“生产关系”,把生产方式本身称为“生产力在其中发展的那些关系”[15](1973,120),并且这种论述的列举远没有完结(未注明出版日期,137)。他把“关系”作为“联系”的同义词的用法更为广泛,结果Verhältnis可能比马克思著作中的任何其他表达方式出现得更为频繁,使批评者和翻译者都感到了同样的迷惑。〔3〕用“关系”来表达两种意义并不完全令人满意,但与其引人一个新的术语,我宁愿同意马克思的做法,而只作一个改变:在这本书的其余部分,当“关系”(“relation”)指一个要素时我将把它大写(自此以后即为"Relation”)(下文中这种“关系”均用黑体表示——译者注),以便与要素之间的联系区别开来,从而帮助读者作出这个重要的区分。除此之外,像“结构”“要素”“系统”这样一些“关系”的替代词语,暗示着一种封闭的、完成的特征,马克思关于现实的社会要素的论述证明这种特征是虚假的。作为更适合于思考构成社会生活之绝大部分的变化和无穷的概念,“关系”吸引着我,正如它一定吸引过马克思一样。


  一定不能把这里提出的观点与那种在社会学家和其他人中间得到了极大赞成的观点相混淆,那种观点认为,除非根据关系,否则社会要素是无法被了解的。认识到马克思迈出了体现在其“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16]的论断(1973,712)中的另外一步是重要的。在某个场合,马克思明确地严厉指责了表面上的支持者,后者责备经济学家没有对生产和分配之间的联系给予足够的关注。他的抱怨是:“这种责备的立足点恰恰是这样一种经济观点,即把分配当作与生产并列的独立自主的领域。”[17](1904,276)马克思自己关于这一关系的看法体现在诸如“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27】生产"[18]这样的论断中(1904,278)。〔4〕
  一般的社会科学家认为——从一种要素在逻辑上是相互独立的观点出发——在马克思的分析中,部分的结合是机械的,是一种侵扰:它仅存在于被发现的地方,一旦调查者转身就会消失,于是又不得不重新加以解释和证实。一个结果就是解释因果关系的无休止的努力,以及随之而来的区分原因和条件的需求。在这样的研究中,相互作用的一方总是胜过另一方(首先到来),从而导致了“经济决定论”、“存在主义”或其他片面立场。
  在马克思那里,所有的结合对他所关注的社会要素来说都是有机的、固有的,是每个要素的性质的一部分,其存在可以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按照这种看法,相互作用(interaction),恰当地说,是内在的作用inneraction)(是他声称要研究的“内在联系”[19]〔1958,19〕)。关于生产分配、消费和交换,马克思指出:“不同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每一个有机整体都是这样.”[20](1904,292)马克思称为“相互作用”(或“相应的影响”或“相应的作用”)的东西只是因为发生在一个有机整体的内部才是可能的。马克思主义中的一切都是这样,它把其全部主体都当成了“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21](1904,291)。〔5〕
  我们必须把马克思对“原因”和“决定”的用法放入其中的正是这一背景,否则,这种用法就会使人迷惑并被人混淆。不存在这样的情况,一些因素只作为“原因”(指在其他事物中不能作为条件)而其他因素只作为“条件”(指在其他事物中不能作为原因)而与正被讨论的要素或事件发生联系。相反,我们发现,作为任何东西的内在联系的部分,原因或决定代表着(agent)被说成是条件的一切,反之亦然。正是这一观念使恩格斯得以说“生命是整个自然界的一个结果”[22](1954,267—268)。
  然而,在实践中,“原因”和“决定”一般被用来指任何实体在改变构成其他实体的一个或更多关系时所造成的结果。但由于一个实体是在其他一切运行在不同的层次上的实体的直接和间接帮助下发展的,所以,把任何方面分离出来作为决定因素只能是强调所思考问题中的一个具体联系的方法。马克思说的是,对那个要素而言,在这种背景中,这是一种最值得关注的影响,是将对我们理解相关特征最有帮助的关系。〔6〕


  我一直在考察的静止的整体仅仅是运动中的整体的一个有限的情形,因为,用保尔·拉法格(Paul Lafargue)的话说,马克思的“高度复杂的世界”处在“连续不断的运动中”(《回忆录》〔Reminiscences〕,未注明出版日期,78)。〔7〕变化和发展是不断发生的;结构只是过程中的一个阶段。
  【28】为了将时间维度引入上述分析,我们需要既把每一个社会要素当作与周围要素的过去和未来形式有内在联系的要素来看待,又把它当作与自己的过去和未来形式有内在联系的要素来看待。对马克思来说,资本就是资本现在是什么,过去是什么和将会成为什么。他这样论述货币和商品,“在生产过程之前,货币或商品仅仅从自己的目的来说,从可能性来说,从自己的使命来说,才是资本。”[23](1963,399—400)〔8〕也是按照这种方式,劳动得以在它即将变成的产品中被看到,而产品得以在它曾是的劳动中被看到。简而言之,发展——无论发生了多少表面的变化——被当成是任何经历发展的事物的属性。
  按照这种关系模式,现在变成了从可定义的过去延伸到可知的(如果不总是可预言的)未来的连续体的一部分。明天是延伸了的今天。在形式逻辑的背景中谈论现在与未来之间的这种关系,将表示对生机论的原则、神的意志或其他一些形而上学方法的信仰,但是,在这里,一切社会变化都被看成了潜在的即将实现,和已经存在的过程的未来展开,并因此可以通过对这种被当作时空关系的过程的研究而发现出来。货币的“命运”根源于它的现存结构。任何社会的“命运”都是如此。它将会变成什么东西(或者,更准确地说,它可能会变成什么东西)是通过对构成主要的现存关系的动力、范式和趋势的考察而揭示出来的。马克思的“规律”观所表达的就是对任何具体要素或一系列要素进行这种研究的结果。〔9〕
  常识认识到了两种规律:归纳的规律,它是在经验研究结果的基础上的概括;演绎的规律,它是关于世界本质的演绎的叙述。对第一种来说,其根据是相关的,而且它所引发的预言从来只是一种可能。对第二种来说,其根据是不相关的,而且它所引发的预言是一种必然。马克思的规律具有与这两种规律都相关的特征。与归纳的规律一样,马克思的规律建立在经验研究的基础之上。然而,与它们不同的是,马克思的规律与那些相互之间,以及同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比较偶然的独立事件无关。马克思说,在政治经济学中“规律是偶然的”,相关的因素除了那些实际上已经被研究揭示出来的关系以外没有关系(鲁贝尔〔Rubel〕,1959,52)。但是对马克思来说,他所发现的关系被认为是已经作为此前关系(它们作为暂时的内在关系存在于那里)中的真实可能性展现出来了。
  与归纳的规律一样,马克思的演绎的规律也解决世界的本质问题,但后者是在一定的根据的基础上这样做的,并永远随着根据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因此,它们不能被当作永远正确的简单公式。尽管如此,严格地说,马克思的所有规律都是同义反复:假定这些是“A的"关系,那么,这是“A”必须成为和正在成为的东西,可以说【29】“A”遵循的是它自己的发展规律。这种规律所表现的必然性不会比它们代表的具体关系集合所包含的更多。形势中的不确定性就是它们本身的不确定性。然而,通过把相关关系所预示的所有可能的发展包括进规律之中,规律本身就可以被说成是必然的。发生在一个要素身上的一切都是它的规律的必然产物。因此,与其以任何方式歪曲马克思的发现,不如说是他的发现给予了这些规律以全部的特征。
  任何要素所固有的那些关系一般使一种发展比其他的发展更有可能,而且,马克思通常用“规律”来指称的仅仅是这种发展。“规律"在这个意义上与“趋势”是一样的,并且在某个场合,马克思甚至说所有经济规律都是趋势[24](1958,8)。〔10〕


  直到这里,我们的讨论一直局限在通常被认为是资本、劳动、阶级等社会要素,尽管马克思对它们的解释显得极不寻常。然而,在寻求有利角度以分析资本主义这样一种关联地包含在其每个部分之中的系统的过程中,马克思有时觉得不得不创造新的部分。这完全是一个为特定目的而用不同方式在精神上划分整体的问题。实际上,其结果就是一个新的社会要素,一个借以思考和论述社会的新单元。或许以这种方式创造的最重要的新社会单元是“生产关系”,它的核心在于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另一个是“剩余价值”。这两种关系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占据着首要地位。
  当我们考虑到多数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关注对象的有限性时,把生产关系当作主体的新颖性就变得显而易见了。前者感兴趣的是研究(更具体地说是估算)在“经济”这个被人为地与其他部分分割开来的生活部分中正发生着什么,它与人之间的、涉及到前提和结果的必然联系则很少被研究。
  在一个人们通过等价物的交换来获得他们需要的东西的社会中正在进行的是哪种生产活动?哪种政治的、文化的、宗教的、社会的生活促进了这种交换并反过来被它所促进?这些问题超出了资产阶级经济学所确立的相关范围,但完全处在马克思所确立的范围之内。例如,他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告诉我们,他想考察“为什么劳动表现为价值,用劳动时间计算的劳动量表现为劳动产品的价值量?”[25](1958,80)这实际上是一个关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满足于描述的,具体“经济”如何产生以及如何尽力维持自身的问题。通过把自己的主体概括为“生产关系”,一个相关的主要过程的集合(一个过程是集中于这种集合的一个要素),马克思在努力解决这一普遍的难题,其结果,《资本论》恰当地说,并不是一部经济学专著,而是——正如许多读者已经注意到的——一部有关社会实践的著作。

【30】

   再次回到马克思的论述,误解产生于所谓的他为其所有描述下定义的实践。无论马克思对于任何要素索发现了什么,尤其是如果他认为重要的话,都被纳入了指称它的术语的含义中,并成了它的概念的一部分。所以,马克思的概念有意向我们传达的就是它们向他传达的已有严谨结构的信息;它们正是以这种方式获得了一个与它们被发现于其中的那些陈述的价值不同的“直理价值”(马克思和恩格斯,1941,12)。
  因此,无论马克思对社会的认识是什么,包括它的变化过程以及他从中作出的预测,都已经包含在用来解释他所理解的社会是什么的每一个重要的概念中。这种含义大量地存在于马克思的术语中。正是这一点使马克思能够在马克思主义中把“经济范畴”等同于“历史性的规律”,并把“逻辑”作为“规律”[26]的同义词(马克思和恩格斯,1941,12)。“规律”指现实世界中的关系,而“逻辑”,正如马克思通常使用的,认为这些同样的关系反映在它们具有包容性的概念的含义之中。
  马尔库塞提出了同样的见解,他指出,马克思的范畴是否定的而同时又是肯定的,“它们展现了事物按照其肯定解决的否定状态,把现存社会中的真实情形揭示为其进入新形式的前奏。事实上,马克思的所有概念都在如下两个方面作了扩展,一是既定社会关系的集合,二是社会现实中所固有的使它向自由社会秩序转变的因素的集合(马尔库塞1964,295—296)〔11〕马克思的读者竟然能够完全理解他的术语,这表明,他在现实中所看到的关系有许多都或多或少符合我们关于世界的常识(这些常识并不值得采用),并且正是这些关系构成了马克思多数概念的核心含义。〔12〕
  尽管马克思的每一个重要概念都有理论上的能力表达在它的帮助下所做的全部分析,但在实践中,马克思当时的兴趣决定着在任何社会要素中相结合的那些关系(以及因此它们的具有包容性的概念的含义)被延展的程度。当他从一个问题转到另一个问题时,每个社会关系内部的全部的新领域变得有关系了,而在前一背景中有关系的一些领域就不再如此了。按照这种方法,先前被假设的东西现在被直接表达出来了,而先前被表达的东西现在变成了假设。例如,阶级在解释国家方面有重大作用,但在解释交换方面就只有很小的作用,而且在马克思的思想中阶级关系的重要性(以及马克思著作中“阶级”的含义)相应地会发生变化。
  正是这种实践导致了分类界限的“操作”(既有那些被普遍接受【31】的,又有那些马克思自己似乎在早先放弃了的)如此之多的马克思的读者在他的著作中发现了这一点(请见我的序言)。然而,对社会整体的每一个这种限制仅仅是实践性的,是一种使马克思得以继续完成其当时任务的手段。如果他曾想把任何要素的大小,以及因此它的概念的含义,扩展到它的相关的限度,他是能够这么做的。因此,我们知道了,“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同样,他也是总体,观念的总体,被思考和被感知的社会的自为的主体存在。”[27](马克思,1959b,105)


  如果说马克思的每一个概念都有如此的宽度(实际的和潜在的),并包括其他概念所要表达的许多含义,那么,马克思如何决定在某个特定场合使用哪一个概念呢?例如,为什么把利息(对他而言,也是资本)叫做“利息”而不叫做“资本”呢?这确实是从另一角度产生的同样的问题。但在我接受马克思的命名法并尽力找出他的意思之前,我现在要问的是——在他的宽泛的含义条件下——为什么他要给出他所给的名称呢?给第一个问题的非正统的答案使第二个问题具有了特别的重要性。
  似乎我只给马克思留下一种唯名论的方法,其实不然。那种世界导致了我们的观念的观点与那种命名是任意的过程的观点,它们之间的对立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错误的。真正的问题在于,找到社会和自然中实际存在的东西影响我们对其进行思考和命名的方法的各种确切方式,以及后者是如何依次对存在的东西,尤其是对我们将它当成“自然的”结构的东西,产生反作用的。简而言之,这是一条双行道的街道,满足于只在一个方向上旅行将是一种歪曲。马克思自己的命名实践既按照现实世界的实际考虑了现实世界,也考虑了他对它的概括,这决定(decide)(与determine不同)了它能够是什么。前者可见于马克思对每个要素的核心观念的接受,这种观念完全就是要素作为事实真相使每个人所感受到的那个样子(这种观念是一种相当模糊的必然性);而他在正在考察的具体社会子系统中赋予了每个要素(被理解为其核心观念的任何部分)以决定性的作用,这使后者突出地表现出来。
  在阐明什么能和不能被称为“固定资本”时,马克思说:“这里的问题并不在于把各种物品加以归类的定义。问题在于表现为一定范畴的一定职能。”[28](1957,226)因此,资本在它作为利息而起作用的场合将被称为“利息”,反之亦然。然而,只有在原来的要素确实被认为是它现在正充当的东西时,作用的改变才会导致一个新的名称(与描述性的比喻不同)。即是说,资本只能充当似乎是利息,并因此永远不能真正获得这个名称,除非我们能够把两者当成某种【32】形式的一个东西来看待。这当然正是马克思的关系观使他能够做得到的事。通过与其他一切要素的内在联系,每个要素都从这个特殊的角度来看成为其他一切要素,并且,按照这种宽泛的含义,适合它们的东西必然适合它。因此,每个要素,当它像它们那样起作用,即以与它们的核心观念有关的方式起作用的时候——在理论上——都具有获得其他要素(任何适合它们的东西)的名称的潜能。
  当马克思把理论称为“物质力量”[29]的时候(1970,137),或当恩格斯把国家称为“经济力量”[30]的时候(马克思和恩格斯,1941,484),只是根据我们的标准来看他们在误用词汇。〔13〕从联系的观点来看,理论和国家正是由于自己的特征而被给予这样的名称,这些特征正在发挥核心作用。因此,马克思在上述事例中说,一旦它掌握了群众”,即是说,一旦它成为群众生活中的促进因素,强烈地影响着他们的性质和行动,理论就变成了一种物质力量。一般是由诸如生产方式这样的物质力量来发挥这种作用的,但理论也能发挥这种作用,并且在它这么做时,它就被说成是变成了一种“物质力量”。
  然而,为了理解马克思的术语,仅仅认识到命名与在关系的整体中依次被思考的作用有关是不够的。问题出自于被考察的具体作用是客观的(实际存在于社会中)还是主观的(它存在,是因为马克思看到它存在)。答案是两者都是:马克思据以命名的那些作用是存在的,但同样正确的是,它们是按照使马克思能够注意到它们的方式被概括的。用另一种概括方法来考察同样的“原始事实”的人可能甚至没有注意到马克思选择出来加以强调的关系。
  例如,当马克思将工人的生产活动称为“可变资本"的时候,他在为一种只有他看到的作用命名;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是“从价值增殖过程的角度”[31]来看这种活动的表现方式,剩余价值是马克思自己引入的一个要素(1958,209)。只有在我们读完《资本论》并接受“剩余价值”这个新概念以后“可变资本"才不再是劳动力的一个任意的名称。一般而言,我们是在我们能够理解被论述的作用的范围内来理解马克思为什么使用了一个具体名称的,而这相应地取决于他关于有关要素的观念与我们自己的这种观念之间有怎样的相似性。
  显然,为了适应他独特的资本主义观和他非同一般的社会现实观,马克思的概念被调整了。从所有这一切中获得的重大教训是,马克思的概念不是我们自己的,无论它们可能在多大的程度上表现得如此。简言之,马克思与我们使用相同词汇的事实,不应该误导我们相信他也拥有同样的概念。词汇是语言的特性并且对所有使用这一语言的人来说都是相同的。概念,或在词汇中表达的关于世界的观念(或就它们包含这种观念而言的词汇),被最好地理解成了个人或思想派别的特性。因为马克思的概念所表达的是马克思知道什么以及他怎样知道的,所以马克思的概念所告诉我们的要比我们认为它们告诉我们的更多(通常情况),更少(有时)和非常不同(总是)。在《资本论》英文版第一卷的序言中,恩格斯说:“不言而【33】喻,把现代资本主义生产只看作是人类经济史上一个暂时阶段的理论所使用的术语,和把这种生产方式看作是永恒的最终阶段的那些作者所惯用的术语,必然是不同的。”[32](马克思,1958.5)这里对新术语(概念)的需要是否“不证自明”是可以争论的;但马克思感到有这种需要,这是不可争论的。
  此外,这似乎还不够,马克思的概念所表达的含义本身是不稳定的。他在任何确定的时间对构成社会现实的相互关系的理解都反映在他所使用的词汇的含义中。但这些相互关系正在不断地变化,而且,马克思常常会通过研究对它们有更多的认识。因此,8年以后,恩格斯还在他的《资本论》第三卷序言中(在遭到相当多的曲解之后)警告说,我们不应该指望“到马克思的著作中”找到任何“不变的、现成的、永远适用的定义”[33](马克思,1959a,13—14)。〔14〕
  马克思著作中定义(显然是作为定义而表示意义的陈述)的缺乏一直以来常常遭到抨击,但现在应该搞清楚的是他在提供定义方面有什么困难。马克思认为世界经历着不断的变化,并且完全没有区分常识性方法的那种清晰的分类界限,所以他不能阻止对一个要素的定义向其他所有的要素渗透。对他来说,任何孤立的定义都必然是“片面的”并可能是令人误解的。有一些接受了恩格斯声明的批评者,如萨特〔15〕。更典型的是R.N.卡鲁-亨特(R.N.Carew-Hunt)的反应,他如此确信以这样的方法认识意义是不可能的,以至于断言(违背事实根据)马克思没有以这种方式利用语言,尽管,根据卡鲁—亨特的观点,他的辩证法要求他这样做(1963,50)。由于根本不懂马克思的关系观,多数批评者完全不能认识到这种观点所导致的概念就是它们本来的样子。〔16〕


  从这一解释中可以看出的是,马克思在分析中所面对的问题不是如何把独立的部分联系起来,而是如何把社会整体中到处都能找到表述的有用要素个体化。如果我是正确的,那么,用来理解马克思正得到什么的常用方法就必须被完全颠倒过来:在尽力寻找劳动创造价值的方式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在开始就接受两者之间的一种等同(这两种社会关系表现着相同的整体——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价值是劳动”[34]〔1959a,795〕)——并转而寻找它们相互区别的方式。马克思的价值规律关注的是“价值的形态变化”,是它在经济中具有的各种形式,而不是劳动对它的创造。这,而不是斯密和李嘉图在以前已经说过的东西,才是《资本论》这部巨著所阐述的经济理论。
  因此,同样,我们并非旨在寻找生产方式与其他社会组织和实【34】践之间排除复杂的社会相互作用的严格的因果关系,而是必须先承认这种相互作用的存在,继而解决其作用的方式:对于后者马克思何以相信,源于生产方式和其他经济要素(狭义地理解)的影响更为重要。这种相互作用,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是每一种社会关系的必要部分。这,而不是技术决定论,才是所有马克思关于政治和社会现象的详细讨论所阐述的历史观。如果说马克思能够随意地脚踏栅栏的两边,那是因为对他来说栅栏并不存在。按照这种分析,马克思的多数反对者因为他不仅没有问而且——由于其关于现实的关系观——不能问的问题的答案而批评他,就是一种罪过。马克思的真正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被丢掉了。它们必须被恢复。



注释

〔1〕 与此截然相反的是法国的情况,在这里马克斯米里恩·鲁贝尔(Maximilien Rubel),亨利·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和路易斯·阿尔都塞(LouisAlthusser)——所提到的仅仅是一些更为知名的论者——都大量地利用了这部著作。

〔2〕 马克思还说:“资本,如果没有雇佣劳动、价值、货币、价格等等,它就什么也不是”[35](1904,292)。

〔3〕 尽管一般被翻译为“关系”(relation),但Verhaltnis有时也被翻译为“条件”(condition)、“比例”(proportion)或“反映”(reaction),它们可以表示其特殊意义的某些方面,马克斯米里思·鲁贝尔对作者提到过,Verhalinis(它不间断地进入了讨论)或许是他将马克思的著作翻译为法语的许多翻译中不得不应付的最困难的术语。在使用这此词语已经被列举的在法语中的等同词的同时,鲁贝尔有时也将Verhaltnis翻译为systéme,structure,probleme。另一个新增的困难是由以下事实引起的,即Beziehung,马克思词汇中又一个标准术语,也能够被翻译为英语的“relation”,尽管它一般被翻译为“connection”。我打算使“relation”概念包含我认为存在于马克思的Verhaltnis概念中的相同的复杂性。

〔4〕 阿尔弗雷德·G.迈耶(Alfred G.Meyer)提出,马克思主义也是"相互依存的变量”所构成的一个系统,于是.他大胆地接近了这一系统而确切的陈述(1963,24ff)。但这仍然避开了所有关于其相互依存的性质的老问题:如果变量是逻辑自立的,它们又如何能够互相影响呢?如果不是,这又意味着什么呢?我觉得,按照这种方式,被称为“功能主义”的东西一般来说既不协调又不可理解。对于太多的马克思主义论者来说,朋友和敌人都是一样,谈论"相互依存”和“相互影响”仅仅是在用纸覆盖裂缝。但一旦这些裂缝出现(一旦我们把一种逻辑的依赖归于要素)时,它们就不能如此容易地被消除掉;而且如果我们再进一步忽略逻辑的依赖观念,那些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东西的全部领域就根本改变了。

〔5〕 马克思想要解释的社会生活的"总体",正如他在其他场合告诉我们的,是“这些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36](马克思和恩格斯,1964,50)。

〔6〕 同样极为重要的是,与其更为理论化的经济学和哲学著作相反,在其政治和历史著作中,马克思很少使用bestimmen(“决定”),而宁愿使用更加灵活的表达方式来描绘这些领域的关系。英语翻译者一般倾向于通过将bedingen(能表示“条件”或“决定”的意义)翻译为"determine”(“决定”)来强调马克思著作中出现的任何"决定论者"的偏见。例如,比较一下《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第一章和德文原文吧。

〔7〕 拉法格(Lafargue)是马克思的女婿而且是惟一一位马克思曾向其口授【35】自己的任何著作的人。所以,拉法格处在观察老人思想的最有利的位置上。关于他的主体,拉法格说,马克思"没有单独地考察一个事物,在其自身之中并为了其自身,离开了其周围的事物:他是在接连不断的运动中考察高度复杂的世界”。然后,引用了维柯(Vico)的话(“‘事物只对上帝来说是一个主体,因为他知道一切;对人来说,它只是表象,因为他只知道表象’”),拉法格断言,马克思是用维科的上帝的方式来理解事物的(《回忆录》,未注明出版日期,78)。

〔8〕 在别的地方,马克思指出人的“命运”就是要发展他的权力(马克思和恩格斯,1964,315)。

〔9〕 关于他那个时代的经济规律和政治经济学,马克思说:“它不理解这些规律,就是说,它没有指明这些规律是怎样从私有财产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37](1959b,67—68)发生在私有财产中的变化(他在这里使其膨胀到了经济那么大)据说可以在它的成分的关系中被发现。

〔10〕 马克思还说过“这样一个一般的剩余价值率,——象一切经济规律——样,要当作一种趋势来看”[38](1959a,172)。

〔11〕 可惜的是马尔库塞没有努力去解释这种术语的用法是如何可能的,在概念的设计方面它预示着什么,以及它必然会引起的交流的困难。离开我尽力在本书第2和第3章中提供的基础,这种正确的见解——关于它,有许多存在于马尔库塞、科尔施(Korsch)卢卡奇、列斐伏尔、戈德曼、杜纳也斯卡亚(Dunayevskaya)萨特、斯威齐、科西克,早期的胡克(Hook),以及其他一些人的著作中——就会因没有支持而被弄得悬而不决,并处于最后的不足以令人相信的分析之中。

〔12〕 常识是所有那些使我们感到显然正确的东西,以至于否定它的任何部分初听起来都会使我们陷入胡说八道的境地。在这本书中,我也用“常识”来指称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绝大多数学者和外行都很熟悉的,一般不成为问题的知识,以及同样不成为问题的得到知识的方法的总称。

〔13〕 多数读者一定认为,词汇的误用的其他显著的事例是,恩格斯将种族称为“经济因素”和马克思将共同体称为“生产力”[39](马克思和恩格斯,1941. 517;马克思1973,495)。

〔14〕 因为事物的现象是不断变化的,所以恩格斯断言:“概念和现象的统一是一个本质上无止境的过程。”[40](马克思和恩格斯1941,529)

〔15〕 萨特将马克思(他的概念随着历史以及他对它的研究而发展)与现代的马克思主义者(他们的概念仍然不受社会变化的影响)作了一个富有启发性的比较:“马克思主义的开放的概念已经封闭了”(1963,26—34)关于这个问题,也可见列斐伏尔,1947,204—211,

〔16〕 这里提出的关于含义的观念也可以在黑格尔那里找到。胡克是少数几位认识到了马克思和黑格尔共同的和非同一般的接近含义的方法的评论者之一,在论及他们的观点时,胡克说:“含义必须随着它们是其含义的对象而发展,否则,它们对其主体来说就不能是足够的。”(1963,65—66)
  有趣的是,注意到使现在的语言哲学在一个术语意味着什么与它涉及什么之间(在定义与描述之间)作出重要区分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所谓后者的不稳定性。把一个术语意味着什么与它涉及什么等同起来,第一,要有随时间和地点变化(有时是彻底的)的含义;第二,要被现实世界中那些有助于涉及事物的条件所困扰。简而言之,这种含义观使人趋向于内在关系的观念。现在正流行的问题,“不要寻找含义,要寻找用途”。正是标志着从这一明确立场的完全退却。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95年版第24页。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95年版,第23页。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95年版,第19页。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1972年版,第482页。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1972年版,第482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95年版第286页。

[7] 《资本论》第1卷,1975年版,第630页。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1995年版,第508页。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95年版,第577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95年版,第577页。

[11] 《资本论》第1卷,1975年版.第626页。

[12] 《剩余价值理论》第2册,1975年版,第455—456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95年版,第289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95年版,第577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1995年版第69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95 年版.第 152 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1998 年版,第108页。(2),

[1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95年版,第8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95年版,第9页。

[19] 《资本论》第1卷,1975年版,第23页。

[20] 《资本论》第1卷.1975年版第17页。

[21] 《资本论》第1卷.1975年版第17页。

[22] 《自然辩证法》1984 年版、第32页。

[23] 《剩余价值理论》第1册,1975年版,第430页。

[24] 《马克思盟格斯选集》第2卷,1995年版第100页。

[25] 《资本论》第1卷,1975年版第97页。

[2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1972年版,第482页。

[27] 《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2000年版,第84页。

[2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2003年版第252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95年版,第9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995年版.第705页,

[31] 《资本论》第1卷,1975 年版,第630,236页。

[32] 《资本论》第1 卷,1975 年版,第35页。

[3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6卷,2003 年版,第17页。

[3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95年版第577页。

[3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95年版,第18页。

[3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95年版,第92页。

[37]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12000年版,第50页。

[38] 《资本论》第3卷,1975年版,第195页。

[3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1974年版,第199页;第30卷,1995年版,第488 页。

[4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1974年版,第4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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